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集合競價
⑴ 散戶可以參與集合競價嗎
散戶隨時都可以參與集合定價。因為集合定價並沒有設置門檻,但問題是散戶缺少定價能力,如果參與方式不當,容易出現投資失誤。
滿足條件
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該基準價格即被確定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成交價格的全部過程,完全由電腦交易系統進行程序化處理,將處理後所產生的成交價格顯示出來。這里需要說明的是:
第一,集合競價方式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體現在電腦主機將所有的買入和賣出申報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價格下的申報原則按電腦主機接受的先後順序排序;
第二,集合競價過程中,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上述三個條件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為成交價格,仍有兩個以上是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以中間價為成交價。深交所取距前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
」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為成交價格「 這句的意思是說,按照基準價成交後,還剩下未成交的量最小的為成交價格,就是累計買與累計賣的差的絕對值最小。
(1)證券集合競價擴展閱讀
集合競價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
確定有效委託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託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有效價格範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第二步
選取成交價位。首先,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
1、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託能夠全部成交。
2、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第三步
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委託按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
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託與賣委託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買委託、或不存在限價低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賣委託。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第四步
行情揭示
1、如該支證券的成交量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最近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並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
2、剩餘有效委託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票集合競價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集合競價
⑵ 《證券交易》中,集合競價的演算法!
1.是的,是最大量成交價格
2.分析,依次排除
在10塊可以成交的買手是300+200+150+150=800,可以成交的賣手只有100,最大可成交量就是100手,那麼10.1一直到10.3的手數就是「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
在10.3可以成交的買手150,而賣手是300+500+200+100=1100,最大可成交量就是150,那麼10.2、10.1和10的手數就是「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了
10和10.3都不是最大可成交量的價格
10.1,買手是200+150+150=500,兩個150就是「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賣手是200+100=300,100就是「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最大可成交量是300.這個價格符合條件1的規定
10.2,買手是150+150=300,賣手是500+200+100=800,最大可成交量也是300,這個價格也符合1的規定
所以集合競價有兩個可以成交的價格10.1和10.2
進入條件3
150 10.20 500,這150可以成交,符合條件3的規定
200 10.10 200,這200可以成交,也符合條件3的規定
所以,最終兩個價格都可以成交
根據上交所的規定,兩個價格的平均價是就是開盤價10.15,深圳是最接近昨天收盤價的價格為開盤價,成交量都是300
⑶ 如何查看股市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決定開盤價,而開盤價一定程度上決定了一天的交易漲跌幅度。所以,集合競價成為想吸籌或想派發的機構必爭之地。具體來說,集合競價中的盤面信息主要如下:
1、高開:如果股價處於K線低位,高開是好事。如果股價處於K線高位,高開則多半是出貨了。
2、低開:如果股價處於K線低位,小心新的一波下跌。如果股價處於K線高位,低開則往往是跳水的象徵。
3、平開:沒多大分析意義,主要看前一天漲跌情況。
4、掛單踴躍:如果一隻個股買賣盤掛單都特別大,則往往意味著該股將會出現異動。具體參考第1條。
5、掛單稀疏:掛單稀疏的股,今天往往沒戲。
6、漲停價掛單:重大利好刺激或是機構發瘋拉升,使得個股在集合競價的時候就奔向漲停。這些個股如果要去追,就要看速度。
7、跌停價掛單:重大利空刺激或是機構發瘋出貨,使得個股在集合競價的時候就奔向跌停。這些個股如果要想及時除掉,也是需要看速度的。盡量在早上9點15分之前就嘗試掛單,很多機構和部分券商提供的交易賬號可以在9點15分之前掛單。
8、有沒有人打價格戰:所謂價格優先,就是買的時候價格越高越好,賣的時候價格越低越好。我們在集合競價的時候可以去觀察,如果有人搶著買入,那麼就看漲。如果有人搶著賣出,則看跌。
⑷ 證券集合競價是怎麼一回事
集合競價是指在規定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簡單點來說,就是在9:15-9:25之前,將之前所有申報的委託,按照成交量最大的原則(這有別於連續競價的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產生一個開盤價,高於這個開盤價的所有買入委託都成交,低於這個開盤價的所有賣出委託都成交。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⑸ 上海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的原則.
「集合競價規則」:集合競價是指在每日的開盤前,即9:15—9:25這十分鍾之內,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報,電腦交易主機系統對全部有效委託進行一次集中撮合處理過程。集合競價規則是指在所謂集合競價在成交時所遵守的一些原則。只有明白集合競價規則,才能抓住集合競價中的優質股票,依據集合競價規則在集合競價中選定股票是常見的一種短線操作策略。
一、集合競價規則:三個原則
集合競價只有滿足以下三個原則,才會形成交易,也就是說這三個原則是集合競價必須滿足的三個條件。
1.可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格;
2.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的價格;
3.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價格。
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仍有兩個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
二、集合競價規則:關於掛單和撤單
(一)、停牌期間不允許掛單,但停牌前的掛單可以撤銷。
對於停牌一小時的股票,在停牌期間(9:30-10:30)不能掛單也不能撤單。當然也沒有集合競價,集合競價期間的任何掛單和撤單都是無效的,這就要看十點半時誰的手快,但停牌前的掛單是有效的。
10:30開盤時,一般10:29分30秒,交易系統就已經打開了。所以如果你想搶先買入一隻復牌即漲停的股票,最好在10:29分20秒掛漲停價買入,因為委單要進入證券公司系統再進行轉換是需要幾秒鍾的時間,如果你掛早了傳到上或深交所還沒到10:29分30秒,交易所就把它當作廢單處理,所以一定要把握好。
(二)、關於撤單問題
9:15~9:20可以掛單也可以撤單!9:20~9:25隻能掛單,不接受撤單,9:25-9:30不能掛單也不能撤單,所以有些庄在9:15~9:20期間掛大單買入,引誘散戶,到了9:20單子被他們偷偷撤了,這種股票很可能會跌,千萬不要碰,10月26日的神馬實業就是典型的例子,9:18分在11.99價位有1734手,到了9:19變成了54手且價位為11.08,明顯買單被他們撤掉了,典型的引誘散戶,果然當天跌幅7.65%
在非交易時間內可以掛單,也可以撤單。
9時30分前委託再撤單要當心,因為撤單失敗的機率比較大。
9時5分之後不要撤單,撤單基本不會成功,9時15分之後撤單可以。
營業部的轉換系統在沒有連到交易所時,委託再撤單是可以成功的。
營業部在每個交易日的9時5分左右,會將營業部的轉換系統打開, 這一系統負責將證券營業部客戶的委託指令轉換成DBF庫數據發送至交易所。9時15 分准時傳送至交易所電腦主機。另外還有深市的最後三分鍾也是集合競價的
三、集合競價規則:集合競價四個步驟
根據集合競價規則,集合競價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確定有效委託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託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有效價格範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第二步:選取成交價位。首先,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
(1) 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託能夠全部成交。
(2) 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委託按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託與賣委託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買委託、或不存在限價低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賣委託。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 如該只證券的成交量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最近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並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
(2) 剩餘有效委託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追問
有一隻股票首日上市交易,深市。前一天晚上下單委託買入,結果顯示為 「申請買入」,第二天九點十五顯示為場外撤單,我委託的價格是有效價格,為什麼會這樣?
⑹ 股票集合競價可以成交的,是幾點鍾
股票集合源競價可以成交,上海市場:9:15~9:25深圳市場:9:15~9:25(開盤集合競價時間) 14:57~15:00(收盤集合競價時間)。
每個交易日9:15至9:25(深圳包括14:57至15:00),證券交易所交易主機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申報。每個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機只接受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作處理。
(6)證券集合競價擴展閱讀:
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每個交易日9:20-9:25的開盤集合競價階段,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主機不接受撤單申報。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每個交易日9:20-9:25、14:57-15:00。
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主機不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撤銷申報;每個交易日9:25-9:30,交易主機只接受申報,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作處理。
⑺ 證券集合競價問題
1)股市從09:15開始集合競價,09:20之前單子可以撤,09:20-09:25不可撤單,09:25出開盤價。09:30開始正式連續交易。撮合成交的前提是買入價必須大於或等於賣出價。撮合可以理解為成交。當然有撮合不了的,也就成交不了,跟做媒一樣。不在開市時間也可以交易,得看什麼時間段,只能說可以掛單,但交易不了。
2)更正一下:14:57~14:30是14:57~15:00,當然有實際交易,只是不是連續交易,這段時間屬於自由掛單,但不能撤單,15:00進行撮合交易。交易結束在15:00。
3)人民銀行規定的,一個月按30天來計算,不管大月小月都是,所以一年12月就360天。
⑻ 股市裡每天早上集合競價是什麼意思
股票集合競價是將數筆委託報價或一時段內的全部委託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產生一個成交價格,且在這個價格下成交的股票數量最大,並將這個價格作為全部成交委託的交易價格。
股票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 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
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 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 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
直到9:25分以後,就可以看到證券公司的大盤上各種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 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於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麼,9:25分後大盤上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
(8)證券集合競價擴展閱讀
股票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當股票的申買價低而申賣價高而導致沒有股票成交時,上海股市就將其開盤價空缺,將連續竟價後產生的第一筆價格作為開盤價。而深圳股市對此卻另有規定:
若最高申買價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賣價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高申買價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最低申賣價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則選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今日的開盤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