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送期權
1. 阿里巴巴,京東 小米等員工持有上市公司期權每年都有嗎。每年都能拿到這分紅嗎
肯定能拿到的
2. 阿里巴巴內部阿里巴巴內部期權協議 文本
里巴巴好與不好,不是一個人說了算的。就像人一樣0%說你好就可以了,剩下就無所謂了。再轉到里巴巴,如果或者每個公司都說他好,那肯定也不現實!有些企業介和質量都不好,就算放哪兒也不會太好的,想反會抱怨自己選錯了電子產品,里巴巴不是萬能的,起初只是為我們這些中小企業提供了一個快速促進自身業務的,他不是救世主,這點商家要明白。有些商人還是賺了的,不然里巴巴也不會有今天,任何事都沒有絕對。多數人都贊同的話那答案就出來了~ ~我的洛陽的,(*^__^*) 嘻嘻……
3. 阿里巴巴的期權要買嗎
期權是一個遠期合約,你把這份合約賣給別人得時候可以得到一份期權費,就拿看漲期權來說,假如現在阿里巴巴的股價為10元每股,現在你賣出一份合約得到兩元,合約三個月後到期,股票的價格可能會漲也可能會跌,假說股票三個月內的某一天價格為15元,那麼你就虧了,就意味著它可以以10塊的價格在你這買一股,然後它在以15塊錢在股市賣出,它賺3元(15-10-2),此時你必須得買給它,它的權益受法律保護。假如股價為5元,那麼你就賺了2元,因為它可以在股票市場以5元買一股,不必以10元在你手裡買
4. 阿里巴巴非原始員工 資深員工拿期權最多有拿到多少的
這個具體的數據沒有披露過,粗略的估計,阿里08年之前的員工大回部分都有股票,後來答加入高級人才才會有股票期權,總共約有11000人擁有股權,總價值大概在200億美元左右!這只是個大概數字,具體的誰也不好說!
5. 百度,騰訊,阿里是怎麼做股權,期權激勵
(1)期權代表未來權益,也意味著要犧牲眼前利益,更長久的和公司成長捆綁。互聯網公司在創業早期,往往是不得已而為之,發現金沒有、發股權長期激勵效果不夠,所以期權是行業普遍採用的激勵方式。要是企業現金流很好,真不一定要採用期權的方式。我尤其不認為員工持有了不到0.1%的股權就真把自己當做公司的主人,反過來說,很多並不持有股份的員工對公司有很強的歸屬感,這不是股權激勵就能完全解決的問題。
(2)給期權還是股權、現金,和創始人的想法有關,和公司的營收狀況有關、和行業增長速度有關,不可一概而論哪種更好,上述激勵方式也可以混用。
(3)給創業公司的建議是,通常情況下,不要全公司雨露均沾,所有人都拿期權,而只給受過考驗的核心員工期權,並且分期授予,而對於普通員工,盡量採取現金作為獎勵。大部分年輕員工都面臨買車買房的現實需求,而公司上市通常都要好幾年,甚至十年以上,看得見摸不著的期權對他們未必有足夠的激勵,「還不如來點實在的」。
(4)期權要想起到好的激勵作用,要靠精細的設置,還要配合其他制度包括公司文化。行權成本只是一方面, 有些人所說的「沒有成本的期權,都是耍流氓,對雙方都是」有點一刀切了,如果是肯定員工的歷史貢獻並沒有太多問題。
(5)需要注意的是,互聯網公司因為大部分採用VIE結構,期權激勵的主體應是離岸控股公司(通常注冊在開曼群島或英屬維爾京群島),還涉及很復雜的境內外匯登記問題。很多創業公司對此沒有概念,期權文件中存在很多法律瑕疵,將來實際期權存在無法行使的風險。
摘自王先生。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6. 阿里巴巴離職員工期權怎麼處理
公司給員工期權一開始是一種激勵員工的行為,現在在很多企業中已經開始實行,尤其在互聯網企業,這種現象非常的多。但是現在激勵員工正能量的一種方式引發了很多爭議,需要通過法律的途徑來解決員工股份期權爭議的問題,現在神州英才小編整理離職員工的期權處理的問題,針對公司股權期權分配產生的爭議,做一個初步的探討。
眾人都知道,一般為公司作出過一些貢獻的人才能獲得期權,或者是公司吸引人才的一種手段。出發點都是非常好,為了使員工通過其為公司努力所付出和所得到的成正比,而且讓員工和公司的利益一體化。
如果員工是主動離職,後者因為員工自身的過失導致勞動合同解除,從公司的角度,員工不應享受股份期權的權益。由於員工的過錯導致勞動關系被解除在此種情況下員工的行為本身已損害了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已和設置股份期權制度的初衷相違背;而員工主動辭職,其本身就是一種自由意志的體現,是員工對自我利益的一種選擇,同時也不符合期權制度設置的目的。因此在上述情況下,用人單位就無須給員工因股份期權所能獲得的權益。
如果員工離職是非因員工的過錯而造成的,比用人單位因業務調整而裁員,或者因員工的勞動合同到期而未予續簽。我們認為在此種情況下由於勞動關系的終止是非因員工的原因造成的,用人單位和員工在設置股份期權制度後,員工對其回報也就有了心理預期,基於信任,員工也付出了辛勤的勞動,單位也獲得了相應的收益,因此員工也應獲得相應的收益。但是在此期間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導勞動關系被終止的,我們認為在此情況下用人單位應加速員工的行權期給予相應的權益。因為在此種情況下,如果用人單位實行股份期權失效,不給予員工相應的權益既不符合公平原則,也不符合誠實信用原則。
員工股份期權制度是一種新型的期權制度,是現代企業實行的激勵機制,用來保證用人單位和員工利益統一化非常好的一種手段。因此在我國的法律也應該這對這類問題有更完善的法律,用人單位也應該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依法進行。更多企業法律法務、經典公司法案例請繼續關注神州英才職業導航儀。
7. 阿里巴巴期權行權後多久能拿到現金
T+2
8. 阿里巴巴內部員工期權協議合同
由此引發了關於未到期期權損失能否獲得補償的爭論。股份期權又稱股票期權,是公司給予經營者在一定期限內按照既定介購買一定公司股票的權利,是現代公司激勵制度的一部分,對提高員工的主觀能動性、責任感、團體凝聚力具有極大的作用。股份期權的特徵首先是一種權利,即可以按既定介購買股票的權利;其次,這種權利的內在介值是「期權介」,在股票上漲時可以到期購買套利,但如下跌,介值便為負值,因此股份期權的介值具有不確定性。多數人認為:股份期權代表未來的不確定的收益或虧損,勞動合同解除後,期權自然喪失。同時我國法律對期權無明確規定,有關未到期期權的訴訟不能得到法律上的支持,不具有可訴性。本人對這種觀點不能苟同,本人認為股份期權是權利,在其遭受損害時,應當有救濟途徑。以下作簡單分析:一,「無救濟便無權利」,股份期權作為一種權利,應當存在對應的救濟渠道,尤其在公司經營業績好,股介穩定上漲的情況下(比如網路),這種權利意味著預期的豐厚利益,客觀存在變現可能,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二,員工為獲得股份期權一般均付出對應代介。如加倍努力工作、接受較低的薪酬等,據道,網路公司被裁員工中很多薪金低於原所在單位,可以說是股份期權把他們吸引過去的!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使他們即將獲得的期權收益化為泡影,很多人感受到了從百萬富翁到窮光蛋的心理落差!那麼在員工對合同的解除沒有過錯的前提下,其損失如不予補償,有違我國民法的公平原則。三,員工如何尋求司法救濟。由於期權的取得以勞動關系的維系為前提,期權應當屬於廣義上的「勞動酬」,因此由此引起的爭議屬勞動法調整范疇,員工可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權利。最後,由於法律的滯後性,法律不可能涵蓋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以法無明文規定、或損失無法確定為由不予受理的作法是錯誤的。作為裁決者應當依據我國民法的公平原則,行使自由裁量權,首先確定一個基準日,然後客觀分析用人單位的獲益情況和員工的損失情況,根據雙方過錯責任大小酌情給員工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