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解聘書
❶ 關於解聘意見書的格式
1、你說的這個意見書是你們的內部文件,只有內部人員才能看到,不會給被解聘的人看,只要你小心不要流失出去,寫得再差也不會造成什麼不良影響。需要注意的是給員工的辭退通知書,不是你說的解聘意見書。
2、如果一定要把解聘意見書寫得漂亮,應至少包括員工姓名、身份證號碼、入職時間、現工作崗位、現工資及12個月平均工資、是否拖欠加班費、是否已辦理社保、解聘理由及法律和規章制度依據、關於經濟補償的建議。很復雜吧,估計領導不會仔細看,但如果你不仔細寫就是你的責任。
❷ 出示解聘書可以自己繳納社保嗎
這個解聘書,相當於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可以用它去社保中心辦理繳費窗口轉移,把職工社保改為靈活就業社保,就可以個人角度續繳社保費了。
原單位憑它的副本也能辦理社保減員。
一旦找到新的工作,你還可以在新的企業恢復職工社保性質,重新繳納職工社保。
❸ 解聘書在什麼紙張上寫都可以嗎還是需要列印
最好列印,白紙,簽字是手簽,這樣正式
❹ 解聘書的格式怎麼寫
解聘書的格式與聘請書的格式基本相同。 一、解聘書的寫法 (一)標題 在第一行的中間寫「解聘書」三個字。 (二)稱謂 轉行頂格寫被解聘者的姓名。 (三)正文 在稱謂的下一行空兩格寫正文的內容。 1.要對被解聘者在奉職期間所做的工作或表現作實事求是的評估。 2.說明解聘的原因,解聘的日期,要求被解聘者做好工作的移交, 所借公款和公物的退還等。 3.對被解聘者表示應有的關心和祝願。 (四)署名和日期 在正文右下方寫解聘單位名稱並加蓋公章。然後在署名下面寫上具體 的年、月、日。 二、寫解聘書應注意的問題 1.要把解聘的原因和日期說清楚。 2.語言要含蓄委婉。在陳述解聘原因和對被解聘者提出要求時,語 言要委婉得體,使被解聘者易於理解和接受。 3.要留有副本,在副本中要詳細寫明解聘的有關事項,以備日後查 考。
❺ 有公司解聘書,可以要求公司賠償嗎
這需要按照具體的情節來判定,如果員工無過錯或未給用人帶來嚴重損失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是可以要求賠償的,具體的請參考相關法律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的規定解除或者,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二、《勞動》第47條規定了終止勞動合同的補償具體標准: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3、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人。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❻ 解聘書樣本
解聘通知書 先生/女士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及您的工作績效和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自 年 月 日起本公司解除與您的聘僱勞動關系,請在收到通知書二日內在公司辦公室辦理相關離職手續。非常感謝您在本公司的辛勤工作!同時祝願您在未來有更好的發展!解聘理由如下:1. 註:1)本通知書一式兩份,保存備用;姓 名所屬部門職位編號入職時間離職時間簽發人: 年 月 日
❼ 解聘書怎麼寫
囗囗囗先生(女士):
你好。
感謝你在我們這里勤懇努力的工作,對我們單位的積極貢獻。
但是,由於我們這里近期的效益頗低,再就是你的能力在此無法更好的發揮,經單位領導集體研究決定:從今天起,你不再是我們單位的成員。請你另謀高就。
我們堅信,你在新的崗位上必定會大展宏圖!
你在這里的工作報酬,到會計處領取。
順祝前途無量!
歡迎你常來我們這里做客。
囗囗單位
囗年囗月囗日
(公章,主管領導簽名)。
❽ 主動辭職需要解聘書嗎
需要。
無論是勞動者主動辭職或是被用人單位辭退,從法律關繫上都是解除或中止勞動合同關系,用人單位都應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中止勞動合同的證明,用人單位不出具解除或中止勞動合同證明的會承擔不利法律後果。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8)券商解聘書擴展閱讀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