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競業
按照(沈雲赫)實操股權激勵可知:
1、如果是期權就是期權方案,如果是虛擬股就是虛擬股方案。(怎麼設計)
2、在方案之後繼續簽訂,協議書。(雙方協議)
3、聲明書(員工的)
4、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管理層簽兩個,員工只要簽保密合同)
5、股東會決議書(員工要知道)
6、人事任命書(有任命需要在員工中宣讀)
以上就是大致文件,主要看模式設計,
『貳』 股權激勵中的競業限制規定的是否合法有效
股權/期權授予協議面對的被激勵對象一般為公司高管與核心員工,當然也有普惠性的針對一般員工的員工持股計劃。相應的股權/期權授予協議的簽訂基礎雖與既存的勞動關系有關,但並非相關勞動合同的補充。股權/期權授予協議中的限制性規定,包括競業限制是對被激勵對象因以顯著低於市場價值或象徵性對價取得激勵股權/期權的約束,可視為一種投資關系,理應適用《公司法》和《合同法》。在「孫文君與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2014)深中法商終字第1772號]中,二審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於是否可依據《承諾函》確定孫文君所負義務問題的判定,可以視為對筆者前述觀點的支持。
為避免股權/期權授予協議與勞動合同可能發生的混同,在起草相應的股權/期權授予協議的過程中應當注意相關條款設置,以排除《勞動法》的適用。因此,一份規范的股權/期權激勵計劃及授予協議應當明確規定,被授予人基於股權/期權激勵計劃和授予協議取得的權利和權益不應計算為員工的工資或勞動報酬,不應在計算員工的工資、獎金、社會保險、加班工資時予以考量。此外,股權/期權授予協議還應在爭議解決條款中特別約定仲裁機構或法院以排除勞動仲裁和訴訟的可能性。
綜上,雖然離職後的競業限制的規定主要主要是《勞動法》予以調整且以支付經濟補償為前提,但是通過對股權/期權授予協議的條款設置是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排除《勞動法》的適用並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可
『叄』 股權激勵,薪資待遇,獎勵辦法制度哪有範本
員工股權激勵制度
總則
1、根據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XXXX股東會決議,公司推出員工持股期權計劃,目的是與員工分享利益,共謀發展,讓企業發展與員工個人的發展緊密結合,企業的利益與員工的利益休戚相關。
2、截至2012年月日止,公司股權結構為。現公司創始股東為了配合和支持公司的員工持股計劃,自願出讓股權以對受激勵員工(以下簡稱「激勵對象」)進行期權激勵。激勵股權份額為。
3、本實施細則經公司2012年月【】日股東會通過,於2012年月【】頒布並實施。
正文
一、關於激勵對象的范圍
1、與公司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且在簽訂《股權期權激勵合同》之時勞動關系仍然合法有效的員工。
2、由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批準的其他人員。
3、對於范圍之內的激勵對象,公司將以股東會決議的方式確定激勵對象的具體人選。
4、對於確定的激勵對象,公司立即安排出讓股權的創始股東與其簽訂《股權期權激勵合同》。
二、關於激勵股權
1、為簽訂《股權期權激勵合同》,創始股東自願出讓部分股權(以下簡稱「激勵股權」)以作為股權激勵之股權的來源。
(1)激勵股權在按照《股權期權激勵合同》行權之前,不得轉讓或設定質押;
(2)激勵股權在本細則生效之時設定,在行權之前處於鎖定狀態,但是:
A、對於行權部分,鎖定解除進行股權轉讓;
B、在本細則適用的全部行權完畢之後,如有剩餘部分,則鎖定解除全部由創始股東贖回。
2、激勵股權的數量由公司按照如下規則進行計算和安排:
(1)公司股權總數為。
(2)股權激勵比例按照如下方式確定:
3、該股權在在預備期啟動之後至激勵對象行權之前,其所有權及相對應的表決權歸創始股東所有,但是相應的分紅權歸激勵對象所享有。
4、該股權在充分行權之後,所有權即轉移至激勵對象名下。
5、該股權未得全部行權或部分行權超過行權有效期,則未行權部分的股權應不再作為激勵股權存在。
6、本次股權激勵實施完畢後,公司可以按照實際情況另行安排新股權激勵方案。
三、關於期權預備期
1、對於公司選定的激勵對象,其股權認購預備期自以下條件全部具備之後的第一天啟動:
(1)激勵對象與公司所建立的勞動關系已滿X年,而且正在執行的勞動合同尚有不低於[XX]月的有效期;
(2)激勵對象未曾或正在做出任何違反法律法規、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勞動合同規定或約定的行為;
(3)其他公司針對激勵對象個人特殊情況所制定的標准業已達標;
(4)對於有特殊貢獻或者才能者,以上標准可得豁免,但須得到公司股東會的決議通過。
2、在預備期內,除公司按照股東會決議的內容執行的分紅方案之外,激勵對象無權參與其他任何形式或內容的股東權益方案。
『肆』 騰訊幾乎覆蓋全互聯網的「競業協議」是真的嗎
競業限制制度的立法本意是為保護企業的商業秘密,規定企業可以對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設立競業限制。而網曝的競業限制條款的范圍為即時通訊、無線增值業務和互聯網增值業務、網游開發、運營三部分,這幾乎完全涵蓋了互聯網的所有經營領域。前述合同如果真的是騰訊公司制定的,其員工將非常悲催:幾乎所有與互聯網有關的就業和創業權利都被剝奪殆盡,不論這個就業和創業的范圍是不是你原來工作涉及的范圍。互聯網促進了知識的傳播,給了人們更多自由,但某些從事互聯網企業卻在如此明目張膽的侵害員工的自由,這不能不說是一個莫大的諷刺。同時,如果一個企業的合同約定超越了合理限度,就存在一個合法性的問題,根據《勞動法》規定,企業員工享有平等就業權和就業選擇權,而《憲法》規定,每個公民均享有勞動的權利。雖然網曝合同最大限度的保護了公司方面的利益,但卻很大程度上剝奪了合同另一方——企業的員工的在從公司離職後選擇新僱主的正當權利和員工勞動權。筆者個人認為,網曝的協議把競業限制的范圍規定的過大,顯然超出了正當的保護商業秘密的需求,侵犯了企業員工享有的法定的正當權利,因此,屬於無效規定。不付競業限制補償,違反《勞動合同法》。網曝的合同在競業限制范圍的約定上范圍如此之廣,要求員工做的很多很多,但在給予員工競業限制補償問題上卻又出奇的小氣,其規定的唯一補償方式——公司的股票期權補償——屬於明顯違法的補償方式。這個補償方式有兩個問題,首先是支付時間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競業限制補償金的支付方式為,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因此,競業限制補償應該是在員工在終結與公司勞動合同後,公司對員工進行的補償,但網曝的合同中規定的多數補償金卻是勞動合同解除前就已經支付給了員工。
『伍』 騰訊幾乎覆蓋全互聯網的「競業協議」是真的嗎如果是真的,這份協議合法有效嗎騰訊員工可以怎樣保護自己
以下分析僅是個人觀點,與他人無關。我有個朋友是律師,所以就瞎聊了幾句。
1、不知道這份協議的真實性幾何
不好判斷,雖然清單里有sogou,但也不能排除該協議文本是在收購sogou之前形成的文本,所以真實性不做判斷,僅僅評價文本。
?4、前述違反競業禁止條款的違約責任是追回期權收益和承擔損失,是雙方對違約責任的約定,並無違法之處
同樣是有效的。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勞動爭議案件解釋四》第十條之規定,勞動者在承擔違約責任後,如用人單位主張其繼續履行競業禁止義務,勞動者還應繼續履行相應義務。當然,如果勞動者此後如約履行了義務,個人認為相應對價還應繼續給付勞動者。
『陸』 什麼是股權合作 什麼是債權合作啊
股權合作就是投資入股,投資人為股東;債權合作即將資金借給他人,自己作為債權人,有權要求對方還本付息。
『柒』 錄用新中關於競業限制規定怎麼寫
股權/期權授予協議面對的被激勵對象一般為公司高管與核心員工,當然也有普惠性的針對一般員工的員工持股計劃。相應的股權/期權授予協議的簽訂基礎雖與既存的勞動關系有關,但並非相關勞動合同的補充。股權/期權授予協議中的限制性規定,包括競業限制是對被激勵對象因以顯著低於市場價值或象徵性對價取得激勵股權/期權的約束,可視為一種投資關系,理應適用《公司法》和《合同法》。在「孫文君與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2014)深中法商終字第1772號]中,二審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於是否可依據《承諾函》確定孫文君所負義務問題的判定,可以視為對筆者前述觀點的支持。為避免股權/期權授予協議與勞動合同可能發生的混同,在起草相應的股權/期權授予協議的過程中應當注意相關條款設置,以排除《勞動法》的適用。因此,一份規范的股權/期權激勵計劃及授予協議應當明確規定,被授予人基於股權/期權激勵計劃和授予協議取得的權利和權益不應計算為員工的工資或勞動報酬,不應在計算員工的工資、獎金、社會保險、加班工資時予以考量。此外,股權/期權授予協議還應在爭議解決條款中特別約定仲裁機構或法院以排除勞動仲裁和訴訟的可能性。綜上,雖然離職後的競業限制的規定主要主要是《勞動法》予以調整且以支付經濟補償為前提,但是通過對股權/期權授予協議的條款設置是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排除《勞動法》的適用並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可
『捌』 保密協議可以約定保密期權么,保密協議可以約定保密
保密義務一般期限較長,只要商業秘密存在,勞動者的保密義務就存在,而競業限制期限較短,最長不超過二年。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簽訂競業協議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