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金融理財 » 水利建設基金稅率

水利建設基金稅率

發布時間: 2021-03-19 19:38:52

⑴ 青島市地稅局繳納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稅率分別是多少

青島市地稅局繳納的城建稅的稅率是7%,教育費附加的稅率是3%、地方教育費附加的稅率是2%、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稅率1%。

教育費附加以繳納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為繳納人,以繳納人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的稅額為計征依據;按1%的徵收率,分別與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同時繳納。但對從事生產卷煙和經營煙葉的單位,減半徵收教育費加;

對農村、鄉鎮企業由鄉人民政府徵收教育事業費附加的,不另徵收教育費附加;對個體商販及個人在集市上出售商品,是否按實際繳納的臨時經營營業稅或產品稅稅額徵收教育費附加,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規定。

計費依據: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稅額為計費 依據。

計算公式:應納教育費附加=(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3%

(1)水利建設基金稅率擴展閱讀: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征稅范圍包括城市、縣城、建制鎮以及稅法規定征稅的其他地區。城市、縣城、建制鎮的范圍應根據行政區劃作為劃分標准,不得隨意擴大或縮小各行政區域的管轄范圍。

計稅依據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流通轉稅額為計稅依據徵收的一種稅,納稅環節確定在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環節上,從商品生產到消費流轉過程中只要發生增值稅、消費稅的當中一種稅的納稅行為,就要以這種稅為依據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公式:應納稅額=(增值稅+消費稅)*適用稅率

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分別規定為:市區7%,縣城和鎮5%,鄉村1%。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縣城、建制鎮的,稅率為1%。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 按照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應當與「二稅」同時繳納,自然其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也與「二稅」相同。

比如,某施工企業所在地在A市,而本期它在B市承包工程,按規定應當就其工程結算收入在B市繳納增值稅,相應地,也應當在B市繳納與增值稅相應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⑵ 水利建設基金的計稅依據是含稅收入還是不含稅收入

1、水利建設基金的計稅依據是不含稅收入。

2、水利建設基金是專項用於水利建設的政府性基金。水利建設基金應按照銷售收入來計提和交納。各省市的徵收比例各不相同,如湖南省0.06%來計提和交納。浙江省是0.01%。

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徵收行政區域內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的水利建設基金。

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徵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規定:「一、將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因此,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可以免徵水利建設基金。

(2)水利建設基金稅率擴展閱讀:

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水利建設基金,由地方稅務機關根據增值稅和營業稅的納稅期限按月或按季徵收。繳款義務人應當按生產、經營收入的0.6‰徵收,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其機構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水利建設基金。

其中,省電力公司及其所屬統一核算單位在其總公司所在地繳納;繳款義務人在省內取得的建築安裝勞務收入,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收入,銷售、出租不動產收入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分別向建築安裝勞務發生地、土地所在地、不動產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水利建設基金。自應當申報繳納之日起超過6個月沒有申報繳納的,由其機構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補征。

免繳范圍:

1、未達到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的生產經營單位和個體工商戶;

2、國家規定免徵增值稅、營業稅的生產經營收入;

3、駐湘軍工企業(不含已核發了工商營業執照的軍轉民企業)銷售軍工產品收入

4、國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經營服務性配套設施建設)、孤兒院、敬老院建設用地;

5、國家規定的其他免徵情形。

⑶ 杭州市地稅局繳納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是怎麼算

城建稅是所交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三者之和的7%,教育費附加是三者之和的3%,後面的就不知道了。地方政府自行在一定稅率裡面決定適用稅率杭州的如下:

地方教育費附加稅 = (實繳增值稅 + 實繳營業稅 + 實繳消費稅)× 2%,地方教育附加稅率2%;

城建稅 = (實繳增值稅 + 實繳營業稅 + 實繳消費稅)× 7% ,城建稅稅率7%;

教育費附加稅 = (實繳增值稅 + 實繳營業稅 + 實繳消費稅)× 3% ,教育附加稅率3%;

⑷ 湖南省水利建設基金稅率是多少

《湖南省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
第三條 水利建設基金的來源:
(一)從地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中提取3%。應提取水利建設基金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包括:車輛通行費、用地管理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森林植被恢復費、耕地開墾費、排污費、城市污水處理費。
(二)從河道采砂權出讓價款、政府出讓礦產資源探礦權和采礦權取得的礦業權價款中提取3%。
(三)省級財政從中央對地方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中劃轉3%。
(四)有重點防洪任務和水資源嚴重短缺的城市,從城市維護建設稅中按不低於15%的比例劃轉水利建設基金。
有重點防洪任務的城市包括:長沙市、湘潭市、株洲市、益陽市、岳陽市、衡陽市、常德市、邵陽市、婁底市、張家界市、懷化市、郴州市、永州市、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縣級有重點防洪任務和水資源嚴重短缺的城市由市州人民政府報省人民政府確定。
(五)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按生產、經營收入的0.6‰繳納水利建設基金。
(六)使用新增建設用地的單位和個人,按應繳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的10%繳納水利建設基金。

⑸ 山東省水利建設基金的計稅依據是什麼

計稅依據是《山東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

1、山東省政府下達了《山東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按照《辦法》規定,山東省煙台市從7月1日起,取消原來的河道工程維護管理費,取而代之的是,向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按照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三稅實際繳納額的1%繳納地方水利建設基金。

2、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繳納的水利建設基金是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在繳納完三稅之後額外徵收的。從2011年7月1日起按照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三稅」實際繳納額的1%徵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同時,暫停徵收河道工程維護費。

3、地方水利建設基金還有四項資金來源,並已從今年1月1日開始籌集:從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含專項收入,剔除教育收費、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費附加、水資源費、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等)收入中提取3%。

4、從中央對地方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返還和轉移支付資金中提取3%;有重點防洪任務和水資源嚴重短缺的城市,從徵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中提取15%;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的農田水利建設基金,納入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管理。

(5)水利建設基金稅率擴展閱讀

《山東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收支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專款專用,年終余額結轉下年度安排使用。

各級水利、發展改革等相關部門根據水利建設規劃,編制年度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支出預算,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後,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部門根據批準的地方水利建設基金預算和基金實際徵收入庫情況撥付資金。其中,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要納入固定資產投資計劃。

各級水利、發展改革等相關部門根據年度地方水利建設基金預算執行情況,編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決算,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

第十六條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籌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領導。各級財政、發展改革、水利、地稅、人民銀行、監察、審計等部門要各負其責,共同做好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徵收和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財政部門要加強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收支預算管理,健全管理制度,積極組織收入,科學、合理安排支出,加快預算執行進度,確保專款專用。

第十八條發展改革部門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加強對水利建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水利部門要加強對徵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工作的宣傳,營造良好的征管環境。

第二十條地方稅務部門要嚴格按照本辦法規定,將應代收的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及時足額征繳入庫。

第二十一條人民銀行國庫部門要加強對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收納、繳庫過程的管理,督促檢查各經收處將所收資金及時、足額繳入國庫,對延壓、挪用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的,按政策規定及時處理。

第二十二條監察、審計等部門要加強對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籌集、撥付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擅自減征、緩征、免徵,以及侵佔、截留、挪用等違規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依法進行查處。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二十三條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報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省地方稅務局備案。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省財政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解釋。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煙台取消河道維護管理費 開征水利建設基金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山東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

⑹ 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水利基金的稅率各是多少

1、城建稅應納稅額=(增值稅+消費稅)*適用稅率

稅率按照所在地氛圍:市區7%,縣城和鎮5%,鄉村1%。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縣城、建制鎮的,稅率為1%。

2、教育費附加是增值稅、消費稅適用稅率三者之和的3%

3、水利基金按經營收入的千分之一繳納。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徵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第一條規定:「將免徵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三萬,季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月銷售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季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的繳納義務人。」

因此,一般納稅人可以享受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免徵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優惠政策

(6)水利建設基金稅率擴展閱讀: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異地預繳增值稅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74號)規定,納稅人跨地區提供建築服務、銷售和出租不動產的,應在建築服務發生地、不動產所在地預繳增值稅時,以預繳增值稅稅額為依據,並按預繳增值稅所在地的城市維護建設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徵收率就地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預繳增值稅的納稅人在其機構所在地申報繳納增值稅時,以其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並按機構所在地的城市維護建設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徵收率就地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⑺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的水裡建設基金的計稅依據是什麼和稅率是多少

根據《內蒙古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自治區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內政發[2007]92號)的規定收取。

徵收標準是:
自治區水利建設基金的來源和徵收標准為:
(一)從收取的部分政府性基金(附加)、行政事業性收費中提取3%作為水利建設基金。項目包括:公路養路費、車輛通行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市場管理費、征地管理費、個體工商業管理費、交通及公安等部門的駕駛員培訓費。
(二)全區各級財政從年度新增收入中,剔除列收列支、政策性先征後返及按規定上解後,提取5%的資金作為水利建設基金。
(三)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水土流失防治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規定收取的水土流失防治費,全額納入同級財政水利建設基金。
(四)非農業生產建設佔用基本農田的,按獲得土地使用權發生的全部費用的3%,向用地單位徵收水利建設基金。社會福利和經濟適用住房以及軍隊、學校用地,免徵水利建設基金。
(五)凡有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個體經營者,按上月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的1‰計征,其中,銀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6‰,保險公司按上年保費收入的0.6‰,各類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按上年業務收入的1‰計征。
按上述第(四)項、第(五)項徵收的水利建設基金,可計入企業(單位)成本。
(六)上述徵收范圍和標准在執行過程中如遇國家政策調整,從其規定。

⑻ 陝西省咸陽市水利基金稅率

凡有銷售收入或者營業收入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個體經營者,按銷售收入或者營業收入的0.8‰,銀行(含信用社)按利息收入的0.5‰,保險公司按保費收入的0.5‰,各類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按業務收入的1‰徵收水利建設基金。

從事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水利建設基金,由地方稅務機關根據增值稅和營業稅的納稅期限按月或按季徵收,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其機構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水利建設基金。

(8)水利建設基金稅率擴展閱讀:

水利建設基金免繳范圍:

1、未達到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的生產經營單位和個體工商戶。

2、國家規定免徵增值稅、營業稅的生產經營收入。

3、駐湘軍工企業(不含已核發了工商營業執照的軍轉民企業)銷售軍工產品收入。

4、國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經營服務性配套設施建設)、孤兒院、敬老院建設用地。

5、國家規定的其他免徵情形。

6、繳款義務人在省內取得的建築安裝勞務收入,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收入,銷售、出租不動產收入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分別向建築安裝勞務發生地、土地所在地、不動產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水利建設基金。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水利建設基金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水利基金

熱點內容
鳳凰傳媒港股 發布:2021-03-31 20:26:44 瀏覽:3
美國原油出口帶來了什麼 發布:2021-03-31 20:26:44 瀏覽:740
k線重合指標 發布:2021-03-31 20:26:26 瀏覽:359
金融財經網站排名 發布:2021-03-31 20:25:22 瀏覽:766
金融視頻網站 發布:2021-03-31 20:25:20 瀏覽:108
公司是否質押 發布:2021-03-31 20:24:28 瀏覽:643
私募眾籌騙 發布:2021-03-31 20:24:21 瀏覽:852
股份構成是什麼意思 發布:2021-03-31 20:24:21 瀏覽:989
2015年a股市值排名 發布:2021-03-31 20:23:56 瀏覽:263
融資名單查詢 發布:2021-03-31 20:22:52 瀏覽: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