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意義
1. 外匯的含義解釋
這里的「支付手段」是指最早的外匯形式是以對外貿易為主的,主要是國際間的
債務之類的結算。當然現在的外匯主要是投資者參與的市場了。
外幣就是指外國貨幣,好像除人民幣外的其他貨幣對於我們而言就是外幣。
外匯是指兩種貨幣之間的兌換,所以也就出現了它們之間的兌換比例就是匯率!
2. 外匯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1、外匯儲備是一個國家國際清償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對於平衡國際收支、穩定匯率有重要的影響。當然,也是綜合國力的體現/2、外匯儲備存在的意義重大,尤其是對有大量出口需求的國家而言,外匯儲備能夠應對多種意外危機,同時也能更好地適應國際經濟和政治波動影響/3、外匯儲備對除美國以外的所有國家都很有必要,沒有外匯國際貿易就無法開展。
3. 外匯有什麼樣的作用
1.隨著銀行復外匯業務的發展制,國際間大量利用代表外匯的各種信用工具(如匯票),使不同國家間的貨幣購買力的轉移成為可能。
2.促進國際貿易和資本流動的發展。外匯是國際間經濟往來的產物。沒有外匯,就不能加速資金的國際間周轉和運用,國際經濟、貿易和金融往來就要受到阻礙。以外匯清償國際間債權、債務關系,不僅可以節省運送現鈔的費用與避免運送風險,而且可以避免資金積壓,加速資金周轉,從而促進國際間商品交換和資本流動的發展。
3.便利國際間資金供需的調劑。
4. 外匯的存在有什麼作用
1.隨著銀行外匯業務的發展,國際間大量利用代表外匯的各種信用工具(如匯票),使不同國家間的貨幣購買力的轉移成為可能。
2.促進國際貿易和資本流動的發展。外匯是國際間經濟往來的產物。沒有外匯,就不能加速資金的國際間周轉和運用,國際經濟、貿易和金融往來就要受到阻礙。以外匯清償國際間債權、債務關系,不僅可以節省運送現鈔的費用與避免運送風險,而且可以避免資金積壓,加速資金周轉,從而促進國際間商品交換和資本流動的發展。全球首發:100%盈利的外匯交易策略!
3.便利國際間資金供需的調劑。例如,發展中國家為加快建設步伐,需要有選擇地利用國際金融市場上的長短期信貸資金,發達國家的剩餘資金也有尋找出路的必要。因此,外匯可以發揮調劑國家之間資金餘缺的作用。用於平衡國際收支、穩定匯率、償還對外債務的外匯積累。
5. 外匯市場存在的意義
外匯市場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外匯市場是指所有進行外匯交易的場所。由於不同國家貨幣制度不同,一個國家的商人,從另一個國家購進商品,支付本國貨幣一般是不被接受的,這個商人必須支付賣出商品者國家所能接受的貨幣。因此,為了進行貿易結算,這個商人必須到市場上進行不同貨幣之間的交換,這種買賣不同國家貨幣的場所。外匯銀行買賣外匯,要產生差額,形成外匯頭寸的盈缺。由於市場上匯率千變萬化,銀行外匯頭寸的盈缺都會帶來損失,因此外匯銀行要對多餘的頭寸進行拋出,或對短缺的頭寸進行補進。各外匯銀行都進行頭寸的跑步,就形成了銀行間的外匯交易市場。
外匯市場的作用在於:(1)調劑外匯資金的餘缺。(2)提供避免外匯風險的手段。有些公司或銀行,因有遠期外匯的收支活動,為了避免由於遠期匯率變動而蒙受損失,可通過外匯市場進行遠期外匯買賣,從而避免外匯風險。(3)便於中央銀行進行穩定匯率的操作。由於國際短期資金的大量流動會沖擊外匯市場,造成流入國或流出國貨幣匯價暴漲或暴跌,需由中央銀行進行干預,中央銀行通過在外匯市場上大量判處或買進匯價過分漲跌的貨幣,使匯價趨於穩定。
國際收支平衡對匯率無影響,但是匯率變動會影響國際收支平衡。人民幣升值,中國出口商品的相對價格上升,出口減少
外國進口商品的人民幣價格下降,進口需求增加
出口減少,進口增加導致經常項目凈余額減少
進而使得國際收支的凈余額減少
順差會增加國際儲備,逆差反之。
遠期外匯指按照約定的價格在未來某一日進行外匯交易。外匯期貨實質上市標准化的遠期外匯。期權實質上是一種權利,根據約定價格,到期日,賣方可以選擇執行權力或者不執行。
6. 外匯的真正的含義是什麼
所謂的外匯指的就是以外幣表示的用於國際結算的支付憑證。
廣義的外匯指的是一國擁有的一切以外幣表示的資產。照外匯進行兌換時的受限製程度,可分為自由兌換外匯、有限自由兌換外匯和記帳外匯。按外匯使用權分,分為①中央外匯②地方外匯③專項外匯。
外匯交易分為實盤外匯交易和保證金外匯交易。
7. 外匯的含義是什麼呢
一國擁有的一切以外幣表示的資產。是指貨幣在各國間的流動以及把一個國家的貨幣回兌換成答另一個國家的貨幣,藉以清償國際間債權、債務關系的一種專門性的經營活動。實際上就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平準基金及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債券等形式所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
8. 外匯是什麼含義
外匯( Exchange)一詞具有動態和靜態兩種含義。動態的外匯可以看成一種行為,意思是指將一國貨幣轉化為另一國貨幣的活動,即國際匯兌。靜態的外匯則是一種以外幣表示的用於國際結算的支付手段。通常我們所稱的外匯是指靜態含義的外匯。
靜態的外匯還有廣義概念和狹義概念之分。廣義的靜態外匯是指一切可以以外國貨幣表示的資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本條例所稱的外匯是指下列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①外國貨幣,包括紙幣、鑄幣;②外幣支付憑證,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③外幣有價證券,包括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等;④特別提款權、歐元;⑤其他外匯資產。該條例所規定的外匯屬於廣義外匯范疇,等同於外幣資產。狹義的靜態外匯,即我們通常說的現匯,則是指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直接用於進行國際結算的支付手段。狹義靜態外匯具有以下幾個特徵:①國際性,即必須是以外幣表示的金融資產,而不能是本幣表示的金融資產;②可兌換性,即持有人能夠不受限制地將它們兌換為其他外幣支付手段;③可償性,即可以在另一國直接作為支付手段無條件使用。按照這一定義,以外幣表示的有價證券,由於不能直接用於國際支付,不能視為外匯。嚴格地說,外幣現鈔也不能算作狹義外匯,因為只能將現鈔運回發行國並存入銀行形成銀行存款後才能成為外匯。在這個意義上,只有在國外的銀行存款以及索取這些存款的外幣憑證和外幣票據(如匯票、本票、支票、匯款憑證等),才是狹義外匯。
需要指出的是,因為國際外匯交易中,銀行間外匯交易量最大,所以其交易對象國外銀行存款是狹義外匯的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