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海外
1. 如何利用融資租賃將境外資金引入內地
據不完全統計,2015年以來已經有上百家上市公司通過融資租賃為企業發展提供資回金支持,與股權答融資以及銀行貸款、信託和發債相比較,上市公司通過售後回租等融資租賃方式獲取資金有著較大的優勢和發展前景。
首先,自貿區具有頂層設計,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是我國新一輪對外開放的重要內容。黨的十七大把自由貿易區建設上升為國家戰略,黨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以周邊為基礎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標准自由貿易區網路。自貿區的價值在於創新金融體制,而融資租賃業務是金融創新裡面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有了自貿區戰略的頂層設計,預計各種融資租賃支持政策將逐步落實。
其次,融資租賃市場前景廣闊,雖然近幾年我國的融資租賃業快速發展已經出具規模,但是我國的融資租賃市場滲透率(年租賃交易量/年設備投資額)約在5%左右,遠低於發達國家的20%-30%的水平,存在著廣闊的發展空間。
最後,相對於其他融資模式,融資租賃具有要求相對簡單、辦理程序便捷、融資成本低廉、可能存在套利空間等獨特優勢,還可以通過融資租賃為企業提供流動資金、替換現有貸款降低融資成本。
2. 國外開展跨境融資租賃業務到底怎麼做
第一部分:當地法律考量(Local Legal Considerations)
開展跨境融資租賃業務最根本的考量是分析當地的法律環境,向當地富有經驗的律師的咨詢總是必不可少的。相關融資租賃業務的考量因素包括。
其一、外資所有權和公司治理的限制;
其二、當地的牌照規定;
其三、目標國對可能提供給客戶的金融產品(Financing Procts)的種類限制;
其四、承租人無條件支付租金( hell-or-high-water)條款在當地法律中是否可行;
其五、出租人保護和行使其租賃設備所有權的能力,或者針對第三人或承租人出租人實現其租賃設備上第一位擔保物權的能力;
其五、目標國的就業和勞動法;
其六、隱私保護法律;
其七、遵守本國出口控制和相關法律和規章;
其八、其它相關法律(高利貸限制、反洗錢、合同是否用當地語言等)。
具體展開如下,但需注意的是:在一些國家,如澳大利亞和加拿大,各省或州的法律也許差別很大。
一、外資所有權和公司治理的限制(Foreign Ownership and Mangement Restrictions)
在一些國家,當地法律禁止外資在從事租賃的公司中佔有100%的股份。因而,外國公司必須和當地的公司或個人合作來操作融資租賃,合資企業(joint venture)最為常見。例如,印度(本地股份至少佔25%),印尼(本地股份至少佔25%),菲律賓(本地股份至少佔40%)。這些本地股份規定有時比較含糊,在一些情況下,完全可以消弱它們對公司財務和治理影響。
在一些國家,盡管沒有本地股份的規定,但有要求本地治理的規定。例如,在一些國家(包括奧地利、澳大利亞、印度、日本、南朝鮮、馬來西亞、新加坡和泰國),一個或兩個董事必須要求是當地居民或公民。在另一些國家,一半或大多數董事必須是當地人(包括阿根廷和汶萊)。
二、牌照規定(Licensing Requirements)
在一些國家,開展租賃業務需要向政府機關申請牌照。例如,在巴西,需要向巴西中央銀行申請租賃牌照。其它需要牌照的國家(或地區)包括香港和波多黎各。有時,這些規定是敷衍的,僅需要填寫表格、按期更新和繳費。有時,取得和保持牌照是昂貴和嚴格的。例如,在巴西,租賃公司須符合最低的注冊資本規定、嚴格的經營准則和繁多的報告義務。
在另外一些國家,租賃公司是否需要牌照取決於其提供的金融產品。例如,在墨西哥非受監管的公司(non-regulated company)可以操作經營性租賃(operating lease),在當地稱為「純租賃」(pure lease),區別於「融資租賃」(financial lease)。 純租賃和融資租賃的一個重要區別是承租人的期終選擇權。在墨西哥,純租賃包含期終的公平市場價值購買選擇權,但不會是固定價格的選擇權(無論這是名義價格或含有市場因素)。大多數法律專家認為,包含任何固定價格購買選擇權都會導致一個租約變為融資租賃,而融資租賃可能只有那些有牌照的、受監管的融資租賃公司才可提供。同樣的牌照規范適用於其它拉美國家(如哥倫比亞、秘魯、委內瑞拉)。
類似的牌照制度也存在於許多歐洲國家,特別是南歐。例如,在法國經營租賃通常是非受監管的活動。然而,包含承租人固定價格購買選擇權的租賃(在租賃物用於商業時法語叫credit-l,在用於消費叫location avec option d』achat)只能由受「法蘭西銀行」監管的有牌照的公司提供。另外一些國家比利時、西班牙、義大利的牌照制度也或多或少參差不齊。不幸的是,盡管這些國家同為歐盟成員國,在一個國傢具有合法牌照的融資租賃公司並不一定可以在另外的歐盟國家獲得牌照豁免。其中一些國家牌照規定的嚴格和對不符合規定的處罰是不容低估的。
因許多歐盟國家有關牌照的規定不同,如何才能符合諸多國家的不同規定?一個解決方案是在歐盟境內通過一個受歐盟成員國中央銀行監管的銀行來操作。根據《歐盟第二銀行規章》(EU's Second Banking Directive),只要符合條件,受歐盟成員國中央銀行監管的銀行可以為在大多其它歐盟國家融資服務(包括租賃)「頒發通行證」,而不需要符合其它歐盟國家的規定(即跨境經營)。這種「頒發通行證」模式的細節不是本文討論的內容,但有幾點需要指出。首先,作為一個持牌銀行所涉的監管規定繁多,一般比獲得另一個租賃牌照麻煩得多,任何不合規都可能會受到嚴厲處罰。其次,遵行歐盟各國實行的《歐盟第二銀行規章》的條件也不太容易,有時還會產生另外的問題(即,納稅問題)。
三、金融產品的其它提供限制(Other Limitations on Financing Proct Offerings)
在一些國家,國外的租賃公司不可以合法得提供的某些金融產品,或者是因為產品本身的原因被禁止,或者外資融資租賃公司不可能得到所需的牌照或地位。
四、可執行性問題 (Enforceability Issues)
在許多國家,其制定法沒有像美國《統一商法典》(Uniform Commercial Code)第2A章那樣對動產租賃(personal property leasing)作出規定。在多數情況下,當地法院參照合同法或不動產租賃(real property leasing)的法律來解釋租賃協議和決定租賃協議的可執行性。在許多國家,承租人無條件支付租金( hell-or-high-water)條款或者不可執行或者由法院根據個案情況決定。這在大陸法系國家較常見,包括大多拉美國家和德國。在這些國家,如果出租人違約,或者(更為重要的是)如果租賃物有缺陷或不能達到廠家或賣方所說的質量標准,即使租約含有承租人無條件支付租金( hell-or-high-water)條款,法院也會允許承租人停止支付租金和/或解除租約。這種風險很難控制,值得出租人在業務擴展時仔細衡量。
在一些國家,承租人無條件支付租金( hell-or-high-water)條款只在某些租賃中可執行。例如,在具有英美法源遠的澳大利亞、紐西蘭和若干其它亞太國家,如果一個租約含有承租人購買選擇權條款(大多情況下,甚至是公平市場價值的購買選擇權),該租約會被認為是分期付款購買合同(hire-purchase contract)。在以上一部分國家中,承租人無條件支付租金( hell-or-high-water)條款在租賃合同中可執行,在分期付款購買合同(hire-purchase contract)不可執行。正因為此原因,在這些亞太國家中,租賃合同一般不包含承租人購買選擇權條款。
另外賠償條款、自由轉讓條款、續約條款、違約和補償條款在有的國家也可能得不到執行。所以,在做跨國租賃業務時,最好讓當地律師審查一下租賃合同,搞清楚那些條款在當地不可執行,以便評估風險。
五、抵押擔保和相關問題(Collateral Security and Related Issues)
正如許多國家缺少如《統一商法典》第2A章規定的動產租賃制定法一樣,許多國家同樣缺少如《統一商法典》第9章規定的有擔保的交易。在租賃業務國際擴展決策中,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是了解出租人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保護和行使其對租賃物的所有權和出租人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取得和行使第一位的抵押物權或其它擔保物權。
許多國家的法律體系類似美國,法律一般認可和保護出租人對租賃物的所有權和(或)允許出租人就融資財產行使第一位的抵押權。如加拿大的《動產擔保法》(Personal Property Security Acts)差不多就是以美國的《統一商法典》第9章為藍本。
但在一些國家,或者因為缺少現行有效的動產擔保法律,或者因為當地法律體系的性質,就租賃的動產不可能取得可執行的、第一位的擔保物權。有時候,這取決於所涉財產的類型。例如,在墨西哥能取得第一位擔保物權的唯一辦法是質押(pledge),而質押只能通過佔有擔保物來實現,很顯然這對租賃物來說根本不可行。但飛機和輪船例外,它們適用抵押登記制度。對於在墨西哥的純租賃來說,如果承租人違約,出租人須通過普通的法律程序來回復租賃物的所有權,這種法律程序漫長而昂貴,而且所有權回復很少能確保成功。
在一些因為缺少現行有效的動產擔保法律的國家,地方法律和慣例有時能部分地減少此種風險。還是以墨西哥為例,一般情況下,對於每期的租金承租人會簽署憑出租人指示支付的本票(promissory notes payable to the order of the lessor)。如果有一期租金未付,出租人可以啟動簡易法律程序(summary legal proceedings )(區別於漫長的普通法律程序)向承租人收租金。在簡易法律程序下,出租人有權取得承租人的財產。
最後,評估在目標國的法律下當承租人違約時出租人所能得到的動產擔保法上的救濟和其它相關救濟時,應該考慮到當地有關破產或倒閉的法律(local bankruptcy or insolvency law)規定。眾所周知,這些法律各國差別很大,會使出租人面臨額外的信用和擔保風險。
六、就業和勞動法(Employment and Labor Laws)
充分了解當地的就業和勞動法的性質和後果非常重要。在僱傭當地雇員之前,要詳細地與當地律師就僱傭和解僱當地雇員的法律義務探討交流。在許多情況下,這些義務往往和本國有很大不同,非常可能增加公司成本。例如,在許多國家,僱傭員工意味著僱主有義務支付資金給政府發起來的退休/養老金計劃。這些規定千差萬別,可能產生意想不到的開支。
在某些國家(如荷蘭、法國和德國),一旦雇員達到某一數量標准(法國是50人),當地法律規定要建立工會。在這些國家,幾乎所有僱主想要實行的任何有關就業環境的變化都需要事先和工會磋商(包括裁員、重組導致的僱主變化、業務性質改變、補償和福利變化等)。盡管各國規定不盡相同,但在某些時候沒有工會的同意僱主很難改變任何東西。
另一個考量是當地法律對就業終止的規定。雖然美國存在一些解僱員工的限制(如反歧視法),但美國基本上是一個就業合同「自由」的國家。但在其他許多國家,情況有很大不同。在一些國家,僱主常要求就「不公平解僱」賠償(如愛爾蘭)。在這些有類似規定的國家,勞動法庭或類似機構可以審查僱主的解僱理由(雇員表現等),可能要求僱主支付非常高的遣散費。在一些國家(如日本)即使解僱一名表現很差的員工也絕非易事。
七、隱私/資料保護法律(Privacy/Data Protection Laws)
應該請教當地的律師當地隱私或資料保護的范圍和適用問題。這些法律常常調整涉及客戶和/雇員的機密信息的收集、處理、儲存、傳遞、分享和/或使用。例如,資料保護法尤禁止把客戶和雇員的信息跨境傳遞給沒有同等資料保護法的國家(即使接受方是傳遞方的關聯公司也不得例外)。因為美國基本沒有類似於歐盟國家那樣的資料保護法,所以麻煩來了,因為總部在美國的租賃公司一般希望能收到它歐洲子公司發來的這些信息,以便其審查全球信貸風險和評估雇員。
美國政府為了在這方面支持美國公司,與歐盟磋商簽訂了所謂的《安全港協議》(safe-harbor agreement)。在此協議中,美國的公司可以自願採用和公布一項符合歐盟隱私法規定的隱私政策,並向美國商務部登記。歐洲的公司也允許在合規的條件下與美國的「安全港」公司共享客戶和雇員的機密信息。
隱私/資料保護法律在世界各地越來越盛行。除了在幾乎每個歐盟國家,類似法律也在阿根廷和澳大利亞實行。
八、本國出口控制和相關法律法規(Export Control and Related Laws and Regulations)
這包括:(1)有的法律規定國外的子公司須取得本國出口許可證書;(2)法律禁止同某些國家交易(例如,伊朗、古巴等);(3)有關防止軍事武器技術擴散的法律。
九、其它法律考量(Other Legal Considerations)
除了上訴法律考量因素,准備在國外拓展業務的融資租賃公司應該和當地的律師就可能對當地融資租賃操作可能發生影響的大量其它當地法律的適用范圍深入探討。例如,有些國家的法律直接或間接地要求融資合同(或其它文件)應當使用當地的語言(例如印尼和加拿大魁北克省)。在有些國家(或地區),當地的商業慣例要求文件用當地語言書就(如:日本、南朝鮮、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多拉丁美洲國家和許多歐洲國家)。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非英語國家文件可以用英語書就而且有時也經常這樣做。但還是使用當地語言為好,因為在訴訟中,法官理解協議的時候要依靠法庭指定的翻譯。而這種翻譯質量往往參差不齊,法律條款很可能被翻譯得面目全非,造成法官理解的偏差。但很顯然,使用當地語言書就的文件,無論是法定與否,都 會增加額外的商業成本。
3. 融資租賃行業國內和國外的前景都怎麼樣
需要學會java和php吧,還有c語言也要懂,運營知識也要動,產品知識更要懂,融資租內賃成為各種機構爭容相追逐的重點領域。不僅是金融機構,電商、行業資訊網站、物流企業和各類傳統企業紛紛涉足。在互聯網技術的推動下,融資租賃已呈規模化態勢。融資租賃系統就是適用於融資租賃平台的後台系統,沒有這個系統那麼平台就無法運行。迪蒙融資租賃系統的優點:融資租賃系統是迪蒙自主研發,為企業采購、生產加工製造、銷售等環節提供增信、融資、擔保、賬款管理、支付結算等一系列金融服務的互聯網金融系統解決方案;系統可有效整合供應鏈上下游資源,全面實現商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的「四流合一」,通過商務協同實現供應商、生產商、銷售商與消費者生態圈的信息共享,打造一套完整的融資租賃金融生態系統。
4. 國外融資租賃的基本理論
融資租賃,又稱金融租賃或財務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供貨人和租賃標的物的選擇,由出租人向供貨人購買租賃標的物,然後租給承租人使用。
它的具體內容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融資租賃是集融資與融物、貿易與技術更新於一體的新型金融產業。由於其融資與融物相結合的特點,出現問題時租賃公司可以回收、處理租賃物,因而在辦理融資時對企業資信和擔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融資。此外,融資租賃屬於表外融資,不體現在企業財務報表的負債項目中,不影響企業的資信狀況。這對需要多渠道融資的中小企業而言是非常有利的。
5. 融資租賃是什麼
融資租賃,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用戶) 的請求,與第三方(供貨商) 訂立供貨合同,根據此合同,出租人出資購買承租人選定的設備。同時,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一項租賃合同,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並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融資租賃方式分類:
1、簡單融資租賃
簡單融資租賃,也成直接融資租賃。是指由承租人選擇需要購買的租賃物件,出租人通過對租賃項目風險評估後出租租賃物件給承租人使用。在整個租賃期間承租人沒有所有權但享有使用權,並負責維修和保養租賃物件。出租人對租賃物件的好壞不負任何責任,設備折舊在承租人一方。
2、經營性租賃
在融資租賃的基礎上計算租金時留有超過10%以上的余值,租期結束時,承租人對租賃物件可以選擇續租、退租、留購。出租人對租賃物件可以提供維修保養,也可以不提供,會計上由出租人對租賃物件提取折舊。
3、項目融資租賃
承租人以項目自身的財產和效益為保證,與出租人簽訂項目融資租賃合同,出租人對承租人項目以外的財產和收益無追索權,租金的收取也只能以項目的現金流量和效益來確定。出賣人(即租賃物品生產商)通過自己控股的租賃公司採取這種方式推銷產品,擴大市場份額。
4、回租融資租賃
回租租賃是指設備的所有者先將設備按市場價格賣給出租人,然後又以租賃的方式租回原來設備的一種方式。設備所有者可將出售設備的資金大部分用於其他投資,把資金用活,而少部分用於繳納租金。回租租賃業務主要用於已使用過的設備。
5、杠桿融資租賃
杠桿租賃的做法類似銀團貸款,是一種專門做大型租賃項目的有稅收好處的融資租賃,主要是由一家租賃公司牽頭作為主幹公司,為一個超大型的租賃項目融資。杠桿租賃,一般用於飛機、輪船、通訊設備和大型成套設備的融資租賃。
6、委託租賃
一種方式是擁有資金或設備的人委託非銀行金融機構從事融資租賃,第一種出租人同時是委託人,第二出租人同時是受託人。第二種方式是出租人委託承租人或第三人購買租賃物,出租人根據合同支付貨款,又稱委託購買融資租賃。
(5)融資租賃海外擴展閱讀
融資租賃是融資方式的一種,其他常見得融資方式包括:
1、銀行貸款
銀行是企業最主要的融資渠道。按資金性質,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三類。專項貸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貸款利率一般比較優惠,貸款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
2、股票籌資
股票沒有還本付息的壓力,籌資風險較小。股票市場可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同時,股票市場為資產重組提供了廣闊的舞台,優化企業組織結構,提高企業的整合能力。
3、債券融資
企業債券,也稱公司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表示發債企業和投資人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持有人不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但有權按期收回約定的本息。企業債券與股票一樣,同屬有價證券,可以自由轉讓。
5、海外融資
企業可供利用的海外融資方式包括國際商業銀行貸款、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和企業在海外各主要資本市場上的債券、股票融資業務。
6、典當融資
典當是以實物為抵押,以實物所有權轉移的形式取得臨時性貸款的一種融資方式。典當行則不問貸款的用途,錢使用起來十分自由。周而復始,大大提高了資金使用率。
(5)融資租賃海外擴展閱讀來源:網路-融資租賃
(5)融資租賃海外擴展閱讀來源:網路-融資方式
6. 融資租賃經紀公司在國外發展的狀況,以及在國內的前景怎麼樣
你確實很有眼光,在國內融資租賃公司剛起步的情況下就投身到融資租賃經紀公司回。
對於你的問題答,可以說,融資租賃行業發展潛力很大,但國內經濟、法律等環境還需進一步完善,所以,要等到這個行業的成熟需要相當長的時間。那麼經紀公司的話,可以做,畢竟是這個產業鏈上的一環,但具體怎麼樣,什麼時候能怎樣還不好說。只能說,這是一個很有前景的行業,但時間未知。推薦,作為一個入行的跳板,先學習東西先。
希望能解決你的疑惑。
7. 境外資金如何合法通過融資租賃公司入境
據不完全統計,2015年以來已經有上百家上市公司通過融資租賃為企業發展提供資金支持,與股權融資以及銀行貸款、信託和發債相比較,上市公司通過售後回租等融資租賃方式獲取資金有著較大的優勢和發展前景。
首先,自貿區具有頂層設計,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是我國新一輪對外開放的重要內容。黨的十七大把自由貿易區建設上升為國家戰略,黨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以周邊為基礎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標准自由貿易區網路。自貿區的價值在於創新金融體制,而融資租賃業務是金融創新裡面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有了自貿區戰略的頂層設計,預計各種融資租賃支持政策將逐步落實。
其次,融資租賃市場前景廣闊,雖然近幾年我國的融資租賃業快速發展已經出具規模,但是我國的融資租賃市場滲透率(年租賃交易量/年設備投資額)約在5%左右,遠低於發達國家的20%-30%的水平,存在著廣闊的發展空間。
最後,相對於其他融資模式,融資租賃具有要求相對簡單、辦理程序便捷、融資成本低廉、可能存在套利空間等獨特優勢,還可以通過融資租賃為企業提供流動資金、替換現有貸款降低融資成本。
8. 什麼是海外融資
海外融資其實主要是通過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最常見的是股票和債權。但也可以按內部融資和外部融資分,和境內融資沒什麼大的區別,只有發展程度的區別還有就是管制不同。融資方式上基本上沒有什麼變化。
海外融資是指通過海外金融市場來籌集企業發展所需的流動資金、中長期資金。目的是進入資金成本更優惠的市場,擴大企業發展資金的可獲取性,降低資金成本。
海外融資主要的融資方式包括海外債券融資,海外股票融資,海外投資基金融資,外國政府貸款
融資租賃又是金融租賃,是指當項目單位需要添置技術設備而又缺乏資金時,由出租人代其購進或租進所需設備,然後再出租給項目單位使用,按期收回租金,其租金的總額相當於設備價款、貸款利息、手續費的總和。租賃期滿時,項目單位即承租人以象徵性付款取得設備的所有權。在租賃期間,承租人只有使用權,所有權屬於出租人。
融資租賃的方式有:衡平租賃、回租租賃、轉租賃、直接租賃等。
9. 國外發展融資租賃業的先進經驗。如美國、英國、日本及東南亞國家
自2007年金融租賃業務開閘以來,以銀行為代表的金融租賃企業迅速擴張,融資租賃行業一路高歌猛進。"十一五"期間,中國融資租賃業一直呈幾何基數式增長,業務總量由2006年約80億元增至2010年約7000億元,增長了86倍。2011年,由於國內外經濟發展環境的變化,加上國家有關部門對金融租賃企業的業務發展採取規模控制的政策,增長速度有所放緩。到年底,全國融資租賃合同餘額約9300億元人民幣,比年初7000億元增加約2300億元,增長幅度降為32.9%,行業進入理性的代數式增長時代。2012年全國融資租賃合同餘額再次上漲66.67%,達到15500億元。
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中國融資租賃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數據顯示:目前中國融資租賃業的收益率可分為三檔,較低的一般在8%-9%,主要是銀行系金融租賃公司,他們往往只做單筆在億元以上的優質大單;中檔的為10%-13%;較高的為15%-17%(一般是小企業、小設備)。
可以看出,融資租賃公司的利潤均達不到17%,這種情況下,先交全額17%的稅,使得融資租賃公司不僅看不到收益,而且連部分本金也要先期納稅,極易造成融資租賃企業現金流中斷。環比增長為零是對"營改增"最明確的回應。
融資租賃首現停滯,正說明行業發展仍處於成長初期,需要政策的持續扶持,理性增長掩蓋不了行業內里的稚嫩。然企業定不會任其延續,目前業內的呼聲引起財政部的高度重視。9月13日,財政部《關於融資租賃營改增政策修改的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稿》)已下發到多家融資租賃公司,行業財稅政策有望回歸"營改增"之前。無論如何,融資租賃行業將會繼續發展,行業前景十分良好。
總之,我國融資租賃行業前景十分廣闊。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10. 境外租賃公司是否可以開展業務
開展國際租賃業務的幾點政策建議
1、進行國際租賃業務組織體系建設
國家應當允許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可以開展國際租賃業務,為我國設備出口和海外
投資提供租賃服務。政策性銀行開展國際租賃業務由於有租賃物的所有權,往往比傳統的出口
信貸多了一層防風險保障。
國家應鼓勵國內金融租賃公司、合資租賃公司積極開展國際租賃業務,對購買國產設備出
口租賃,租賃公司應該享受出口退稅、投資抵免所得稅的待遇。
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應當支持參股合資和金融租賃公司的外經外貿企業積極介入公司股份轉
讓和債務重組,使這些租賃公司重新煥發出活力,依託中外股東的各自優勢,成為我國開展國
際租賃業務的重要力量。
應從國家的海外貿易和投資的戰略全局出發,協調外經外貿企業組建境內外的專業租賃公
司,或與境外的外國金融機構和租賃公司組建合資租賃公司。吸引社會投資在海外設置出租服
務公司。
2、 建立開展國際租賃業務的長期資金來源支持
國內各類銀行應在保障信貸安全的前提下,積極給予國際租賃業務提供長期貸款,財政給
予貼息支持。
對有效益回報或限期償還本金的政府間的經濟技術合作和援助的項目,可以吸收機構和社
會投資建立國際租賃業務基金,發揮政府資金的杠桿作用,採用國際租賃方式增強我國的援外
實力,擴大我國的政治經濟影響力。吸收機構和社會投資建立按市場機制運做的海外租賃投資
基金,重點支持海外通訊、電力、石油化工、航空、交通等有穩定回報的基礎設施項目。經核
准,各類租賃公司可以上市或發行企業債券。
3、加快租賃專業人才培養
目前,我國長期從事融資租賃的專業人才不過千人。專業的理論工作者更是鳳毛麟角。遠
遠不能適應我國租賃業今後的發展。有關主管部門、大專院校、金融及經濟理論研究部門、企
業界應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培養自己的融資專家,積極開展國際交流,加強對融資租賃的實踐和
理論研究。大力加強對融資租賃理論和實務的普及宣傳,加強對現有專業人才的培養和提高。
融資租賃的從業人員,特別是領導成員必需是具備金融、貿易、財稅、會計、法律、項目評估
等多方面知識的復合型人才,租賃業之間的競爭畢將是這種復合型人才的競爭。加強人才培訓
是我國租賃業能否迎接入世後面臨的挑戰的關鍵。目前,積極引進國外租賃人才,也是解決這
一問題的捷徑。
4、加強對國外租賃業務政策環境的研究
正因為融資租賃本身所具有靈活性、適應性,幾十年來,融資租賃的理論和實踐一直不斷
在發展創新,我國在這方面的研究和宣傳做的遠遠不夠,融資租賃的業務實踐和對融資租賃的宣
傳也大多停留在國際上八十年代對融資的理解上。對國外租賃業務政策環境的研究更加薄弱。
不同法系、不同經濟體制的國家,對租賃業務的界定和分類、租賃會計原則、稅收政策、市場
准入、行業監管都存在一定差異。研究和了解不同國家的租賃業務環境,對合法、安全地開展
國際租賃業務至關重要。
應支持我國駐外商務機構、民間商會組織與國內的外經外貿企業、研究機構進行合作,加
強對國外與租賃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業務信息的收集及研究,開展一些專題市場調查。
5、加強國際租賃業務的風險防範
開展國際租賃業務應循序漸進。項目和行業定位要選准。要利用國內外的項目評估、信用
評估、信用擔保、保理、資產管理、拍賣等中介機構,完善租賃業務各方當事人的安全保障和
退出機制。要善於利用國內外銀行網路進行資信調查、資金監管、租金代收,利用各種新的金
融結算工具和結算方法,加速資金周轉,保障資金安全。要設計出與當事人各方有利的業務模
式。切不可單純追求一己之贏利,而承擔了過多的風險。
海外投資要普遍實行有限責任項目公司制,發揮國內投資的杠桿作用,盡量多地利用國際
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