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做t
㈠ 基金做T什麼意思
一、什麼是做T?做T的基本原理是什麼?
一般意義下,做T這種說法是來自於股市,T是指發生購入或贖回的交易日當天(以每天15:00為界限,且周末和法定節假日為非交易日),同理T+1是第二天,T+2是第三天,依此類推。相信很多購買過余額寶或者基金的朋友應該都已經了解T本身的含義。
做T在股市中就是指股票當天買賣。但嚴格意義上來說,我國股票交易制度為T+1,是無法做到當天買賣的,因此人們常說的股票做T其實是一個偽命題,本質是利用一些技巧,比如說漲跌的價差,是一種另類的當日買賣手法。由於我們不進入股市,這里就不多說股票相關的了。
簡單來說,做T基本原理是通過低買高賣,高拋低吸來平攤自己的購入成本,達到提高收益、減少虧損的目的。如果還是覺得不太理解,我後面有具體的例子,大家一看就懂。
二、基金也能做T嗎?能否舉個簡單的例子?
答案是肯定的,基金也能做T,雖然這里的做T已經脫離了本意。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的基金市場中,一般情況下基金持有未滿7天就贖回,會收取懲罰性手續費1.5%,這是因為基金本身就是以中長線操作為主。因此我們在交易時候,為了避免高額贖回費率,做T會受到持有時間的限制(這也是我之前所說的,選擇基金時為什麼要選擇C類基金、以及為什麼要仔細對比基金的階梯型贖回費率的原因)。
雖然有一定限制,但是由於我們是分批分時間買入的基金,而不是一下子把所有資金全部花出去,而且我們贖回止盈止損的時候也是分批分層贖回,以及基金賣出時的先進先出原則,所以只要我們注意基金的持有時間和階梯型贖回費率,或者我們的收益率已經遠遠大於贖回費率,那麼我們就可以對持有的基金進行做T。
下面我舉個簡單的基金做T的例子,便於大家理解,這個例子後面還會反復提到,希望大家認真閱讀!
6月1日星期一(T日)15:00前,以收盤價10元/份的凈值買入100份某基金,花費1000元。
6月2日星期二(T+1日)開盤後確認買入,此時持有100份該基金,價值1000元。該基金收盤價為11元/份,當日無操作,收盤後基金價值為11元×100份=1100元,當日收益100元。(這里為了方便,不考慮基金公司運作、管理等收取的費用,實際上每日的收益已經是收取了運作、管理費後的純收益)
6月3日星期三,基金凈值下跌明顯,收盤價為9元/份,我們在當日15:00前以收盤價為9元/份的凈值再次買入100份,花費900元。
此時我們從最開始到現在總投入資金1900元。我們最初買入的100份,由於凈值下跌為9元/份,此時價值為900元,相對於1000元成本來說虧損100元,而我們後面再次購入的100份,是以9元/份的凈值購入的,花費900元。目前我們持有200份該基金,總投入資金1900元,那麼我們的成本實質上是1900元/200份=9.5元/份。
(期間無操作)
6月8日星期五,此時我們6月1日購買的100份該基金已經持有了7天,如果今天15:00前申請贖回,那麼確認日期是6月9日。今天,該基金的凈值大漲,收盤價為15元/份,那麼我們持有的200份該基金的價值就是15元×200份=3000元,還記得我們的成本是多少錢嗎?成本是1000+900=1900元,所以等於我們的收益是1100元!
但是,現在的1100元收益並沒有到手,只是一個數字,這里我們就要用到做T了!6月8日星期五15:00前,我們申請贖回6月1日購買的100份基金(先入先出,持有滿7天),第二天我們到手15元×100份=1500元,此時我們還持有6月3日購入的100份該基金,價值1500元,而我們兩次購入的成本之和是1900元!所以僅僅我們到手的1500元就快要收回成本了!
(關於基金持有天數,這里告訴大家一個小訣竅:某日15:00前申請買入的基金,日數+7的15:00前申請贖回,恰好是持有7天,這里要注意,持有天數是包括周末和各類法定節假日的。)
以上就是一個簡單的做T操作,其基本原理我們已經說過,就是低買高賣,高拋低吸。怎麼樣,看了上面這個例子,是不是就懂了基金賺錢的基本原理和做T的操作,是不是很簡單?
㈡ 現在有基金盤中做T+0的嗎
1、現在復沒有基金盤中做T+0,由於股制指期貨可以做T+0,而股指期貨的標的物滬深300指數中的個股,卻不能做T+0,這是一對矛盾,要求股市改回T+0的呼聲較高,不排除股市重回T+0的可能。
2、T+0,是一種證劵(或期貨)交易制度。凡在證劵(或期貨)成交當天辦理好證劵(或期貨)和價款清算交割手續的交易制度,就稱為T+0交易。通俗說,就是當天買入的證劵(或期貨)在當天就可以賣出。T+0交易曾在中國證劵市場實行過,因為它的投機性太大,為了保證證劵市場的穩定,現我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對股票和基金交易實行「T+1」的交易方式。即,當日買進的,要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同時,對資金仍然實行「T+0」,即當日回籠的資金馬上可以使用。而上海期貨交易所對鋼材期貨交易實行的是「T+0」的交易方式。目前我國股票市場實行T+1清算制度,而期貨市場實行T+0.
㈢ 基金如何做T
基金做T,說通俗點就是短線快進快出來獲取收益。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
在股市震盪或者行情不好的時候,通過高拋低吸或者低吸高拋,以此來降低倉位或減少虧損或短線的盈利。
舉個例子:
你在某天買入一隻基金凈值為1元的基金100份,持倉100元,成本1元/份,過了七天以後,這只基金跌倒了0.5元/份,持倉50元,成本還是1元/份。
這個時候再買入100份,買入50元,變成持倉200份,持倉金額100元,成本為150元,(100+50)÷(100+100)=0.75元/份,等過幾天基金小幅上漲到0.6元/份,再賣出100份,收入60元。這個時候,你變回持倉100份,持倉變成60元。
持倉100份,成本變成0.9元/份,也就是(150-60)÷100=0.9。現價60元,浮虧150-60-60=30元,就這么一來一回,原本持倉的100份在上漲的時候給你帶來60-50=10元的收益,而且通過當天買賣做T,你還可以額外收獲60-50=10元的收益。
(3)基金做t擴展閱讀
操作技巧
第一,先觀後市再操作
基金投資的收益來自未來,比如要贖回股票型基金,就可先看一下股票市場未來發展是牛市還是熊市。再決定是否贖回,在時機上做一個選擇。如果是牛市,那就可以再持用一段時間,使收益最大化。如果是熊市就是提前贖回,落袋為安。
第二,轉換成其他產品
把高風險的基金產品轉換成低風險的基金產品,也是一種贖回,比如:把股票型基金轉換成貨幣基金。這樣做可以降低成本,轉換費一般低於贖回費,而貨幣基金風險低,相當於現金,收益又比活期利息高。因此,轉換也是一種贖回的思路。
第三,定期定額贖回
與定期投資一樣,定期定額贖回,可以做了日常的現金管理,又可以平抑市場的波動。定期定額贖回是配合定期定額投資的一種贖回方法。
㈣ 股市裡面常說的做T是什麼意思能幫我詳細的解答一下嗎
做T是指已經持有想要做T的那隻股票,而該股票在做的那天先跌後升,股民在低位買了,趁拉高後賣出原來擁有的股票,那就即達到賺錢的目的也拉低了成本。
有以下兩種情況的都叫做T:
1、如果手裡有資金,當天開盤下跌,則可以低位買進,等股票沖高後,把原先的籌碼賣出,這樣總持股數保持不變。
2、如果當天開盤上漲,而預計盤中可能會跳水,則可以再高位先賣出一部分股票,等下調的時候再接回(買進),總量仍然保持不變。
中國股市在T+0與T+1之間的徘徊:
1992年5月上海證券交易所在取消漲跌幅限制後實行了T+0交易規則。
1993年11月深圳證券交易所也取消T+1,實施T+0。
1995年基於防範股市風險的考慮,滬深兩市的A股和基金交易又由T+0回轉交易方式改回了T+1交收制度,一直沿用至今。
2001年2月滬深兩市的B股市場對內放開,依然執行著T+0回轉交易方式。這樣,內地投資者在滬深兩市做A、B股交易時,分別執行著T+0和T+1兩種交收模式,因此有人建議兩市盡快統一此項制度。
2001年12月滬深兩市B股由T+0調整為T+1。同時,可轉債交易制度卻從T+1調整至T+0。《證券法》第106條也明文規定:「證券公司接受委託或者自營,當日買入的證券,不得在當日再行賣出」。這從法律角度規定了我國股市的交易採取T+1方式。
(4)基金做t擴展閱讀:
監管機構和券商則對不同類型賬戶的投資者交易行為進行規范:
1、現金賬戶的T+0交易
現金賬戶的開戶最低資金要求較低,賬戶總值一般低於2000美元,因此現金賬戶適合投資新手或不想進行復雜交易的投資者。現金賬戶的回轉交易行為受到最為嚴格的監管限制。一旦操作不當,則可能面臨賬戶凍結。
一般來講,現金賬戶在前一筆交易已經交割完成的情況下才可以動用這筆資金再次進行交易。現金賬戶的回轉交易涉及到兩種違規條例,「不擔風險獲利」(free riding)和「誠信違規」。這兩者的區別在於投資者賬戶內是否有足夠的資金償付首筆買入交易 。
舉個例子,在現金賬戶中,若投資者在周一使用已經完成交割的資金買入股票XYZ,股票XYZ將在周三交割完成。無論該股票是否已完成交割,則該投資者可以隨時賣出股票XYZ(不違規)。
周一當天,該投資者賣出股票XYZ,並且使用賣出股票XYZ得來的資金買入股票UVW(也不違規),但該投資者在周三UVW股票交割前就將其賣出,這一行為將被判定為違規。
若此時,投資者賬戶內有足夠余額或者隨後補足了足夠資金償付UVW買入交易,則被判定為「誠信違規操作」(Good Faith Violation),每個投資者可以被允許在連續12個月發生最多3次的「誠信違規操作」,當賬戶發生第四次「誠信違規操作」時,賬戶將會面臨90天凍結;
若沒有補足足夠資金償付首筆買入交易的資金,則為「不擔風險獲利」違規(Free Riding Violation) ,投資者賬戶將直接面臨90天的凍結。
2、信用賬戶的T+0交易
信用賬戶的開戶資金最低要求要高於現金賬戶。一般來講,該類賬戶的最低存款要求為2,000美元。
由於此前美股保證金制度並不能有效防範某些回轉交易模式所蘊含的風險,並且引發了一些不良的業務行為,如用其它賬戶的資金充當保證金、在進行回轉交易前不對客戶是否有足夠財務承受能力從事回轉交易進行檢查等。
2001年8月27日和9月28日,紐交所和納斯達克分別修訂了各自規則中有關回轉交易的規定(NASDAQ規則2520和NYSE規則431),並且明確了一個與回轉交易密切相關的概念,即「典型日內回轉交易者」(Pattern Day Traders)。
(根據NYSE規則431和NASDAQ規則2520,Day Trading的定義為:在同一交易日內使用信用賬戶先買後賣同一證券,或是先賣後買同一證券。)
當投資者信用賬戶總值超過2,000美元但低於25,000美元時,在5個交易日內有3次日內回轉交易機會。若超過3次,該賬戶會被禁止交易直到資金交割,資金交割後會自動轉為類似現金賬戶的全額結算,並在現金賬戶狀態維持90天,90天過後重新申請成為信用交易賬戶。
當投資者賬戶總值超過25,000美元後,若投資者在5個交易日內,其信用賬戶內進行超過3次的日內回轉交易,並且在這五個交易日當中,回轉交易的次數占總交易次數的6%以上,則賬戶將被列為典型日內回轉交易者,並要求投資者賬戶凈值保持在25,000美元以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T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