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賬戶注冊
A. 如何辦理外幣賬戶
持材料向外匯局申請開戶,並填寫《國家外匯管理局開立外匯帳戶批准書》,經批准後在中資開戶金融機構開立外匯帳戶。
依據《境內外匯帳戶管理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境內機構(外商投資企業除外)應當持下列材料向外匯局申請開戶,並填寫《國家外匯管理局開立外匯帳戶批准書》,經批准後在中資開戶金融機構開立外匯帳戶,開戶後5日內憑開戶回執向外匯局領取《外匯帳戶使用證》:
申請開立外匯帳戶的報告;根據開戶單位性質分別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或者民政部門頒發的社團登記證或者國家授權機關批准成立的有效批件;國務院授權機關批准經營業務的批件;外匯局要求提供的相應合同、協議或者其他有關材料。中資開戶金融機構為境內機構開立外匯帳戶後,應當在開戶回執上註明帳號、幣種和開戶日期,並加蓋該金融機構戳記。
(1)外匯賬戶注冊擴展閱讀:
境內外匯帳戶的相關要求規定:
1、外商投資企業開立經常項目下外匯帳戶應當持申請開立外匯帳戶的報告、《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向外匯局申請,持外匯局核發的「開戶通知書」和《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到開戶金融機構辦理開戶手續。
2、開戶金融機構為外商投資企業開立外匯帳戶後,應當在《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相應欄目中註明帳號、幣種和開戶日期,並加蓋該金融機構戳記。
3、境內機構申請開戶時,外匯局應當根據外匯帳戶的用途,規定帳戶的收支范圍、使用期限及相應的結匯方式或者核定最高金額,並在《外匯帳戶使用證》或者《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中註明。
B. 如何在外匯公司創建賬戶
一、模擬賬戶
1、登入」注冊模擬賬戶」 專屬鏈接。然後填寫相關資料。
C. 如何開外匯帳戶
若是招行一卡通,外幣賬戶分為現鈔跟現匯賬戶。
外幣現專鈔賬戶:帶外幣現金、一卡通和本人屬有效身份證件到招行櫃台存現金,開立賬戶(外幣現鈔業務開辦的幣種以各分行實際情況為准)。
外幣現匯賬戶:當一卡通有外匯匯入成功時,系統自動開立對應幣種「現匯賬戶」。
境內個人可以在自助渠道購匯,購匯成功自動開立對應外幣賬戶。
D. 個人外匯賬戶如何開
個人辦理對外貿易進行外匯資金收付時,應開立外匯結算賬戶。在商務部門辦理對外貿易經營權登記備案後,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從事貨物進出口時的外匯資金收付按機構辦理;
進行工商登記或者辦理其他執業手續後,個人可憑有關單證委託具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代理進出口項下及旅遊購物、邊境小額貿易等項下的外匯資金收付、劃轉及結匯。
(4)外匯賬戶注冊擴展閱讀
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收入來源於貿易、服務等經常項目外匯,如外匯結算賬戶、暫收待付賬戶、境外捐助賬戶等;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又分為單位經常項目外匯賬戶與個人外匯結算賬戶
資本項目外匯賬戶的收入來源於資本項目外匯,如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賬戶、外債專戶、外幣股票專戶等。資本項目外匯賬戶又分為資本金外匯賬戶、外債賬戶等。
E. 如何申請開立外匯賬戶
1.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開立條件
我國外匯管理局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境內機構(不包括金融機構)可以向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局(簡稱外匯局)申請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
1)經有權管理部門核准具有涉外經營權或有經常項目外匯收入;
2)具有捐贈、援助、國際郵政匯兌等特殊來源和指定用途的外匯收入。
2.資本項目外匯賬戶的開立條件
外匯管理局規定下列資本項目外匯,可以開立外匯賬戶保留外匯:
(1)境內機構借用的外債、外債轉貸款和境內中資金融機構的外匯貸款;
(2)境內機構用於償付境內外外匯債務本金的外匯;
(3)境內機構發行股票收入的外匯;
(4)外商投資企業的中外投資方以外匯投入的資本金;
(5)境外法人或者自然人為籌建外商投資企業匯入的外匯;
(6)境內機構資產存量變現取得的外匯;
(7)境外法人或者自然人在境內買賣B股的外匯;
(8)經外匯局批準的其他資本項目下的外匯。
3.境內機構應當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外匯局申請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
(1)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申請書;
(2)營業執照或社團登記證等有效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3)有權管理部門頒發的涉外業務經營許可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或者《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或者有關經常項目外匯收入的證明材料;
(4)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5)外匯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F. 辦理外匯賬戶需要什麼手續
開立外匯帳戶所需材料
1、中資企業經常項目外匯結算帳戶
(1)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外經貿公司年進出口總額在等值3000萬美元以上,注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型企業年進出口額在等值1000萬美元以上,注冊資本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
(2)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法人;
(3)企業財務狀況良好
年進出口額:是指外經貿公司或者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型企業每年以海關報關單為依據所統計的進出口實際發生額。
2、中資企業外匯專用帳戶
(1)貿易項下進口代理、貿易專項帳戶(貿易專項包括中標項下、大型機電產品出口、投標保證金、先收後支轉口貿易等)需提供材料:a)開戶申請函;b)企業營業執照;c)外經貿部關於對外經營權的批復;d)與開戶相關的合同;e)有關國內單位外匯來源材料;f)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2)捐贈、援助款外匯帳戶需提供材料:a)開戶申請函;b)有些單位須提供民政部頒發的社團登記證或人民銀行對成立基金會的批件;c)已生效的捐贈協議、意願書或援助協議;d)有些單位須提供接受援助的有關部門的授權書;e)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3)專項代理業務外匯帳戶需提供材料:a)開戶申請函;b)企業營業執照;c)國家主管部、委、局對經營有關代理業務的批件;d)貨運公司還需提供其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批准證書;
(4)國際海洋運輸業務和遠洋運輸公司、外運公司和租船公司外匯帳戶需提供材料:a)開戶申請函;b)企業營業執照;c)交通部等主管部門的批准件;
(5)國際旅行社外匯帳戶需提供材料:a)開戶申請函;b)營業執照;c)國家旅遊局對國際旅行社資格的批件;d)國家旅遊局核準的上年度「一類旅行社退款帳戶年度累計存款申請表」
(6)其它類
特殊情況,按外匯局的要求提供有關開戶材料
G. 如何開外匯賬戶
(1)開戶單位辦理賬戶收付時,必須向銀行出具《外匯賬戶使用證》。
開戶銀行憑《外匯賬戶使用證》規定的賬戶收支范圍為開戶單位辦理賬戶的收付業務。任何開戶單位及開戶銀行未經外匯局批准,不得超范圍使用賬戶。
(2)開戶單位須按《開立外匯賬戶批准書》及《外匯賬戶使用證》中有關賬戶最高限額、使用期限、結匯方式等規定使用賬戶,不得超范圍、超期限使用賬戶。
對於凈收入需結匯的賬戶,開戶單位應及時辦理結匯。因項目進展問題需延期使用的賬戶, 應提前向外匯局申請,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延期。
(3)經批准開立的外匯賬戶每年必須參加年檢。
開戶單位須遵照《境內機構中資企業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年檢規定》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年檢時間為每年的1~4月份。賬戶的具體檢查工作由開戶單位委託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
外匯局每年核定一次指定會計師事務所名單,並向開戶單位公布。開戶單位自行選擇會計師事務所對其賬戶進行年檢。
(7)外匯賬戶注冊擴展閱讀:
外匯賬戶的分類:
1、按外匯賬戶的性質或外匯資金來源劃分,可分為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和資本項目外匯賬戶。
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收入來源於貿易、服務等經常項目外匯,如外匯結算賬戶、暫收待付賬戶、境外捐助賬戶等;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又分為單位經常項目外匯賬戶與個人外匯結算賬戶
資本項目外匯賬戶的收入來源於資本項目外匯,如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賬戶、外債專戶、外幣股票專戶等。
資本項目外匯賬戶又分為資本金外匯賬戶、外債賬戶等。
2、按賬戶的功能劃分,可分為兩類,即外匯結算賬戶和專項賬戶。
外匯結算賬戶,用於經常項目項下頻繁的收支結算,如中資企業外匯結算賬戶、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結算賬戶。
專項賬戶,用於存放特定外匯收入或用於特定外匯支出的賬戶,如境外捐助賬戶、還貸專戶、臨時賬戶等。
3、按賬戶的資金形式劃分,可分為現鈔賬戶和現匯賬戶。
4、按開戶期限劃分為臨時賬戶和長期賬戶。
5、按開戶區域劃分為異地賬戶和本地賬戶。
6、按賬戶的幣別劃分為美元賬戶、港幣賬戶、日元賬戶等各種可自由兌換的外幣幣種賬戶。
H. 想開一個接受外幣的賬戶,怎麼開立,怎麼開設海外銀行賬戶。
中國對海外賬戶的辦理有著自己特殊的規定,不是所有的銀行金融系統都可以辦理海外賬戶的。你只能選擇下面的四家銀行中的一個(中國銀行、光大銀行、匯豐銀行、以及招商銀行)同時對不同的銀行指定代理相應的國家和地區。招商銀行對應加拿大;中國銀行針對地是加拿大、巴黎、新加坡和英國;光大銀行業務針對國:英國、澳大利亞和紐西蘭;匯豐銀行針對的國家地區最多,大約有35個國家和地區,同時也是業務范圍最廣的。目前大多的都是在這個銀行完成。具體對應的國家和地區是否有你要的,可以到當地匯豐銀行咨詢。
辦理程序如下:
(一)申請
行政許可申請人應將申請材料直接交給承辦行政許可事項的職能部門,行政許可申請需通過紙質方式提出。
申請人須提供以下書面資料:
(1)、由境內機構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人簽署並加蓋公章的書面申請(內容包括但不限於:開戶理由、幣別、賬戶最高金額、用途、收支范圍、使用期限、擬開戶銀行及其所在地等說明);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正本及其復印件;
(3)、境外賬戶使用的內部管理規定;
(4)、在前述材料不能充分說明交易的真實性或申請材料之間的一致性時,要求提供的補充材料。
從事境外承包工程業務的,除提供上述文件和資料外,還應當提供有關項目合同。外商投資企業在境外開立外匯賬戶的,除提供上述文件和資料外,還應當提供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IC卡和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的注冊資本金已全部到位的驗資證明。
(二)受理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塘沽中心支局)經常項目管理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應該認真審核,依法處理。
1.對屬於本局職權范圍,符合規定形式、材料齊全的申請,應當受理,並出具「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支)局受理行政許可申請通知書」,當場就可以作出並頒發許可決定的申請,可以不出具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如申請人要求,外匯局應當出具)。
2.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能當場告知的,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不能當場告知的,應當在五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三)審查和決定
1、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經常項目管理部門受理行政許可申請後,應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真實,符合規定形式,能當場作出決定的,應當場以書面形式作出准予行政許可決定。
2、外匯局作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在書面決定中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向上一級外匯局申請行政復議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