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入資股東撤銷
① 公司兩大股東可以辭掉未出資股東嗎
第一可以要求未出資股東出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依法可由公司本身直接要求未出資股東履行出資義務,足額繳納出資,並賠償延期出資的損失,如股東拒絕履行的,公司完全可以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未出資股東履行出資義務。
其二,也就是你說的,可以以公司名義(召開股東會,大股東擁有決定權,可決定)開除未出資股東
最高人民法院於2011年2月16日開始施行的《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以下簡稱「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18條規定了股東資格解除及具體程序。
第十八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全部出資,經公司催告繳納或者返還,其在合理期間內仍未繳納或者返還出資,公司以股東會決議解除該股東的股東資格,該股東請求確認該解除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前款規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決時應當釋明,公司應當及時辦理法定減資程序或者由其他股東或者第三人繳納相應的出資。在辦理法定減資程序或者其他股東或者第三人繳納相應的出資之前,公司債權人依照本規定第十三條或者第十四條請求相關當事人承擔相應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② 實繳資金還未到位,股東可以撤資嗎
從公司法來說是沒有撤資的,在目前公司法框架下,以認繳資金就可完成注冊專,實繳資金屬是後一步的事情。股東對其餘股東未到賬注冊資本承擔連帶出資責任,就是說,其中一個股東承諾的出資額未到賬,由其餘股東承擔出資責任。所以你的問題可以分為以下幾點:
1。公司還沒注冊完成,那隻要其餘股東同意(有共同投資協議),就可以在公司注冊時減少一個股東,你就形成了「撤資」
2。公司已完成注冊,則你只有轉讓出資,進行股東變更才能完成你的「撤資」意願。
3。如果你事實上「撤資」,也就是不履行出資義務,則可能會被其餘股東追究出資責任並賠償其餘股東由此產生的損失。
4。你應該與其餘股東協商同意後,發布減資公告,公告後變更公司章程,你的出資責任才能免除。
③ 股東未按時出資可否取消股東資格
當然可以,但需要一定的程序。
可以先發函告知該股東在規定時間內(比如半個月、一個月)履行出資責任,該股東仍未履行的,經股東會其他股東2/3以上同意,可以予以除名。
④ 小股東但是實際未出資如何退股
一、建議在公司章程中設置限制瑕疵出資股東權利的條款,《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十六條規定: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出資,公司根據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對其利潤分配請求權、新股優先認購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股東權利作出相應的合理限制,該股東請求認定該限制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建議在公司章程中設置股東失權條款。所謂股東失權是指公司對於怠於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可以催告其在一定期限內繳納出資,逾期仍不繳納的即喪失其股東權利。
⑤ 股東未出資,公司能開除或除名股東嗎
可以。但有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17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全部出資,經公司催告繳納或者返還,其在合理期間內仍未繳納或者返還出資,公司以股東會決議解除該股東的股東資格,該股東請求確認該解除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前款規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決時應當釋明,公司應當及時辦理法定減資程序或者由其他股東或者第三人繳納相應的出資。在辦理法定減資程序或者其他股東或者第三人繳納相應的出資之前,公司債權人依照本規定第十三條或者第十四條請求相關當事人承擔相應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⑥ 公司用自己名字注冊公司,成為公司股東!沒投資怎樣撤銷股東身份!將來對我有沒有影響!如果公司有事我
1,可以來把股權轉讓給其他股東自。
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東之間可以互相轉讓股權。
2,可以把股權轉讓給股東之外的人。
這時候,其他股東擁有優先購買權。
3,如果股東出現以下幾種情況:1),公司連續5年不分利潤,而公司連續5年盈利,在第5年不分利潤的股東會上投反對票的股東。2),公司發生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3)公司營業期限到期,反對延期的股東。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
那麼如果你擔任顯名股東,而你沒有出資,只是代別人持股。當實際股東沒有繳資完全,顯名股東是由連帶責任的,即你有義務為你代的那個隱名股東出資。
其他的,只要你能證明你只是顯名股東,是沒什麼問題的。
⑦ 股東未認繳出資後被公司股東會撤銷其股東身體還需繳納出資和違約責任嗎
這個時候需要承擔違約責任,但是不需要再足額認繳了。但是你也可以主動的協商,一般情況下不會追究違約責任的。你也可以要求主要認繳制後恢復你的股東身份,當然這個不是必須的。
⑧ 如何清退未出資的小股東 律師新浪博客
看公司章程如何約定的?可以從章程約定著手。也可行使訴權讓小股東出資,承擔相應責任
⑨ 股東未認繳出資有權利撤股嗎
不行,股東必須認繳完成所有出資,否則對其他股東構成違約。至於公司依法解散或終止是另一問題,否則有可能構成抽逃出資行為
首先股東沒有實際出資,則不能分得利潤。這個原理是根據物和孳息的關系。沒有出資自然就沒有利潤的產生。更不可能讓他分清算財產。
而且,未出資是對其他股東的違約。在請算前,清算組不僅要追繳他的出資,而且要對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對公司的破產承擔以其出資額為限的有限責任。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⑩ 如何讓未出資的股東,失去股東資格
一、建議在公司章程中設置限制瑕疵出資股東權利的條款,《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十六條規定: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出資,公司根據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對其利潤分配請求權、新股優先認購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等股東權利作出相應的合理限制,該股東請求認定該限制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建議在公司章程中設置股東失權條款。所謂股東失權是指公司對於怠於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可以催告其在一定期限內繳納出資,逾期仍不繳納的即喪失其股東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