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共益
❶ 股東的共益權
B、D是共益權,有為公司的整體利益。
A、C是為股東自己利益,無公司相關的共同利益。
A和B有不同,仔細分析。A 是為保證自己的表決權得以實現,是自益。B是為公司管理進行投票,為公司的利益著想。
❷ 股東權的分類具體有哪些
依股東權行使的目的和內容為標准進行劃分,股東權可以分為自益權和共益權,這是公司法上對股東權最基本的分類。
凡以股東自己的利益為目的而可單獨主張的權利,為股東自益權,主要是財產權,如股利分配請求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建設利息分配請求權、新股認購優先權、股份買取請求權、股份轉換請求權、股份轉讓權、股票交付請求權、股東名義更換請求權和無記名股份向記名股份的轉換請求權等。股東為自身利益的同時兼為公司利益而行使的權利,為股東共益權,主要是管理權,如表決權、代表訴訟提起權、股東大會召集請求權和召集權、提案權、質詢權、股東大會決議撤銷訴權、股東大會決議無效確認訴權、累積投票權、新股發行停止請求權、新股發行無效訴權、公司設立無效訴權、公司合並無效訴權、會計文件查閱權、會計賬簿查閱權、檢查人選任請求權、董事監事和清算人解任請求權、董事會違法行為制止請求權、公司解散請求權和公司重整請求權等。
但是兩者間的界限並不是絕對的,這是由於某些共益權是作為自益權的手段而行使,從而使此種權利兼具共益權和自益權的特點,例如會計文件查閱權、會計賬簿查閱權和新股發行停止請求權等即屬此類。股東重大事項決策權是屬於股東共益權的一種權利。
❸ 請問新公司法對經營實體的小股東權益有那些保護
依股東權行使的目的和內容為標准進行劃分,股東權可以分為自益權和共益權,這是公司法上對股東權最基本的分類。凡以股東自己的利益為目的而可單獨主張的權利,為股東自益權,主要是財產權,如股利分配請求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建設利息分配請求權、新股認購優先權、股份買取請求權、股份轉換請求權、股份轉讓權、股票交付請求權、股東名義更換請求權和無記名股份向記名股份的轉換請求權等。股東為自身利益的同時兼為公司利益而行使的權利,為股東共益權,主要是管理權,如表決權、代表訴訟提起權、股東大會召集請求權和召集權、提案權、質詢權、股東大會決議撤銷訴權、股東大會決議無效確認訴權、累積投票權、新股發行停止請求權、新股發行無效訴權、公司設立無效訴權、公司合並無效訴權、會計文件查閱權、會計賬簿查閱權、檢查人選任請求權、董事監事和清算人解任請求權、董事會違法行為制止請求權、公司解散請求權和公司重整請求權等。但是兩者間的界限並不是絕對的,這是由於某些共益權是作為自益權的手段而行使,從而使此種權利兼具共益權和自益權的特點,例如會計文件查閱權、會計賬簿查閱權和新股發行停止請求權等即屬此類。股東重大事項決策權是屬於股東共益權的一種權利。
❹ 代表訴訟提起權屬於股東的共益權,少數股東權對嗎
少數股東權
中國沒這個說法
代表訴訟提起權屬於股東的共益權
這個是對的
是選出到
股東代表參加
❺ 2005年公司法從哪些方面充實股東自益權和共益權
修改後的公司法,更多的是賦予公司自治的權力;
另外股東自益權和共益權是法律一直所保護的,
如果在實際工作中有什麼法律問題
詳情請電話咨詢律師
縱橫法律網-北京東元(廈門)律師事務所-於平律師
❻ 企業慈善公益和員工利益股東利益可以協調嗎
近年 來,我 國 慈 善 捐 贈 事 業 發 展 迅 速,《年度中國慈善捐助報告》顯示, 2013年我國慈善捐贈總額989億元,其中企業捐贈約佔70%,企業是我國慈善捐贈的主要力量。然而,對於企業是否應該從事慈善活動,仍存在很多爭議。如2017年杭州的一家基金會公益活動如視頻所報道http://v.ku6.com/u/27137410這些參與企業的員工就頗有微詞。一種觀點認為企業慈善行為會造成企業資源濫 用,產 生 代 理 成 本,進 而 損 害 股 東 利益;另一種觀點認為企業慈善行為不僅會產生社會利益,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慈善行為對企業財務績效產生積極影響。
面對爭議,研究專家試圖從利益相關者理論為捐贈行為尋找合法性的證據,該理論認為,企業生存和發展離不開利益相關者的支持,並與之參與,企業慈善行為有助於建立和維護良好的利益相關者關系,進而獲得利益相關者的支持與合作。然而,現有文獻大多從外部利益相關者視角研究慈善捐贈與企業績效之間的作用機制,如消費、公眾媒體系等很少關注企業慈善行為在建立和維持與內部利益相關者———員工關系方面對企業績效的影響,因為員工往往被視為成本增加因素而不是利潤的創造者。
事實上,員工作為企業核心的利益相關者之一,他們的工作不僅決定著產品和服務質量,而且員工的工作態度直接影響到公司整體績效。特別對服務業企業而言,員工所提供的服務方式和呈現的服務水平是創造、維持企業競爭優勢的關鍵變數,其必然在企業慈善捐贈行為與經濟績效的轉化之間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
當前,已有一些文獻探討慈善捐贈對員工行為產生的影響。LEV 等認為,慈善捐贈行為對員工工作投入和離職傾向有顯著影響。WATKINS等研究發現,企業慈善捐贈能夠減少員工生理和心理壓力,提升員工滿意度。李祥進等、張振剛等認為,企業社會責任行為對員工滿意度、工作績效有重要影響,其中企業與員工的關系質量、組織承起著中介作用等。這些研究為慈善捐贈的員工反應問題提供了有益的探索,但許多研究缺乏從企業績效的角度實證驗證這種影響的經濟效果,以及這種影響的行業效應和邊界條件問題。
❼ 股東權利的種類
(1)按照股東權的內容,可以分為自益權和共益權。這是最基本的分類。自益權是指股東以自己的利益為目的而行使的權利,如請求分紅的權利,請求分配剩餘財產的權利。這類權利無需其他股東的配合即可以行使。共益權是指股東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但客觀上是有利於公司和其他股東的,故稱為共益權,如表決權,查閱權這類權利一般需要結合其他股東一同行使。自益權主要是指財產權,共益權利主要是指管理公司事務的參與權,他們共同構成完整的股東權。自益權表明了股東的財產性請求權,共益權則直接表明股東權的身份性和支配性。
(2)按照股東權的性質,可以分為固有權和非固有權。固有權是指除非得到股東的同意,不得以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予以剝奪或者限制的權利,它又叫不可剝奪權;非固有權是指可以依照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予以限制或者剝奪的權利,又稱為可剝奪權。固有權往往是和股東的基本權益相關的權利,如對股份和出資的所有權,普通股的表決權,因而,這類權利常常由公司法或者商法加以明確規定,以強行法形式賦予股東。
(3)按照股東權的行使方式,可以分為單獨股東權和少數股東權。
單獨股東權是指股東自己就可以行使的權利,自益權和共益權的表決權都是單獨股東權。少數股東權是指須持有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才可以行使的權利,公司法第四十條規定只有持有公司股份十分之一以上有表決權的股東才享有臨時股東會召集惡請求權。行使少數股東權的,既可以是股東一份亦可以是數人共同去做。法律設置少數股東權的目的在於防止股份多數決的濫用,保護中小股東。
除此之外,股東權還可以分為比例性權利和非比例性權利等。
❽ 公益盤和國際股東盤有何區別
大盤是指滬市的「上證綜合指數」和深市的「深證成份股指數」的股票。大盤指數是運用統計學中的指數方法編制而成的,反映股市總體價格或某類股價變動和走勢的指標。
各證券公司一般都有股票大盤顯示,詳細地列出了滬深兩地所有股票的各種實時信息。我們要掌握市場的動向,首先就應該學會看股票大盤,通過這一方式入市操作。
首先在開盤時要看集合競價的股價和成交額,看是高開還是低開,即是說,和昨天的收盤價相比價格是高了還是低了。它顯示出市場的意願,期待今天的股價是上漲還是下跌,成交量的大小則表示參與買賣的人的多少,它往往對一天之內成交的活躍程度有很大的影響。
然後在半小時內看股價變動的方向,一般來說,如果股價開得太高,在半小時內就可能會回落,如果股價開得太低,在半小時內就可能會回升。這時要看成交量的大小,如果高開又不回落,而且成交量放大,那麼這個股票就可能要上漲。
❾ 什麼屬於股東公益權
股東公益權包括出席股東會並表決權、請求法院宣告股東會決議無效權、請求召集股東臨時會或自行召集權等
共益權是指股東為自己利益同時也為公司利益而行使的權利,與自益權相對。
股東權中的上述權利又可依不同標准進行分類,依權利行使之目的為標准,可分為自益權與共益權,自益權是指股東專為自己利益行使的權利,如發給股票或其他股權證明請求權、股份轉讓權、股息和紅利分配請求權、公司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
(9)股東共益擴展閱讀:
股東權利內容
1、股東身份權
《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
2、參與決策權
《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3、選擇、監督管理者權
《公司法》規定: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監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決議,實行累積投票制。
4、資產收益權
《公司法》規定: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並提取利潤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5、退股權
《公司法》規定有以下情形可以請求公司收購其股份:公司連續5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5年連續營利,並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6、知情權
《公司法》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7、提議、召集、主持股東會臨時會議權
《公司法》規定: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連續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8、優先受讓和認購新股權
《公司法》規定: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公司法》規定: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