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角度分析原油寶
① 原油寶的理財產品是否合法合規呢
本月20日,美國5月原油期貨合約在最後交易日的結算價格下跌306%,出現歷史性負數引爆全球市場。根據中國銀行4月22日公告,旗下理財產品“原油寶”5月美國原油合約按照4月20日CME官方結算價-37.63美元/桶結算。令不少投資者一夜間所有本金盪然無存,還可能倒欠銀行錢。
筆者代理過黃金期貨交易中發生穿倉的合同糾紛案件,結合經驗,對此次原油寶穿倉事件發表一些看法。
4. 強制平倉為何沒啟動?
強制平倉規則是法律規定與合同約定的,當強制平倉的條件成就後,進行強制平倉既是銀行的權利,也是義務。
原油寶產品作為不具備杠桿效應的交易類產品,客戶需提交100%保證金。這種交易機制下,只要原油價格不為負,多頭頭寸的保證金比例是保持在100%不變的,不會觸發強制平倉。而一旦價格跌為負,多頭頭寸的保證金不足以維持協議中約定保證金比例,就會觸及到強制平倉線。根據協議第十一條約定,強制平倉保證金最低比例要求為20%。事件中,原油暴跌為負值,強制平倉條件成就,但發生在當晚22時後,中行未進行強制平倉操作。
中行在公告中稱,“對於原油寶產品,市場價格不為負值時,多頭頭寸不會觸發強制平倉。對於已確定進入移倉或到期軋差處理的,將按結算價為客戶完成到期處理,不再盯市、強平。”
那麼,當強行平倉機制和協議中約定的移倉結算交易規則出現沖突,應當如何應對?
極端油價的發生實屬難料,如果說中行在最初設計產品時沒有考慮到,雖有失誤,但也不過於苛求,但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更新了交易規則,允許負油價之後,仍未就強行平倉機制和協議約定可能出現沖突及時作出系統調整,應屬產品設計漏洞,也未將此風險及時提示給投資者,實屬風控的失職。
5. 穿倉損失的責任承擔
協議第二條約定:“甲方用於交易的資金來源合法,為本人純風險資本金,已經考慮到且能夠承擔該資金全部虧損的風險。”中行提示客戶交易資金可能全部虧損,但是並沒有提示交易中會出現比損失本金更嚴重的風險,即可能出現穿倉損失。
我們認為分析認定穿倉損失的責任承擔,建立在將風險區分為交易風險和運行風險兩大類基礎之上。
交易風險,是指投資人或交易人在交易過程中,由於自身原因導致或參與交易就要面臨的風險,如價格波動風險、決策判斷失誤風險等。交易風險來自市場客觀波動和投資人自己決策判斷。
運行風險相對於交易風險,是市場運行過程中由於運行機制或者人為因素導致的危及市場和投資者的風險。運行風險主要來源於不符合市場規律和運行周期的政策或交易規則,也包括市場發生的法律法規禁止的各類行為。
兩者法律後果不同。交易風險由投資交易人自行面對並自行承擔因此發生的損失;運行風險的損失,不必然由投資交易人承擔,要具體分析是不可抗力事件、侵權行為等來認定和判斷。
中行大概也沒有預料到,WTI油價會歷史性地跌為負值,在設計產品時是否全面考慮了針對極端情況的相關規定,是否有針對交易規則出現沖突的應急預案,是投資者在後續涉訴時值得關注的。無論如何,對於投資者而言,這都屬於價格波動、投資者決策判斷失誤以外的風險。
6. 投資者適當性和風控措施
中行曾在其官方公眾號發文:“對於沒有專業金融知識的投資小白,是否也有好玩有趣又可以賺錢的產品推薦呢?當然有啦!那就是原油寶!”
據相關媒體報道,近期針對原油寶的120份問卷調查中,真正接觸過期貨的投資者為6人,僅佔5%。投資者在購買原油寶前需要經過中行的風險測試,測試結果集中在平衡型和成長型投資者。該結果是否與原油寶實際風險相匹配?原油寶作為具有期貨屬性的金融衍生品,屬於最高風險偏好的產品之一,遠遠超出了銀行對理財客戶的風險等級要求。中行是否針對合格投資者的認定進行更高風險測評?是否遵守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規定?若後續涉及訴訟,中行應對盡適當性義務負舉證責任。
② 原油寶事件對中國經濟帶來什麼影響呢
沒有大影響。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③ 為什麼原油寶事件進展訴訟難度高
對「原油寶」理財產品是否合規合法還未明確認定,中國銀行的相關和解推進工作已影響到投資者的正常生活,而且幾乎沒有律師願意代理「原油寶」客戶訴訟,通過訴訟解決「原油寶」事件所遇到的困難仍然很多。
在長達三個多月的拉鋸戰中,一部分「原油寶」投資者態度堅定,一直不願簽署和解協議;還有一部分投資者與中國銀行達成了協商解決;另有一部分投資者仍持觀望態度,稱「大家如果都願意和解,我就和解」。
(3)從法律角度分析原油寶擴展閱讀
原油寶穿倉事件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地緣政治、短期經濟沖擊等綜合因素影響,國際商品市場波動劇烈。美國時間2020年4月20日,WTI原油5月期貨合約CME官方結算價-37.63美元/桶為有效價格,客戶和中國銀行都蒙受損失,由此觸發「原油寶」事件。 4月21日,中國銀行原油寶產品「美油/美元」、「美油/人民幣」兩張美國原油合約暫停交易一天,英國原油合約正常交易。
2020年5月4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在第28次會議,專項提出要高度重視當前國際商品市場價格波動所帶來的部分金融產品風險問題。 5月5日,中國銀行回應「原油寶」產品客戶訴求:已經研究提出了回應客戶訴求的意見。中行保留依法向外部相關機構追索的權利。
④ 原油寶是什麼
原油寶是一款中文原油行情APP。原油寶以白銀、銅、鋁、鎳、石油等行情、資訊為核心,實現財經要聞、直播室服務、交易喊單和財經日歷等多種功能。
原油寶是全球排名第一的中文原油行情APP,國內市場佔有率穩居第一。原油寶以白銀、銅、鋁、鎳、石油等行情、資訊為核心,實現財經要聞、直播室服務、交易喊單和財經日歷等多種功能,讓您提前洞悉原油石油、貴金屬等市場行情變化,及時交易,快速獲利。
原油寶是中國銀行的一個理財產品,方便投資者通過買賣國際原油期貨賺錢。這么高級玩意,照理來講,根本不適合普通人去搞。畢竟普通人對原油的概念還停留在加油站,期貨更是沒聽說過,更不要說做多做空,平倉交割展期移倉。
(4)從法律角度分析原油寶擴展閱讀:
根據「中國銀行」在官方網站上的公告:
「原油寶」是指中國銀行面向個人客戶發行的掛鉤境內外原油期貨合約的交易產品,按照報價參考對象不同,包括美國原油產品和英國原油產品。
其中美國原油對應的基準標的為「WTI原油期貨合約」,英國原油對應的基準標的為「布倫特原油期貨合約」,並均以美元(USD)和人民幣(CNY)計價。中國銀行作為做市商提供報價並進行風險管理。
那麼,這代表投資者的錢到了中行購買了「原油寶」份額之後,在美國CME交易所,也有了對應的賬戶和倉位了嗎?
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因為投資者的錢是人民幣,而中行要到海外交易原油期貨,肯定要用美元的。那中行是承擔了經紀商角色嗎?
我國從來沒有允許任何機構經紀國際期貨業務,我國從來沒有允許任何經紀商向個人投資者提供國際期貨投資渠道。所以,從證券法的意義出發,中行不能成為聯系我國國內投資者和美國商品期貨實盤的經紀中介機構。
所以,他們其實在和中行作為交易對手,中行成為了國內的做市商。
投資者賺的就是中行虧的;投資者虧的,就是中行賺的。理論上來說,在一個做市商平台上,永遠是先內部對沖客戶的多空兩個方向的單子,但是總會出現雙方力量不均衡的情況,做多的客戶比做空的多,或者做空的客戶比做多的要多,這就形成了風險敞口。
做市商,有2個選擇:自己全部吃下風險敞口,盈虧自負;把這部分敞口拿到外部的公開市場上對沖.「中國銀行」選擇了後者,他們在美國資本市場上,開設了賬戶,施行了對沖操作。它的設想很簡單:做市商的風險太大,不如將自己角色變更為實質上的經紀商,穩穩地賺取手續費,挺好。
所以,真相就逐漸浮出水面了。中行的「原油寶」產品,實際上和美國CME交易所的期貨市場,完全脫鉤了,是國內的模擬盤、虛擬盤。這也就可以解釋,為什麼國內「原油寶」產品的交易時間,居然會和外盤CME交易所的時間不一致,因為壓根就是完全脫鉤的。
這給了投資者一種虛幻的假象。本應該代替他們操作的中行,在那一天面對著國內虛擬盤上的結算需求,到美國實盤上去操作自己的賬戶,才突然發現,找不到真正的對手方,整個市場上,除了自己,已經沒有多頭了。
本來只想賺個手續費的,沒想到路子太野,在國際金融市場被暴打。於是,中行想到了,自己在實盤上的操作損失,由國內的虛擬盤投資者來承擔。雖然是下策,但是如果能夠搜刮到「原油寶」投資者的資金,補貼自己的虧損,那麼也算渡過此劫了。
於是,就發生了中行和客戶,互相指責和甩鍋的一幕。
⑤ 因原油寶風險事件,中國銀行被罰5050萬,原油寶事件指什麼
因原油寶風險事件,中國銀行被罰5050萬,原油寶事件指什麼呢?其實簡單的來說,原油寶是一個關於理財的產品,並且這是涉及國外和國內的金融結構,但是由於中國銀行的錯誤,沒有及時清倉,導致很多的買家虧本了,他們認為,這個損失應該由中行來承擔。
在事件發酵這么久之後,現在我的爭論的焦點就是中行在那個時間點,有沒有清倉,是否真的有按-37美元交易。我覺得中行應該把全部的交易明細都呈現給大眾,如果真的是由於中行的失誤而造成的,那麼中行就應該主動承擔責任,承擔損失的金額不能把虧損轉嫁給原油寶投資者頭上 。
⑥ 「原油寶事件」為何很多律師不願代理呢
近日,部分地方法院發布公告稱:原油寶投資者可以依據相關屬地原則依法訴訟,時隔三個月,原油寶事件有了進展。《證券日報》的記者,從部分參與原油寶交易的投資者處了解到,該案件訴訟的困難比較多,而且目前對原油寶理財產品是否合規合法還不能明確認定。中國銀行的相關和解推進工作已經影響到了投資者的正常生活,而且幾乎沒有律師願意代理原油寶客戶訴訟,通過訴訟解決原油寶事件所遇到的困難仍然還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