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加入外籍
Ⅰ 股東增加一個外國人會變成外資公司嗎
是的。
我國境內有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包括外商獨資、中外合作版、中外合資)之分。權
您所說的公司增加一個外國人作為股東,原內資公司將因此變更為外資企業(中外合作或中外合資)。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了擴大國際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允許外國公司、企業和其它經濟組織或個人(以下簡稱外國合營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中國政府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同中國的公司、企業或其它經濟組織(以下簡稱中國合營者)共同舉辦合營企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第一條:為了擴大對外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促進外國的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以下簡稱外國合作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簡稱中國合作者)在中國境內共同舉辦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以下簡稱合作企業),特製定本法。
Ⅱ 外國人可以在中國作為有限公司的股東嗎
明確答復:這個是可以的,依據我國《公司法》,外國人可以成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但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應當半數以上在中國國內有住所。
擴展回答:
依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國人、港澳台居民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成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機構形式必須為有限責任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依據《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外國人、港澳台居民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成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形式由投資方協商。
股東_網路
Ⅲ 我們公司有一個股東是外國人,這個怎麼注冊公司呢
成立注冊內資公司自然人不可以和外籍自然人成立公司。如果投資者為外國個人,而中方這邊也是個人的話,那麼只能以中外合作的形式,可以注冊為法人企業(有限責任公司),也可以是合夥企業。
Ⅳ 內資企業怎麼做把外國人加入股東
內資企業外國人是不可以做股東的,一旦內資企業涉及到外資就會變成中外合資企業。既然不能成為股東那就不可能享受股份。
根據最新公司法,設立內資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公司名稱(建議3-5個以上);
2、內方股東身份證原件和外方護照原件及復印件翻譯件;
3、外方投資人身份證明文件經駐當地大使館認證、公證文件原件 中外合資公司注 ;
4、外方投資方銀行提供的資信證明文件、資格證明文件;
5、公司設立可行性研究報告審、項目建議書;
6、租房合同原件(或無償使用證明原件);
7、房產證復印件(或產權證明原件);
8、中外合資合作協議書及中外合資投資協議 ;
9、公司各崗位任職人員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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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一般一個貿易型、生產型的內資企業典型的期限是10年到30年(有可能會更長)。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經過申請也可以批准。如果投資額較大的項目,建設期限較長、投資回報率較低的項目,生產復雜產品,需要具有先進的關鍵技術的項目;
還有生產具有國際性競爭力的項目,這些內資企業的期限可以延長至 50年。通過國務院特別審批的個別項目,期限可以延長至50年以上。
內資企業在以下情況下終止,如,由於重大損失,無法繼續維持經營、或出現不可抗力的情況等等。
Ⅳ 內資企業股東可以是外籍人嗎
1、外籍人士可以作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
2、《公司法》只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有五十名以下股東出資設立,並未對股東的國籍進行限制。
《公司法》
第二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Ⅵ 內資企業唯一股東變成外國人
哈哈 我最近正在研究這方面的問題,你這個問題沒有關系啊,公司還是內資公司,2009年施行的《商務部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第五十五條 境內公司的自然人股東變更國籍的,不改變該公司的企業性質。」
Ⅶ 外籍人士能否登記成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
有時候股東什麼權利也不會實現,不如拿些工資合算。
當然如果公司管理規范的除外。
外方人員可以成為有限公司股東,但還應當遵守三資企業法的規定,需要經過批准等
Ⅷ 上市公司股東身份為外籍人士,能否成為控股股東
可以成為控股股東。
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應經審批機關批准,並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或設立登記。外國投資者在並購後所設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一般不低於25%。外國投資者的出資比例低於25%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依照現行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登記程序進行審批、登記。審批機關在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時加註"外資比例低於25%"的字樣。登記管理機關在頒發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時加註"外資比例低於25%"的字樣。
Ⅸ 我公司法人加入外國籍 如何變更
大偉律師
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的程序
1股東會或董事會作出決議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
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需要由股東會或董事會作出決議,所以想變更有效,決議本身得合法,因此股東會或董事會的召集程序、表決程序以及決議的內容不得違反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如果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職責,致使股東會或者董事會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開的,可以由半數以上的董事推選一名董事或者由出資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決權的股東或其委派的代表召集和主持會議,依法作出決議。
2申請變更登記
法定代表人的變更,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為公司的登記機關。(1)申請變更登記的期限公司應當自法定代表人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未在上述期限內申請變更登記,公司登記機關不予受理,同時責令申請人限期重新作出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並在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變更登記的,可能會遭受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還會被撤銷企業登記,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2)申請變更登記需要提交的材料根據2014年《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27條規定: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根據1999年《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第6條規定:企業法人申請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應當向原企業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一)對企業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文件;(二)對企業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三)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擬任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2009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印發《內資企業登記提交材料規范》中對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需要提交材料有更為明確的規定。實務中,每個地方對於法定代表人的變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可能會有所差異,所以得事先到注冊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問清楚到底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會提供詳細的清單,對於相關決議的形式也可能會有所要求,有什麼不清楚的也可以當場咨詢。這樣就避免了什麼材料都自認為准備好了,到工商登記機關審核時卻因為不符合要求而被要求重做。這里有一點需要特別說明的就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原法定代表人還是擬任法定代表人?
2014年《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27條規定由法定代表人簽署變更登記申請書,這里的法定代表人並沒有明確是原法定代表人還是擬任法定代表人,1999年《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第6條則明確規定了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擬任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在法定代表人變更中,如果原法定代表人積極配合當然沒有問題,如果原法定代表人由於種種原因,甚至是故意不配合,在這種情形下還一定要求原法定代表人簽署變更申請書,既不合理,也缺乏可操作性,會使公司陷入僵局,甚至使變更變得不可能。所以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不願簽署變更申請書時,可以由擬任法定代表人簽署變更登記申請書,實務中也是這么操作的。
3變更決議需要多少表決權通過
如果公司章程規定法定代表人的變更權是由董事會形式的,董事會決議是按照「人數多數決」的原則實行一人一票的,而且董事會決議實行一人一票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能通過章程予以變更。在這種情形下就不涉及到表決權的問題。只有在公司章程規定是由股東會來行使法定代表人變更權時,才涉及到表決權的問題。那股東會決議到底需要多少表決權通過才能變更法定代表人?法律並沒有規定變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股東會決議需要多少表決權通過,這個由公司的章程自由規定。股東會決議具體可分為普通決議和特別決議。普通決議是指股東會在決議公司普通事項時,獲得簡單多數贊成即可以通過的決議。所謂簡單多數,在有限責任公司中指全體股東過半數表決權。特別決議是指股東會在決議公司特別事項時,獲得絕對多數贊成方可通過的決議。所謂絕對多數,在有限責任公司中指全體股東三分之二以上的表決權。對於需要特別決議的事項,《公司法》第43條有明確的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變更公司法定代表人並不包含其中,所以變更法定代表人屬於公司普通決議的事項,在公司章程沒有特別規定的情形下,只需全體股東過半數表決權通過即可。
4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變更是否需要修改公司章程
這個問題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時經常會遇到的問題。根據《公司法》第25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章程必須記載事項,但是法律並沒有規定必須要在章程中記載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Ⅹ 外籍人士可否做內資企業公司股東
法律沒有規定外籍人士不能擔任內資公司的法人代表,特別針對法人代表的版法律只有《企業法權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 在上海有很多外籍人士就是這樣做的。
建議注冊分公司,這樣在\業務與管理上都有很大的方便;如果用親朋名義注冊私營(內資)公司,那這個外籍人士就只能以受聘形式能出現該公司,法律上是沒有佔有該公司的股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