九民紀要股東
① 民事訴訟九民會議紀要可否作為定案依據
不可以,九民會議紀要通知第三點明確應用范圍:紀要不是司法解釋,不能作為裁判依據進行援引。
但是,在裁判案件時,可以在裁判文書中具體分析法律適用的理由時,援引九民會議紀要進行說理,也就是援引紀要的觀點進行裁判。
② 股權轉讓的優先購買權是怎樣規定的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③ 根據九民紀要有銀行貸款債權人就不能起訴了嗎
即使有銀行貸款,債權人仍然可以起訴債務人的。這是債權人的法定權利。
④ 法院執行局說是工司什麼都沒有,農民工要求執行股東老總,執行局說你們告的公司無法執行股東
嗯,公司債務讓股東承擔責任,主要是情形:1、股東與公司人格混同;2、股東未足額履行出資義務。司法實踐中,主要是第2種情形,以前的話,會比較困難。現在的話,如果股東未足額履行出資義務,讓股東在未出資范圍內承擔付款責任要方便很多,尤其是在《九民紀要》出台之後,
根據《九民紀要》二、關於公司糾紛案件的審理(二)關於股東出資加速到期及表決權 6.【股東出資應否加速到期】在注冊資本認繳制下,股東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債權人以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為由,請求未屆出資期限的股東在未出資范圍內對公司不能清償的債務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1)公司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窮盡執行措施無財產可供執行,已具備破產原因,但不申請破產的;
(2)在公司債務產生後,公司股東(大)會決議或以其他方式延長股東出資期限的。
當然,具體情形和具體的操作會很復雜,如果標的較大,建議咨詢律師處理。
⑤ 全國民商事審閱工作會議為什麼又叫「九民會議」
因為這次會議是第九次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所以叫做「九民會議」。
⑥ 九民紀要是什麼
1.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以下簡稱《紀要》)於今天正式發布。今年7月3日至4日,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在黑龍江召開,會議討論了《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稿)》,並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社會反響熱烈。
2.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負責人介紹,《紀要》從今年2月份開始起草到11月份出台,歷時8個多月。期間多次專門調研,徵求專家學者意見,書面徵求有關部門和單位意見,同時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紀要》中所涉及的法律適用問題在理論界、實務界素有爭議或分歧,通過廣泛徵求意見,對這些問題的解決盡可能准確把握現行法律規定的精神,符合基本法理,貼近中國經濟社會的現實情況,力求公平公正地處理糾紛,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對各方面的意見爭取最大公約數。《紀要》的公布對於統一裁判思路,規范法官自由裁量權,增強民商事審判的公開性、透明度以及可預期性,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義。
3.記者了解到,《紀要》共計12部分130個問題,內容涉及公司、合同、擔保、金融、破產等民商事審判的絕大部分領域,直面民商事審判中的前沿疑難爭議問題,密切關注正在制定修改過程中的民法典、公司法、證券法、破產法等法律的最新動態,密切跟蹤金融領域最新監管政策、民商法學最前沿理論研究成果。
4.《紀要》堅持問題導向,重點對公司糾紛、合同糾紛、擔保糾紛、金融糾紛、破產糾紛等案件審理中存在的爭議問題統一了裁判思路。《紀要》回應了公司糾紛案件中「對賭協議」、股東出資加速到期、表決許可權制、有限責任公司清算義務人的責任、公司人格否認、公司對外擔保等爭議問題,明確了合同糾紛案件中合同效力、合同履行與救濟以及借款合同中的部分爭議問題。對於擔保的一般規則、不動產擔保物權、動產擔保物權、非典型擔保等問題,《紀要》也分別給予回應。《紀要》中涉及金融領域的部分包括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證券、營業信託、財產保險、票據糾紛案件審理5個方面內容,對其實踐中存在的爭議問題作出明確規定。為進一步審理好破產案件,《紀要》再次強調了破產審判工作總體思路和下一步工作重點,並就受理後債務人財產保全和執行程序的處理、重整中的債務人自行管理、重整中擔保物權的恢復行使、重整計劃執行期間的有關問題、無法清算案件的審理與責任承擔等內容進行詳細闡釋和明確。同時,《紀要》也對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第三人撤銷之訴、民刑交叉等突出程序問題進行了規范。
關於《紀要》的適用,民二庭負責人強調,《紀要》不是司法解釋,不能作為裁判依據進行援引。人民法院尚未審結的一審、二審案件,在裁判文書「本院認為」部分具體分析法律適用的理由時,可以根據《紀要》的相關規定進行說理
⑦ 2019年11月14日之前生效的判決進行再審是否適用九民紀要
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於2019年11月8日頒布,高法在通知中說,紀要不是司法解釋,不能作為裁判依據援引,人民法院尚未審結的一審、二審案件,在裁判文書本院認為部分具體分析法律適用理由時可以根據會議紀要相關規定進行說理。
所以再審案件不能作為司法解釋引用,只能作為說理分析引用。
⑧ 民法典和九民紀要哪一個對商經法影響大要怎麼復習
都有影響,根據每年法考新增必考的特點,感覺這兩個對民法商法的影響都挺大。
對於新法,鄢夢萱老師說過她的理論卷包含了最新的知識點,在厚大錄制的課程也是根據新的考點錄制的,跟著萱姑好好復習就好了,加油
⑨ 為什麼叫九民紀要
就是:第九次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由於第九次修改的會議紀要因此稱為九民紀要。
《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針對民商事審判中的前沿疑難爭議問題,在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經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民事行政專業委員會討論決定。《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的出台,對統一裁判思路,規范法官自由裁量權,增強民商事審判的公開性、透明度以及可預期性,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義。各級人民法院要正確把握和理解適用《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的精神實質和基本內容。
(9)九民紀要股東擴展閱讀:
2019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對外發布《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重點對公司糾紛、合同糾紛、擔保糾紛、金融糾紛、破產糾紛等案件審理中存在的爭議問題統一裁判思路。紀要共計12部分130個問題,內容涉及公司、合同、擔保、金融、破產等民商事審判的絕大部分領域,直面民商事審判中的前沿疑難爭議問題,密切關注正在制定修改過程中的民法典、公司法、證券法、破產法等法律的最新動態,密切跟蹤金融領域最新監管政策、民商法學最前沿理論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