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產怎麼算
㈠ 金融資產有哪些,分別怎麼做帳
你好,簡單來說
主要包括貨幣資產(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等)應收款項(應收賬款、應收票據、貸款、墊款、其他應收款、應收利息、應收股利等)、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等。
在1993年最新公布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SNA)中,從統計目的出發對金融資產作了以下分類
⑴貨幣黃金和特別提款權;
⑵通貨和存款;
⑶股票以外的證券(包括金融衍生工具);
⑷貸款;
⑸股票和其他權益;
⑹保險專門准備金;
⑺其他應收/應付帳款
至於怎麼做賬
舉例來說
關於交易性金融資產會計做賬的問題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投資收益
貸:銀行存款
㈡ 交易性金融資產怎麼計算。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和基金投資。如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買的股票、債券、基金等。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會計學2007年新增加的會計科目,主要為了適應現在的股票、債券、基金等出現的市場交易,取代了原來的短期投資。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核算包括三個步驟:
⑴取得
⑵持有期間
⑶處置
具體簡述如下:
⑴取得時,分三種情況:
a. 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當按照該金融資產取得時的公允價值作為其初始確認金額;
b. 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所支付價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
債券利息的,應當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
c. 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所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當在發生時計入投資收益
分錄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應收股利/利息
投資收益
貸: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⑵持有期間持有期間有二件事:
①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現金股利和利息。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債券票面利率計算利息時,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具體分錄如下:
⑴收到買價中包含的股利/利息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利息
⑵確認持有期間享有的股利/利息
借:應收股利/利息
貸:投資收益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利息
②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期末計量。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B/S表日按公允價值調整賬面余額(雙方向的調整)
⑴B/S表日公允價值>;賬面余額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⑵B/S表日公允價值<;賬面余額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⑶處置時企業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將處置時的該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與初始入賬金額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同時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分步確認投資收益)
⑴按售價與賬面余額之差確認投資收益
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投資收益
⑵按初始成本與賬面余額之差確認投資收益/損失
借:(或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或借)投資收益
舉例說明
【例】購入股票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甲公司有關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情況如下:
①2007年12月5日購入股票100萬元,發生相關手續費、稅金0.2萬元,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100
投資收益0.2
貸:銀行存款100.2
②2007年末,該股票收盤價為108萬元: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8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8
③2008年1月15日處置,收到110萬元
借:銀行存款11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100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8
投資收益(110-108)2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8
貸:投資收益8
㈢ 如何評估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評估是對被投資抄者償債能力和獲利能力的評估:投資者最終能否取得投資收益或者取得多少投資收益,金融資產評估都取決於被投資者的獲利能力和償債能力。企業的獲利能力和償債能力與企業自身的管理、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賢密相關。
金融資產評估金融資產的價格起伏不定,取得投資收益乃至收回投資本金都存在著不確定性,因此可以將金融資產的評估理解為是對投資行為及其效果的評估。
(3)金融資產怎麼算擴展閱讀:
評估金融資產注意事項:
1、資產評估的合規性。企業及資產評估機構應當按照國家資產評估管理部門和資產評估行業協會關於資產評估的規程進行資產評估,並按規定的資產評估報告格式制備資產評估資料。
2、資產評估報告的有效期。資產評估報告一般自評估基準日起一年內有效,超過一年有效期的,原資產評估報告無效,須重新進行評估。
3、資產評估機構的資質。企業在聘請資產評估機構時,應當注意其是否具有相關業務資質。
4、資產評估機構不能與公司聘請的審計機構為同一家中介機構。
㈣ 資產負債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資產怎麼算
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擴展閱讀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持有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權證投資等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衍生金融資產不在本科目核算。
企業(證券)的代理承銷證券,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單獨設置「1331 代理承銷證券」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交易性金融資產的類別和品種,分別「成本」、「公允價值變動」進行明細核算。
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成本),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
(二)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收到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
對於收到的屬於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成本)。
(三)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成本,貸記本科目(成本),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 科目。同時,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
㈤ 如何計算一國金融資產
包括所有各單位的貨幣資產(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等)應收款項(應收賬款、應收票據、貸款、墊款、其他應收款、應收利息、應收股利等)、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等。
㈥ 金融資產的投資收益怎麼算
取得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應收股利(應收利息)
投資收益
貸:銀行存款或相關科目
持有期間享有股利和利息:
借:應收股利(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應收利息)
期末計量:
公允價值大於賬面余額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否則相返
處置
投資收益=出售的公允價值-初始入賬金額
1.按售價與賬面余額之差確認投資收益
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投資收益
2.按初始成本與賬面余額之差確認投資收益、損失
借(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借):投資收益
㈦ 金融資產的計量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
第三十三條 企業初始確認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對於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相關交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對於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相關交易費用應當計入初始確認金額。
但是,企業初始確認的應收賬款未包含《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所定義的重大融資成分或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規定不考慮不超過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資成分的,應當按照該准則定義的交易價格進行初始計量。
交易費用,是指可直接歸屬於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的增量費用。增量費用是指企業沒有發生購買、發行或處置相關金融工具的情形就不會發生的費用。
包括支付給代理機構、咨詢公司、券商、證券交易所、政府有關部門等的手續費、傭金、相關稅費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債券溢價、折價、融資費用、內部管理成本和持有成本等與交易不直接相關的費用。
第三十四條 企業應當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39號——公允價值計量》的規定,確定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在初始確認時的公允價值。公允價值通常為相關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交易價格。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公允價值與交易價格存在差異的,企業應當區別下列情況進行處理:
(一)在初始確認時,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依據相同資產或負債在活躍市場上的報價或者以僅使用可觀察市場數據的估值技術確定的,企業應當將該公允價值與交易價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一項利得或損失。
(二)在初始確認時,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以其他方式確定的,企業應當將該公允價值與交易價格之間的差額遞延。初始確認後,企業應當根據某一因素在相應會計期間的變動程度將該遞延差額確認為相應會計期間的利得或損失。該因素應當僅限於市場參與者對該金融工具定價時將予考慮的因素,包括時間等。
第三十五條 初始確認後,企業應當對不同類別的金融資產,分別以攤余成本、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或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進行後續計量。
第三十六條 初始確認後,企業應當對不同類別的金融負債,分別以攤余成本、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或以本准則第二十一條規定的其他適當方法進行後續計量。
第三十七條 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被指定為被套期項目的,企業應當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4號——套期會計》規定進行後續計量。
第三十八條 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應當以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後的結果確定:
(一)扣除已償還的本金。
(二)加上或減去採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
(三)扣除累計計提的損失准備(僅適用於金融資產)。
實際利率法,是指計算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以及將利息收入或利息費用分攤計入各會計期間的方法。
實際利率,是指將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在預計存續期的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為該金融資產賬面余額或該金融負債攤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確定實際利率時,應當在考慮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所有合同條款(如提前還款、展期、看漲期權或其他類似期權等)的基礎上估計預期現金流量,但不應當考慮預期信用損失。
第三十九條 企業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確認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應當根據金融資產賬面余額乘以實際利率計算確定,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對於購入或源生的已發生信用減值的金融資產,企業應當自初始確認起,按照該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和經信用調整的實際利率計算確定其利息收入。
(二)對於購入或源生的未發生信用減值、但在後續期間成為已發生信用減值的金融資產,企業應當在後續期間,按照該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其利息收入。
企業按照上述規定對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運用實際利率法計算利息收入的,若該金融工具在後續期間因其信用風險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減值。
並且這一改善在客觀上可與應用上述規定之後發生的某一事件相聯系(如債務人的信用評級被上調),企業應當轉按實際利率乘以該金融資產賬面余額來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經信用調整的實際利率,是指將購入或源生的已發生信用減值的金融資產在預計存續期的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為該金融資產攤余成本的利率。
在確定經信用調整的實際利率時,應當在考慮金融資產的所有合同條款(例如提前還款、展期、看漲期權或其他類似期權等)以及初始預期信用損失的基礎上估計預期現金流量。
第四十條 當對金融資產預期未來現金流量具有不利影響的一項或多項事件發生時,該金融資產成為已發生信用減值的金融資產。金融資產已發生信用減值的證據包括下列可觀察信息:
(一)發行方或債務人發生重大財務困難;
(二)債務人違反合同,如償付利息或本金違約或逾期等;
(三)債權人出於與債務人財務困難有關的經濟或合同考慮,給予債務人在任何其他情況下都不會做出的讓步;
(四)債務人很可能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組;
(五)發行方或債務人財務困難導致該金融資產的活躍市場消失;
(六)以大幅折扣購買或源生一項金融資產,該折扣反映了發生信用損失的事實。
金融資產發生信用減值,有可能是多個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單獨識別的事件所致。
第四十一條 合同各方之間支付或收取的、屬於實際利率或經信用調整的實際利率組成部分的各項費用、交易費用及溢價或折價等,應當在確定實際利率或經信用調整的實際利率時予以考慮。
企業通常能夠可靠估計金融工具(或一組類似金融工具)的現金流量和預計存續期。在極少數情況下,金融工具(或一組金融工具)的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或預計存續期無法可靠估計的,企業在計算確定其實際利率(或經信用調整的實際利率)時,應當基於該金融工具在整個合同期內的合同現金流量。
第四十二條 企業與交易對手方修改或重新議定合同,未導致金融資產終止確認,但導致合同現金流量發生變化的,應當重新計算該金融資產的賬面余額,並將相關利得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重新計算的該金融資產的賬面余額。
應當根據將重新議定或修改的合同現金流量按金融資產的原實際利率(或者購買或源生的已發生信用減值的金融資產的經信用調整的實際利率)或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4號——套期會計》第二十三條計算的修正後實際利率(如適用)折現的現值確定。
對於修改或重新議定合同所產生的所有成本或費用,企業應當調整修改後的金融資產賬面價值,並在修改後金融資產的剩餘期限內進行攤銷。
第四十三條 企業不再合理預期金融資產合同現金流量能夠全部或部分收回的,應當直接減記該金融資產的賬面余額。這種減記構成相關金融資產的終止確認。
第四十四條 企業對權益工具的投資和與此類投資相聯系的合同應當以公允價值計量。但在有限情況下,如果用以確定公允價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價值的可能估計金額分布范圍很廣,而成本代表了該范圍內對公允價值的最佳估計的,該成本可代表其在該分布范圍內對公允價值的恰當估計。
企業應當利用初始確認日後可獲得的關於被投資方業績和經營的所有信息,判斷成本能否代表公允價值。存在下列情形(包含但不限於)之一的,可能表明成本不代表相關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企業應當對其公允價值進行估值:
(一)與預算、計劃或階段性目標相比,被投資方業績發生重大變化。
(二)對被投資方技術產品實現階段性目標的預期發生變化。
(三)被投資方的權益、產品或潛在產品的市場發生重大變化。
(四)全球經濟或被投資方經營所處的經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
(五)被投資方可比企業的業績或整體市場所顯示的估值結果發生重大變化。
(六)被投資方的內部問題,如欺詐、商業糾紛、訴訟、管理或戰略變化。
(七)被投資方權益發生了外部交易並有客觀證據,包括發行新股等被投資方發生的交易和第三方之間轉讓被投資方權益工具的交易等。
第四十五條 權益工具投資或合同存在報價的,企業不應當將成本作為對其公允價值的最佳估計。
(7)金融資產怎麼算擴展閱讀: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
第十八條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應當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一)企業管理該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標又以出售該金融資產為目標。
(二)該金融資產的合同條款規定,在特定日期產生的現金流量,僅為對本金和以未償付本金金額為基礎的利息的支付。
第十九條 按照本准則第十七條分類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和按照本准則第十八條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之外的金融資產,企業應當將其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在初始確認時,企業可以將非交易性權益工具投資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並按照本准則第六十五條規定確認股利收入。
該指定一經做出,不得撤銷。企業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中確認的或有對價構成金融資產的,該金融資產應當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不得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表明企業持有該金融資產或承擔該金融負債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一)取得相關金融資產或承擔相關金融負債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出售或回購。
(二)相關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在初始確認時屬於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近期實際存在短期獲利模式。
(三)相關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屬於衍生工具。但符合財務擔保合同定義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第二十條 在初始確認時,如果能夠消除或顯著減少會計錯配,企業可以將金融資產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該指定一經做出,不得撤銷。
㈧ 金融資產月日均值怎麼算的
一個月內每天資產的平均余額。
就是在一個月內,每天的金融資產余額相加,在除以本月的天數。
銀行要求金融資產月日均值大於等於100萬的話,是指在一個月之內,每天的存款余額都不低於1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