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融資擔保
3月2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推動緩解小微企業和「三農」等融資難題。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由中央財政發起、聯合有意願的金融機構共同設立,首期募資不低於600億元。
就融資擔保行業而言,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的缺失,一直以來是一塊明顯的行業短板。雖然目前我國有不少地方性的政府擔保基金,但發展狀況實際上參差不齊,和地方性的政府擔保基金相比,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的優勢首先是規范性高,而且資金量大。此外,還能發揮引導作用,帶動更多的資本參與其中,從而推動整個體系的建設和行業的發展。
Ⅱ 融資擔保是什麼意思
融資擔保:
融資擔保是擔保業務中最主要的品種之一,是隨著商業信用、金融信用的發展需要和擔保對象的融資需求而產生的一種信用中介行為。
信用擔保機構通過介入包括銀行在內的金融機構、企業或個人這些資金出借方與主要為企業和個人的資金需求方之間。
作為第三方保證人為債務方向債權方提供信用擔保——擔保債務方履行合同或其他類資金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在其業務性質上,融資擔保具有金融性和中介性雙重屬性,屬於一種特殊的金融中介服務。
它通過利用自身的第三方信用為資金供給和資金需求方雙方提供融資擔保服務,以此促進雙方交易的完成。
在開展融資擔保業務過程中,信用擔保機構要完成兩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對資金需求方的信用評估;
另一方面是向資金供給方提供自身資信證明,取得其對自身信用保證資格和履約能力的認可。
(2)國有融資擔保擴展閱讀
融資擔保公司業務范圍:
經監管部門批准,融資性擔保公司可以經營以下部分或全部融資性擔保業務:
1、貸款擔保;
2、票據承兌擔保;
3、貿易融資擔保;
4、項目融資擔保;
5、信用證擔保;
6、其他融資性擔保業務。
同時,經監管部門批准,融資性擔保公司可以兼營以下部分或全部業務:
1、訴訟保全擔保;
2、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等其他履約擔保業務;
3、與擔保業務有關的融資咨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
4、以自有資;
5、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Ⅲ 目前國家對融資擔保公司的政策
目前國家對融資擔保公司的政策如下:
一、積極創新信用擔保機構的設立形式,擴大擔保機構的資金來源
一是自上而下創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國家級信用擔保機構重點對科技含量高、風險大、對國民經濟有較大影響的高科技中小企業提供支持,而地方性擔保機構則對本轄區內的中小企業進行重點扶持。二是不斷創新擔保機構的設立形式,如政府獨資、政府控股和會員制等。
二、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外部監管體系
1、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銀行等部門組成擔保監督委員會,對擔保機構進行監督。擔保機構要規范運作,防範風險,應採取公司制的形式,對目前一時尚難採用公司制的擔保機構,應逐步規范,在條件成熟時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各級政府出資的中小企業擔保機構,應一律納入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並實行市場化運作。各級政府不得指令具體擔保行為,不能幹預具體項目的決策,不得操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具體業務。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要與財政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密切配合,各司其職,依照法律、法規對擔保機構進行有效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2、建立信用擔保行業協會,形成行業行為規范,加強行業自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發展不僅需要政府的監督管理、政策扶持,還需要擔保業協作和自律。協會要依據中小企業擔保的體系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制定行業准則和業務規范,監督擔保機構依法運作。通過培訓、信息融通、信用評估、研討交流等指導擔保機構開展業務。通過行業自律,逐步規范業務操作、行業協作、交流信息,樹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行業的社會公信力。
三、健全再擔保制度,完善風險分散機制
1、逐步建立全國和省級的再擔保機構,對擔保機構開展一般再擔保和強制再擔保業務,有效地分散擔保風險。同時,再擔保機構還可以進行再擔保,即再擔保機構將已承保風險通過再擔保的方式向全國性再擔保公司再次轉保出去,這樣通過多層次轉保,使擔保機構最後承擔的風險被最大限度地轉移。
2、建立政府補償機制,保證擔保機構有穩定的補充資金。中小企業擔保基金規模不能太小,不能過於分散,只有達到一定規模,才能抵禦風險(梅強、譚中明,2002)。政府部門應樹立這樣一種觀念,只要貸款擔保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擔保機構規范操作,不存在人情擔保,那麼政府擔保補償金支出越大,企業獲得的銀行有效貸款就越大,對地方社會經濟的發展越有利。
3、建立貸款銀行、受保企業與擔保機構的共擔風險機制。防止銀行放鬆對借款人的審查,要通過合理的擔保比例來增強銀行的貸款責任。因此,除了確定適當的擔保比例,在貸款銀行與信用擔保機構之間合理分擔風險外,信用擔保機構還應定期審查貸款銀行的擔保貸款業績。同時,還要強化中小企業的風險責任,如強制要求中小企業主要管理者以個人財產提供反擔保品,以此來約束主要管理者的經營行為。
4、開展聯合擔保,分散擔保風險。兩家或兩家以上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對某些擔保額度偏大或異地項目開展聯合擔保,可以分散部分風險,並有利於對項目的監管,增進了機構間交流,實現了共同發展。
Ⅳ 國有融資擔保公司的擔保崗主要做什麼
有固定的客戶,需要進行被擔保企業的徵信,確定擔保金額和限制條件。在擔保後,為了控制風險有的還需要聯系其他擔保公司做分保,並聯系銀行,為企業爭取貸款。
Ⅳ 政府性質的國有融資擔保公司和私營性質的融資擔保公司在設立程序上有什麼不同
設立程序原則上沒有什麼區別,國有性質的股東需要地方國資委同意,股東背景審查可能會少很多環節,但民營擔保公司可能股東背景及資金來源就需要證據證明了。其他沒有什麼不同。但有一點需要說明的是: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原則上應該是政府職能的事情,可我國現在體制是國進民退,所以有些行業從國家層面來說比較混亂,建議民營企業家不要介入擔保行業。
Ⅵ 國有融資擔保公司的利潤如何分配
這個上E群貸去問下。
Ⅶ 本人現在在一家國有銀行工作,月薪4-5K,只能說工作穩定。現在應聘了一家國有融資擔保公司,融資擔保
一個穩定收益較低,一個風險大收益高,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抉擇
Ⅷ 本人現在在一家國有銀行做櫃員工作,月薪3-4K,只能說工作穩定。現在應聘了一家國有融資擔保公司,做業務
剛開始業務不熟練,工作壓力大,精神緊綳,業務熟悉後就只有業績上的壓力了,如果你家裡人脈廣
認識很多有錢人
那拉存款就不算什麼壓力了
否則
存款任務不能完成
產品賣不出去
工資低
壓力大
我覺得人際關系還好啦
反正我不去勾心鬥角
倒也不覺有什麼
不過福利倒是很不錯的
就算櫃員只是銀行最底層「臨時工」
五險一金還是挺高的
Ⅸ 國有融資擔保中心都是獨立的嗎
融資性擔保公司定義如下,非融資性擔保公司就是未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實際在為法人及自然人提供業務的機構。 融資性擔保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經營融資性擔保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