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承銷賣給誰
Ⅰ 投行在證券承銷中怎樣獲利
首先有一個前提,承銷的項目成功了,具體包括ipo、債券、增發等。證券承銷要按股數收取手續費,如果存在超募資金的話,還有超募的獎勵。這個時候投行充當的是一個推介者的角色。
Ⅱ 股票發行由券商進行承銷,他們是怎樣承銷的,具體措施是什麼不是直接進入交易所系統進行銷售么
股票承銷是對股份有限公司所發行的股票承擔和協助銷售。股票承銷業務由政府指定的金融部門批準的可經營股票業務的證券經營業務機構,如信託投資公司等承擔。股票承銷一般可採取代銷、助銷和包銷三種方式。證券承銷機構與發行人應簽訂股票承銷合同,規定合同當事人各自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責任。證券承銷機構可根據承銷風險的大小,按承銷總額的一定比例收取承銷手續費。
Ⅲ 證券承銷和證券代理買賣的區別
一,證券承銷和證券代理買賣的區別:
證券承銷主要是指一級市場,證券公司承銷要上市的企業的股票,是證券公司的投行業務。
服務對象是准備上市的企業,證券承銷有幾種形式包括代銷、包銷等,證券代理買賣,是證券公司的經紀業務,是按照投資者的委託指令進入交易所系統進行買賣。
屬於二級市場,服務的對象是個人或機構投資者
Ⅳ 股票發行 承銷商能不能賣給個人投資者
你說的股票發行和承銷商,股票的發行本來就是面對大眾群體的,承銷商進行發售也是一個途徑, 承銷商大部分會進行批發式(大宗交易)交易,也會進行零售式(零散賣給個人投資者)。
股票除了首發是在一級市場進行發行出售外,其他的時間里券商承擔著銷售的大部分的任務。所以你的問題很好解決了「:) 祝你股市亨通
Ⅳ 請講下股票發行的承銷商是誰,證劵公司在中間是個什麼地位和作用
很菜的問題,證券公司就是承銷商,發行股票的是上市公司,一級市場就是集資辦企業,開公司,公司和個人(也叫自然人)和機構和其它公司之間的集資就是一級市場。二級市場就是股票市場。
股票的發行企業是可以在一級或者二級市場買賣包括他們自己的股票在內的所有股票的。
Ⅵ 券商承銷收入和承銷費有什麼區別
承銷費是給承銷商(券商)的。
券商承銷收入就是證券公司在一級市場(場外市場)賣股票所得的收入。
Ⅶ 公司股票在一級市場是賣給了證券公司嗎
公司股票在一級市場相當於是賣給了投資銀行。
一級市場並不為公眾所熟知,因為將證券銷售給最初購買者的過程並不是公開進行的。投資銀行(investment bank)是一級市場上協助證券首次售出的重要金融機構。投資銀行的做法是承銷(underwriting)證券,即它們確保公司證券能夠按照某一價格銷售出去,之後再向公眾推銷這些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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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的關系:
二級市場與初級市場關系密切,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約。初級市場所提供的證券及其發行的種類,數量與方式決定著二級市場上流通證券的規模、結構與速度,而二級市場作為證券買賣的場所,對初級市場起著積極的推動作用。
組織完善、經營有方、服務良好的二級市場將初級市場上所發行的證券快速有效地分配與轉讓,使其流通到其它更需要、更適當的投資者手中,並為證券的變現提供現實的可能。此外,二級市場上的證券供求狀況與價格水平等都將有力地影響著初級市場上證券的發行。
因此,沒有二級市場,證券發行不可能順利進行,初級市場也難以為繼,擴大發行則更不可能。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一級市場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投資銀行
Ⅷ 1.證券公司承銷一共有幾種方式各自的含義是什麼發行風險各自由誰承擔
從證券承銷實踐看,證券承銷主要有以下四種方式:代銷、助銷、包銷及承銷團承銷。 (一)證券代銷 所謂證券代銷,是指承銷商代理發售證券,並發售期結束後,將未出售證券全部退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 證券代銷的特點是: (1)發行人與承銷商之間建立的是一種委託代理關系 。代銷過程中,未售出證券的所有權屬於發行人 ,承銷商僅是受委託辦理證券銷售事務; (2)承銷商作為發行人的推銷者,不墊資金,對不能售出的證券不負任何責任,證券發行的風險基本上是由發行人自己承擔; (3)由於承銷商不承擔主要風險,相對包銷而言,所得收入(手續費)也少。 (二)證券助銷 所謂證券助銷,是指承銷商按承銷合同規定,在約定的承銷期滿後對剩餘的證券出資買進(余額包銷),或者按剩餘部分的數額向發行人貸款,以保證發行人的籌資、用資計劃順利實現。我國的證券法將余額包銷歸入包銷方式。 (三)證券包銷 所謂證券包銷是指在證券發行時,承銷商以自己的資金購買計劃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證券,然後再向公眾出售,承銷期滿時未銷出部分仍由承銷商自己持有的一種承銷方式。證券包銷又分兩種方式:一種全額包銷,一種是定額包銷。全額包銷是承銷商承購發行的全部證券,承銷商將按合同約定支付給發行人證券的資金總額。定額包銷是承銷商承購發行人發行的部分證券。無論是全額包銷,還是定額包銷,發行人與承銷商之間形成的關系都是證券買賣關系。在承銷過程中未售出的證券,其所有權屬於承銷商。(四)承銷團承銷。 亦稱"聯合承銷",是指兩個以上的證券承銷商共同接受發行人的委託向社會公開發售某一證券的承銷方式。由兩個以上的承銷商臨時組成的一個承銷機構稱為承銷團。 我國《證券法》規定,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證券票面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的,應當由承銷團承銷。承銷團應當由主承銷與參與承銷的證券公司組成。
Ⅸ 證券承銷商的股票賣給誰 在證券交易所買到的股票是從哪來的公司直接發到上面還是、其他散戶還是承銷商
承銷發行的股票屬於公開募集,即不針對特定投資者的銷售,既有小股民也有機構投資者還有餘股報銷的自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