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股東沒錢
Ⅰ 公司清算後虧損法人代表會拿個人資產還嗎
不用,合夥企業、個人獨資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企業,法律沒有規定要以個人資產償債。有限公司公司以公司財產為限。
Ⅱ 什麼是破產清算,公司破產清算後沒錢還會賠么
根據《公司法》及有關規定,破產清算程序中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對於公司債務,瑕疵股東以其抽逃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負責。對於公司破產清算的債務清償,我國法律有明確的規定,債權人可以依照法律規定主張自己的合法債權。清算終結。破產財產清算分配完畢,由清算組向人民法院匯報清算分配工作的情況,並申請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終結,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不再進行清償;注銷登記。企業破產,破產財產分配完畢,企業法人依法終止其民事行為能力,清算組向破產公司的原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原公司登記。破產清算後,如果企業無力償還的話是不用再償還的,當然如果債權人自願償還也是可以接受的,不過一般情況下都不會這樣做。破產清算判決要不到錢的情況也常常會存在,因為破產清算後賠償是先從大戶開始逐漸到小,知道企業資產為零,所以破產清算判決要不到錢能不能拿到錢也要根據情況來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Ⅲ 股東沒有參與經營,公司清算股東負什麼責任
股東以自己的出資額承擔對公司的全部責任!
公司清算時:如果是盈利的則按照股份分配利潤;如果是虧損的:1,可以按照公司章程召開股東會按照股份比例增加出資彌補虧損後再實施清算(此方案有利於公司股東的信譽保存);2,向人民法院申請公司破產(此方案需要經過法院委派的審計,並要由股東承擔相應審計和破產費用)。
Ⅳ 公司清算時,身為股東的個人資產是否也會被凍結(非法人代表)
不會,公司具有獨力的法人資格。但是你作為股份投入公司的錢很可能是要不回來了。按現在的公司法,依據你的情況,公司的財產將會被拍賣用來發工資,如果不夠那麼是那些職工們倒霉,沒拿到的錢他們也不能向公司追償。
Ⅳ 有限公司注銷,公司虧損狀態,而且公司賬上也沒錢。有欠股東的錢沒還
有關時間會自動注銷,而被吊銷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會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單,可能在3年內無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冊公司,個人信用記錄不良將保持7年,而且要被罰款。 吊銷營業執照對法定代表人和股東有何影響? 營業執照是企業合法經營的憑證。吊銷營業執照是工商部門對嚴重違法的企業剝奪繼續經營權的一種行政處罰。企業未年檢、衛生不達標、安全存隱患、交稅不及時、質量無保障等,都會導致工商行政機關吊銷該企業的營業執照。企業營業執照被吊銷後,企業法人資格被強行剝奪,其民事主體資格隨之消亡,不得繼續從事市場經營活動,否則,屬於違法行為。 吊銷營業執照和注銷企業是企業退出市場的兩種方式,盡管二者都導致企業法人資格的消亡,但法律後果卻大不相同。注銷登記是企業的主動行為,以企業申請為前提,是企業合法退出市場的唯一途徑。吊銷營業執照則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嚴重違法的企業依法做出的一種最嚴厲的行政處罰。 部分經營者對「吊銷」和「注銷」在認識上存在一定誤區,認為「注銷」要清算,要花錢,還要跑有關單位,不如被吊銷營業執照省時省力,少數企業甚至把「吊銷」作為一種「解脫」,因此有些企業在退出市場時採取故意不參加年檢等方法,等著由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實踐中這種行為往往會導致嚴重的法律後果。第一,吊銷營業執照會給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責任人帶來一定的限制。《公司法》第57條規定,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也明文規定: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第二,被吊銷營業執照企業的出資人或有限公司的股東如不依法履行組織清算的義務,要承擔企業債務的連帶責任。第三,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如不將營業執照、公章、合同專用章等繳回原登記機關,屬違反登記管理法規的行為,公安機關可協助收繳。利用應收繳的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按無照經營論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四,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及其負有責任的法定代表人的不良信息將被記入工商部門的警示信息庫,供投資人、交易對象、消費者進行市場調查,並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不能消除。
Ⅵ 公司清算到最後,欠股東的債務無資金償還如何處理
無法償還的借款是應該做為營業外收入的.
但是在清算過程,就很難說了,
既然是欠股東的債務而不是股東的投資.為什麼不還?該股東也認?
留個記號吧.我也想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