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東精準減持
大股東減持為利空。
股票市場當投資者看好某公司未來發債前景的,可以買入該公司股票,待公司盈利後,獲取公司分紅。大股東既然減持公司股票,說明大股東有可能發現更好的投資項目或者長期不看好公司股價的上升空間,基於此兩點出發大股東減持偏利空。
(1)大股東精準減持擴展閱讀
利空分類
1、實質性利空
重大虧損,主營業務失敗,通常這樣的股票無葯可救。
2、階段性虧損
原材料漲價,季節更迭,導致的虧損,利空,一般此類影響的時間短暫。
3、政策性虧損
像油價倒掛的中石油、中石化,房價下跌的房地產股票。
4、政策性利空
加息,提高准備金率,發行央行票據,發行國債,限制新基金發行,加快新股發行,加快紅籌回歸,等等。
5、突發事件利空
08年春節前後的雪災,汶川地震,舟曲泥石流對一些行業的影響。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市利空
❷ 大股東減持是利好還是利空
利空。
因為大股東一般在情勢好的情況下是不會減持的,大股東的減持代表著主力的逃跑,所以是利空的。
轉讓的對象不同,那麼所釋放的多空信號也是不同的,這個不能一概而論。 如是直接轉讓給二級市場的話,肯定是利空,建議拋出。 如果是轉讓給另外一家機構或者投資人的話就是利好,可以繼續持用。說明股權結構有變更了,但是會提升業績,是大利好。
(2)大股東精準減持擴展閱讀:
對空頭有利,且能促使股價下跌的因素和消息。比如2010年1月12日,央行宣布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重大利空消息,導致13日滬指跌2.8%,深成指跌2.97%。存款准備金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准備的在中央銀行的存款,中央銀行要求的存款准備金占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備金率。
❸ 大股東持續減持說明了什麼
股東減持就是指持股比例較高的股東,包括大股東賣出手中股票,降低持回股比例就答稱之為減持,這種行為對股票價格的影響要遠遠大於中小散戶減倉。
大股東減持具有以下方面的意義:
第一:大股東以及重要股東減持上市公司股票,公司缺錢用用減持來補漏洞,還有一方面就是對公司的未來不看好的可能性。
第二:在牛市暴漲的情況下,重要股東減持,意味著公司股價已經被高估,出現了泡沫。
第三:就是大股東以及重要股東以及公司高管減持,是純粹的套現,按照人家的話來講,創業這么多年了,拿點錢出來花很正常,這句話好像我記得是某個傳媒公司的老總說的,這種類型的減持,只要公司是屬於朝陽產業,那麼即使有波動那也是短暫的,對於長期的走勢影響不大。
❹ 大股東減持規則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解釋新規時表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計劃在專解除限售後六個月以屬內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股份達到5%以上的,應該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擬出售的數量、時間、價格區間等;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後六個月以內暫無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計劃的,應該承諾:如果第一筆減持起六個月內減持數量達到5%以上的,他們將於第一次減持前兩個交易日內通過上市公司對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上交所規定,:即當買入股份比例首次達到5%時,必須暫停買入行為,並及時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在上述報告、公告的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份;對於持股比例已達5%以上的投資者,股份每增加或減少5%,均應及時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在報告期及報告後兩日內不得再進行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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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大股東減持的規定
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
第六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
(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 6 個月的。
(二)大股東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 3 個月的。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監高不得減持股份:
(一)董監高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後未滿 6 個月的。
(二)董監高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 3 個月的。
(三)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 15 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備案。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計劃的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擬減持股份的數量、來源、減持時間區間、方式、價格區間、減持原因。
減持時間區間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大股東、董監高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披露減持進展情況。
減持計劃實施完畢後,大股東、董監高應當在兩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予公告;在預先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內,未實施減持或者減持計劃未實施完畢的,應當在減持時間區間屆滿後的兩個交易日內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並予公告。
第九條上市公司大股東在 3 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 1%。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應當符合前款規定的比例限制。
股東持有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的股份,在股份限售期屆滿後 12 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的數量,還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比例限制。適用前三款規定時,上市公司大股東與其一致行動人所持有的股份應當合並計算。
操作流程
一、堅決迴避基金重倉的高價股。
股價越高,大小非減持慾望越強。譬如減持壓力較大的浦發等銀行股遭基金瘋狂「空襲」,中小散戶應躲進「防空洞」,買入一季報大幅預增的低價股。這類股票業績剛剛走出低谷,大小非不僅不會拋,可能還會逢低買入,所以有可能走出獨立行情。
二、買入已經全流通的股票。
譬如像股改第一批的三一重工等,全流通,大小非想減持的早已在6000點高位拋光了,更多的是考慮在低位回補。當然,前提是上市公司業績呈增長勢態。
三、買入脫胎換骨的重組股或更名摘帽的ST股
ST股沒有大小非減持之虞,一是重組時,股權剛剛經過了置換,大股東不會再去減持;二是ST公司股改較晚,離減持時日尚早;三是ST股價低,大多跌破了發行價、配股價和增發價,在大股東成本之下,大股東想減持都下不了手。
譬如像重組的ST天橋,想買都沒門,誰願減持呢?還有ST羅牛市盈率不到15倍,已申請摘帽,漲勢可期;ST科龍因外資並購縮量封漲停等等。
四、買入剛上市不久的新股。
新股沒有大小非減持之憂,大小非要減持也是三年後的事,特別是那些上市後跌破發行價或接近發行價且網下申購機構已解禁的新股可以作為首選,譬如中煤能源、中國太保等。
五、買入三無板塊。
不需過多解釋,三無板塊早已全流通,與大小非無任何瓜葛。然而,三無板塊因數量小且良莠不齊,難成氣候,因而要擇優介入。譬如像已控股煤礦的愛使股份反彈強勁且已步入上升通道、參股風電的申華控股等都有較大機會。
六、買入袖珍盤的中小板超跌股票。
中小板里總股本在一億股以下的袖珍股比比皆是,這些股票成長性好且無懼大小非減持,就是全流通了也還是小盤股,同樣擁有大比例送股優勢。這類股票隨大盤超跌嚴重,投資機會已凸顯。譬如方正電機,流通盤2000萬,總股本才7700萬,每股收益0.54元,股價從最高30元跌到14元。大小非若盲目減持定會是螳螂捕蟬,黃雀在後,連公司一起被收購。
以上針對大小非減持的六大操作策略,應靈活運用,切忌生搬硬套。應波段操作,大漲時賣,大跌時買。如此,才能在反彈中取得收益的最大化。
❻ 拉升股價的方法有哪些華誼兄弟大股東精準減持過程中使用了哪幾種方法
常見的拉升手法包括:
1、逼空式拉升
莊家在極短的時間內將股價拉升到目標位,期間基本沒有調整。快速式拉升主要應用於大盤走勢良好的時候,當然其走勢完全獨立於大盤。快速式拉升常採用連續大陽線或者漲停陽線推高股價,突出快、准、狠的特點,刻意製造井噴式行情,從而吸引跟風盤。
2、台階式拉升
在股價上漲了一定幅度後,採取平台或強勢整理的方式調整,待清洗掉浮籌後再度拉升,拉升到一定價位再次整理……,如此反復,直至將股價拉升至目標價。台階式拉升適用於莊家實力雄厚,個股基本面優良或存在重大題材,台階式拉升講究穩扎穩打。
3、振盪式拉升
主要採取低吸高拋的方法,以波段操作獲取利潤差價為目的,以時間換取空間為手段進行運作。莊家可在上升通道的下軌積極吸納籌碼,在上升通道上軌附近拋售。莊家正是通過這種反復低吸高拋的措施從二級市場上獲取豐厚的利潤,振盪式拉升主要適用於基本面無重大題材或者莊家資金不夠充裕、實力較差的股票。
4、邊拉邊洗式拉升
拉升過程一氣呵成,中間沒有比較明顯的大幅度洗盤動作,大多採用依託均線的方式進行,股價在上漲過程中始終不過度遠離均線。採用邊拉邊洗式洗盤,股價走勢軌跡明顯,常常走出單邊上揚的獨立上升態勢。通常而言,當主力開始大幅度洗盤之際,就是拉升行情結束之時。
❼ 大股東減持,意味著什麼
股東減持抄就是指持股比例較高的股東,包括大股東賣出手中股票,降低持股比例就稱之為減持,這種行為對股票價格的影響要遠遠大於中小散戶減倉。
大股東減持具有以下方面的意義:
第一:大股東以及重要股東減持上市公司股票,公司缺錢用用減持來補漏洞,還有一方面就是對公司的未來不看好的可能性。
第二:在牛市暴漲的情況下,重要股東減持,意味著公司股價已經被高估,出現了泡沫。
第三:就是大股東以及重要股東以及公司高管減持,是純粹的套現,按照人家的話來講,創業這么多年了,拿點錢出來花很正常,這句話好像我記得是某個傳媒公司的老總說的,這種類型的減持,只要公司是屬於朝陽產業,那麼即使有波動那也是短暫的,對於長期的走勢影響不大。
❽ 關於大股東減持有哪些規定
大股東減持新規定:
1月9日開始,上市公司大股東計劃通過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須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減持計劃,且其在3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
❾ 大股東減持股票規定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解釋新規時表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計劃在解除限售後六個月回以答內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股份達到5%以上的,應該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擬出售的數量、時間、價格區間等;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後六個月以內暫無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計劃的,應該承諾:如果第一筆減持起六個月內減持數量達到5%以上的,他們將於第一次減持前兩個交易日內通過上市公司對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上交所規定,:即當買入股份比例首次達到5%時,必須暫停買入行為,並及時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在上述報告、公告的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份;對於持股比例已達5%以上的投資者,股份每增加或減少5%,均應及時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在報告期及報告後兩日內不得再進行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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