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務與股東關系
① 股東個人的債務和公司有關系嗎
《公司法》第六十四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解釋】本條是對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自己財產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規定。 公司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則。但在現實生活中確實存在有的股東利用公司獨立法人地位和自己的有限責任,濫用權利,採用將公司財產與本人財產混同等手段,逃避債務,造成公司可以用於履行債務的財產大量減少,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有這種情形的,股東理應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為了維護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和正常的經濟秩序,借鑒一些市場經濟國傢具有法律效力的判例和有關法律規定,總結我國人民法院的審判實踐經驗,修訂後的公司法一方面堅持公司股東以其對公司的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的基本法律原則;另一方面增加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獨立法人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這一原則同樣適用於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同時,本條還規定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應就其個人財產是否與公司財產相分離負舉證的責任,即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自己來證明公司財產與本人財產是否獨立,這就與一般公司發生債務糾紛由權利主張者舉證不同,實際上加重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法律義務。針對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殊情況,為了更好地保護公司債權人的利益,降低交易風險,這一規定是完全必要的,其根本目的就在於強化要求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必須將公司財產與本人財產嚴格分離
② 公司債務能否和股東債務互抵
不可以,公司的錢屬於公司,股東的錢屬於私人所有,兩者不可以互相抵消
③ 公司債務跟前股東有沒有關系債務是前股東在的時候欠下的
原來公司欠錢,如果直接債轉股,由於債務轉資本,僅某些地方有明版確規定,大部分地權方並無規定,可能存在工商方面的障礙。因此才先由債權人用貨幣資金增資,然後公司用增資的錢償還該債權人。增資和還款是兩個不同的行為,不存在抽逃出資
④ 公司股東和公司對公司債務各自承擔什麼責任
股東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本身資產有限,所以也不可能承擔無限責任,資不抵債即面臨破產.
⑤ 如何確認股東與公司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系
股東與公司之間的關系是不能用債權債務關系來解釋和涵蓋的。股東在決定投入成立新的公司,並辦理相關的設立手續時,股東是基於股東之間的合作協議及公司章程承擔相應的義務,比如出資到位等,具體要看章程的要求,同時也依據章程享有相應的權利,在出資沒有到位的情況下,公司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出資為到位的股東在未到位出資額范圍內承擔償債的連帶責任。當然如果股東向公司借款,這當然就形成了債權債務關系了。
⑥ 股東與公司是不是存在債務人與債權人的關系
股東與公司之間的關系是不能用債權債務關系來解釋和涵蓋的。股東在決專定投入成立屬新的公司,並辦理相關的設立手續時,股東是基於股東之間的合作協議及公司章程承擔相應的義務,比如出資到位等,具體要看章程的要求,同時也依據章程享有相應的權利,在出資沒有到位的情況下,公司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出資為到位的股東在未到位出資額范圍內承擔償債的連帶責任。當然如果股東向公司借款,這當然就形成了債權債務關系了。
⑦ 公司股東與欠款公司是什麼關系
嚴格來講沒關系。
欠款公司欠的是公司的款。而公司的錢和股東的錢在法律層面不可以劃等號的。
公司股東將自己的資金或者其他形式財物作價給公司後,即喪失所有權,獲得的叫股權。他可以參與公司對內對外的管理、獲得收益分紅等,即他可以去催款,催欠款公司還債。錢還了,那錢是公司的,沒還,股東可以依據雙方合同作為代表起訴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