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於融資
1. 國家對民間借貸的政策
國家對民間借貸的政策主要分三大塊:
1、對於年利率不超過24%的民間借貸,受國家內法律保護容,如果債務人不依約還本付息,債權人可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債務人還本付息,會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2、對於年利息超過24%未達到36%的民間借貸,國家不支持不反對,未履行要求履行的國家不支持,履行完畢要求返還的,國家亦不支持。
3、對於超過36%的部分為非法,該部分被國家嚴令禁止,已經履行的應於返還。
2. 如今國家對私人融資有什麼規范
你好!
目前我國還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來規范私人融資!
縱橫法律網-北京市京倫律師事務所-祝永根律師
3. 目前國家對融資擔保公司的政策
目前國家對融資擔保公司的政策如下:
一、積極創新信用擔保機構的設立形式,擴大擔保機構的資金來源
一是自上而下創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國家級信用擔保機構重點對科技含量高、風險大、對國民經濟有較大影響的高科技中小企業提供支持,而地方性擔保機構則對本轄區內的中小企業進行重點扶持。二是不斷創新擔保機構的設立形式,如政府獨資、政府控股和會員制等。
二、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外部監管體系
1、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銀行等部門組成擔保監督委員會,對擔保機構進行監督。擔保機構要規范運作,防範風險,應採取公司制的形式,對目前一時尚難採用公司制的擔保機構,應逐步規范,在條件成熟時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各級政府出資的中小企業擔保機構,應一律納入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並實行市場化運作。各級政府不得指令具體擔保行為,不能幹預具體項目的決策,不得操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具體業務。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要與財政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密切配合,各司其職,依照法律、法規對擔保機構進行有效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2、建立信用擔保行業協會,形成行業行為規范,加強行業自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發展不僅需要政府的監督管理、政策扶持,還需要擔保業協作和自律。協會要依據中小企業擔保的體系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制定行業准則和業務規范,監督擔保機構依法運作。通過培訓、信息融通、信用評估、研討交流等指導擔保機構開展業務。通過行業自律,逐步規范業務操作、行業協作、交流信息,樹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行業的社會公信力。
三、健全再擔保制度,完善風險分散機制
1、逐步建立全國和省級的再擔保機構,對擔保機構開展一般再擔保和強制再擔保業務,有效地分散擔保風險。同時,再擔保機構還可以進行再擔保,即再擔保機構將已承保風險通過再擔保的方式向全國性再擔保公司再次轉保出去,這樣通過多層次轉保,使擔保機構最後承擔的風險被最大限度地轉移。
2、建立政府補償機制,保證擔保機構有穩定的補充資金。中小企業擔保基金規模不能太小,不能過於分散,只有達到一定規模,才能抵禦風險(梅強、譚中明,2002)。政府部門應樹立這樣一種觀念,只要貸款擔保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擔保機構規范操作,不存在人情擔保,那麼政府擔保補償金支出越大,企業獲得的銀行有效貸款就越大,對地方社會經濟的發展越有利。
3、建立貸款銀行、受保企業與擔保機構的共擔風險機制。防止銀行放鬆對借款人的審查,要通過合理的擔保比例來增強銀行的貸款責任。因此,除了確定適當的擔保比例,在貸款銀行與信用擔保機構之間合理分擔風險外,信用擔保機構還應定期審查貸款銀行的擔保貸款業績。同時,還要強化中小企業的風險責任,如強制要求中小企業主要管理者以個人財產提供反擔保品,以此來約束主要管理者的經營行為。
4、開展聯合擔保,分散擔保風險。兩家或兩家以上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對某些擔保額度偏大或異地項目開展聯合擔保,可以分散部分風險,並有利於對項目的監管,增進了機構間交流,實現了共同發展。
4. 現有個名詞,是國家融資項目,問,什麼叫國家融資
國家融資項目就要國家投資建設的項目,國家通過融資,籌集項目所需資金,發行國債是融資的一種方式。
融資:通俗的說就是借錢,國家融資:就是國家借錢。國家融資項目:就是國家為了某一個項目借錢。它區別與企業融資、個人融資。
一指企業運用各種方式向金融機構或金融中介機構籌集資金的一種業務活動;
二指礦業權經營的實質是礦業權融資和礦業開發;
三指貨幣資金的持有者和需求者之間,直接或間接地進行資金融通的活動;
四指貨幣資金的調劑融通是社會化大生產條件下社會經濟實體之間進行餘缺調劑的有效途徑和手段;
五廣義的融資是指資金在持有者之間流動以余補缺的一種經濟行為這是資金雙向互動的過程包括資金的融入(資金的來源)和融出(資金的運用)。狹義的融資只指資金的融入;
六指指資金在供給者與需求者之間的流動,這種流動是雙向互動的過程,既包括資金的融入,也包括資金的融出。七指企業從有關渠道採用一定的方式取得經營所需的資金的活動。
(4)國家對於融資擴展閱讀:
利用產品技術或市場容量融入其他資源。大而全、小而全不僅是計劃經濟時代僵化的投資經營體制的一種表現,一些產品生產者仍懷有這種封閉的投資經營思想來組織產品經營。好的產品有兩種典型情況——技術先進、市場容量大。
為先進的技術配套生產條件、為佔領市場而配套經營條件,兩者都不是頃刻之間完成的,不能變成暢銷商品的先進技術實質上相當於落後的技術,不能佔領市場的產品實質上就是沒有市場的產品。要改變「大而全、小而全」理念帶來的不利局面,就需要有產品融資思路。
採取契約制,與各種有關的生產企業形成產業聯盟,等於別人替你事先准備了相關投資;採取生產許可證制、市場分配製等,藉助別人的現有銷售網路,可實現產品可控制地銷售。此外,企業在項目投資中要注意投資順序,要把那些具有融資性的子項目排列在先。
5. 國家對金融融資有什麼新的政策,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
現在市場不好做,對於金融這幾年好像沒出什麼太好的政策
6. 中央銀行怎樣為國家融資
樓主, 英國的央行是英格蘭銀行。 蘇格蘭銀行是個很普通的商業銀行。 全名HBOS。 HALIFAX BANK OF SCOTLAND。 04年由HALIFAX和BANK OF SCOTLAND合並而成。
英國的央行是獨立於中央政府的。 也就是它制定金融政策是不受英國政府的干預的。 關於利率,匯率,發鈔量都有它自己制定,中央政府不管的。
央行實際上是一個政府職能部門,根本不存在獲利一說。所以它的產權所有也不能簡單的用私人還是公有來描述。
7. 國家兩會、對投資融資出現問題,國家有法規嗎
有,國家鼓勵資金進入資本市場
8. 融資是違法的
融資不違法。但是禁止民間融資(國內禁止企業之間的互相拆借行為,但對民間借貸予以有條件的保護。所稱民間借貸是指以公民作為借款方或者貸款方而發生的借貸關系,包括公民之間的借貸、公民與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
以下是正確的融資渠道:
第一種是基金組織,手段就是假股暗貸。所謂假股暗貸顧名思義就是投資方以入股的方式對項目進行投資但實際並不參與項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時間就從項目中撤股。這種方式多為國外基金所採用。缺點是操作周期較長,而且要改變公司的股東結構甚至要改變公司的性質。國外基金比較多,所以以這種方式投資的話國內公司的性質就要改為中外合資。
第二種融資方式是銀行承兌。投資方將一定的金額比如一億打到項目方的公司帳戶上,然後當即要求銀行開出一億元的銀行承兌出來。投資方將銀行承兌拿走。這種融資的方式對投資方大大的有利,因為他實際上把一億元變做幾次來用。他可以拿那一億元的銀行承兌到其他的地方的銀行再貼一億元出來。起碼能夠貼現80%。但問題是公司帳戶上有一億元銀行能否開出一億元的承兌。很可能只有開出80%到90%的銀行承兌出來。就是開出100%的銀行承兌出來,那公司帳戶上的資金銀行允許你用多少還是問題。這就要看公司的級別和跟銀行的關系了。另外承兌的最大的一個缺點就是根據國家的規定,銀行承兌最多隻能開12個月的。現在大部分地方都只能開6個月的。也就是每6個月或1年你就必須續簽一次。用款時間長的話很麻煩。
第三種融資的方式是直存款。這個是最難操作的融資方式。因為做直存款本身是違反銀行的規定的,必須企業跟銀行的關系特別好才行。由投資方到項目方指定銀行開一個帳戶,將指定金額存進自己的帳戶。然後跟銀行簽定一個協議。承諾該筆錢在規定的時間內不挪用。銀行根據這個金額給項目方小於等於同等金額的貸款。註:這里的承諾不是對銀行進行質押。是不同意拿這筆錢進行質押的。同意質押的是另一種融資方式叫做大額質押存款。當然,那種融資方式也有其違反銀行規定的地方。就是需要銀行簽一個保證到期前30天收款平倉的承諾書。實際上他拿到這個東西之後可以拿到其他地方的銀行進行再貸款的。
第五種融資的方式(第四種是大額質押存款)是銀行信用證。國家有政策對於全球性的商業銀行如花旗等開出的同意給企業融資的銀行信用證視同於企業帳戶上已經有了同等金額的存款。過去很多企業用這個銀行信用證進行圈錢。所以現在國家的政策進行了稍許的變動,國內的企業現在很難再用這種辦法進行融資了。只有國外獨資和中外合資的企業才可以。所以國內企業想要用這種方法進行融資的話首先必須改變企業的性質。
第六種融資的方式是委託貸款。所謂委託貸款就是投資方在銀行為項目方設立一個專款帳戶,然後把錢打到專款帳戶裡面,委託銀行放款給項目方。這個是比較好操作的一種融資形式。通常對項目的審查不是很嚴格,要求銀行作出向項目方負責每年代收利息和追還本金的承諾書。當然,不還本的只需要承諾每年代收利息。
第七種融資方式是直通款。所謂直通款就是直接投資。這個對項目的審查很嚴格往往要求固定資產的抵押或銀行擔保。利息也相對較高。多為短期。個人所接觸的最低的是年息18。一般都在20以上。
第八種融資方式就是對沖資金。現在市面上有一種不還本不付息的委託貸款就是典型的對沖資金。
9. 什麼是政策性融資
政策性融資是指根據國家或者地方的有關政策而得到無償或者優惠的扶持創業的資金。各地政府部門為了調節產業導向,為了鼓勵大學生或者下崗員工等個人創業,每年都會拿出一些扶持性資金。這些資金主要通過兩種方式來扶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創業者,一是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為創業者提供創業的良好環境和氛圍。例如,近年來許多城市建立了高科技園區,為有發展前途的高科技人才提供免費的創業園地,北京地稅部門規定,自2006年起,北京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可享受優惠政策。與往年不同的是,去年的優惠政策又有了一定幅度的擴大,新減免農業部、國家林業局和國土資源部三部門的收費。這意味著自工商部門批准其經營之日起3年內,自主創業的畢業生免交八部門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充分體現國家制定政策支持就:業的力度和決心。創業者可以利用這些優惠的條件減少資金的困擾。二是建立創新基金,這是國家為了扶持、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而設立一種引導性資金,其目的是通過對中小企業技術項目的支持來扶持創新企業的發展,增強其創新能力。例如,科技部、財政部聯合發布設立用於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的政府專項基金就是一個例子。如果創業者的項目符合以上要求,就要盡可能爭取到創業資金。對於剛畢業的大學生,國家還提供更多的優惠政策,如2005年國家就出台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政策,為他們提供稅費優惠和小額貸款,組織開展創業培訓、開業指導、政策咨詢、項目論證和跟蹤輔導等服務。所以創業者一定要隨時了解國家的相關政策;好好利用這些政策,為自己創業爭取到更多的創業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