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期權
期貨復合約無論你是做多還是做空制亦或是履約交割都是義務合約,說白了就是:如果你先買了合約到時你就必須得賣掉或者准備足了現金來提貨;如果你是先賣了合約到時你就必須得買進合約或者准備足了商品來交貨。
而期權合約的買者是購買了一種權利,而不用承擔義務。換句話說就是:你買了這個權利後,可以行使這個權利,你也可以放棄這個權利。還有一點是期貨合約的標的物是商品,而期權合約的標的物是期貨合約
這樣講能理解嗎?
Ⅱ 期貨合約,期權,期權合約分別有什麼區別
期貨是簽訂買賣合約;到期必須履行合約(平倉)。
期權是買賣可以以約定回的價格、數量答、時間買賣標的物的權利,到期可以行使權利,也可以放棄權利。
在2009年一月1號,以1塊錢/斤的價格賣出大豆"..這算是什麼?? 期貨合約??期權合約??
答:是期貨合約。
期權是不是就是種權利??然後買賣這種權利就叫了期權合約?? 和期貨合約和期權合約有什麼區別??
答:期權是權利,期貨是合約。
Ⅲ 期權與期貨合約有什麼區別
你好,期貨合約,是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的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個股期權與期貨合約的區別有以下幾方面:
1、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同:個股期權合約是非對稱性的合約,期權的買方只享有權利而不承擔義務,賣方只承擔義務而不享有權利;期貨合約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也就是說在合約到期時,持有人必須按照約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物(或進行現金結算)。
2、收益風險不同:在期權交易中,投資者的風險和收益是不對稱的。具體為,期權買方承擔有限風險(即損失權利金的風險)而盈利則有可能是無限的,期權賣方享有有限的收益(以所獲得權利金為限)而其潛在風險可能無限;期貨合約當事人雙方承擔的盈虧風險是對稱的。
3、保證金制度不同:在個股期權交易中,期權賣方應當支付保證金,而期權買方無需支付保證金;在期貨交易中,無論是多頭還是空頭,持有人都需要以一定的保證金作為抵押。
4、套期保值與盈利性的權衡:投資者利用個股期權進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鎖定管理風險的同時,還預留進一步盈利的空間,即標的股票價格往不利方向運動時可及時鎖定風險,往有利方向運動時又可以獲取盈利;7投資者利用期貨合約進行套期保值的操作中,在規避不利風險的同時也放棄了收益變動增長的可能。
Ⅳ 期權合約是什麼
期權合約 英語為:option contract;option。期權合約產生於1973年芝加哥期權交易所亦作:期權。期權合約 以金融衍生產品作為行權品種的交易合約。指在特定時間內以特定價格買賣一定數量交易品種的權利。
合約買入者或持有者(holder)以支付保證金——期權費(option premium)的方式擁有權利;合約賣出者或立權者(writer)收取期權費,在買入者希望行權時,必須履行義務。
Ⅳ 期權合約是什麼意思
Ⅵ 什麼是期權合約月份
期權合約是一份標注著權力的合約,這個合約本身會規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內合約的持有人可容以特定價格購買或者賣出標的物。所以每一份合約都要到期日,這就像你每買的一場電影票,都會規定你在什麼時間去看什麼場次。如果過期了,那就代表著你的權力也到期了,所以所有的期權都有合約月份,合約月份就是到那年那個月份的規定的最後一個交易日,這個合約就到期了。
Ⅶ 期權合約包含哪些要素
你好,期權的構成要素:
1、標的資產。標的資產是期權合約中規定的,期權持有版人行使權利權時可買進或賣出的資產。標的資產主要有股票、股指、外匯、利率、債券、實物商品等。
2、行權價格。行權價格是指合約規定的期權的買方行使權利時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的價格。在行權日,無論標的價格上漲或下跌到什麼水平,只要期權買方要求執行該期權,期權賣方都必須以此行權價履行其必須履行的義務。
3、到期日。到期日是期權的最後有效日,是期權買方可以行權的最後日期。對於歐式期權,到期日與最後交易日、行權日通常是同一天,其中,最後交易日是期權可以交易的最後日期,行權日則是期權買方可以行權的日期。
4、行權時間。行權時間是合約規定的可以行使權利的時間。例如,美式期權的行權時間為到期日前的任意一個交易日,歐式期權的行權時間則只有到期日那一天。
5、交割方式。期權的交割方式有實物交割和現金交割兩種。如果某一期權的交割方式是實物交割,那麼在交割時,期權行權雙方需進行資金和現貨的交割。如果某一期權的交割方式是現金交割,那麼在交割時,期權賣方將按照約定向期權買方支付行權價格與標的證券結算價格之間差額。
Ⅷ 期權合約的主要區別
期權合約是單向合同,期權的買方在支付一定的保險費之後取得一種購買權利,但他可以在交易確立後的任何時間有權放棄合同,即不履行這種權利,其代價是支付了已協商了的保險費。期權的賣方在買方要求履約時,便有義務來交割,在買方決定不履約時,並無權利要求其來履約,雙方的權利義務並不對稱。而一般期貨合約是雙向合同,一旦自己的多頭或空頭地位確立以後,交易雙方便承擔起期貨合約到期進行交割的義務。若不想交割,則必須在到期前對沖合約,了結其多頭或空頭地位。期權合約與一般期貨合約內容最重要的區別在於期權合約中有「敲定價 格」這一項,而一般的期貨合約沒有也無需有。
期權交易中的「敲定價格」又稱履約價格,是指按照看漲期權或看跌期權約定價格買進或賣出相關期權合約的價格。具體地說,是指看漲期權的購買者依據合約規定買進相關期權合約或看跌期權購買者依據合約規定賣出相關期權合約的價格。在期權交易中,相對於每一個看漲期權的買方,有一個看漲期權的賣方,相對於每一個看跌期權的買方,有一個看跌期權的賣方。為了便於買賣雙方交易,在期權合約中列明了雙方應共同遵守的「敲定價格」。
這一價格是由交易所依一定的機制來決定的,除了某些特殊情況外,這一價格在合約期間內不會改變,市場上買賣雙方所決定的是權利金(或稱保險費、保險金),而非敲定價格。而在期貨合約中,期貨價格由市場的供需雙方決定,由於雙方力量消長不定,期貨價格也隨時在變動。期貨合約在成交時,其價值為零,故雙方並無現金的轉移,雙方所交保證金只是作為違約時的賠償准備而已;期權合約在成交時,買方必須支付權利金給賣方,但並不須繳納保證金,這是因為買方本來就有違 約的權利,至於期權的賣方因只有義務而無權利,故雖得到權利金,也必須擻納保證金。
期權與期貨的標的物很多都是一樣的,但一個重要區別是有以期貨為標的物的期權,即期貨期權,而無以期權為標的物的期貨。由於期貨價格由市場決定,在任一時點僅能有一種期貨價格,故在創造合約種類時,僅有交割月份可供變化,期權的履約價格由交易所決定,在任一時點,可能有多種不同履約價格的合約存在,再搭配不同的權利期間,便可產生數倍於期貨合約種類數的期權合約,最後又由於權利義務不對稱,而形成買權與賣權兩大類,故期權在創造金融商品的能力上大大高於期貨。
例如,假設期貨合約有5種不同的交割月份,即代表5種不同的合約,若期權也有5種不同 的權利期間,5種不同的履約價格,則可形成25個買權與25個賣權,共50個不同的期權合約,為期貨合約種類數的10倍。期貨合約是在未來某個遠期交付一定數量和等級的特定商品的標准化合約,而期權合約則是支付了期權保險費的買方有權在商定的有效期限內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期貨合約的合約。
Ⅸ 什麼是期權合約期權合約的四大基本要素是什麼
你好,期權合約是一種賦予交易雙方在未來某一日期,即到期日之前或到期日當天,以一定的價格——履約價或執行價——買入或賣出一定相關工具或資產的權利,而不是義務的合約。期權合約的買入者為擁有這種權利而向賣出者支付的價格稱為期權費。期權合約是關於在將來一定時間以
期權合約一定價格買賣特定商品的權利的合約。
期權合約三要素
1、期權的價格
2、期權合約的數量
3、期權合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