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的確認條件
㈠ 如何判定一項租賃是融資租賃還是經營租賃
准則規定在滿足以下五個條件之一的,應認定為融資租賃:
1、在租賃期屆滿時,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2、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價預計遠低予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合理地確定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
3、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
4、就承租人而言,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
5、租賃資產性質特殊,如果不作較大修整,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從以上融資租賃應具備的條件看出,融資租賃其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的風險和報酬的租賃。其所有權最終可能轉移也可能不轉移。因此會計上把融資租賃當作企業的「固定資產」管理,雖然從法律意義上融資租賃的財產不屬於承租方,但企業會計准則會計信息質量要求有實質重於形式的標准。
經營租賃是指融資租賃以外的其他租賃。經營租賃的財產實質上風險報酬並沒有轉移,因此不能確認企業的財產。
㈡ 關於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的收入確認
這是由於長期應收款的科目性質決定的:
(一)出租人融資租賃產生的應收租賃款,應按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收款額與初始直接費用之和,借記本科目,按未擔保余值,借記「未擔保余值」科目,按最低租賃收款額、初始直接費用及未擔保余值的現值,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等科目,按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二)企業採用遞延方式分期收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產生的長期應收款,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按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借記本科目,按應收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三)根據合同或協議每期收到承租人或購貨單位(接受勞務單位) 償還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你是出租方,那就不要做賬,有相關規定如下:1、融資租賃出租的固定資產不提折舊, 但作為公司的固定資產管理,一般是在固定資產登記簿上在冊管理。租出的時候不做帳務處理。
2、收到租金,開具的租賃發票,做出租收入處理。
3、轉讓固定資產,走固定資產清理。
融資租賃時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支付租賃款時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貸:銀行存款
租賃期滿,取得所有權時
借:固定資產--經營用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租入後登記備查,支付費用時
借: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製造費用)
貸:銀行存款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反映租賃開始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的較小值)
未確認融資費用(反映長期應付款和固定資產入賬價值的差額)
貸:長期應付款(反映最低租賃付款額)
如果有融資手續費發生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就是說融資手續費等初始費用和購買固定資產處處理一樣要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㈢ 融資租賃條件判斷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融資租賃法律關系
融資租賃是集融資與融物、貿易與技術更新於一體的新型金融產業。由於其融資與融物相結合的特點,出現問題時租賃公司可以回收、處理租賃物,因而在辦理融資時對企業資信和擔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融資。
中國的融資租賃是改革開放政策的產物。改革開放後,為擴大國際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開辟利用外資的新渠道,吸收和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設備,1980年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引進租賃方式。1981年4月第一家合資租賃公司中國東方租賃有限公司成立,同年7月,中國租賃公司成立。這些公司的成立,標志著中國融資租賃業的誕生。
2007年後,國內融資租賃業進入了幾何級數增長的時期。業務總量由2006年的約80億元增至2011年約9300億元。2012年底,全國注冊運營的融資租賃公司約560家,其中包括金融租賃公司20家,內資租賃公司80家,及外資租賃公司約460家。注冊資金總額達1820億人民幣,租賃合同餘額約15500億人民幣。
㈣ 融資租賃的確認與計量
在租賃開始日,承租人通常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和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並將兩者之間的差額記錄為未確認融資費用。但是如果該項融資租賃資產占企業資產總額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可按最低租賃付款記錄租入資產和長期應付款。這時的「比例不大」通常是指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總額小於承租人資產總額的30%(含30%)。在這種情況下,對於融資租入資產和長期應付款額的確定,承租人可以自行選擇,即可以採用最低租賃付款額,也可以採用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和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這時所講的 「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是指租賃開始日在出租者賬上所反映的該項租賃資產的賬面價值。
承租人在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時,如果知道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應當採用出租人的內含利率作為折現率;否則,應當採用租賃合同中規定的利率作為折現率。如果出租人的租賃內含利率和租賃合同中規定的利率都無法得到,應當採用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作為折現率。其中租賃內含利率是指,在租賃開始日,使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與未擔保余值的現值之和等於資產原帳面價值的折現率。
在融資租賃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包含了本金和利息兩部分。承租人支付租金時,一方面應減少長期應付款,另一方面應同時將未確認的融資租賃費用按一定的方法確認為當期融資費用,在先付租金(即每期起初等額支付租金)的情況下,租賃期第一期支付的租金不含利息,只需減少長期應付款,不必確認當期融資費用。
在分攤未確認融資費用時,承租人應採用一定的方法加以計算。按照準則的規定,承租人可以採用實際利率法,也可以採用直線法和年數總和法等。在採用實際利率法時,根據租賃開始是租賃資產和負債的入賬價值基礎不同,融資費用分攤率的選擇也不同。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具體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租賃資產和負債以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為入賬價值,且以出資人的租賃內含利率為折現率。在這種情況下,應以出資人的租賃內含利率為分攤率。
(2)、租賃資產和負債以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為入賬價值,且以租賃合同中規定的利率作為折現率。在這種情況下,應以租賃合同中規定的利率作為分攤率。
(3)、租賃資產和負債以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為入賬價值,且不存在承租人擔保余值和優惠購買選擇權。在這種情況下,應重新計算融資費用分攤率。融資費用分攤率是指,在租賃開始日,使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等於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的折現率。在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對租賃資產余值提供擔保的情況下,與上類似,在租賃期滿時,未確認融資費用應全部攤完,並且租賃負債也應減為零。
(4)、租賃資產和負債以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為入賬價值,且不存在承租人擔保余值,但存在優惠購買選擇權。在這種情況下,應重新計算融資費用分攤率。在租賃期滿時,未確認融資費用應全部攤完,並且租賃負債也應減為零。
(5)、租賃資產和負債以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為入賬價值,且存在承租人擔保余值。 這種情況下,應重新融資費用分攤率。在承租人或與其有關的第三方對租賃資產余值提供了擔保或由於在租賃期滿時沒有續租而支付違約金的情況下,在租賃期滿時,未確認融資費用應全部攤完,並且租賃負債也應減少至擔保余值或該日應支付的違約金。
承租人對每期應支付的租金,應按支付的租金金額,,借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如果支付的租金中包含有履約成本,應同時借記「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同時根據當期應確認的融資費用金額,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
㈤ 准則規定,一項租賃業務認定為融資租賃的標准有哪些
一、現行企業會計准則(2006年2月15日發布)相關定義為:
第五條融資租賃,是指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其所有權最終可能轉移,也可能不轉移。
第六條符合下列一項或數項標準的,應當認定為融資租賃:
(一)在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二)承租人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所訂立的購買價款預計將遠低於行使選擇權時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因而在租賃開始日就可以合理確定承租人將會行使這種選擇權。
(三)即使資產的所有權不轉移,但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
(四)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收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
(五)租賃資產性質特殊,如果不作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第十條經營租賃是指除融資租賃以外的其他租賃。
二、相關的准則應用指南對二者的認定標准作了如下規定:
(一)融資租賃的認定標准
本准則第六條(一)規定,在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此種情況通常是指在租賃合同中已經約定、或者在租賃開始日根據相關條件作出合理判斷,租賃期屆滿時出租人能夠將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本准則第六條(三)規定,即使資產的所有權不轉移,但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其中「大部分」,通常掌握在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75%以上(含75%)。
本准則第六條(四)規定,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收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其中「幾乎相當於」,通常掌握在90%以上(含90%)。
(二)經營租賃的認定標准
根據本准則第十條規定,經營租賃是指除融資租賃以外的其他租賃。經營租賃資產的所有權不轉移,租賃期屆滿後,承租人有退租或續租的選擇權,而不存在優惠購買選擇權。
三、我國會計准則與國際會計准則及美國會計准則的規定並不完全一致,主要是在劃分標准上的差異,沒有本質差異。
㈥ 什麼是融資租賃其認定的標準是什麼
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租賃物件所有權歸出租人所有。
融資租賃(Financial Leasing)又稱設備租賃(Equipment Leasing)或現代租賃(Modern Leasing),是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
相關的准則應用指南對二者的認定標准作了如下規定:
(一)融資租賃的認定標准:
本准則第六條(一)規定,在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此種情況通常是指在租賃合同中已經約定、或者在租賃開始日根據相關條件作出合理判斷,租賃期屆滿時出租人能夠將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本准則第六條(三)規定,即使資產的所有權不轉移,但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其中「大部分」,通常掌握在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75%以上(含75%)。
本准則第六條(四)規定,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收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其中「幾乎相當於」,通常掌握在90%以上(含90%)。
(二)經營租賃的認定標准
根據本准則第十條規定,經營租賃是指除融資租賃以外的其他租賃。經營租賃資產的所有權不轉移,租賃期屆滿後,承租人有退租或續租的選擇權,而不存在優惠購買選擇權。
㈦ 辦理融資租賃公司條件都有哪些
一、融資租賃辦理機構和受理范圍
1、總投資五千萬美元(含五千萬美元)以下的外專商投資融資租屬賃企業的設立和變更事項由市商務委受理;2、總投資五千萬美元以上,由市商務委受理初審後報商務部。
二、申辦條件
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1)注冊資本不低於1000萬美元;(2)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公司的經營期限一般不超過30年;
(3)擁有相應的專業人員,高級管理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資質和不少於三年的從業經驗。投資者資質:外國投資者(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的總資產不得低於500萬美元。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千萬元,其中外國股東購買並持有的股份應不低於公司注冊資本的25%。
㈧ 在哪些情況下應當認定為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的認定標准
(一)在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此種情況通常是指在租賃合同中已經約定、或者在租賃開始日根據相關條件作出合理判斷,租賃期屆滿時出租人能夠將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
(二)即使資產的所有權不轉移,但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大部分。其中「大部分」,通常掌握在租賃期占租賃資產使用壽命的75%以上(含75%)。
(三)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出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收款額現值,幾乎相當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其中「幾乎相當於」,通常掌握在90%以上(含90%)。
㈨ 稅法如何規定融資租賃固定資產的確認
稅法所指的融資租賃,是指在實質上轉移與一項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一種租賃。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租賃為融資租賃:
(一)在租賃期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
(二)租賃期為資產使用年限的大部分(75%或以上);
(三)租賃期內租賃最低付出款額大於或基本等於開始日資產的公允價值。
㈩ 融資租賃中75%的標準是如何確定的
它的意思是,如果資產已經被使用超過壽命75%了,就不太適宜用75%這條標准來判斷是否是融資租賃,要看是否有別的跡象來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