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尚互聯網金融
㈠ 國家關於互聯網金融有哪些法律規定
我國當前互聯網金融法律法規集成
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精神相結合的新興領域,互聯網「開放、平等、協作、分享」的精神往傳統金融業態滲透,形成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獨特特色。近年來,我國互聯網金融行業得到快速發展,但是我國金融法律體系對互聯網金融這種新的金融業態普遍關注不夠,盡管陸續出台了一些互聯網金融法規,但是互聯網金融法規總體偏少。筆者對現有相關互聯網金融模式對應的監管法規進行了羅列如下:
一、刑法
互聯網金融准入門檻低,僅僅憑借一台電腦,一套200元采購來的源代碼就可以搭建一個P2P網貸平台,因此不可避免的出現了一些騙子利用P2P網貸平台惡意騙款跑路事件,給投資者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利用互聯網進行非法活動的,可能涉及如下犯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專門監管法規
1、第三方支付法規
2010年6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2010〕第2號),該辦法第一條規定該辦法的制定目的是為促進支付服務市場健康發展,規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行為,防範支付風險,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該辦法第二條明確了本辦法所稱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是指非金融機構在收付款人之間作為中介機構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貨幣資金轉移服務:(一)網路支付;(二)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三)銀行卡收單;(四)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該辦法所稱網路支付,是指依託公共網路或專用網路在收付款人之間轉移貨幣資金的行為,包括貨幣匯兌、互聯網支付、行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等。本辦法所稱預付卡,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發行的、在發行機構之外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預付價值,包括採取磁條、晶元等技術以卡片、密碼等形式發行的預付卡。該辦法所稱銀行卡收單,是指通過銷售點(POS)終端等為銀行卡特約商戶代收貨幣資金的行為。《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是第三方支付的重要監管法規。
2、P2P網路小額信貸法規
2011年8月23日,銀監會發布《關於人人貸有關風險提示的通知》銀監辦發[2011] 254號,該通知指出在當前銀行信貸偏緊情況下,人人貸(PeertoPeer,簡稱P2P)信貸服務中介公司呈現快速發展態勢。這類中介公司收集借款人、出借人信息,評估借款人的抵押物,如房產、汽車、設備等,然後進行配對,並收取中介服務費。有關媒體對這類中介公司的運作及影響作了大量報道,引起多方關注。對此,銀監會組織開展了專門調研,發現大量潛在風險並予以提示。由此可見,該通知只是對人人貸的一個風險提示文件。
在2013年11月25日舉行的九部委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上,央行對P2P網路借貸行業非法集資行為進行了清晰的界定,主要包括三類情況:資金池模式;不合格借款人導致的非法集資風險以及龐氏騙局。
3、眾籌融資法規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近期批准了對眾籌融資進行監管的草案,面向公眾的眾籌融資在2012年年初得到《促進創業企業融資法案》(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簡稱JOBS法案)的認可,即在互聯網上為各種項目、事業甚至公司籌集資金得到法律確認。這是美國政府對眾籌融資進行監管的重要措施。
2013年9月16日,中國證監會通報了淘寶網上部分公司涉嫌擅自發行股票的行為並予以叫停。叫停依據是《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6]99號)規定,「嚴禁任何公司股東自行或委託他人以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轉讓股票」。至此,被稱為中國式「眾籌」,即利用網路平台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的行為被首次界定為「非法證券活動」。雖然眾籌模式有利於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頑疾,但考慮到現行法律框架,國內的眾籌網站不能簡單復制美國模式,必須走出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眾籌之路才更具現實意義。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眾籌模式在形式上幾乎很容易壓著違法的紅線,即未經許可、通過網站公開推薦、承諾一定的回報、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構成非法集資的行為。美國為眾籌立法,我們可借鑒美國的JOBS法案對眾籌模式進行規范,但還須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4、虛擬貨幣法規
2009年6月4日,文化部和商務部聯合發布了《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09〕20號),該通知規定要嚴格市場准入,加強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主體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提供主體的管理。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業務須符合商務主管部門關於電子商務(平台)服務的有關規定。除利用法定貨幣購買之外,網路游戲運營企業不得採用其它任何方式向用戶提供網路游戲虛擬貨幣。2009年7月20日,文化部發布《「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企業」、「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企業」申報指南》為開展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申請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服務」業務的申報和審批工作提供可操作性指導規則。
2008年9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818號),明確了虛擬貨幣的稅務處理,即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總之,一系列監管措施的出台使得虛擬貨幣的監管得到進一步明確,但是監管措施還僅僅局限於游戲里的虛擬貨幣。
5、互聯網銀行法規
2001年6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但是2007年被廢止。
2006年1月26日,中國銀監會頒布《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銀監會令2006年第5號),該辦法所稱電子銀行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利用面向社會公眾開放的通訊通道或開放型公眾網路,以及銀行為特定自助服務設施或客戶建立的專用網路,向客戶提供的銀行服務。電子銀行業務包括利用計算機和互聯網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網上銀行業務),利用電話等聲訊設備和電信網路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電話銀行業務),利用行動電話和無線網路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手機銀行業務),以及其他利用電子服務設備和網路,由客戶通過自助服務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銀行業務。《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是互聯網銀行的重要監管法規。
6、互聯網保險法規
2011年9月20日,中國保監會發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試行)》的通知保監發〔2011〕53號)》,該辦法的制定目的是為了促進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的規范健康有序發展,切實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2012年5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提示互聯網保險業務風險的公告》(保監公告[2012]7號),對互聯網保險業進行了向廣大投保人進行了風險提示。此外,2011年4月15日,保監會發布《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規定(徵求意見稿)》,互聯網保險監管規定也將在不久的將來得到進一步完善。
總之,互聯網金融創新層出不窮,互聯網金融的創新意味著新的金融模式的出現,也意味著需要新的監管法規。況且,當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法規尚不完善,有些互聯網金融模式已經出現,但是相關監管規定還處於滯後狀態,即監管空白。期待監管機關盡快完善互聯網金融相關領域的監管。
㈡ 蘇州文尚 互聯網金融怎麼樣
如果做銷售,肯定不好做,行政就無所謂了
㈢ 文尚互聯網金融是不是一個合法合格的P2P公司,安全嗎
是合法的,風控體系很強大,嚴格實行客戶資金由銀行業金融機構第三方存管制度,安全性值得信賴。
㈣ 互聯網金融可以賺錢是真的嗎
互聯網金融發展到今天,讓更多的人參與到金融活動中來。互聯網的全覆蓋性、低成本、傳播速度快,讓更多的人體驗到金融服務。這也充分的體現出「金融為 民」的本質,只有真正的服務於人,才是金融工具的最根本屬性。當然,在投融雙方構成中,投資人環節顯得尤為重要。投資人的心態、投資人對互聯網金融產品的審視程度都將決定著未來投資回報、投資收益的實現,以及所有發展的前途。今天,我們通過 「給投資人的五大忠告」將闡述投資人理財心態、以及投資人理財應該規避哪些「自身心理風險」。
第三、淹死的都是會水的
這句話出自《莊子》的人間世。原文是:「善騎者墜於馬、善水者溺於水、善飲者醉於酒,善戰者歿於殺」。往往覺得自我感覺良好的、經驗豐富的投資 者,最終都會走了眼、遇到風險。在心理學中,這屬於經驗來源,投資人根據以往的投資經驗、自身操作經驗來取得信息。說白了就是,我有經驗,我是「老司機」 這種互金平台我投了資好多了,正常回款,再投資一個新平台根據我的經驗判斷不會出現任何問題。投資人表現出來的這種「自信」是一種優越感,而這種優越感就 想「溫床」一樣慢慢占據投資人心理,讓投資人有一種「陰溝里豈能翻船」的心態。然而,互金平台的運營模式、構成模式、理財產品金融屬性都不相同。投資人一 定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千萬不可用之前的經驗進行盲目的判斷。不可對不熟悉的模式用之前的投資經驗進行「生搬硬套」,一旦出現盲目判斷,不僅僅是投資出現 偏差,也可能會調入「詐騙」包裝的陷阱。
第四、小薅怡情,大薅傷身,強薅灰飛煙滅
在互金平台活躍著一批特殊的投資人,這些投資人以較少的付出本金換取較大的投資收益為目地。這群投資人叫做「羊毛黨」俗稱「薅羊毛」的。但凡是 平台做活動、新平台上線發「福利」他們總是沖在最前線。很多「羊毛黨」是團體組織,也有小眾組織或者個人薅羊毛者。但是這些「羊毛黨」往往看中的是平台的 福利,並不仔細研究平台本身的運營機制。「羊毛黨」本著的態度就是「干一票」就走的心態,反正時間短,我薅完了就走,就算是有風險,我也能提前退出來。我 想這是大多數「羊毛黨」的想法。在心理學上這叫置換心理,就是把安全和所謂的獲利進行了方向置換,認為獲利比安全重要。但是沒有平台的穩定和安全哪裡來的 獲利呢?如果一個平台上線一天就關停了,那麼「羊毛黨」是不是也中「雷」了呢?
更多靠譜的互聯網金融項目:
第五、老年人不能「糊塗」投資
很多老年人現在也進行互金理財或者線下理財,原因是老年人退休在家,有存款有儲蓄。年齡大了,更需要理財收益給他們補貼家用,養老,甚至看病的 醫葯費支出。很多的互金平台和線下理財平台都把老年人當做主要客戶目標群體。老年人一般精打細算,除了關心收益高不高,平台大不大,離著家近不近,方不方 便贖回。卻忽略了平台合規和平台運營帶來的無法兌付風險。很多的「旁氏騙局」正是利用了老年人的這種追求片面的心理,專門對老年人進行投資詐騙。所以老年 人投資可不能「糊塗」。在投資之前,一定要問問兒女,和家人商量商量,千萬不可追求「片面」的收益高、存取便捷,讓自己辛苦一輩子的血汗錢血本無歸。
我想,這五點中的心理狀態很多投資人在投資過程中都出現過。只要是涉及投資理財的金融活動中,風險是必然存在的。投資人不僅僅要做好平台的風 控,也要做好自身的風控,把握好自己的心態,構架起理性而又合理的投資目標,量身制定適合自己的投資方法和投資策略。一個穩定、健康的投資是建立在合情合 理的基礎之上,投資人切莫貪圖一時之利,損害了自己長遠的利益
㈤ 互聯網金融產品有哪些分類
1、眾籌
眾籌大意為大眾籌資或群眾籌資,是指用團購預購的形式,向網友募集項目資金的模式。眾籌的本意是利用互聯網和SNS傳播的特性,讓創業企業、藝術家或個人對公眾展示他們的創意及項目,爭取大家的關注和支持,進而獲得所需要的資金援助。
眾籌平台的運作模式大同小異——需要資金的個人或團隊將項目策劃交給眾籌平台,經過相關審核後,便可以在平台的網站上建立屬於自己的頁面,用來向公眾介紹項目情況。
2、P2P網貸
P2P(Peer-to-Peerlending),即點對點信貸。
P2P網貸是指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台進行資金借、貸雙方的匹配,需要借貸的人群可以通過網站平台尋找到有出借能力並且願意基於一定條件出借的人群,幫助貸款人通過和其他貸款人一起分擔一筆借款額度來分散風險,也幫助借款人在充分比較的信息中選擇有吸引力的利率條件。
兩種運營模式,第一是純線上模式,其特點是資金借貸活動都通過線上進行,不結合線下的審核。通常這些企業採取的審核借款人資質的措施有通過視頻認證、查看銀行流水賬單、身份認證等。
第二種是線上線下結合的模式,借款人在線上提交借款申請後,平台通過所在城市的代理商採取入戶調查的方式審核借款人的資信、還款能力等情況。
3、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Third-PartyPayment)狹義上是指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保障的非銀行機構,藉助通信、計算機和信息安全技術,採用與各大銀行簽約的方式,在用戶與銀行支付結算系統間建立連接的電子支付模式。
根據央行2010年在《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給出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的定義,從廣義上講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機構作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網路支付、預付卡、銀行卡收單以及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
第三方支付已不僅僅局限於最初的互聯網支付,而是成為線上線下全面覆蓋,應用場景更為豐富的綜合支付工具。
4、數字貨幣
除去蓬勃發展的第三方支付、P2P貸款模式、小貸模式、眾籌融資、余額寶模式等形式,以比特幣為代表的互聯網貨幣也開始露出自己的獠牙。
以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為代表的互聯網貨幣爆發,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比其他任何互聯網金融形式都更具顛覆性。在2013年8月19日,德國政府正式承認比特幣的合法「貨幣」地位,比特幣可用於繳稅和其他合法用途,德國也成為全球首個認可比特幣的國家。
這意味著比特幣開始逐漸「洗白」,從極客的玩物,走入大眾的視線。也許,它能夠催生出真正的互聯網金融帝國。
比特幣炒得火熱,也跌得慘烈。無論怎樣,這場似乎曾經離我們很遙遠的互聯網淘金盛宴已經慢慢走進我們的視線,它讓人們看到了互聯網金融最終極的形態就是互聯網貨幣。所有的互聯網金融只是對現有的商業銀行、證券公司提出挑戰,將來發展到互聯網貨幣的形態就是對央行的挑戰。
也許比特幣會顛覆傳統金融成長為首個全球貨幣,也許它會最終走向崩盤,不管怎樣,可以肯定的是,比特幣會給人類留下一筆永恆的遺產。
5、大數據金融
大數據金融是指集合海量非結構化數據,通過對其進行實時分析,可以為互聯網金融機構提供客戶全方位信息,通過分析和挖掘客戶的交易和消費信息掌握客戶的消費習慣,並准確預測客戶行為,使金融機構和金融服務平台在營銷和風險控制方面有的放矢。
基於大數據的金融服務平台主要指擁有海量數據的電子商務企業開展的金融服務。大數據的關鍵是從大量數據中快速獲取有用信息的能力,或者是從大數據資產中快速變現利用的能力。因此,大數據的信息處理往往以雲計算為基礎。
6、信息化金融機構
所謂信息化金融機構,是指通過採用信息技術,對傳統運營流程進行改造或重構,實現經營、管理全面電子化的銀行、證券和保險等金融機構。金融信息化是金融業發展趨勢之一,而信息化金融機構則是金融創新的產物。
從金融整個行業來看,銀行的信息化建設一直處於業內領先水平,不僅具有國際領先的金融信息技術平台,建成了由自助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和網上銀行構成的電子銀行立體服務體系,
而且以信息化的大手筆——數據集中工程在業內獨領風騷,其除了基於互聯網的創新金融服務之外,還形成了「門戶」「網銀、金融產品超市、電商」的一拖三的金融電商創新服務模式。
7、金融門戶
互聯網金融門戶(ITFIN)是指利用互聯網進行金融產品的銷售以及為金融產品銷售提供第三方服務的平台。它的核心就是「搜索比價」的模式,採用金融產品垂直比價的方式,將各家金融機構的產品放在平台上,用戶通過對比挑選合適的金融產品。
互聯網金融門戶多元化創新發展,形成了提供高端理財投資服務和理財產品的第三方理財機構,提供保險產品咨詢、比價、購買服務的保險門戶網站等。這種模式不存在太多政策風險,因為其平台既不負責金融產品的實際銷售,也不承擔任何不良的風險,同時資金也完全不通過中間平台。
㈥ 互聯網金融的特點有哪些
回顧互聯網金融在中國的發展歷史,我們可以看到經歷了快速發展之後,目前應該說在逐漸趨於理性和冷靜,行業進入了規范發展的新階段,根據協會剛剛發布的《中國互聯網金融年報2017》的數據,我們總結了一下互聯網金融目前的幾個特點。
第一,監管政策正在逐步落地,行業規范發展態勢明顯。隨著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的深入,從業機構優勝劣汰加速,行業發展環境逐步凈化。以個體網路借貸為例,到2016年末,正常運營的平台2640多家,比2015年減少了28%。問題平台關停、退出增多,正常運營平台在加速合規轉型。平台平均借款期限為8.4個月,比上年末增長1.7個月,平均收益率為9.3%,同比下降1.8%。收益率較低,且運行穩定的平台日益成為行業的主流。
第二,不同業態發展出現差異,情況比較復雜。其中移動支付、互聯網消費金融等業態保持快速發展,移動金融業務規模達到208.6萬億,同比增長60%,這是2016年底的數據,交易筆數1227.6億筆,同比增長128.6%,但是行業的集中度進一步上升,支付受理市場創新模式也帶來了一些新的問題。根據協會的抽樣數據,互聯網金融消費數據新增注冊用戶穩步增長,新發貸款金額和筆數增幅較大。互聯網保險、證券等業態依然保持增長,但是增速有所放緩。以保險數據為例,互聯網保險的保費收入總額為2348億元,同比增長5.2%,增幅較2015年有較大回落。互聯網股權融資的行業景氣度下降,平台下線和轉型的數量較多,新增項目3268個,同比下降56.6%。新增項目投資人次為5.8萬人,同比下降43.6%。
第三,部分業態行業集中度進一步上升。以互聯網支付行業為例,2016年互聯網支付的交易額在1萬億以上的非銀行支付機構共8家,他們的交易總額占非銀行交易機構的總額80%,以個體網路借貸為例,廣東、北京、上海、浙江、山東、江蘇等六省的各地網路借貸運營平台共計1854家,佔全國總數的70%。貸款余額近8000億元,佔全國總量的93.7%。
第四,互聯網金融的整體規模占金融總量比重仍然較低,但行業涉眾性比較強。以個體網路借貸為例,2016年末貸款余額8034億,而同期的社會融資規模存量是156萬億,前者僅為後者的0.5%。從歷史累計參與人數看,借款人和出借人合計5109萬人,比上年增長3596萬人。
第五,數字技術驅動特徵進一步明顯,大數據技術的客戶畫像在客戶畫像、精準營銷,風控等領域的應用日益廣泛,雲計算以其系統架構、資源整合等方面的優勢,滿足長尾客戶多樣化的服務方面發揮重要的作用。人工智慧技術應用效果開始顯現,生物識別技術在身份驗證、支付等場景應用逐漸增多。
第六,傳統金融機構在數字金融領域發力,但仍存在一定的約束。以互聯網直銷銀行為例,2016年末有69家商業銀行設立了互聯網直銷銀行,逾八成是城商行和農商行。根據協會的調研情況,傳統金融機構在發展數字金融的過程中還存在著一些人才、技術和機制方面的限制和約束,需要有針對性的加以解決。比如,金融產品研發很多還延續著傳統項目管理模式,存在環節多、流程長、耗時久,創新容錯不足等問題。業績考核更重視成本收益,對一些落地時間長,先期投入大,見效慢的創新而言,還存在一定的激勵不足方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