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之間轉讓股權協議
發布時間: 2021-03-27 10:21:33
1. 有限責任公司內部,股東(自然人)之間轉讓股份,所簽的轉讓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法規定: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名稱、住所以及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股東之間轉讓股份是股東的權利,其所簽的協議當然具有法律效力。
2. 股東之間的轉讓股權協議是否有效
股東之間可依法轉讓股權,不涉及其他股東的優先權。協議的效力系結合協議內容,簽約方式、簽約主體等因素綜合分析判斷。
3. 股東之間的股份轉讓需要什麼手續
股權轉讓申報以下資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內登記申請書》。2、《指定代表或容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3、股東會決議。4、股權轉讓協議書。5、股權向公司股東以外轉讓的,還應提交新股東會(股權轉讓後的股東)決議。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章程。7、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股東是企業的需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合夥企業營業執照》、《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由企業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股東是事業單位法人需提交《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股東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由本人簽名並署明與原件一致)。8、原營業執照正副本。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由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以及其他股東即可。
熱點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