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Ⅰ 為什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其他
可供出來售金融資產持有源並非為短期獲利,但又以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因此其正常的公允價值變動就允許先計入權益,只有當處置時才影響損益;但是如果公允價值大幅下跌不影響損益,又會對投資者產生誤導,因此准則規定此時要計提減值准備,計入損益;
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應當作為其他綜合收益,計入所有者權益,不構成當期利潤。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擴展閱讀: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核算:
一、日常核算科目
本科目應當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類別或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有類似之處,但也有不同。
初始確認時,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
資產負債表日,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不是計入當期損益,而通常應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Ⅱ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哪裡
書上說的沒錯來呀,一個是自公允價值變動,由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他的銷售時間是不確定的根據會計謹慎性的原則不能計入當期損益影響到當期利潤,而減值准備就不一樣了,因為減值是你可以通過技術的手段得到的數據,為了會計信息的准確性,減值損失都需要計入當期損益的,你想想存貨、應收賬款皆是如此。
Ⅲ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是啥子意思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也就是指你持有的目的:第一不是永久持有,第二也不打算賣回掉答賺差價,也就是持有目的不是很明確的股票債券,那麼什麼叫公允價值變動,說通俗點就是這個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市場價值由於市場的變化,導致了它的價值不停的波動,會計上就用公允價值來表示這個資產的價值波動,對於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在會計上是用資本公積來代替價值,資本公積也相當於公允價值的意思,只是科目代替而已
Ⅳ 為什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要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變動計入其他資本公積,主要是為了防止企業進行盈餘管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變動是一種不影響現金流的一利益。
《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在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科目;按應從所有者權益中轉出的公允價值累計變動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擴展閱讀:
對於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的債券投資,每期應確認的投資收益 =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而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後的結果:
(一)扣除已償還的本金;
(二)加上或減去採用實際利率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
(三)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
根據攤余成本的定義,我們可以推斷以下計算公式:
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 -已償還的本金 +(投資收益 -收到的利息)[即攤余成本定義中
(二)利息調整的攤銷額] -資產減值損失
上面公式中在「已償還的本金」和「資產減值損失」不涉及的情況下,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其實就等於不考慮公允價值暫時性變動的賬面價值。
所以,從攤余成本的組成內容來看,並不包括公允價值暫時性變動。如果金融資產發生了減值損失,那麼將使得攤余成本等於賬面價值。
總之,計算投資收益時,攤余成本不能考慮公允價值的暫時性變動;而計算公允價值變動時,則比較的是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的大小,而不是攤余成本與公允價值的大小。攤余成本與公允價值的差額應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
Ⅳ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怎麼算
甲公司年1月3日購入可以上市交易的乙公司2008年1月1日發行的面值為20萬元、票面年利率為8%的3年期債券,該債券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還本。共支付價款20.8萬元,稅費0.4萬元。甲公司將該債券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該債券投資的實際利率為(半年)2.9%.2008年6月30日,債券市價為20.1萬元。2008年12月31日,債券市價為19.6萬元。
(1)購入債券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2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12000
貸:銀行存款——212000
(2)2008年6月30日,攤銷溢價並確認公允價值變動時
應收利息=200000×8%/2=8000(元)
投資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攤余成本×實際利率=212000×2.9%=6148(元)
溢價攤銷=應收利息-投資收益=8000-6148=1852(元)
借:應收利息8000
貸:投資收益 6148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1852
至此,債券賬面價值210148元(212000-1852),債券市價201000元。市價低於賬面價值9148元,應確認公允價值變動,並計入資本公積。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9148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9148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資本公積累計額隨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處置轉出,計入投資收益。
Ⅵ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計入什麼科目
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版變動應當作為其他權綜合收益,計入所有者權益,不構成當期利潤。
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價值的差額,借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貸記「其他綜合收益」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Ⅶ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前者過時,後者表述錯誤
可供的公允價值上升,以前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現在准則修改了,計入的是其他綜合收益
但其他綜合收益不是損益科目而是屬於權益類科目,不是說計入當期損益,而是先計入所有者權益,在處置時將之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額轉入處置當期的損益(投資收益)
第二個問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可以參考固定資產減值,固定資產發生減值為什麼不反向沖銷呢?其中一條原因是因為賬面上要反映初始入賬成本,並提醒這個資產減值了,而不是簡單沖銷這么簡單;我認為可供減值不直接沖銷的原因主要還是賬目清晰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反向沖銷也沒法處理吧,反向沖銷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成本賬只反映初始計量以及處置,賬務清晰明了
Ⅷ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如何計量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的賬務處理: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其他綜合收益。
2、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的:
借:其他綜合收益;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企業會計准則第39號——公允價值計量》准則規定,年末如果無法獲得被投資公司股份的公開市場報價,可以採用市場乘數法確定其公允價值。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處置時:
借:銀行存款(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
其他綜合收益轉出的公允價值累計變動額。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變動、利息調整等。
投資收益
其他綜合收益(轉出的公允價值累計變動額)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企業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價值,包括劃分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資、債券投資等金融資產。
(8)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擴展閱讀:
公允價值在被合並企業中的意義:
1、作為被並企業的可接受的底價,形成確定產權交易雙方成交價的基礎;
2、凈資產公允價值與凈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即為被並企業凈資產的升值或貶值部分;購買企業投資成本與被並企業凈資產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為商譽或負商譽(見「商譽和負商譽」);在完全權益法下對上述差額必須在資產受益期內予以攤銷,故公允價值是確定商譽價值的重要依據之一(見「權益法」)。
雖然在權益結合法下按賬面價值入賬,但公允價值對其仍有特殊意義,即公允價值仍然作為確定換取凈資產應付的股份數的依據,以使交易更加合理。
Ⅸ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凈額
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本來就是以公允價值計量的。
比如你持有的股票,上個月10塊錢,這個月9塊錢每股。你有10000股
你總不可能賬上不反應出來吧,那麼公允價值變動凈額就是-10000元
一般如果是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金融資產,沒什麼大貓膩。價格很透明,比如一個基金在幾月幾號幾點是多少錢,就是多少錢,藏不了什麼。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包括了各種非衍生金融資產,如上市的股票,債權及基金等。
但你說銀行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我就不知道了,你說的是銀行購買的金融產品?還是從銀行買來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差不多就這些了,我的回答或許不嚴謹,希望有人補充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