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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股票

發布時間: 2021-03-24 02:19:20

股票涉及訴訟了會跌嗎

消息略偏利空,具體也要看是什麼事,影響有多大,得等到訴訟結果才知道。

② 我要起訴股票,都需要什麼流程

股票是投資人的投資證明,你起訴它何用?本來股市一再提醒股票有風險,投資需謹慎。入股是你自己的主張,老師你起訴主體不對啊

③ 我買了原始股票,三年多沒有消息,原始股票也可以查詢,但是我可以起訴給我買股票的人嗎

在股市上只能查已經上市的股票。其他的查不到。 原始股票的查詢可以的該股發行股票的公司去查,或去股票注冊地工商部門查,看該原始股票是否是合法,不合法,你可以起訴給我買股票的人,否則沒有的。關鍵這家公司能否上市,能上市,你繼續等待好些,不能上市,建議你到省城非流通股票交易中心掛牌賣出(是這發行股票的公司所在地方的省城或市)。

④ 4年前股票交易糾紛案,還可以起訴嗎

最好咨詢一下律師,看有沒有過了訴訟時效。

⑤ 股票如涉及訴訟是必需要持有中么

不是。涉及訴訟的股票,可以是持有中的股票有糾紛的,也可以是股權被人侵犯而喪失所引起的糾紛,也可以是之前的股權(票)分紅、分割等事由引起的糾紛,總之,與股票是否持有沒有必然的關聯。對於民事訴訟,我國法律規定了「誰主張、誰舉證」的制度,即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提供證據的義務。舉證不能的,將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不利後果。

民事訴訟中舉證責任的分配原則——「誰主張誰舉證」的制度

1、《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1款規定: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條

第3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

第4款規定:「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條規定:

「在法律沒有具體規定,依本規定及其他司法解釋無法確定舉證責任承擔時,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綜合當事人舉證能力等因素確定舉證責任的承擔。」

以上法律法規闡明了我國訴訟中舉證責任的分配原則——「誰主張誰舉證」的制度,同時也確立了法官在審判中對舉證責任進行分配的權利。

⑥ 我對別人提起訴訟會對他的股票有影響嗎

如果是對上市公司重要的股東或者管理人提起訴訟,並且影響很大的話,可能會造成股價波動
具體看情況吧
低傭金
私信

⑦ 收到被起訴通知後,股票錢可以動嗎

你好,如果對方沒有申請凍結你的財產的話,就是可以動用的。如果滿意請採納謝。

⑧ 個人被起訴股票會被凍結嗎

申請保全的話是可以凍結股票的

⑨ 欠錢被起訴,股票的錢會凍結嗎

欠款被起訴,這是債權人的權利。同時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原告有權向法院申請要求查封凍結被告的財產,例如存款或是其他財產,當然包括股票賬戶,注意這些財產必須是被告名下的財產。因此股票是不是被凍結一是要看原告是不是提出了申請並且法院批准了這一申請;再者,有關被告名下的財產,申請人是不是掌握,並且法院是不是已經查詢到這些財產。

⑩ 起訴後多久股票賬戶會被凍結嗎

債務糾紛,如果原告起訴時申請財產保全,會在開庭前凍結被告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賬戶、基金賬戶等),如果沒有申請財產保全,原告勝訴後,如果被告沒有償還債務,原告可以申請法院執行,執行期間為6個月,這6個月內法院可以隨時凍結被告資產。
債務糾紛審理時間:
1、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和第一百六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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