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高利融資
Ⅰ 高利貸合法嗎
不合法,構成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高利貸活動中,高利借貸再高利轉貸達到一定數額標準的即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以轉貸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且違法數額較大的構成高利轉貸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構成集資詐騙罪。
高利貸行為極易引發非法拘禁、綁架、傷害、詐騙等其它刑事犯罪;民間中介機構和個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資金高息放貸的屬民間借貸行為,如發生借貸糾紛,屬民事調整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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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貸的相關處罰:
1、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2、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3、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Ⅱ 高利貸的月利息超過多少就不受法律保護
月息2分以下是合法的;月息3分,法律不支持,也不反對;超過3分以上的,屬於高利貸,法律是禁止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締地下錢庄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中規定:
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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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貸活動中,高利借貸再高利轉貸達到一定數額標準的即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以轉貸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且違法數額較大的構成高利轉貸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構成集資詐騙罪;
高利貸行為極易引發非法拘禁、綁架、傷害、詐騙等其它刑事犯罪;民間中介機構和個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資金高息放貸的屬民間借貸行為,如發生借貸糾紛,屬民事調整范疇 。
高利貸利息=借款金額*利率*期限,這是通用的貸款利息的計算方式。比如月利4分的高利貸,借款金額10萬元,1個月利息則為100000*4%*1=4000元 。
借貸方式
大耳窿就是借錢一萬元,只能得到九千元,但還款時卻要支付一萬三千元。而且,高利貸的利息是逐日起「釘」(利息),以復息計算,此謂之「利疊利」。往往借幾百元,過了一年半載才還,連本帶利可能要還幾萬。
驢打滾多在放高利貸者和農民之間進行。借貸期限一般為1個月,月息一般為3-5分,到期不還,利息翻番,並將利息計入下月本金。依此類推,本金逐月增加,利息逐月成倍增長,像驢打滾一樣。
羊羔息就是借一還二。如年初借100元,年末還200元。
坐地抽一借款期限1個月,利息1分,但借時須將本金扣除十分之一。到期按原本金計息。如借10元,實得9元,到期按10元還本付息。
Ⅲ 高利貸屬於合法嗎
高利貸不合法,但是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施行後,年利率不超過36%的都不屬於高利貸。
從上可見,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施行後,高利貸的標准不再以是否超過年利率24%為標准,而以是否超過36%為標准,也就是說年利率不超過36%的都不屬於高利貸。
拓展資料:
民間借貸大致分為三種形式:
第一種是短期借貸,比如某個企業找到一個好項目,短期內需要大筆資金,項目結束,借貸也隨著結束,這種借貸時間短、利息高。
第 二種是長期借貸,借方有固定的點或固定的人,放貸就跟到銀行存款一樣,隨時存、隨時取,採取這種借貸方式主要是那些已經做出一定規模和積累了較好信用的企 業,利息低,但風險小。
第三種稱為"老鼠會",比如,A以2分月息把錢借給B,B又以3分月息借給C,C再把錢以4分的月息借給D,很少有人知道末端是誰。
Ⅳ 高利貸怎樣認定,如何認定是否屬於高利貸
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
法律依據: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締地下錢庄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
二、嚴格規范民間借貸行為。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遵循自願互助、誠實信用的原則。民間個人借貸中,出借人的資金必須是屬於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貨幣資金,禁止吸收他人資金轉手放款。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
Ⅳ 高利貸與民間借貸有何區別 民間高利借貸
常見的高利貸也是民間借貸,只是利息較高而已。如果借貸的事實存在,本金當然要歸還,至於利息,目前法律明確保護的是最高年利率24%,也就是月息2分。對月息2—3分的,也不否認。對月息超過3分的部分,則不予保護,支付該部分高息的借款人可以請求出借人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