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供妻子炒股
Ⅰ 老婆把全部家當用來炒股了,是我保守還是她
她太冒進,用於炒股的家庭資產配置一般不超過20%。即使是經驗豐富的投資者,也不能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建議讓丈母娘等你媳婦尊敬甚至畏懼的人一起勸說
Ⅱ 妻子借錢炒股虧了離婚我要還她借的債嗎
如果是離婚前借錢炒股,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在離婚時是需要共同分擔的。但是如果你能證明她是瞞著你,你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她借錢炒股,這個就另當別論了。
Ⅲ 丈夫瞞著妻子借錢炒股,發生債務妻子是否有義
如果離婚了,可以拒絕還債。網友建議,僅供參考。祝你好運!
Ⅳ 我同學炒股虧了很多錢,稱是為了老婆孩子好
如果你同學 現在 翻了一倍 肯定不會出現問題的!
但 目前是虧損。。。且欠債!
裡面 有三個東西
第一 炒股賺錢
第二 為老婆為孩子
第三 負債
逐個推敲,炒股賺錢?誰敢保證?且不僅僅是輸掉本錢,居然還出現欠錢,讓家人一起背負債務又如何 對孩子老婆好!
所以 要讓他重新定義 炒股! 很大可能是虧錢的! 即使有賺 也是小幾率事件,既然是這樣的定義,那就只能動用閑錢去炒!
但現在 已經負債,首要任務 不是炒股了,而是賺錢還債,
如何賺錢?他總不會又想到炒股吧。。。。 前提炒股賺錢已經不成立了!
老老實實 接受事實。。安撫妻兒 !
Ⅳ 局長為供妻子炒股做了什麼事
局長為供妻子炒股, 騙取民間資本上億元。
日前,貴州省六盤水市國土局原局長方化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受賄罪,二審獲刑14年。
此人比較奇葩的是,為供妻子晏艷炒股,聯合數人以做工程、開公司為由,以高息為誘餌,非法吸收民間資本超過1億元,至今仍有近9000萬的款項未還上。
至於其妻晏艷,已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審獲刑9年。她供述稱,自己在股市上投了4500餘萬,結果虧損了4000餘萬。
晏艷供述稱,自己在股市上一共投入了4500餘萬,虧損了4000餘萬,虧損高達90%。她還投資了期貨市場,投入500餘萬,虧損了100餘萬。
對於借錢炒股的行為,她表示,2009年,自己和方化結婚的時候就在炒股。自己「缺錢」,就向方化提出向民間借錢來炒股,方化同意了。一開始,只是方化和晏艷夫妻兩人借錢,「把借來的錢都打入我的賬戶並由我來支配管理。後來我支付不了前期借款的利息了,就找了其他兩人一起向民間借錢。」
另外倆人則各自用自己身邊的關系去借錢,借來的錢都打到她的賬戶上由她支配,再按照三分以上的利息付錢給他們。
「我用這些資金進行炒股,但民間對炒股的認識不一樣,如果給他們說是炒股,他們肯定不借,於是給他們說是投資基礎設施建設。」晏艷提到,丈夫方化曾主動給那兩人做工作,叫他們大膽融資,並說自己會把關。
根據晏艷的供述,2010年至2014年期間,她平均每月大約支付150萬元利息,總的支付大約6000餘萬。2015年3月,晏艷資金鏈斷裂,無法再支付利息。
2017年11月3日,她被六盤水市鍾山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30萬元。
Ⅵ 一方炒股且從未營利還發展到背著妻子借錢炒股,且炒股方未盡家庭義務,股票虧損造成巨額債務,也應該認
你說的是丈夫背著妻子炒股,法律上肯定是夫妻共同債務。只是在離婚的問題上,會對女方給予些照顧,但不可能好到哪去。唯一的是男人有心的話,事情可以另一種解決方案。望採納
Ⅶ 老公私自在銀行貸款用於炒股,妻子有沒有還款
你應該問的是妻子要不要一起還款吧。婚後的貸款屬於你們的共同債務,夫妻雙方都是債務人,都要履行還款義務。不過貸款的時候,銀行都會要夫妻雙方簽字確認這筆貸款。你可以去銀行看看
Ⅷ 妻子炒股賠了30萬妻子不聽勸該不該離婚
不該,拿在手上不要動等回本,有資金可以繼續補點,回本以後不要再玩了,股票不好玩,我現在也虧了50個點。不至於離婚,錢是身外之物,如果他掙了你還會說離婚嗎?
Ⅸ 丈夫給妻子一筆錢去炒股,而妻子卻用這筆錢買了人壽保險,投保人是她自己,受益人為妻子的母親。若夫妻離
應該屬於妻子的個人財產,這是保險法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