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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簽字可以委託別人代簽的嗎

發布時間: 2021-03-26 18:37:02

⑴ 注冊公司時,提供給工商局的材料中關於法定代表人及股東簽字的,由他人代簽,是否違法

提交虛假材料,騙取登記是違法行為。

⑵ 股東是找別人帶簽字的,那指定代理委託人有事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條違反本法規定,虛報注冊資本、提交虛假材專料或者採取其他欺屬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虛報注冊資本的公司,處以虛報注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對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的公司,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刑法》(1999年3月14日修訂) 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五十八條 申請公司登記使用虛假證明文件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注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虛報注冊資本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報注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主要看被代簽字的人認不認賬,如果被代簽字的人不認賬這個責任就明顯了。

⑶ 委託書是別人代簽可以嗎

委託書必須要委託人來簽字

⑷ 有三股東,其中有一股東不在,代簽他的名字,注冊公司,代簽人有沒法律責任,痛苦死了

要有授權委託,不可以代簽,
辦理公司登記(設立登記、變更登記等)提交的材料中,股東、法定代表人等由他人代簽字的,將涉及以下問題:

(1)涉嫌提交虛假材料。辦理公司登記提交虛假材料的,登記機關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可以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

(2)當事人的權益可能受侵害。大量實際案例表明,一些股東在設立登記時隨意由他人代簽名的問題成為日後自身權益被侵害和引起公司內部經濟糾紛的重大隱患。例如,投資人由他人代簽字的問題可能造成在股東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轉讓股權。

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已經發生股東、法定代表人等由他人代簽字問題的,應當盡快到有關部門辦理重新確認真實簽名的手續。具體可到公證機構、筆跡鑒定機構等辦理相關證明文件,依法確認當事人的真實簽名,或者通過其他依法能夠證明、確認有關簽字、印鑒真實性的途徑辦理。

⑸ 公司注冊時,代股東簽字有委託書有效嗎

如果說當地工商局審查不嚴格是可以申請注冊的,但是以後要是出現股權糾紛時就說不清了

⑹ 股東是找別人帶簽字的,那委託人有事嗎

這是兩回來事,雖然是他妻自子代簽字,但你說有法律效力么?股東說有就有,說沒有就沒有。他說有時,說明他認賬,補個委託書就行;他說不行時,是想賴賬,他說是他媳婦自己簽的,你願信,你沒辦法吧。要確認是股東意志,最好讓他書面授權給委託人,委託人簽的字是有效的。

⑺ 公司要轉讓,我是法人,但股東回不來簽字,去工商局我可以代股東簽字嗎

你是法人?應該你是法人代表,你公司才是法人。你指的轉讓是?股權轉讓?
你不能代簽,只能是他本人或是受他委託的人。可以讓他在外地手寫委託然後連帶他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最好能利用快遞方式把身份證原件跟委託書原價郵寄過來)傳真到你們公司。保險做法是,等他後來再補簽就更好。 另有一點是去工商局還要全部股東都到齊嗎?一般是公司的法人代表辦理就OK了吧?你是去作變更登記而已 是嗎?

⑻ 在注冊公司有一份委託代理人材料,但一股東沒有簽名別人代簽了違法嗎,謝謝。

注冊公司的材料必須要那個股東親自簽名,那個股東享有簽名的知情權,以及簽不簽字的決定權

⑼ 代別人簽字屬於違法嗎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1. 根據授權人授權,代替授權人簽字的,屬於合法行為。現實生活中這種現象很普遍。有些是生活瑣事,也有些重大的經濟活動、重要的事項,是委託人授權他人簽字的。例如,委託人把自己的身份證、授權書交給被委託人,讓其去領取快件甚至在合同上簽字,這屬於很正常的行為。

2. 如果沒有委託人委託、授權,私自代替他人簽字,是違法的行為。嚴重的還要負刑事責任。例如,國家公務員,對重要的請示報告,沒有經過有權處理的人的同意、批准、授權,就私自代簽,結果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就要負刑事責任。

(9)股東簽字可以委託別人代簽的嗎擴展閱讀:

根據《刑法》224條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
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
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
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
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參考資料:《刑法》_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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