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融資模式
『壹』 項目融資有哪些模式
首先,私營企業給予許可取得通常由政府部門承擔的建設和經營特定基礎設施的專營權(由招標方式進行);其次,由獲專營權的私營企業在特許權期限內負責項目的經營、建設、管理,並用取得的收益償還貸款;再者,特許權期限屆滿時,項目公司須無償將該基礎設施移交給政府。 BOT的作用在哪裡? 首先,BOT能夠保持市場機制發揮作用。BOT項目的大部分經濟行為都在市場上進行,政府以招標方式確定項目公司的做法本身也包含了競爭機制。作為可靠的市場主體的私人機構是BOT模式的行為主體,在特許期內對所建工程項目具有完備的產權。 這樣,承擔BOT項目的私人機構在BOT項目的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完全符合經濟人假設。 其次,BOT為政府幹預提供了有效的途徑,這就是和私人機構達成的有關BOT的協議。盡管BOT協議的執行全部由項目公司負責,但政府自始至終都擁有對該項目的控制權。在立項、招標、談判三個階段,政府的意願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在履約階段,政府又具有監督檢查的權力,項目經營中價格的制訂也受到政府的約束,政府還可以通過通用的BOT法來約束BOT項目公司的行為。 熱切在實際BOT項目運作過程中,政府或項目公司的股東都或多或少地為項目提供一定程度的支持,銀行對政府或項目公司股東的追索只限於這種支持的程度,而不能無限的追索,因此項目融資經常是有限追索權的融資。 BOT在發展過程中,還演變出這幾種經營方式。下面讓我們來介紹一下 第一,boo(buildownoperate)即建設擁有經營。項目一旦建成,項目公司對其擁有所有權,當地政府只是購買項目服務。 第二、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即建設擁有經營轉讓。項目公司對所建項目設施擁有所有權並負責經營,經過一定期限後,再將該項目移交給政府。 第三、blt(buildleasetransfer)即建設租賃轉讓。項目完工後一定期限內出租給第三者,以租賃分期付款方式收回工程投資和運營收益,以後再行將所有權轉讓給政府。 第四、bto(buildtransferoperate)即建設轉讓經營。項目的公共性很強,不宜讓私營企業在運營期間享有所有權,須在項目完工後轉讓所有權,其後在由項目公司進行維護經營。 BOT方式中的建設環節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項目的立項、實施需要復雜的技術和良好的環境作為保障,僅項目前期准備工作就需要耗費大量的資源。相比之下,TOT方式要簡單一些。 近些年來,tot是國際上較為流行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因為這種方式運作過程省去了建設環節。項目的建設已完成,僅通過項目經營權移交來完成一次融資。這種的運作方式主要涉及項目融資有關問題的談判及有關准備工作,涉及外資投資方經營期內中方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等等。 同BOT相比較,TOT優勢明顯,它具有結構簡化、時間縮短、前期准備工作減少、費用節省等優點。 啥是TOT?TOT的英文是Transfer-Operate-Transfer的縮寫,即移交--經營--移交。TOT是BOT融資方式的新發展。近些年來,TOT是國際上較為流行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 TOT是指政府部門或國有企業將建設好的項目的一定期限的產權和經營權,有償轉讓給投資人,由其進行運營管理;投資人在一個約定的時間內通過經營收回全部投資和得到合理的回報,並在合約期滿之後,再交回給政府部門或原單位的一種融資方式。TOT也是企業進行收購與兼並所採取的一種特殊形式。 跟其他方式相比,tot有何特點呢?TOT方式沒有建設這個環節,投資方直接經營已建成的項目,從而迴避了項目工程建設中的大量風險。在我國當前實際情況下,TOT是一種較為適合的,簡便易行的項目融資方式,它更符合我國的實際。 企業競爭的勝負最終取決於企業融資的速度和規模,無論你有多麼領先的技術,多麼廣闊的市場。融資可比作一個商品項目,交易的標的是項目,買方是投資者,賣方是融資者,融資的訣竅是設計雙贏的結果。所以企業可以針對具體情況來採取具體措施。
『貳』 工程項目融資與公司融資的區別是什麼
公司融資公司融資是一個與財政決定有關的融資措施。在這一措施中,公司可將融資作為工具和用於做出一系列決策的基本要素進行分析。公司融資的基本目的在於使公司的價值最大化,並減少企業的財政風險。它與經營上的融資有著重大區別,後者是研究所有企業財政情況的,而不僅指公司行為,在公司融資中,主要概念可適用於企業的所有財政問題。這種行為准則可以劃分為長期的、短期的決策和技術性的措施。一方面,資本投資決策是關於工程接受投資的長期抉擇,而不論與產權或貸款相關的投資性融資還是在何時或是否為股東們支付紅利,在這種投資中都不予考慮。另一方面,短期的決策可以被歸類於重點資金管理。這是一種流動負債與短期負債的短期平衡;此處的焦點在於對現金流的管理,而短期借款與貸款(如給消費者提供信貸)的管理則不在此列。往往會被用作資產負債表外的融資之間的措施,貸款決定是根據合作公司(或若干企業或公司組成的集團)財務狀況與平衡所做出的,而現款收益與公司資本則依賴於公司對貸款設施的服務與利用。換言之,如果你要進行融資,則你的賬戶就必須能夠支撐這種設施的運轉。工程項目融資的內容遠不止這些。在工程項目融資工程項目融資是長期的基礎建設和工業項目的融資行為,這取決於一種復雜的財政體系,據此可將貸款和產權用於工程項目的融資。通常,一個工程項目的融資方案包括一系列產權投資者,即眾所周知的工程發起者以及為勘探開發作業提供貸款的銀行財團。這種貸款是最普通的非追索性貸款,它可以用工程本身或完全用現款收益來擔保,而不是由工程發起者的總資本貨信用貸款,以及財政建模所支持的部分決策來擔保。典型的情況是,融資行為是由所有的工程資金給予擔保的,包括產生收入(稅收)的合同。工程貸款者可以獲得對於所有資金的扣押權,而且如果執行工程項目的公司難以遵從貸款條文,則該工程項目就可能被他人取而代之。通常,人們都會為每個工程建立一個實體(企業),因此就可以保護一個工程項目發起者所擁有的,避免因其他工程的失利而造成的損失。由於這種具有特殊目的的實體,所以工程項目的實施公司就不會擁有其他工程的資金來源。負責此工程的公司所擁有的資金往往需要被用來為工程實施財政保障,工程融資往往要比其他融資方法更加完善。從傳統上來看,工程項目融資在采礦業、交通運輸業、電信業和公共設施工業中應用得更加廣泛。最近以來,尤其在歐洲,工程項目融資原理已被應用於公有制基礎建設(如學校、醫院、輕軌、監獄、政府建築等)的准私有化轉型中,即所謂的公共—私有化合作(PPP),或者是英國人所謂的民間融資立法提案(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縮寫PFI)交易。風險確認與分擔是工程項目融資的關鍵因素。一個工程可能會遇到大量技術的、環境的、經濟的風險,尤其在發展中國家。財政金融機構和工程負責人可以推斷出在工程進展中所遇到的風險,否則不會接受相關的運營(非融資性的)方式。為了妥善處理這些風險,這些工業(如發電廠或鐵路部門)中的工程承包者往往由一些專業公司構成,它們以彼此結合成「合同網」(Contractual network)的形式進行合作,以求在允許融資實施過程中分擔風險。融資經常採用工程交割方式進行,與此同時,與工程相關的風險也須與從事此項工程的各方分擔。一項風險性較大或投資較高的工程,可能需要由工程完成者的擔保保障所融資金的償還能力。一個復雜的工程融資,將資產等債券化,期權(按規定價格期限內買賣股票、貨物等權利)、保險條款或者其他進一步的調節湊數聯合實施,其目的都在於化解風險。中,貸款者強調在獨立的工作模式下運行工程項目本身。這就為工程承包者提供了獨一無二的機會——尋找工程實際獲利的切入點,進而推進工程的進度,並掌握那些可能導致工程內部出現的風險。
『叄』 工程建設項目融資方式有哪些
7、ABS融資即資產收益證券化融資。它是以項目資產可以帶來的預期收益為保證,通過一套提高信版用等級計劃在資本權市場發行債券來募集資金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具體運作過程是:(1)組建一個特別目標公司。(2)目標公司選擇能進行資產證券化融資的對象。(3)以合同、協議等方式將政府項目未來現金收入的權利轉讓給目標公司。(4)目標公司直接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募集資金或者由目標公司信用擔保,由其他機構組織發行,並將募集到的資金用於項目建設。(5)目標公司通過項目資產的現金流入清償債券本息。
『肆』 什麼是工程項目融資
「工程項目融資,是金融學的一門學科,是被普遍接受的一種方式,可以用來描述一種資金籌措的方式,即貸款人依據工程項目信譽評估收益的一種融資手段,其中規定將現金收入合同作為債務的抵押。」
『伍』 項目融資模式的融資手段
項目融資是近些年興起的一種融資手段,是以項目的名義籌措一年期以上的資金,以項目營運收入承擔債務償還責任的融資形式。形式有很多,也比較靈活,至於趨勢,每一種模式都有適用的領域和趨勢:
『陸』 工程建設投融資模式有哪幾種
找承包商、股招、政府融資平台。
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大體可以分為兩大類:(1)承擔公益性項目投資、融資、建設、運營業務的融資平台公司;(2)承擔非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的融資平台公司。
承包商是指有一定生產能力、技術裝備、流動資金,具有承包工程建設任務的營業資格,在建築市場中能夠按照業主的要求,提供不同形態的建築產品,並獲得工程價款的建築業企業。按照他們進行生產的主要形式的不同,分為勘察、設計單位,建築安裝企業,混凝土預制構件、非標准件製作等生產廠家,商品混凝土供應站,建築機械租賃單位,以及專門提供勞務的企業等;按照他們的承包方式不同分為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在我國工程建設中承包商又稱為乙方。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是指各級地方政府成立的以融資為主要經營目的的公司,包括不同類型的城市建設投資、城建開發、城建資產公司等企業(事)業法人機構,主要以經營收入、公共設施收費和財政資金等作為還款來源。
『柒』 項目融資的主要模式有哪些
BOT模式是指國內外投資人或財團作為項目發起人,從某個國家的地方政府獲得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和運營特許權,然後組建項目公司,負責項目建設的融資、設計、建造和運營。BOT融資方式是私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稱謂,我國一般稱其為「特許權」。以 BOT方式融資的優越性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減少項目對政府財政預算的影響,使政府能在自有資金不足的情況下,仍能上馬一些基建項目。政府可以集中資源,對那些不被投資者看好但又對地方政府有重大戰略意義的項目進行投資。BOT融資不構成政府外債,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為償還債務而苦惱。其次,把私營企業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項目,可以極大提高項目建設質量並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同時,政府也將全部項目風險轉移給了私營發起人。第三,吸引外國投資並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對地方的經濟發展會產生積極的影響。BOT投資方式主要用於建設收費公路、發電廠、鐵路、廢水處理設施和城市地鐵等基礎設施項目。
BOT很重要,除了上述的普通模式,BOT還有20多種演化模式,比較常見的有:BOO(建設-經營-擁有)、BT(建設-轉讓)、TOT(轉讓-經營-轉讓)、BOOT(建設-經營-擁有-轉讓)、BLT(建設-租賃-轉讓)、BTO(建設-轉讓-經營)等。
『捌』 什麼是工程項目融資的結構模式
如題:工程項目融資的結構模式由項目投資結構、項目融資、項目資金、項目信用保證這幾個結構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