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大小合同
1. 信託計劃項下的信託合同不能超過多少份
一般情況下小合同也就是100-300萬的投資者是50人,所有的投資者一共不超過300人
2. 合同書一般尺寸是多大
各個行業所使用的合同書外形尺寸各不相同,例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外形尺寸26cm*19cm
3. 信託合同和資管合同的區別
目前的金融機構里,信託是有貸款資格的,產品成立後資金從募集賬戶劃撥到專托屬管賬戶就可以直接放款給融資方。而資管一般是通過委貸銀行放款給融資方,因此需要等二次備案手續完成後,資管公司拿到證監會審批表格,才能向委貸銀行發送指令,由銀行執行指令後才能劃款到融資方的賬戶,融資方才能運用資管計劃財產。
4. 如何設立信託合同
《信託法》第六至八條規定,設立信託,必須有合法的信託目的。必須有確定的信託財產,並且該信託財產必須是委託人合法所有的財產。本法所稱財產包括合法的財產權利。應當採取書面形式。 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以信託合同形式設立信託時,信託合同應當載明以下事項:(一)信託目的;(二)委託人、受託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圍;(四)信託財產的范圍、種類及狀況;(五)信託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六)信託財產管理中風險的揭示和承擔;(七)信託財產的管理方式和受託人的經營許可權;(八)信託利益的計算,向受益人交付信託利益的形式、方法;(九)信託投資公司報酬的計算及支付;(十)信託財產稅費的承擔和其費用的核算;(十一)信託期限和信託的終止;(十二)信託終止時信託財產的歸屬;(十三)信託事務的報告;(十四)信託當事人的違約責任及糾紛解決方式;(十五)新受託人的選任方式;(十六)委託人和受託人認為需要載明的其他事項。第二十九條規定,信託投資公司應當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為宗旨處理信託事務,並謹慎管理信託財產。 信託合同是委託人和信託投資公司為實現信託目的,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而訂立的協議。它是信託文書的一種。信託合同條款包括必備條款和約定條款,上述(一)至(九)可以看作是必備條款,(十)至(十六)則可看作是約定條款。
5. 信託計劃項下的信託合同最多多少份
一般來講,100~300(不含)萬的合同份數不能超過50份
但有些項目會分期發行
6. 信託為什麼要大小額配比
信託分為大合同和小合同,大合同是300W以上的,沒有數額限制,小合同是100W-300W的,每個集合類的項目只能有50,因此比較稀缺。所以很多機構會要求進小合同的同時要帶上大合同進行配比,保證項目大小合同的平衡。
7. 怎樣讀懂信託合同和資管合同
其實個人建議研究信託或者資管合同意義不是很大,因為這些合同都是格式合同,也就是說信託公司發行的所有項目都是採用的這種合同,不同就是投資的標的不同,
因此選擇信託還是應該把注意力放在項目本身,看項目本身融資方的資質情況,還款來源,有無抵押擔保,擔保情況等等,這些才應該是投資者最應該考察的內容
8. 大神好啊,想問你信託 配比是什麼意思信託產品,配比是多少啊,
因為信託有大小合同之分,大合同就是300W以上的,小合同就是100W-300W的,信託法規定一個集合類的項目小合同規定只能有50個,因此一般的項目小合同都比較緊俏,因此信託公司或者第三方代銷機構為了保證信託募集速度,會要求打款的時候大小合同進行配比,比如大小配比3:1.也就是說你想要進一個小合同就要進3個大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