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債務融資工具有缺點
⑴ 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的比較優勢
簡化的信息披露要求:目前,由於投資者風險偏好趨同、信息保密的需要和金融市場管制等因素,中小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行人、保密性要求較高的部分發行人利用債務資本市場融資局限性很大。發行定向融資工具只需向定向投資人披露信息,無需履行公開披露信息義務;披露方式可協商約定。這將減輕發行人,尤其非上市公司發行人的信息披露負擔;同時非公開定向發行有利於引入風險偏好型投資者,構建多元化的投資者群體,化解中小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行人等融資主體在傳統公開發行方式的融資困局。
發行規模可突破「40%」限制:《證券法》中僅對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有「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百分之四十」的限定,對非公開發行債券並無明確規定,因此定向工具規模可突破凈資產40%的限制;
非公開發行方案靈活:由於採取非公開方式發行,利率、規模、資金用途等條款可由發行人與投資者通過一對一的談判協商確定。當前,銀行間債券市場公開發行的主要產品是信用評級相對較高、收益率相對較低的基礎產品,投資組合管理難度很大。鑒於非公開定向發行信息披露要求較低、注冊程序便捷等特點,諸如債股聯合類工具、結構化融資工具等創新產品均可先由定向發行方式漸進推動,既可以將風險控制在較小范圍內,避免引起市場波動,也便於投資者對各類產品靈活配置,提高風險管理能力及盈利水平。
⑵ 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1.非公開定向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是指向特定數量的投資人發行的債務融資工具,並限定在特定投資人范圍內流通轉讓。
2.其發行方式具有靈活性強、發行相對便利、信息披露要求相對簡化、適合投資者個性化需求、有限度流通等特點。一般來說,非公開、定向發行股票基本上是利好,是相對公開發行而言
⑶ 非公開發行定向債務融資工具是利好還是壞消息
1、一般來說,非公開、定向發行股票基本上是利好,是相對公開發行而言
2、至於利好的程度,一是要看融資後的項目情況,二是要看發行價格的高低,三是看發行的規模和鎖定股票的時間
⑷ 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發行完成是利好嗎
外資大幅度流出,產業資本減持券商,管理層風險警示應該關注,不過應該看到這不是本次行情啟動的關鍵因子,會加劇市場的動盪,但不會改變趨勢。操作策略上,財報網認為在資金以及政策推動下,總體上行趨勢明顯,階段性回調都是中線布局良機。而近期市場出現的多大波動,應該說對短線有一定的影響,但大波動也是主力布局的集中體現,應緊隨市場,抓住難得的大機會。短期一線藍籌股強勢依舊,繼續持有觀望,不追高前提下,可適當轉向煤炭、有色等二線藍籌同時,為應對指數可能的休整,可逢低潛伏環保、傳媒、核電等題材概念股
⑸ 什麼是私募債務融資工具
私募債務融資工具,就是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PPN,private placement note,下稱「定向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向銀行間市場特定機構投資人發行債務融資工具,並在特定機構投資人范圍內流通轉讓的行為。在銀行間市場以非公開定向發行方式發行的債務融資工具稱為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
⑹ 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的介紹
公開發行和非公開發行是兩個相對的概念,這就決定了公開發行和非公開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有著諸多不同。
1、從形式上看,公開發行是在注冊之後向非特定投資人招募,其發行條件通常是標准化的,以便於非特定投資人參與認購;定向發行是向特定投資人發行金融產品,發行人與投資人的協商在注冊之前基本完成。
2、從實質運行機理上說,定向發行和公開發行最重要的區別是,定向發行進一步強化了發行人和投資人的自主協商機制,體現了市場化原則和契約自由原則,是更高層次的市場開放和市場約束。
3、在談判機制設計方面,定向發行的發行人與投資人通過談判確定《定向發行協議》,協議中的利率、期限、信息披露方式、再融資等條款設計更具靈活性和個性化,便於發行人與投資人滿足個性化需求。
4、在市場定價方面,非公開定向工具的發行價格、發行利率、所涉費率遵循自律規則、按市場方式確定,與公開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相比存在著一定的流動性溢價。
5、在約束機制方面,非公開發行更能發揮市場主體自主協商的契約意識,減少事前管制,不再強制要求信用評級,把風險防範的部分微觀職責交給投資人自主決定。
6、在市場發展動力方面,非公開發行定向融資工具不對產品結構做過細的規定,鼓勵市場成員自主創新,通過引導市場主體自發創新,形成可持續的市場創新動力。
隨著我國債券市場規模的擴大,如何進一步提升市場功能成為相關職能部門重點關注的問題。根據美國的債券市場發展經驗,市場功能的提升將主要來自市場投資人結構優化,分層有序的投資人結構不僅可以提高市場運行效率,而且可以容納多樣化的債務融資工具。非公開發行定向工具對於深化市場功能,完善市場結構有著重要作用。非公開定向融資工具的發行,可以吸引諸如私募基金等風險偏好型投資者入市,激活非金融機構投資者交投熱情,吸引大量的機構投資人進入非公開定向發行市場,進一步推動市場投資人結構的不斷優化,逐步改變銀行間市場機構投資者隊伍相對集中的現狀,在培育多層次投資者隊伍的同時推進市場運行效率提升。 很顯然,在穩健的貨幣政策環境下,非公開定向發行市場與公開發行市場將是構成我國債券市場功能互補、協調發展的兩個組成部分,推動我國直接融資比重的繼續擴大,進一步促進我國融資結構的優化。
⑺ 法律定向融資工具對認購數額是否有要求
一、產品定義
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向銀行間市場特定機構投資人發行債務融資工具,並在特定機構投資人范圍內流通轉讓的行為。又叫私募中票。
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以非公開定向發行方式發行的債務融資工具稱為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
二、PPN的要素
1、監管機構: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
2、行業限制:(1)國家鼓勵扶持的行業優先
(2)國有房地產行業主體放開,但需用於保障房項目(個地方政府名單上的保障房項目)
(3)有明顯瑕疵的企業暫不受理
3、發行對象:(1)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有協會界定的銀行間債券市場合格投資者認購
(2)定向投資人投資定向工具應向交易商協會出具書面確認函
(3)發行定向工具前,企業應與擬投資該期定向工具的定向投資人達成《定向發行協議》
4、交易流通:不限於初始投資人,可在簽訂《定向發行協議》的投資人之間轉讓
5、發行期限:未做特別限制,可由發行人、主承銷商和投資者商定
6、融資成本:協會不做利率指導,發行利率由主承銷商、發行人和投資者商定,不受貸款利率管制。發行利率略高於同資質同期限公募中票。
7、發行規模:突破「累計發行債券余額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的40%」的限制。
8、資金用途:未做嚴格限定,用於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的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並在注冊文件中予以明確。
9、信息披露:信息披露要求簡化,只需向債券投資者進行披露,不需公開披露。
10、登記託管:上海清算所
11、其他規定:(1)注冊有效期為2年,首期發行應在注冊後6個月內完成。
(2)企業在注冊有效期內,變更主承銷商或變更注冊金額的,應重新注冊。
(3)發行人在定向工具發行完成後的次一工作日,通過主承銷商向交易商協會做書面報告
(4)《接受注冊通知書》發出後,已注冊的《定向發行協議》不得修改,否則自動失效。
(5)發行人應嚴格按照《定向發行協議》約定的資金用途使用募集資金,如存續期內需要變更募集資金用途應提前披露,變更後的募集資金用途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
(6)合格投資者:注冊資本金要達到1000萬元以上,或者經審計的凈資產2000萬元以上的法人或授資組織。
三、PPN特點
1、程序便捷。定向工具採取注冊制,在協會現有中期票據注冊規則的基礎上進一步簡化注冊程序。申報材料簡化,同時僅作要件審核,審批過程進一步加快。
2、產品結構靈活。定向工具產品結構靈活,可以由發行人與定向投資者協商,根據雙方特定需求靈活制定個性化產品。
3、信息披露較少。定向工具發行人的全部信息僅在定向投資者間披露,信息披露的具體要求由發行人和定向投資者協商確定,可豁免信用評級。
4、融資成本或高於公開發行。定向工具只能在定向投資人范圍內流通,相對公開發行其流通范圍較小,因此定向工具流動性稍弱,發行利率高於公開發行的中期票據。
5、突破凈資產40%的限制。定向工具不受企業凈資產40%的限制,企業直接債務融資的空間增長潛力巨大。
四、PPN與公開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的比較
公開發行債務融資工具
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
注冊要求
經交易商協會統一注冊,在注冊額度有效期內分期發行,注冊周期一般為2-3個月
經交易商協會統一注冊,在注冊額度有效期內分期發行,但注冊程序相對簡單,注冊周期為1個月左右
注冊材料
包括募集說明書、審計報告、評級報告等,注冊材料相對復雜
注冊材料較公開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申報材料簡單,在銀行間市場發行過交易商協會管轄的融資工具的發行人與初始投資者協商一致可豁免信用評級
投資人范圍
除國家法律法規禁止外的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機構投資者
投資人限定為簽署《定向發行協議》的定向投資者,每隻定向工具的投資人不能超過200家
發行額度
不超過發行人凈資產的40%
發行額度不受發行人凈資產40%的限制
定價原則
交易商協會每周一設定指導利率下限,通過市場公開招標或簿籍來確定發行利率
在監管要求范圍內由發行人與投資者協商確定,由於定向工具流動性弱於公募產品,發行利率高於公開發行債務融資工具
流通轉讓
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公開流通
在定向投資者之間流通轉讓
五、發行流程
1、選聘主承銷商
2、准備注冊文件,設計產品,落實認購投資者
3、主承銷商將材料報送至交易商協會注冊辦公室
4、協會對形式不完備的非公開定向發行注冊材料通過主承銷商一次性書面告知發行人予以補正
5、復核人認定非公開定向發行注冊材料形式完備,召開注冊會議,確定是否接受發行注冊
6、交易商協會向接受注冊的企業出具《接受注冊通知書》
7、向定向投資者進行非公開的信息披露,實施定向發行
8、向交易商協會書面報告發行情況
9、按協會要求向債券持有人進行後續信息披露
六、注冊申報材料
1、主承銷商:非公開定向發行注冊信息表
2、發行人:非公開定向發行注冊材料報送函
3、發行人:內部有權機構決議
4、發行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同等效力文件
5、主承銷商:非公開定向發行注冊推薦函
6、主承銷商:承銷協議
7、承銷團成員:承銷團邀請函、回函及承銷團成員資質文件
8、發行人:最近一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9、發行人及投資人和其他相關方:定向發行協議
10、律師事務所:非公開定向發行法律意見書
11、投資人:定向工具投資人確認函
12、其他機構:相關機構及從業人員的資質證明
七、發行方案建議
1、發行規模: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發行額度不受凈資產40%的限制,理論上,公司可根據資金需求情況發行任意規模。但是考慮監管層的態度以及成功發行的案例,不建議發行過大規模,可保持在40%上下。
2、發行期限: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對發行期限沒有明確要求,根據市場情況以及建管層態度,主流發行期限集中在1年、2-3年期品種,部分5年期。
3、發行期次:可以申請一次注冊,分期發行,首期發行應在注冊後6個月內完成。首期發行規模不低於總規模的50%,剩餘數量可在24個月內發行完畢。
4、擔保方式:發行情況來看,已發行產品均為無擔保債券,投資者對於債券擔保並沒有硬性要求。
5、付息方式:固定利率品種。
6、含權方式:可以設計含權條款,如附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權,但不常見。
7、發行利率:略高於公開發行債券融資工具,還要根據發行時市場情況和債券級別等確定。
8、申報周期:申報後1-2月可獲得批文。
9、資金用途:未做嚴格限定,用於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的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並在注冊文件中予以明確。
⑻ 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的特點
非公開定向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是指向特定數量的投資人發行的債務融資工具,並限定在特定投資人范圍內流通轉讓。其發行方式具有靈活性強、發行相對便利、信息披露要求相對簡化、適合投資者個性化需求、有限度流通等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