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資運作
⑴ 政府引導基金怎樣運作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政府引導基金的運作模式:
1、引導基金支持創業投資的方式
根據我國中小企業特點和創業投資發展的實際情況,引導基金採用4 種不同方式支持企業創業投資:
第一種:階段參股,即引導基金向創業投資機構參股,並按事先約定條件,在一定期限內退出。主要支持設立新的創業投資機構,以擴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投資總量。
第二種:跟進投資。即引導基金與創業投資機構聯合投資於初創期中小企業。此種方式主要支持已經設立創投機構,降低其投資風險。
第三種:風險補助。即對已投資於初創期中小企業創投公司予以一定補助,增強創業投資機構抵禦風險的能力。
第四種:投資保障。即創投機構挑選出有潛在投資價值、但有一定風險的初創期中小企業,此時由引導基金對這些企業先期予以資助,同時,由創投機構向這些企業提供無償創業輔導;輔導結束後創業投資機構向這些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引導基金再給予第二次補助。這種方式主要解決創投機因風險而不敢投的困惑,適合科技企業孵化器等。
2、引導基金的管理模式
政府引導基金普遍採取委託管理模式,引導基金通過以下方式與優選的創業投資基金及其管理機構建立合作關系:
(1)與專業創業投資基金建立契約合作關系,以此作為引導基金運行的主要方式。
(2)作為專業創業投資基金的出資人。依據海內外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機構的申請,引導基金以一定的比例關系,與海內外其他出資人共同出資,設立優先投向的專業創業投資子基金,並共同委託優良業績的專業管理機構進行管理。
3、引導基金的層次定位
政府引導基金分中央、省、市、縣四級,中央一級的政府引導基金,如工信部在籌建的信息產業基金、團中央籌劃成立的中華青年創業投資基金,各地為區域型基金。
4、引導基金的分紅機制
5、政府引導基金產生的法律依據
中國本土的私募股權基金發展時間比較短,因而FOF在中國的發展也剛剛開始,在現階段以政府引導基金作為FOF的主要表現形式。政府引導基金投資的主要對象是本地的VC,通過介入VC對地方的高科技企業進行間接扶持和孵化,類似於「孵化器」的功用,通過放大投資、引導合作基金的方式最終達到推動當地經濟轉型、促進創投企業發展的目的,具有明顯的政治性、地域性和導向性。
⑵ 如何加強政府投資工程全過程管理
摘要:工程項目是施工企業的「窗口」、生產和管理的基點、經濟效益的源泉。以工程項目管理為中心,提高項目的運作質量,是施工企業生存和發展永恆的主題。當前施工企業工程項目管理仍然存在諸多問題,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本文結合近些年來公司總經理及工程項目管理的實踐,就加強工程項目管理問題,談談自己的一些認識,共同探討。 關鍵詞:施工企業;項目管理 工程項目是施工企業的「窗口」,生產和管理的基點,經濟效益的源泉。以工程項目管理為中心,提高項目的運作質量,是施工企業生存和發展永恆的主題。本文結合近些年來工程項目管理的實踐,就加強工程項目管理問題,談談自己的一些認識,共同探討。 1、要把選准項目經理,建好項目管理層,作為加強工程項目管理的「龍頭」 近幾年來,我公司每年承建的大小工程項目都在30個以上。在工程項目規模基本相同的情況下,為什麼有的原本微利的項目的效益卻獲得較高,有的本應盈利的反而虧損,看來關鍵取決於項目管理,取決於項目經理和項目管理層的素質。 首先,要按照德才兼備的原則公開選拔,競聘上崗,做到不拘一格,唯才是舉,量德而用。 其次,要實行項目經理職業化管理。項目經理應從受過正規培訓、具有項目經理資格證書的人員中選拔。要制定項目經理任用制度,健全項目經理管理制度,明確項目經理的責、權、利、險,遏制不良現象。同時要加強項目經理後備人選的培養和作風建設,讓他們有機會在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項目經理助理或見習項目經理崗位上鍛煉,並不斷提高其思想政治水平和職業道德水平,提高業務素質。 第三,要堅持精幹高效,結構合理、「一崗多責、一專多能」的原則,做到對項目機構的設置和人員編制彈性化,對項目部管理層人員要根據項目的不同特點和不同階段的要求,在各項目之間合理組合和有效流動,實行派遣與聘用相結合的機制,根據項目大小和管理人員性格、特長、管理技能等因素合理組合。 2、要把項目評估、合同簽訂,作為加強工程項目管理的基礎 實行項目評估、項目經理負責制是堵塞項目效益流失的第一道關口。 為解決好這個問題,筆者認為,必須抓好四個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提高認識。在思想上切實把項目評估、測算作為加強項目管理的基礎,堵塞效益流失的第一道關口來認識,自覺地搞好評估和測算。二要加強評估、測算的組織領導,要成立專門的領導小組,有專人負責,有科學的評估、測算指標體系。三要依法簽訂承包經營合同,上繳風險保證金、委派主辦會計。四要認真進行項目運行中的監督、檢查、指導和考核。幫助項目經理及時糾正經營管理偏差,確保項目目標實現。 3、要把人力資源的優化配置,作為加強工程項目管理的重點 施工企業要根據工程項目對勞動力的需求情況,在各項目之間,對現實的和潛在的勞動力進行周密計劃,有效流動,合理調配,充分調動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效率。項目經理部要按照動態平衡、統籌優化的原則,建立勞動力整體優化、實現勞動力供給與項目需求最佳組合的人力資源管理運行機制,對勞動力的分配和流向做出總體安排,保證勞動力與項目需求的總體平衡,並定期跟蹤檢查,進行有效監控和及時調整,使勞動力資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 4、要把加強外帶勞務管理,作為向項目管理要效益的重要途徑 外部勞務工的使用與管理是施工企業適度規模擴張和追求效益最大化的有效途徑。要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和不同特點,在用工高峰期適當補充外部勞務工,做到養在社會、用在企業。因此,應從以下三個方面著手加強外部勞務工的管理: 規范使用制度。堅持「以我為主,為我使用,合理有序,考核業績,注重實力」的方針,堅持勞務使用「基地化、彈性化」的制度和關鍵、重點崗位禁用外部勞務的制度。必須同勞務公司或相關企業簽訂用工協議,對臨時選聘的技術工人和其他人員,也要納入勞務公司或相關企業,不得單獨對個人簽訂用工協議。 嚴格資質審查與分包。做到資質審查「兩嚴」、分包「三必須」。「兩嚴」,即:嚴格遵循分包評價程序;嚴查綜合實力(設備、技術、資金、業績等)。「三必須」,即:必須簽訂和履行規范合法的經濟合同;必須保證重難點和高技術含量工程以自有隊伍為骨幹;必須杜絕整體分包和層層轉包。 加強動態管理。突出「兩個原則」,抓好「三個重點」。「兩個原則」,即:堅持「誰用工誰負責」和「教育、使用、管理並舉」的原則。 「三個重點」,即:抓好現場代表、技術監督人員選派工作,實行分包工程施工全過程「旁站」制度,確保分包工程安全、質量和工期監管有效;抓好分包工程物資采供和驗工計價等管理工作,堵塞效益流失渠道;抓好外部勞務制度化管理,適時進行政策傳統、形勢任務、安全質量、遵紀守法和工藝技術教育,以良好的政治、技術、管理素質和精神風貌,維護施工企業的信譽和形象。 5、要把深化責任成本管理,作為加強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 多年來,不少施工企業一直未能擺脫效益低、積累少、資金緊張的困擾,症結何在?筆者認為主要是存在粗放經營、重干輕管、先干後算、干而不算等問題。因此,應當注重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切實轉變觀念,強化成本意識。一是要樹立「企業管理以項目管理為中心,項目管理以成本管理為中心」的經營理念;二是要樹立集約經營,精耕細作和挖潛增效的觀念;三是要樹立責任、成本、效益意識,營造企業整體重視,項目部全員參與,施工生產全過程式控制製成本費用的良好氛圍。 建立健全項目責任成本集約化管理體系。體系應包括責任、策劃、控制、核算和分析評價五方面內容。一要明確成本費用發生的項目部門、分隊(班組)和崗位應負的成本效益責任,使成本與經濟活動緊密掛鉤;二要分時段對成本發生進行預測、決策、計劃、預算等方面的策劃,制定成本費用管理標准;三要綜合運用強制或彈性糾偏手段,圍繞增效及時發現和解決偏離管理標準的問題;四要認真加工和處理成本會計信息,以期改善管理、降本增效;五要按期進行成本偏差和效益責任的分析評價,嚴格業績考核和獎懲兌現。 堵住「四個漏洞」,實行「六項制度」。即:堵住工程分包、材料采供、設備購管和非生產性開支等效益流失渠道。實行工程二次預算分割制、材料采供質價對比招標制、購置設備開支計劃審批制、管理費用開支定額制、主辦會計委派制和項目經理對資金回收清欠終身負責制,杜絕項目資金沉澱和挪用。 6、要把激勵約束機制,作為加強工程項目管理的保證 施工企業要想保證項目生產經營的良性運轉和健康發展,必須發揮好企業管理層調控和服務的兩大職能,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勵、約束、調控機制。為此,應著重做好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 實行嚴格的審計監督制度。要在管理辦法可行、組織制度健全、任務責任明確的基礎上,重點抓好在建、竣工、分包項目的審計,對規模大、工期長的項目實行年度和終結審計,以及項目經理調離和項目部解體審計,重點是做好經營責任與效果、經營活動合法性和財經紀律等重大問題的審計工作。 全面推行項目考核制度。要根據項目經營承包合同書,做好項目年度和終結考核工作。對實現經營目標和超額盈利的,要嚴考核、硬兌現,最大限度地調動積極性;對出現項目虧損、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和經營越權行為等責任問題的,要給予相應的經濟、行政或法律的處罰。真正形成企業與項目之間的經濟責任監督與執行關系,以保證項目高質量、高效益地運行。 參考文獻: [1]2007年《項目管理》(一級建造師課材)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
⑶ 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的運作模式都有哪些
當前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首先要做好制度設計和政策安排,明確適用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項目類型、采購程序、融資管理、項目監管、績效評價等事宜。
(一)開展項目示範。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向本級政府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大力宣傳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理念和方法,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平等協商、風險分擔、互利共贏的原則,科學評估公共服務需求,探索運用規范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新建或改造一批基礎設施項目。財政部將統籌考慮項目成熟度、可示範程度等因素,在全國范圍內選擇一批以「使用者付費」為基礎的項目進行示範,在實踐的基礎上不斷總結、提煉、完善制度體系。
(二)確定示範項目范圍。適宜採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項目,具有價格調整機制相對靈活、市場化程度相對較高、投資規模相對較大、需求長期穩定等特點。各級財政部門要重點關注城市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領域,如城市供水、供暖、供氣、污水和垃圾處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地下綜合管廊、軌道交通、醫療和養老服務設施等,優先選擇收費定價機制透明、有穩定現金流的項目。
(三)加強示範項目指導。財政部將通過建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庫為地方提供參考案例。對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示範項目,財政部將在項目論證、交易結構設計、采購和選擇合作夥伴、融資安排、合同管理、運營監管、績效評價等工作環節,為地方財政部門提供全方位的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撐。
(四)完善項目支持政策。財政部將積極研究利用現有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渠道,對示範項目提供資本投入支持。同時,積極引入信譽好、有實力的運營商參與示範項目建設和運營。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為示範項目提供融資、保險等金融服務。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可以結合自身財力狀況,因地制宜地給予示範項目前期費用補貼、資本補助等多種形式的資金支持。在與社會資本協商確定項目財政支出責任時,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對各種形式的資金支持給予統籌,綜合考慮項目風險等因素合理確定資金支持方式和力度,切實考慮社會資本合理收益。
⑷ 2. 什麼是政府主導的專業化管理模式其運作方式是怎樣的
政府投資項目是政府採取直接投資方式、資本金注入方式投資的項目。
很多項目雖然不是政府直接投資或資本金注入,而是通過PPP/特許經營模式、招商引資形式等運作,但實際上項目運作也是政府主導。因此,將上述項目統稱為政府主導型建設項目。
從外部環境來說,世界經濟形勢不太好,由於中美貿易戰、疫情等影響,外需不足。習總書記指出要推動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可以預見未來幾年還需要進一步擴大內需。
從內部環境來說,現在各地(尤其是經濟欠發達地區)的基礎設施還存在一些短板,需要補強。所以可以預期,各地政府主導型建設項目還會大量上馬,包括傳統基礎設施、老舊小區改造、新型城鎮化建設、鄉村振興、新基建以及承接國內產業轉移的工業園區建設項目等。
(4)政府投資運作擴展閱讀
政府主導型建設項目面臨的困難
各地政府經濟狀況不同、自身條件不同,面臨的問題自然也不同。對於經濟欠發達地區的地方政府而言,面臨的困難主要是:缺少建設資金,缺少懂得建設項目管理的專業人員,項目對社會投資人缺少吸引力。
地方政府因為缺少資金,就去申請上級獎補資金、一般債、專項債,如果申請到位可以一定程度上解決資金問題。至於能不能到位、什麼時候到位,不能確定;即使申請到了一般還存在資金缺口。所以往往造成前期項目等資金,申請到資金以後,卻因前期手續不完善或資金還存在缺口等問題,項目依然實施不了,從而造成資金閑置。
多數地方政府都缺少懂得建設項目管理的專業人員,地方幹部很多專業不對口,而且也大都忙於事務性工作,很少有時間去研究國家政策、管理建設項目。
現在地方政府和企業有些類似,書記相當於董事長,市、縣長相當於總經理。他們管理一個市縣就像管理一個企業,統領該市縣區域經濟的發展,擁有對項目的決策權。
日常的工作強度不亞於上市公司老總,很難有時間來專門就一個建設項目進行深入研究、探討。況且一個企業即使是央企的集團公司總部,其業務范圍也只是在一些特定的領域,專業性相對窄,而政府領導基本是全產業鏈內全覆蓋,可想而知,任何人也很難有這么寬的知識面。
⑸ 政府投資養老院可由社會運營,具體是什麼情況
政府投資養老院可由社會運營我們國家民政部發布新修訂的《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增加了政府投資興辦養老機構經營方式改革的有關內容,其中明確了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可以採取委託管理、租賃經營等方式,交由社會力量運營管理。我認為:政府對養老院會出資一部分,而養老院的社會化可能會吸引很多的商人或者投資者來建設更多的養老服務機構,而這些經商者會提高整個養老服務的質量,並且為他們帶來更多的保障,這對於廣大的高齡人群來說,確實是一件不錯的事情。
⑹ 法國政府公共項目投資體制現狀,資金籌措及運作方式
那得看你的項目有什麼基礎了.
1、如果是個人投資,那資金籌措方式只有兩個渠道:你的自有投資與親朋好友的投資.
2、如果你法人投資,手裡已經有土地\廠房\設備,就可以用這些進行銀行抵押貸款.如果你的企業與政府部門有一定的公共關系,還可以根據項目情況申請到一筆政府補助資金,一般是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的10-15%左右。
這時項目的資金籌措方式就包括:自有資金、銀行貸款、政府補助資金。
⑺ 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概念
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概念
「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概念」 的概念是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而逐步發展形成的全新概念,到目前為止,不僅在學理上沒有準確的定義,而且在我國的法律法規中也鮮有規定。
在實踐中,「政府投資項目」又被稱為「公共財政投資項目」或者「國家建設項目」。所謂「公共財政投資項目」從廣義上說是「政府為實現其職能,將一部分集中性財政資金投入社會再生產過程各個環節」建設的項目;從狹義上說是「政府為保證社會再生產的順利進行,對固定資產再生產和流動資金按最低限額而投入資金」建設的項目 。「公共財政投資項目」一般又被稱為 「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投資項目」,是指「經政府職能部門批准立項,由各類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投資或部分投資的項目。 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包括: 一、財政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二、財政預算內其他各項支出中用於基本建設項目的資金;三、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專項基金中用於基本建設項目的資金;四、財政預算外資金中用於基本建設項目的資金;五、其他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 所謂「國家建設項目」是指「以國有資產投資或者融資為主(即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基本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
綜合以上幾個概念,一些學者和職能部門將「政府投資項目」定義為「政府為推動國民經濟或區域經濟發展,滿足社會公共需要,以政府為實際投資主體,以財政性資金為資金來源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或者「各級政府為建設主體的投資項目。主要包括:財政預算內外資金(含國債資金)投資項目;國家主權外債資金項目;使用各類專項建設資金項目;法律、法規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政府投資項目。」
以上兩種定義雖然已經揭示了「政府投資項目」的主要內涵,但是還不夠系統和准確。
筆者認為:所謂政府投資項目是指以政府為主導,以滿足公共需求為目的,以公務公產和公有公共設施公產為內容,以國有資產投資或者融資方式興建的行政性、公用性、公有性項目。其要點如下:
第一,政府投資項目是以政府為主導的。所謂「主導」,《現代漢語詞典》中解釋為「主要的並且引導事物向某方面發展的」。也就是說,政府在政府投資項目的運作過程中起到決定性作用並引導項目發展方向。投資項目所涉及的主體很多,最主要的有建設主體、投資主體、設計主體、施工主體等,正是這一個個主體構成了投資項目建設的全過程,根據投資項目的管理方式不同,這些主體有時候是統一的,但更多的時候是相對獨立的。一般來說,政府大多是項目的建設主體和投資主體,這時政府對投資項目的主導作用是很明顯的,也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隨著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政府往往不再對項目進行直接投入資金或者投入較少的資金,而是以建設方的身份出現,在保證對項目所有權的情況下,出讓項目的經營管理權,以吸引建設資金,這樣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主體和投資主體就相互獨立起來。在這種情況下,對項目本身而言,作為建設主體的政府要比項目的投資主體更有主導作用,因為其決定了是否進行該項目建設,如何進行該項目建設,由誰具體組織該項目建設,是投資項目建設的原點,其左右著投資項目建設的全過程,沒有政府其他的項目主體都無從談起。
第二,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是以滿足公共需求為最終目的。政府之所以在政府投資項目中處於主導地位,是由政府的公共管理職能決定的。政府的公共管理職能來源於社會公共需要,從本質上講就是政府根據公眾的客觀需要提供相應的服務,最大限度地減弱社會負外部性,擴大社會正外部性,使每個社會成員的個人福利得到最大實現,社會整體福利得到最大提高的職能。從表現形式上看,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職能的一個主要內容就是組織力量進行國防軍事建設,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科學技術研發,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政府投資項目建設,而這些項目建設就必然以滿足公共需求,增加公共福利為根本目的。
第三,政府投資項目是由政府以國有資產投資或者融資的方式建設的。上面談到的關於政府投資項目的定義中把「資」定義為「資金」,認為所謂的政府投「資」就是指政府直接投入財政性資金。筆者認為這是對投資的狹義理解。誠然,財政性資金的投入確實是政府投資的主要方式之一,而且在計劃經濟時代,一度還是政府投資的唯一方式。但是,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建立和完善,僅靠政府的財政性資金的投入已經遠遠無法滿足我國基礎性建設的客觀需要,為此,近年來很多政府紛紛通過融資的方式解決這一問題。雖然各地融資的方式多種多樣、各不相同,但是有一個共同的趨勢就是政府不再單純的依靠財政性資金的投入來解決基礎性建設的資金問題,而是大量的吸引社會資金, 目前比較流行的BOT融資模式和ABS融資模式是這種趨勢的典型代表。所謂「BOT模式」就是「由項目所在國政府或其所屬機構為項目的建設和經營提供一種特許權協議作為項目融資的基礎,由本國公司或者外國公司作為項目的投資者和經營者,承擔風險,開發建設項目並在特許權協議期間經營項目獲取商業利潤。特許期滿後,根據協議將該項目轉讓給相應的政府機構」的融資方式 ,而「ABS模式」則是「以擬建項目所擁有的資產為基礎,以該項目資產的未來收益作保證,通過在國際資本市場上發行債券籌集資金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 通過上述定義可以看出,在這兩種融資模式中,政府已經不再直接投入財政性資金,而是通過在一定條件下出讓建設項目的使用權和收益權來吸收社會資金,也就是說政府已經變投入有形資產為投入無形資產了。據此,筆者認為,「政府投資項目」的「資」應該做廣義理解,應該解釋為「國有資產」,即「政府以各種形式投資及其收益、撥款、接受饋贈、憑借國家權力取得、或者依據法律認定的各種類型的財產或者財產權利」 。
第四,政府投資項目是以公務公產和公有公共設施公產為建設內容的。《地方政府投資項目的公共財政管理——集中支付與核算》一書中將地方政府投資項目劃分為四類:政權設施項目,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監獄等設施;社會公益性項目,如城市道路、城市綠化等;社會公眾福利項目,如圖書館、醫院、體育場館等;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如發電廠、水利工程、道路交通等 。這種劃分比較確切地概括了政府投資項目的主要內容,根據這種劃分不難看出,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的內容實際就是行政公產中的公務公產和公有公共設施公產。「行政公產」是一個行政法上的概念,具體是指「由行政主體為了提供公用而所有或管領的財產」 。公務公產和公有公共設施公產是行政公產具體表現形式之一,所謂公務公產是指「直接供行政主體本身執行其行政任務,並由行政公務人員自己利用的公產」 ;所謂公有公共設施公產是指「行政主體所有,並由行政主體本身或另設其他法人管理以實現公用目的的公產」 。
第五,政府投資項目是行政性、公用性、公有性項目。正如上文談到的,政府投資項目是由政府主導的,從項目的設立到建設,再到運營,都是由政府控制著的,而政府之所以要進行這些建設,是由其公共管理職能決定的,是履行行政職能的一種方式。同時,對投資項目最終產品的管理與運作,也是行政主體——政府的主要職責。鑒於此,無論是政府投資項目本身還是其最終產品都被蒙上了濃厚的行政性色彩。公用性是指政府投資項目的主要目的是滿足公共需求,增加社會福利,而其公用性的具體表現就是政府投資項目的最終產品可以直接或者間接的滿足公共需求,增加社會福利。之所以說是直接或者間接的,是因為諸如交通道路、醫院、水利設施等公有公共設施公產是可以直接滿足公共需求,增加社會福利的,而諸如黨政辦公設施、監獄等公務公產雖然不能直接達到這一目標,但是這些公產的運營卻可以間接保障或者促進社會福利的增加。公有性是指政府投資項目的最終產品是歸國家所有,由政府代行所有者權利。這是由政府投資項目的公用性決定的,因為項目的最終產品往往是關系國計民生的設施,處於公共安全的考慮,這種設施的所有權絕不能交給某一個個人或者組織,而必須將其置於公共權力的控制之下。當然,政府雖然代行所有者權利,但並不意味著其直接對其進行管理運營,也可以設立或者授權具備條件的組織進行管理和運營,政府只進行宏觀管理和監督。
⑻ 政府投資中經營性項目都有哪些啊
國有企業、公共設施建設(如鐵路、公路、基本設施)、購買外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