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大會任免公司的總經理
『壹』 如何任免 董事長
『貳』 有限責任公司的任免機構是什麼
公司本身沒有任免機構,只能在工商局依法注冊成立或注銷 。
人事任免管理依職級不同,由公司的相關職能部門確立,如總經理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有些公司股權相對單一的話,總經理是由大股東或者說是法人代表擔任的。總經理以下的人員由總經理依據公司的授權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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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
(一)是人合還是資合。
有限責任公司是在對無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者的優點兼收並蓄的基礎上產生的。它將人合性和資合性統一起來:一方面,它的股東以出資為限,享受權利,承擔責任,具有資合的性質,與無限公司不同;
另一方面,因其不公開招股,股東之間關系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質,因而與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區別。股份有限公司是徹底的資合公司。
其本身的組成和信用基礎是公司的資本,與股東的個人人身性沒有聯系,股東個人也不得以個人信用和勞務投資,這種完全的資合性與無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均不同。
(二)股份是否為等額。
有限責任公司的全部資產不必分為等額股份,股東只須按協議確定的出資比例出資,並以此比例享受權利,承擔義務。一般說,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將股份化作等額股份,這不同於有限責任公司。這一特性也保證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廣泛性、公開性和平等性。
(三)股東數額。
有限責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東之間一定的信任為基礎,所以其股東數額不宜過多。我國的《公司法》規定為2—50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數額上下限均有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則只有下限規定,即只規定最低限額發起人,實際只規定股東最低法定人數,而對股東的上限則不作規定.這就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具有最大的廣泛性和相當的不確定性。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有限責任公司
『叄』 公司章程里沒有關於子公司相關規定子公司的法人,總經理的任免權屬於母公司的董事長董事會股東會
1、母公司全資收購子公司,子公司就不存在股東會。2、子公司系母公司下轄單位。3董事會是回母公的執行機構,收購子答公司行為應該也是由董事會執行的。所以子公司的人事任何應由董事會任命。可以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投票通過。4、股東會成立之初公司章程沒有關於收購子公司的相關規定,可以召開股東會決議補充章程。
『肆』 公司聘任總經理是執行董事直接聘任還是要通過股東大會決議才可聘任
股份公司的總經理是董事會聘任的,對董事會負責,在董事會的授權下,執行董事會的戰略決策,實現董事會制定的企業經營目標。並通過組建必要的職能部門,組聘管理人員,形成一個以總經理為中心的組織、管理、領導體系,實施對公司的有效管理。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
而公司總經理依法屬於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對公司承擔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但是違反該規定,是否需要董事會必須對總經理職務予以解聘,公司法並未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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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的職責
1、總經理應向公司董事會負責,全面組織實施董事會的有關決議和規定,全面完成董事會下達的各項指標,並將實施情況向董事會匯報。
2、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行業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3、根據董事會的要求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建立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並組織實施和改進,為經營管理體系運行提供足夠的資源。
4、主持公司的日常各項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5、負責召集和主持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協調、檢查和督促各部的工作。
6、根據市場變化,不斷調整公司的經營方向,使公司持續健康發展。
『伍』 小股東能任免董事長嗎
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董事的選舉(即擔任)需作為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批,由參會股東投票表決通過,而董事長則是由董事會成員(即由股東們投票選出的董事們)在股東會選舉產生董事後,立即召開董事會推選產生的。換句話說:股東大會選舉產生董事、董事會選舉產生董事長。
董事長向董事會提名總經理候選人,作為議案,提交董事會審議,由參會的董事表決(含董事長),只要半數以上董事同意(當然要達到董事會的法定人數),那麼《關於選舉xxx(候選人)為公司總經理的議案》獲得通過,則該名候選人擔任總經理。概括:董事長提名總經理候選人,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
理論上講小股東有可能擔任董事長,但難度系數非常高:小股東要想當董事長,首先要具備《公司法》等列出的擔任董事的條件,最重要的是要獲得作為董事候選人的提名(可由該股份公司的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提名、董事會提名、單獨持股或累積占公司股份總數的10%股東提名、三分之二以上的獨立董事聯合提名),提交董事會由現任董事表決通過,作為候選人,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股東會審議通過後,由所有董事會成員選舉產生董事長。
一般小股東在選舉董事時擁有的權利:小股東可以參加股東大會參與選舉董事的議案的表決,現在國內上市公司一般要求在董事會換屆選舉時採用累積投票制,例如董事會換屆要選舉9名董事,參與表決的該名小股東持有1000股這家公司的股票,那麼他共有9000票(1000×9)的投票權,他可以分散成9個1000票,分別投給9名董事候選人(同意、棄權、反對),也可以集中成9000票投給一名候選人,其他8人投0票,或者投給其中的就個人,只要就個人的票數總數是9000,那麼這名股東的投票是有法律效力的。
『陸』 總公司的總經理有權任免子公司的總經理嗎
原則上說,子公司的總經理的任免應當由總公司的董事會來決定,總公司的總經理是沒有這個權利的。除非公司章程或者公司內部制度另有規定。
『柒』 如何任免 董事長事長是由股東大會任命的還是由董事
當然不是。股東大會對董事和監事的任免由決定權。董事長由董事選舉產生。對於總經理人選,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表決通過任免。對其他高管人員,有總經理提名,董事會表決通過任免。
『捌』 有限公司的銷售總經理的任免是由股東會決議還是由董事長直接決定
由董事長決定
股東會祇能對董事長的任免有權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