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業績預告
Ⅰ 一個公司在新三板上市,業績更優良後能轉到創業板或主板嗎
新三板復上市公司是可以轉板的,只要制符合轉版條件即可。
新三板轉板條件:
1,新三板掛牌企業要達到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條件。按照滬深交易所修訂的上市規則,主板上市需要股本在5000萬元以上,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股本超過4億元的,這一比例是10%);創業板則要求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公司股東不少於200人。
2,對於轉板問題,需要有一個合理的機制以及一套規范的制度安排。
3,企業由新三板向創業板、主板等板塊轉板就不可操之過急,而是要循序漸進,逐步採取措施促進新三板本身不斷完善,從而為轉板創造條件。
4,如果在新三板掛牌企業可以通過直接轉板進入創業板等板塊進行上市,那麼管理層需要防範新三板轉板過程中的監管套利問題。
Ⅱ 企業在新三板上市後,股東持有的股份何時,如何能變現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達到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持有5%以上權益的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擁有權益的股份占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2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協議轉讓方式、行政劃轉或者變更、執行法院裁定、繼承、贈與等方式擬達到或者超過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在作出報告、公告前,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持有5%以上權益的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通過協議轉讓方式、行政劃轉或者變更、執行法院裁定、繼承、贈與等方式擁有權益的股份占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在作出報告、公告前,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權益變動達到上述披露時點時,還應按照《證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要求,履行報告(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抄報派出機構)和信息披露義務(編制權益變動報告書並予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包括通過本所競價交易系統和大宗交易系統買賣上市公司股份。
10關於5%以上股東權益變動的禁止性規定有哪些?
(1)短線交易之禁止。參見前文有關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短線交易的相關內容。
(2)內幕交易之禁止。根據《證券法》第74條之規定,「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為法定的「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參見前文有關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內幕信息的相關內容,對於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
第三,關於大股東增持股份的規范
11關於大股東增持股份的法規和規章制度有哪些?
規范大股東增持股份最主要的法規和規章制度主要包括:《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56號《關於修改<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三條的決定》、證監辦發[2008]113號《關於進一步推進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增持股份有關工作的通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上字〔2008〕94號《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和上證上字〔2008〕100號《關於修訂<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為指引>第七條的通知》等。
12關於大股東增持股份的增持行為是如何規定的?
(1)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年後,每12個月內增加其在該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2%,可先實施增持行為,增持完成後再向中國證監會報送豁免申請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公司上市超過12月的,有關大股東才可以實施前述增持行為。
(2)增持過程中,大股東應在首次增持、繼續增持、實施後續增持計劃累計增持股份比例達到1%時、後續增持計劃實施完畢或實施期限屆滿後兩個交易日內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後續增持計劃實施期限屆滿前,上市公司應在各定期報告中披露增持計劃實施的情況。
(3)有關增持股份的鎖定期應當符合《證券法》第四十七條、第九十八條的有關規定,12個月內不得轉讓。
13關於禁止大股東增持股份的窗口期有哪些規定?
(1)定期報告公告前10日內(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10日起算);
(2)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
(4)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Ⅲ 新三板上市要求近年經營業績上漲嗎
新三板上市對業績沒有硬性的規定。
新三板上市標准要滿足下列條件 :
(一)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三)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四)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五)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六)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Ⅳ 中國的主板、創業板、中小板、三板、新三板如何區分分別指哪些市場
都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市場,共同構築了我國的多層次資本市場。
主要區分及相對應的市場如下:
主板:主要針對大型藍籌企業掛牌上市,分為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代碼以60開頭)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代碼以000開頭)。
創業板:主要針對科技成長型中小企業,屬於深圳交易所的一個板塊(股票代碼300開頭)。
中小板:主要針對中型穩定發展,但是未達到主板掛牌要求的企業,屬於深圳交易所的一個板塊(股票代碼以002開頭)。
三板:全稱是「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於2001年7月16日正式開辦,一方面為退市後的上市公司股份提供繼續流通的場所,另一方面解決原STAQ、NET系統歷史遺留的數家公司法人股流通問題,截止至2008年4月,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股票共83隻。
新三板:是滬深交易所之後的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全稱為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交易所位於北京(股票代碼以8開頭)。
拓展資料:
證券交易市場,又稱「二級市場」、「次級市場」、「證券流通市場」。是指已發行的有價證券買賣流通的場所,是有價證券所有權轉讓的市場。它為證券持有者提供變現能力,在其需要現金時能夠出賣證券得以兌現,並且使新的儲蓄者有投資的機會。
證券交易市場有證券交易所的場內交易和場外交易二種。交易中心則是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是重要的金融中介機構,投資者通過它與證券市場交易所取得聯系,具體交易則委託證券交易商、經紀人等代為辦理。
功能:
一是為證券持有者提供將證券變現的場所;
二是為新的投資者提供投資的機會。該市場由交易所開設的證券交易所市場和由證券公司開設的場外交易市場構成。各類有價證券在二級市場上的順利流通,有利於形成一個公平合理的價格,實現貨幣資本與證券資本的相互轉換。
中國證券市場: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和台灣證券交易所。
證券交易市場 網路
Ⅳ 上市公司年報通報之前什麼時間內公司發預告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IPO,聘請中介機構
公司要進行IPO,首先要經公司董事會、股東會決議通過,並聘請具有承銷資格的券商及合格的會計事務所、律所等中介機構。對於新三板企業來說,可以聘用新三板掛牌的原中介機構,也可以重新選擇其他機構。
2中介機構盡職調查與上市輔導
經過與中介機構的溝通,公司向當地證監局報送上市輔導備案材料,同時要在股轉公司發布公告,公司進入上市輔導期,一般時間需要一到三個月。
中介機構在盡職調查的基礎上,制定IPO項目進度表,合理安排申報節奏。同時,對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公司5%股份的股東輔導,督促其學習有關發行上市、規范運作和其他證券基礎知識,輔導企業建立符合上市要求、相對完善的運營機制。
由於已經完成了股改等規范性的工作,成為公眾公司,因此掛牌公司上市輔導期大幅縮短。
3證監會派出機構輔導驗收
經過一段時間的上市輔導,掛牌公司認為已經對發行上市有了充分認知和了解,不改上市決心,則向當地證監局提交輔導評估申請。公司通過輔導驗收後,在股轉公司發布提示性公告,公司正式進入IPO申報階段。
4製作申報材料,向證監會提交IPO申報
通過輔導驗收後,公司按照證監會的要求製作申請文件。保薦機構需要對此項目進行內核,通過後,公司繼續製作和完善申報材料。相比於新三板,IPO申報材料更多更細致。全部申報材料製作完畢後,由保薦人保薦並向證監會申報。從開始製作到順利申報,大概需要兩到三個月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