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董事會總經理
A. 總裁、董事長、總經理、股東到底有什麼區別
公司大部分股東在一起開的會叫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長是股東大版會選出來的一部分人權中再選出的一個領導人,一般是大股東的代表。也叫總裁。總經理是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任命的企業最高行政領導,和股份多少沒有關系。總監是一個企業中一個部門的最高領導。投資者就是股東,不管投資額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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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董事局主席、董事長、控股股東、總經理、總裁、CEO六者有什麼區別或是相同
在中國的法律框架下,弄清上述問題,需先了解以下關系:
1股東會(有限公司)和股東大會(股份公司)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重大事宜。
2董事會是公司的管理層,董事會由股東會或股東大會選舉產生,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3經理(或稱總經理)是公司的實際經營者,由股東會聘任產生。
中國的法律用語中沒有董事局主席、總裁、CEO的說法。
董事局主席就相當於董事長
控股股東是大股東,在股東會中權力較大。
總裁、CEO是公司的執行者,相當於總經理。
在一些公司中,大股東擔任董事長、兼任總經理。
C. 董事長和總經理是由董事會還是股東會選舉
公司復法規定,股東會選舉產生制董事。
董事會選舉產生董事長(半數以上董事通過),
董事會決定聘請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
(3)股東董事會總經理擴展閱讀:
董事長(英語:Chairman of the Board,簡稱:Chairman,日韓稱會長),又被翻譯成董事會主席,指的是一家公司的最高領導者,統領董事會。董事長也是董事之一,由董事會選出,其代表董事會領導公司的方向與策略。董事長是公司或機構的最高管理者,公司利益的最高代表,領導股東會。在日本和韓國的大型會社(公司)稱為「會長」,名稱分別為「取締役會會長」和「理事會會長」,是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
總經理:公司或類似單位的最高業務領導人,一般賦有決定有關行政和管理政策的權力
D. 公司里董事長,總裁,股東,經理和總經理的關系請列一個樹狀圖解釋一下,或者打個比喻解釋解釋
董事長是公司或機構的最高管理者,公司利益的最高代表,領導股東會。只有他擁有召回開董事會,罷免總答經理等最高權力【董事長即總裁】
總經理是負責經營的總經理,職位在董事長之下,參與董事會並對其負責
經理指的是公司各部門經理,只管理一個部門,職位在總經理之下,對董事會負責
而股東是指該公司的股份持有者,有權召開股東大會變更董事長,而與總經理和經理無直接聯系
E. 股東、董事長、經理之間什麼關系
董事長、總裁和CEO的權力詳解
自從信息產業興起以來,尤其是網路股泡沫產生以來,「CEO」在中國驟然成為一個流行詞彙。總經理和總裁們紛紛改稱CEO,這個縮寫詞比它的中譯版「首席執行官」更簡潔,在中國人心目中更有神聖感,於是便出現了今天CEO滿天飛的局面。剛剛從大學畢業的年輕人驕傲的在名片上印著自己是某家新公司的CEO,海爾這樣年營業額上百億的大企業總裁也要求別人稱他CEO,但大部分人並不知道這個英文縮寫詞的實質內涵。
董事長,總裁,CEO,這三個公司領導者的稱謂不僅僅是文字游戲,它包涵了企業管理制度的基礎,與其說是權力的基礎,還不如說是義務的基礎。如果權力變成了一種享受,甚至連權力擁有者的稱謂都變成了一種享受,那真是糟糕透頂。
董事長的英文是Chairman(准確的說是Chairman of the Board),總裁是President,首席執行官是Chief Executive Officer,這是眾人皆知的。但媒體並沒有意識到這三個稱謂的微妙差異,經常把President譯成董事長或首席執行官,CEO有時候又被譯成總裁,情況十分混亂。
Chairman這個職務可能是現代公司管理層最早確定的職務之一,因為它是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理論上講是公司管理層所有權力的來源。President和CEO都由Chairman任命,董事會只能由Chairman召集,非例行的股東大會一般也只能由Chairman召集(或者由股東聯名呼籲召集,這要看公司章程)。既然President和CEO都是由Chairman任命的,理論上講Chairman也可以隨時解除他們的職務;不僅如此,Chairman可以隨時解除任何人的職務,除了董事(Member of the Board)和監事(Member of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因為董事和監事不是公司雇員,而是公司的主人和仲裁人。因此我們常常看到一位弄砸了許多事情的CEO被罷免,卻依然保留董事職務;即使他沒有多少股份,仁慈的股東往往也會允許他在董事會繼續呆下去。
董事會不是一個行政機構,而是一個立法性質的委員會,這就決定了董事長和董事們之間沒有真正的上下級關系。一位強大的Chairman可能擁有真正的生殺大權,這種大權有時候來自他掌握的多數股份,有時候來自他的人脈資源,有時候來自他早年積累的威信,這時董事會不過是Chairman的傀儡而已,President和CEO也必須真正對他負責(不僅僅是名義上的負責)——比如微軟公司的比爾•蓋茨,長江實業-和記黃埔的李嘉誠,他們目前在公司都只保留了Chairman的職務,但對於行政事物他們一樣擁有最高的發言權。但大部分公司的Chairman只是一種榮譽性職務,就像英國女王一樣,擁有無比尊榮的地位,卻從來不說有分量的話。尤其是資產特別巨大、股權特別分散的公司,如通用汽車公司、美孚石油公司等等,各大股東及行政人員的關系非常復雜,Chairman只是一個德高望重、用來維持局面的「活人神」而已,除了召開董事會沒有任何權力(就連召開董事會都是應President或CEO的要求)。
喔,我也許說錯了——准確的說還是有一點權力的,那就是President或CEO太囂張,以至於大部分股東一致決定發動政變把他搞掉的時候,Chairman經常是政變的主腦人。石油大王洛克菲勒的兒子——小約翰•D•洛克菲勒就發動過一次非常著名的宮廷政變,那是在20世紀初期,他是一家鐵礦公司的董事長,總裁是洛克菲勒家族之外的人,他與小洛克菲勒產生了嚴重的沖突,最後小洛克菲勒不得不召開一次特別股東大會來審議罷免總裁議案。當時小洛克菲勒掌握的股份只有四分之一,遠沒有到達左右大局的程度,但他出色地收羅了工人、行政管理者和小股東的心,最終以壓倒優勢罷免了桀驁不馴的總裁。不久前迪斯尼公司的CEO也是這樣下台的,對於一位資深經理人來說,被自己的董事長發動股東趕下台無疑是最悲慘的事情。
President這個詞誕生要比CEO早,范圍也比CEO狹窄。被稱做President的人,無論是總統、總裁還是大學校長、委員會主席,都是有一定權力和社會地位的人,但CEO卻可以隨便用在哪個行政負責人身上。看過《兄弟連》的人都記得,E連的戰士甚至把連長稱為「CEO」,連長的上級也稱呼他為「E連的CEO」。對於一個清潔工小組來說,組長就是CEO;對於一個極地探險隊來說,隊長就是CEO,這個詞沒有任何特權榮耀的成分,只代表著某個范圍內的最高執行權和與之相伴的義務。想想中國國內的總裁、總經理們爭先恐後拋棄President的稱謂,視CEO為身份和地位的象徵,實在讓人感到好笑——難道他們不知道美英的一個下級軍官、一個職工領班都可以叫做CEO嗎?
一般來說,在公司內部,President是掌握實權的人;在CEO這個稱謂沒有誕生之前,President幾乎是唯一掌握實權的人。一個公司的創始人經常同時給自己加上Chairman和President兩種頭銜,但現代企業的所有者和管理者不是同一群人,再優秀的President往往也只佔有很少的股份,一個小股東是不應該成為Chairman的,就好象一個沒有王室血統的人即使再優秀也當不了國王。有時候大股東的力量太強大(比如摩根、杜邦這些大財團是許多公司的大股東),以至於President都成為了股東利益的代表,公司的行政實權就落到了其他行政人員手裡——比如執行委員會主席,副總裁,財務委員會主席等等,當然也包括CEO。
President淪為大股東代表的例子,最典型的是1920年代早期的通用汽車公司,當時通用汽車創始人杜蘭特因為瘋狂買空股票而被一腳踢出公司,作為第一大股東的杜邦財團立即派遣了一位杜邦家族成員擔任通用汽車的President(注意不是Chairman,在通用汽車的歷史上Chairman一直是無足輕重的角色),直到赫赫有名的阿爾弗雷德•斯隆接任總裁為止。
事實上,西方的President在大部分時候與中國的總經理是一回事情。總經理可以翻譯成「President」,也可以翻譯成"General Manager",但後者在西方企業中不是一個常見的職位。但中國企業經常同時設立總裁和總經理,如果把總裁翻譯成President,總經理就應該翻譯成CEO。President和CEO在西方企業里經常合二為一(尤其是在中小企業當中),即我們所說的「總裁兼首席執行官」,你稱呼他President或CEO都無所謂;你也可以在禮儀場合稱呼他為President(強調身份和地位),在工作場合稱呼他為CEO(強調執行權和責任)。
在少數情況下,董事長、總裁和CEO都是同一個人,我們稱為「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或「董事長兼總裁」(稱呼「董事長兼總裁兼首席執行官」實在是太恐怖了,沒有必要),這種兼職大部分由公司創始人擁有(如比爾•蓋茨),有時候也是因為公司的傳統習慣(如韋爾奇,按照通用電氣的傳統,他同時擔任董事長和首席執行官,而且不存在獨立的總裁職務)。
看到這里,大部分讀者恐怕會有點頭昏腦漲,連我自己都昏了頭——既然President和CEO的職權沒有本質的區別,而且經常是同一個人,那麼為什麼要把這兩種職務分開呢?答案比較復雜:第一,因為某些大公司的行政事務過於繁重,一個人的精力無論如何不能處理,必須有兩個地位平等的最高執行官;有的時候,一家公司同時擁有兩個優秀的領導者,有必要為他們安排平等的地位,所以President和CEO就變成了兩個人。
第二,二戰結束之後,歐美大公司的執行權又發生了變化,演化為「重大執行權」和「日常執行權」兩塊,重大事件如大政方針、重大人事任命和比較大規模的投資等屬於「重大執行權」范疇,由CEO掌握;一般政策、一般人事任命和一般規模的投資等屬於「日常執行權」范疇,由President掌握。如果說CEO是總理,那麼President就是掌握日常工作的第一副總理,如果這兩個職位不屬於同一人,那麼CEO的地位稍微高一點。
我沒有調查CEO和President最早是什麼時候分開的,但最早的著名例子發生在1960年代的福特汽車公司。當時福特三世邀請號稱「藍血十傑」之首的麥克馬納曼擔任福特汽車的President,麥克馬納曼也成為了福特汽車歷史上第一位沒有福特家族血統的President。但是,福特三世並不想完全放棄行政權,因此他改稱自己為CEO,與麥克馬納曼形成了雙頭統治,這是現代企業歷史上CEO職務流行的開始。
從那以後,公司最高執行權掌握在兩個人手裡變的司空見慣,有時候CEO對總裁有很大的優勢,有時候又是總裁乾綱獨斷。1999年左右,比爾•蓋茨曾經任命一位新的微軟公司總裁,但自己仍然保留董事長兼CEO的職務;許多媒體報道說是蓋茨「辭去」總裁職務,但實際上蓋茨只是把微軟公司的總裁和CEO兩個職務清晰的分離開來,並把日常執行權授予總裁,這談不上什麼辭職可言。
Chairman, President and CEO,這三個詞的關系雖然錯綜復雜,但我們仍然可以把握它的精神實質。簡單的說,Chairman是股東利益在公司的最高代表,它不屬於公司雇員的范疇,President和CEO的權力都來源於他,只有他擁有召開董事會、罷免President和CEO等最高權力,但他從來不掌握行政權力。一位Chairman如果不兼任President或CEO,就僅僅是一個禮儀職務,一個德高望重的仲裁者,一般來說是某位大股東的代表。
President掌握著公司的日常行政權,既可以譯成總裁,又可以譯成總經理;President這個稱謂包含的榮耀和地位比CEO要高,因此經常用於禮儀場合。許多時候,President和CEO是同一個人,隨便你怎麼稱呼他;但在許多大公司里,President和CEO是兩個人,這時「總裁」和「首席執行官」才有嚴格的差異,有時候兩者地位平等,有時候CEO是總裁的上級(實際情況很復雜,必須一一分析)。
有時候President和Chairman一樣,也淪落為一種無足輕重的禮儀職位,但至今從沒有聽說過CEO變成一種禮儀職位——除了在中國。在中國,無數的經理人瘋狂地給自己加上CEO的冠冕,以為這就是跟世界接軌,就是擁有了最高的榮譽與地位;他們不知道,CEO這個詞在西方沒有任何榮譽與地位的暗示。
F. 董事長和總經理的關系叫什麼關系
一般來說,一個公司的董事長代表了公司董事會,也就是公司所有者的權益,是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理論上講是公司管理層所有權力的來源。董事長董事長可能在董事會中持有最大股份,也可能在公司中德高望重、擁有豐富的人脈關系。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非例行的股東大會一般也只能由董事長召集。
而一個公司的總經理屬於公司雇員范疇,由董事長經董事會通過任命,接受董事會監督,承擔了經營公司和執行董事會決策的重任。董事會擁有所有權、監督權和決策權,而總經理擁有經營權和部分決策權,掌握公司的日常行政權。總經理可由董事長兼任,總經理也可兼任董事會董事。
G. 關於董事長、總經理、董事會和公司的股東之間的關系
股東就是股東,股東選舉董事(一般是大股東),董事會選舉董事長,董事長提名總經理,由董事會任命。
H. 董事,總裁,股東有什麼區別。越詳細越好
對於某上市公司,一般會發行股票,現在炒股如此熱,你不可能不知道股票吧。一般來說持有該公司股票的人都叫做該公司的股東,炒股者是非常非常小的股東。
一般來說上市公司中的大股東(持有N%,N為整數的股票的股東已經算是很大的股東了)會在基於公司法規的情況下成立一個機構,來管理公司,這個機構就是董事會,相當於議會制國家的國會。董事會再依法選舉出一個主持董事會的人,這個人就是董事長。董事會的成員叫做董事。
比權力的話,董事長比總經理更厲害。因為總經理很可能只是公司的雇員,並沒有持公司大量的股份,你應該聽說過某些企業家白手起家,從一個小雇員做起成為總經理的吧。總經理由董事會任命,由於董事長在董事會具有決策權,所以可以認為總經理由董事長任命。
總經理主管公司的運營行政等,董事長負責召開股東大會、主持董事會、負責管理層等。如果是公司召開十分正式的會議,那麼董事長坐主席,總經理只能坐董事長旁邊。
總經理可以由董事長兼任,董事長也可以是總經理。
未上市公司可以有總經理,但一般沒有董事長,因為沒有發行股票,就沒有股東,沒有董事會,更沒有董事長。
總裁,是一個比較籠統地說法,可理解為「總的裁定」,也就是擁有公司最高的決策權,那麼總裁就是公司的最高負責人吧。
I. 股東會、董事會、管理層三者的區別
1、包含的成員不同。
股東會包含的成員為全體股專東;董事會成員為全體股東中的屬部分人員或全部人員;管理層包含的成員為股東、非股東(總監、經理、班組長等人員)。
2、產生方式不同。
股東會的產生方式是公司法賦予的,認購股份即為股東會成員;董事會的產生方式是依據企業章程由全體股東選舉產生,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企業可設董事會,也可不設董事會。管理層的產生方式較為多樣,有選擇產生,也可以由任命產生。
3、許可權不同。
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是公司的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構;管理層則依據職位高低不同具備不同許可權,但均在股東會或董事會授權的許可權內開展工作。
4、除名方式不同。
股東會成員的除名方式需依據公司法召開股東會議並產生決議,由股東出售或轉讓其股權而除名,且需辦理經工商、稅務等變更手續。董事會成員的除名方式為召開股東大會罷免或董事會成員自行辭職。管理層的除名方式較為多樣,可以是前兩種方式,也可以是直接開除或免職(非股東)。
J. 董事長和總經理有什麼區別
一般來說,一個公司的董事長代表了公司董事會,也就是公司所有者的權益,是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理論上講是公司管理層所有權力的來源。董事長可能在董事會中持有最大股份,也可能在公司中德高望重、擁有豐富的人脈關系。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非例行的股東大會一般也只能由董事長召集。
而一個公司的總經理屬於公司雇員范疇,由董事長經董事會通過任命,接受董事會監督,承擔了經營公司和執行董事會決策的重任。董事會擁有所有權、監督權和決策權,而總經理擁有經營權和部分決策權,掌握公司的日常行政權。總經理可由董事長兼任,總經理也可兼任董事會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