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杏樹股東
1. 冒用身份證用u盾成了注冊公司股東簽名是電子形式,怎麼舉證
登錄工商企業信息查詢網,可以查詢到法人和股東信息,可以通過截圖或者拍照舉證
2. 身份證被拿去當掛名股東,實際未出資未簽字未參與經營,負責嗎
你看一下營業執照上的法抄定代表人是否是你如果是的話那麼跟你就有直接關系的,還有如果是幾個法人代表的話那麼看看上面你的股份佔多少,雖然你沒有出資但是法律也可以按股份的多少來追究責任的。
真的不行那麼你就可以找律師辯護說自己是在完全不知道到的情況下被騙的只有這樣你才可以免予追究責任,還有一個最關鍵的是你是否從中得利如果有那麼就更加說不清楚啦。我們也不是律師建議你到專業的律師網站上去提問,那裡都是專業的律師團隊會給你一個權威滿意的答案的,全國最大的在線律師咨詢網站;網址如下:http://china.findlaw.cn/ 我就在上面提問過挺不錯的建議你也去那裡提問吧,比你在這里要有效多啦。
3. 工商局網上如何查我自己公司的股東出資情況
你好。您可以去當地工商局列印內資企業檔案就可以了。記得帶營業執照以及身份證,還有企業授權書。
4. 注冊BVI公司董事及股東能查到嘛
BVI公司的董事股東是不能公開查詢得到的,除非得到BVI高等法院的搜查令。
5. 故意損害果樹,怎麼計算賠償了
民事賠償採取的是「填平原則」,即賠償與損失一致。我認為應賠償的損失包括兩部分:
(1)直接損失,即這些果樹的實際價值,考察一下當地的市場行情,比照著相同年齡的同類樹種價格計算即可。
(2)間接損失,也就是預期利益損失。你們家每年從這些果樹上獲得的收益(按照上一年的收入計算),再乘以相應的年限,即為預期利益損失。至於計算多少年,由於樹種不同(梧桐、銀杏等好像沒有收益,就別計算預期利益損失了)。
(5)銀杏樹股東擴展閱讀:
程序法上的特徵:
第一,訴訟當事人的特定性。
(1)股東代表訴訟中的原告只能是持有某公司股份的股東,並且是符合一定條件的股東。這些條件包括:在起訴時必須具有股東資格,而且在侵權行為發生時也具有股東資格;對不法行為沒有表示過支持或認可,且竭盡內部救濟的股東。在持股比例或持股數量上,各國也不盡相同。
日本《商法》經1993年的修改後,已取消了持股數量的規定,即持有一股的股東也可提起股東代表訴訟,但在持股時間上仍規定須持續6個月持有某公司的股份。美國聯邦法和較多的州在持股時間上規定了較為嚴格的「行為時所有」原則,但在持股數量方面多數不作規定。
(2)股東代表訴訟中的被告是董事、監事、其他公司經營管理者等。公司不能作為原告,可是它在代表訴訟中又是真正的原告,法院有利於原告的判決,直接受益人是公司。公司在股東代表訴訟中的訴訟地位相當於證人。
6. 身份證被冒用成為股東,該公司被起訴,我被執行工資凍結了才知道有這么個事,我該怎麼辦
身份證被冒用,身份證戶主不負法律責任。
建議向警方報案,依法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