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對銀行詢證
1. 請問下證券公司可以像會計師事務所那樣以單位的名義向銀行發出詢證函嗎
企業自己負擔,事務所不管的! ...當然是被驗資企業出。 ...驗資費用都是... ...詢證費200元由被審驗單位交 ...
2. 證券公司和銀行有什麼區別
銀行跟證券公司是兩家不同的單位是相互獨立的,兩者的關系主要是合作關系,我國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監管不允許銀行從事證券公司的業務。
3. 若券商直接引用會計師的詢證函,需要執行什麼程序
詢證函是為了確認雙方的往來是否屬實的一種方式。一般是由會計師事務所在專審計應收、應付屬、預收、預付款等往來,對方單位金額超過限額以上的發出函件詢證,對方單位核對後直接傳給會計師事務所,實際上是對單位往來的符合性與實質性測試的一種審計方法。
4. 券商系統如何查詢銀行余額
您可以在銀證轉賬時間通過廣發證券交易軟體中銀證轉賬-查詢銀行余額相關菜單查詢,但可能存在部分銀行無法查詢。廣發證券軟體查詢的銀行余額僅供參考,實際金額仍需以銀行端為准。
5. IPO中,投行需要獨立執行函證程序嗎
不知你指的是否為保薦問核時候的函證程序,如果是保薦問核裡面的函證,我版做過權是由保薦機構和會計師共同以雙方名義向客戶和供應商發出詢證函,寄回會所,保薦機構去復印一份作為底稿,但是發表意見肯定是分別作的;也有時候如果企業強勢,保薦機構和會計師分別發出函證。但是如果只是復印會計師的底稿就沒有意義了,因為要求時保薦機構獨立的、審慎地做出判斷,我認為至少要在整個函證的程序里,留下保薦機構曾經核查過的痕跡,比如經過復核認可了會計師確定的函證范圍,因此同意共同發放詢證函。
6. 券商和銀行的關系
競爭合作關系,券商證券業務,銀行轉託管業務,分類經營
7. 銀行獲得券商牌照對中銀證券是否構成利空
對券商板塊短期是利空,長期來看,競爭更加激烈,未必是壞事。
中國銀行通過全資控股的中銀國際設立並控股了中銀國際證券,獲得了內地證券承銷牌照,可以進行香港和內地券商業務。
因此,對中銀證券來說比較中性。
8. 證券公司可以向銀行發詢證函嗎
證券公司是沒有權利向銀行發詢證函的,只有會計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有權向銀行發詢證函。銀行詢證函是指會計師(審計)事務所在執行審計過程中,以被審計企業名義向銀行發出的,用以驗證該企業的銀行存款與借款、投資人(股東)出資情況以及擔保、承諾、信用證、保函等其他事項等是否真實、合法、完整的詢證性書面文件。
注冊會計師應當根據具體業務的需要,從本通知所附銀行詢證函格式中選擇適當的銀行詢證函,並確保函證的完整規范有效。注冊會計師應當對銀行詢證函及回函中所列信息嚴格保密,僅用於審計(驗資)目的,並按照執業准則的要求形成業務工作底稿。
(8)券商對銀行詢證擴展閱讀:
為有效防範因銀行函證回函不實導致的運營風險、法律風險和聲譽風險,銀行應在以下方面建立和完善銀行函證回函工作的內部控制,並確保其有效運行:
(一)明確回函的工作流程,建立相應的授權機制和制衡機制,實現不相容職責的分離;
(二)規范詢證函回函用章的管理制度,明確回函用章;
(三)校驗詢證函印章,確定其與預留印鑒一致無誤後,方可辦理回函業務;
(四)詢證函回函人員應注意核查詢證函內容及格式、留存相關回函復印件或影像文件,當發現詢證函所載信息與銀行信息不相符時,應在回函上按照要求列明不符事項;
(五)加強回函的復核控制,即由函證處理人員根據原始業務記錄進行填寫,並由主管人員根據授權復核後在回函上簽字並加蓋有效印章;
(六)建立完備的回函操作記錄,記錄中應體現處理過程及主管人員復核簽字等內控程序;
(七)將回函工作納入銀行內審或內控檢查范疇,並對所發現問題及回函投訴事項建立缺陷整改、責任認定和問責機制;
(八)銀行函證受理部門名稱、地址、聯系電話應當公開透明。
9. 銀行券商牌照對證券是利空嗎
向銀行發放券商牌照的消息對券商股是超級大利好。
向銀行發放券商牌照意味著國內以往對銀行嚴格的分業經營藩籬被打破。國內以往的分業經營的管理規定,將原本就是同一體系的中信證券和中信銀行、招商證券和招商銀行、興業證券和興業銀行、廣發證券和廣發銀行、宏源證券和建設銀行給生生分開,不得有業務上的任何交集。現在,向國有四大行發放券商牌照的消息,則體現了目前國際上通行的銀行業混業經營的大趨勢。
銀行進入證券業可以擴大盈利空間,券商有了銀行這個大股東的支持經營實力進一步增強。如果這個消息屬實,將是券商股的真正特大利好。前述幾家券商和銀行將是金融業混業經營的最直接收益者,股價必將會進一步提升。而其他上市券商也將會成為銀行並購得對像而得到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