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干預股市
A. 中國政府怎麼干預股票市場
從理論上講,政府幹預經濟,主要是為了糾正市場失靈。自由經濟理論的假設前提是,信息對稱,市場出清。在此基礎上,自由放任的市場機制可以讓經濟自動實現均衡發展。但是,在現實中,由於存在經濟主體獲取信息的成本,信息不可能完全對稱,市場也無法徹底出清,因此,單純的自由市場機制不可能讓經濟自動實現均衡發展。經常出現的商品供不應求或供大於求就是具體表現。由於市場機制調節經濟活動的缺陷已經從理論上證明是客觀存在的,再加上20世紀30年代經濟危機的爆發等,這些都使得市場調節「萬能論」的觀點及政策主張受到強烈沖擊,有關宏觀經濟調控的各種理論和政策應運而生。目前,各國已經基本形成共識,即宏觀經濟調控也是市場經濟正常運行中一個必不可少的有機組成部分。
就股市來看,政府幹預也是有意義的。例如,作為一向標榜自由市場經濟原則的最發達國家之一,美國對於股市危機也不是坐視不管的。早在1929年美國股災發生後,美國總統羅斯福上台後的第三天,就「關閉」了當時還在營業的所有銀行,禁止黃金出口,中止了一切外匯交易。三天之後,羅斯福又簽署了《銀行緊急狀態法案》,使銀行的休假時間被無限期地延長。2001年「9·11」事件發生之後,美國也採取了一系列干預股市的措施,例如,總統布希親臨華爾街視察講話以恢復投資者信心,暫停股市交易,支持商業銀行向上市公司提供資金回購本公司股票,連續降息等,以保證股市的正常運行。日本、中國香港等國家或地區,也都有政府幹預股市的成功範例。
那麼,政府該如何干預股市呢?顯然,政府幹預股市,不應該按照計劃經濟的方式對股市供求強行進行行政管制,也不應該完全依照自由市場的邏輯讓其放任自流。在過去的十餘年中,在股市低迷時,我國政府曾經多次藉助「有形之手」的作用,以政策托市;也曾試圖強化市場「無形之手」的作用,完全依靠市場機制自由調控市場。但是,實踐證明,兩者的效果都不夠理想。這些說明,過度的行政干預和完全的自由放任,都不能成為推動股票市場乃至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舉措。政府要做的應該是,通過經濟、法律、行政手段加強監管,對上市公司、證券公司、交易主體等實施全方位的監管,為市場創造良好的運營環境,從而實現風險逐步緩釋、避免風險高度積累、充分發揮股市有效配置資源的目的。當然,這並不排除在股市出現崩潰時,政府會採取非常手段來控制局面。
在我國,如果股市出現問題,政府不可能坐視不理。但是,在一個高效、健康的股票市場中,股票的價格、回報及波動性,在宏觀上和長期內主要應受實體經濟狀況的影響,其對政策的反應也是適度的。因此,政府對股市的干預,主要體現在致力於為股票市場提供良好的公平透明的市場環境,如加強監管、嚴格執法。至於和大白菜性質相同的作為商品的股票價格之高低,不斷經歷風風雨雨的股民自會有判斷,股民也必然要承擔股票價格漲跌的風險,也就是所謂的「買者自負」。此外,有一點需要澄清的是,作為調控經濟重要手段的貨幣政策工具,其調控的目的不是股價,而是通貨膨脹。因為如果投資者預期通貨膨脹加速的話,評級較高的債券的投資地位就會下降,投資者會大量地購買股票,並將其作為一種保值的方法,從而刺激股價的上漲。因此,以央行為代表的政府部門,應公開明確宣布將通貨膨脹作為貨幣政策的唯一目標。至於資產價格(以房價和股價為代表),無論理論研究還是發達國家的經驗都表明,其與物價指數密切相關。所以,當貨幣政策工具目標鎖定通貨膨脹的同時,其實也瞄準了資產價格。
B. 美國歷史上的1929年美國股市大崩盤的始末緣由是什麼
1929年美國的經濟危機似乎是一夜之間就起來了,但是這一年的美國股票市場的大崩潰卻並不是突然出現的,而是早有預謀的。當時的美國政府是缺乏一個可以調節經濟的宏觀調節機構的,而這也是導致了金融經濟危機發生的根本原因,也是股票大崩盤的始作俑者。
1929年美國股票市場的大崩潰影響的也不只是一個美國,更是波及到了整個資本主義世界,這也是後來長達十餘年的經濟大蕭條的開始。其實早在兩年前的秋天,佛羅里達的房地產泡沫的破碎就已經是這次金融危機的徵兆了,但是華爾街的人並沒有從這當中明白美國經濟的衰退,反而更是在投資上瘋狂了起來。再加上美國的產業並沒有能夠從一戰的蕭條中恢復,因此股票的高漲已經是和現實的經濟的狀況完全脫了節。而這也正如美國政府所估計的那樣,果然在不久之後美國的股市開始了大崩盤。
C. 政府幹預對股市的影響,以及干預的手段
從理論上講,政府幹預經濟,主要是為了糾正市場失靈。自由經濟理論的假設前提是,信息對稱,市場出清。在此基礎上,自由放任的市場機制可以讓經濟自動實現均衡發展。但是,在現實中,由於存在經濟主體獲取信息的成本,信息不可能完全對稱,市場也無法徹底出清,因此,單純的自由市場機制不可能讓經濟自動實現均衡發展。經常出現的商品供不應求或供大於求就是具體表現。由於市場機制調節經濟活動的缺陷已經從理論上證明是客觀存在的,再加上20世紀30年代經濟危機的爆發等,這些都使得市場調節「萬能論」的觀點及政策主張受到強烈沖擊,有關宏觀經濟調控的各種理論和政策應運而生。目前,各國已經基本形成共識,即宏觀經濟調控也是市場經濟正常運行中一個必不可少的有機組成部分。
就股市來看,政府幹預也是有意義的。例如,作為一向標榜自由市場經濟原則的最發達國家之一,美國對於股市危機也不是坐視不管的。早在1929年美國股災發生後,美國總統羅斯福上台後的第三天,就「關閉」了當時還在營業的所有銀行,禁止黃金出口,中止了一切外匯交易。三天之後,羅斯福又簽署了《銀行緊急狀態法案》,使銀行的休假時間被無限期地延長。2001年「9·11」事件發生之後,美國也採取了一系列干預股市的措施,例如,總統布希親臨華爾街視察講話以恢復投資者信心,暫停股市交易,支持商業銀行向上市公司提供資金回購本公司股票,連續降息等,以保證股市的正常運行。日本、中國香港等國家或地區,也都有政府幹預股市的成功範例。
那麼,政府該如何干預股市呢?顯然,政府幹預股市,不應該按照計劃經濟的方式對股市供求強行進行行政管制,也不應該完全依照自由市場的邏輯讓其放任自流。在過去的十餘年中,在股市低迷時,我國政府曾經多次藉助「有形之手」的作用,以政策托市;也曾試圖強化市場「無形之手」的作用,完全依靠市場機制自由調控市場。但是,實踐證明,兩者的效果都不夠理想。這些說明,過度的行政干預和完全的自由放任,都不能成為推動股票市場乃至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舉措。政府要做的應該是,通過經濟、法律、行政手段加強監管,對上市公司、證券公司、交易主體等實施全方位的監管,為市場創造良好的運營環境,從而實現風險逐步緩釋、避免風險高度積累、充分發揮股市有效配置資源的目的。當然,這並不排除在股市出現崩潰時,政府會採取非常手段來控制局面。
在我國,如果股市出現問題,政府不可能坐視不理。但是,在一個高效、健康的股票市場中,股票的價格、回報及波動性,在宏觀上和長期內主要應受實體經濟狀況的影響,其對政策的反應也是適度的。因此,政府對股市的干預,主要體現在致力於為股票市場提供良好的公平透明的市場環境,如加強監管、嚴格執法。至於和大白菜性質相同的作為商品的股票價格之高低,不斷經歷風風雨雨的股民自會有判斷,股民也必然要承擔股票價格漲跌的風險,也就是所謂的「買者自負」。此外,有一點需要澄清的是,作為調控經濟重要手段的貨幣政策工具,其調控的目的不是股價,而是通貨膨脹。因為如果投資者預期通貨膨脹加速的話,評級較高的債券的投資地位就會下降,投資者會大量地購買股票,並將其作為一種保值的方法,從而刺激股價的上漲。因此,以央行為代表的政府部門,應公開明確宣布將通貨膨脹作為貨幣政策的唯一目標。至於資產價格(以房價和股價為代表),無論理論研究還是發達國家的經驗都表明,其與物價指數密切相關。所以,當貨幣政策工具目標鎖定通貨膨脹的同時,其實也瞄準了資產價格。央行此舉,不僅能調控股市,還能同時免去因股市波動而所受責難。一舉兩得,何樂而不為呢 . 手段很多,最簡單是就是加收印花稅,其次是加息,徵收資本利得稅等,還有各種壓制行業經濟發展的政策等等
D. 中國股市和美國股市的區別在哪裡
中國股市與美國股市的區別:
一、 交易時間不同
美國股市交易時間較長,為美東時間早九點半到下午四點,也就是北京時間晚上十點半到凌晨五點,美國因為有夏令時間,因此夏天的交易時間與冬天相比會提前一小時,為北京時間晚上九點半到凌晨四點。
二、 交易代碼不同
美國股票交易代碼則為上市公司英文縮寫,微軟(Microsoft)的股票交易代碼為MSFT,中國剛上市的分眾傳媒股市交易代碼為FMCN。
三、 交易單位不同
中國股票交易為100股,美國股票交易單位沒有限制,你可以只買1股。(交易手續費遠超過股價了,不劃算)
四、 漲跌幅度限制不同
美國股市無漲跌幅度限制,原有股價漲跌單位為1/16美元,現今多改為小數點制(最低為1美分)。
五、 開戶手續不同
買賣美國股票只需要開立一個證券戶頭,此證券戶頭同時擁有銀行戶頭的功能,若你將錢存進此戶頭但未購買股票,券商會付給你利息,但要扣10%的稅,如果想免稅可選擇自動轉存短期基金,由券商代為操作獲利。
六、 交易手續費不同
買賣美國股票的手續費,不以「交易金額」的比率計算,而以「交易筆數」為基準,而且因券商的不同而有異,此外網路下單也比電話委託下單便宜的多。像在知名網路券商盈透證券(Interactive Brokers)開戶交易,每筆交易手續費最低僅為1美元(不過盈透證券有每月最低10美金消費的規定);若在擁有中文網站並有中文客戶服務的第一理財(Firstrade)交易,每筆手續費為6.95美元。在美國,不同的券商提供不同的服務,買賣手續費也有異,因此你可以依個人的需要選擇一家適合你的券商來開戶。一般而言,IB盈透證券,因其較低的交易成本和全面的投資品種,最受交易頻繁的美國老手歡迎;而第一理財(Firstrade),則比較適合剛接觸美股的投資新手。
七、稅負不同
為了鼓勵外國人投資美國股票,因此外國人買賣美國股票的資本利得是免稅的,但是美國公司有可能給予您的現金股利要預扣10%的稅。
八、融資制度
美國股票可以融資。融資限額為您資產總值的一倍,無級數限制;而中國股票不可以。
九、做空機制
中國股市沒有做空機制,只有股票上漲的時候才能實現盈利。在這種情況下,股價很容易偏離其實際價值,市盈率高企。另外,由於沒有做空機制,只要莊家控制了流通股的大部分,股價就能完全按照莊家的意圖上下波動。在美國,由於做空機制的存在,只要對股票走勢判斷正確,就算在熊市當中也能賺錢。而且由於沒有股票在手中也能做空,使得莊家操控股價的難度空前加大。
十、 T+0制度
中國股市實行T+1制度,也就是說一旦買入股票,第二個交易日才能拋出。這種情況下,在買入股票的交易日剩餘時間裡面就能聽天由命,即使盤面發生再激烈的變化,也已經回天乏力。美國股市實行T+0制度,也就是說可以即買即賣,於是美國也產生了大量優秀的即日股票交易商。股民如果參與美國股票市場,如果自己對股市產生新的判斷,可以立刻把想法付之行動。
十一、沒有非流通股
在中國股市上,有高達2/3的非流通股。非流通股包括國有股和法人股。國有股一股獨大的現象十分普遍,而這些國有股又不能上市流通,價值不能與流通股相提並論。如果國有股減持,必然面對:要不國有資產流失,要不國有股價值得不到投資者承認的兩難問題。
E. 國家可以通過什麼手段干預股市分別有哪些
說起來很多,如調整印花稅,改變利率,出台相關控制措施等,甚至可以暫停交易,如俄羅斯就因股市暴跌,停止了股市的市場交易.可以說干預手段層出不窮,就怕你想不到.
僅供參考
F. 「黑色星期四」給美國投資者帶來了哪些損失財團們的市場干預起到作用了嗎
「黑色星期四」致使美國的投資者損失了原來辛辛苦苦賺來的財富,很多投資者承受不了這個刺激而跳樓自殺。花旗銀行、摩根財團等幾個華爾街財團的總裁們在摩根大廈策劃買進2.4億美元的股票進行市場干預,期望能夠阻止股市的下滑,但是無濟於事。到12月底,紐約股市的股票價值縮水了40%,達到450億美元左右。
G. 美國如何打擊操縱股市
新華社信息北京9月13日電 10日出版的《國際先驅導報》刊登該報記者
[淘股吧]
陳剛發自紐約的文章,介紹了美國如何嚴打莊家操縱股市的行為。文章指出,猖獗
的幕後莊家在華爾街也出現過,但邪不勝正,操縱價格的行為最終都被監管方繩之
以法。文章摘編如下:
最近,中國股市有兩個熱門話題,ST金泰(600385)連續42個漲停,
「惡庄」再現市場;同時,證監會出台了《證券市場操縱行為認定辦法》和《證券
市場內幕交易行為認定辦法》,認定了連續交易、約定交易、自買自賣等8類行為
屬於市場操縱行為。這兩個方向相反的新聞充分證明了中國股市監管方與莊家斗爭
之激烈。
事實上,自從股市誕生以來,市場操縱也伴隨而生,在利益驅使下,投機者與
監管者間的較量從來沒有間斷過,在資本市場最發達的美國情況也是一樣。
美國也曾經歷「強盜貴族」時代
美國股市在早期同樣是價格操縱行為盛行,當時的一些人甚至企圖為價格操縱
正名,認為這是市場本身規律決定的。到了19世紀末20世紀初,股票欺詐幾乎
成為整個市場體系的一部分。
「強盜貴族」時代的多數大人物,如洛克菲勒、摩根、肯尼迪等,或多或少地
都通過不光彩的手段和欺詐發跡。在1929年美國股市崩盤前的那輪過熱的牛市
中,坐莊的行為屢見不鮮。交易商操縱股價,快速拉高價格,將不知情的投資者吸
引過來,然後平倉出貨。因為無線電公司受到當時市場追捧,1929年美國無線
電公司的股價曾經炒到500美元,然而到了1932年,該股的股價只剩下3美
元。
在1928年到1929年股市崩盤前,美國幾家主要銀行,包括大通國民銀
行(摩根大通銀行的前身)、國民花旗銀行都在股市風潮中扮演了極不光彩的角色。
大通國民銀行主席維金被認為是最出格的莊家,他不僅通過私募基金炒作公司的股
票,還從自己的銀行借出800萬美元托市。
美國定義價格操縱范圍更廣
1929年美國股市崩盤引發了美國空前的經濟危機。之後,美國政府和國會
開始對華爾街進行清算,華爾街大量習以為常的陋習被公之於眾。從1933年到
1940年,美國相繼出台了《證券法》等一系列法律,將市場操縱認定為犯罪。
2002年通過的《公眾公司會計改革和投資者保護法》(即薩班斯法)規定,任
何人通過信息欺詐或價格操縱在證券市場獲取利益,最多可監禁25年或處以罰款。
這次中國證監會具體定義了8種價格操縱行為,但在美國,價格操縱行為在證券立
法中並沒有明確的定義。美國規范市場操縱行為的法律規則包括1933年《證券
法》第17條、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9條、第10條以及相關規則。但是
這些規定非常原則性,具體操縱行為的認定主要還是依靠法院的判例,而各種判例
對價格操縱行為的認定更加詳細。
根據立法與判例,操縱行為主要包括對敲和對倒、誘使他人買賣為目的的交易
行為、鎖定價格行為、集中買賣、在分銷中邀買證券、散布虛假信息操縱市場、限
制證券的供給、定購證券卻無意買入、公司的不當管理等等,種類遠比中國多。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隨著監管力度的加強,美國市場操縱行為數量有所下降,但其形式也變得更加
隱蔽。上個世紀90年代,華爾街的券商採用「間接操縱價格」的辦法,在198
9年至1994年間,操縱以技術股為主的納斯達克股市的交易價格,使得投資公
司的利潤增加,從而抬高投資公司股價。美國證交委從1994年開始調查此案,
最後迫使華爾街的券商們被迫支付9.1億美元賠償。
2001年,包括高盛、美林等在內的美國10家投資銀行被指控利用在公開
發行股票市場的壟斷操縱股價。這些操縱行為非常隱蔽,主要是讓首次公開上市的
新股流向某些特定的投資者,而交換條件是這些投資者必須在二級市場支撐股票價
格。2002年,10家投行同意支付總額超過14億美元的罰款。
相對於美國市場,中國的證券市場仍處於發展階段,也必然會受到各路莊家新
招式的考驗。如何參照國外經驗強化市場監管、針對性執法將成為下一個挑戰
H. 在美國,國家可以控制股市嗎
任何國家都可以
國家用錢就可以干預股市
I. 針對美國股市大崩盤這一情況 美國羅斯福政府進行了怎樣的經濟體制創新
在美國乃至世界經濟發展史上,爆發於1929年至1933年的經濟危機和羅斯福總統實施的「新政」給人們留下了極其深刻的印象,以致於研究現代資本主義 (Capitalism) 經濟,不可迴避的要研究這段歷史。
羅斯福新政的主要內容
羅斯福針對當時的實際,順應廣大人民群眾的意志,大刀闊斧地實施了一系列旨在克服危機的政策措施,歷史上被稱為「新政」,新政的主要內容可以用「三R」來概括,即復興 (Recovery) 、 救濟 (Relief) 、改革 (Reform) 。 新政的主要措施實施結果:「應當指出,羅斯福新政措施是總統權力全面擴張,終於逐步建立了以總統為中心的三權分立的新格局。他是總統職權體制化的開拓者。」
金融方面(新政是從金融方面開始的)
(1)挽救銀行危機,改革與開始管理金融制度。為了解決銀行貨幣荒,它委託各聯邦儲備銀行根據各銀行資產發行貨幣,授權復興金融公司用購買銀行優先股票的辦法給它們提供流動資金。為了恢復群眾對銀行的信任,它規定由財政部整頓銀行,並監督銀行的重新開業。財政部根據要求採取了支持有支付能力的大銀行,淘汰了無償還能力的不健全銀行。為保護銀行儲備和阻止黃金外流,它禁止儲藏和輸出黃金。(2)3月20日通過了羅斯福提出的節約法,縮減政府開支和退伍軍人津貼5億美元。(3)先後通過提供證券實情法、證券交易法及銀行法,即著名的格拉斯—斯特高爾法以加強對銀行、證券市場和貨幣的改革和管理。(4)美元與黃金脫鉤,使美元貶值,放棄金本位制。實施結果:金融方面的措施是獲得了成功的,通過以上措施羅斯福政府維護並加強了美國金融資本的私人所有制,也加強了國家對金融制度的管理與控制。 由於大蕭條是由瘋狂投機活動引起的金融危機而觸發的。羅斯福總統的新政也先從整頓金融入手。在被稱為「百日新政」(1933年3月9日至6月16日)期間制訂的15項重要立法中,有關金融的法律佔1/3。羅斯福於1933年3月4日宣誓就任總統時,全國幾乎沒有一家銀行營業,支票在華盛頓已無法兌現。在羅斯福的要求下,3月9日,國會通過《緊急銀行法》,決定對銀行採取個別審查頒發許可證制度,對有償付能力的銀行,允許盡快復業。從3月13日至15日,已有14771家銀行領到執照重新開業,與1929年危機爆發前的,25568家相比,淘汰了10797 家。羅斯福採取的整頓金融的非常措施,對收拾殘局、穩定人心起了巨大的作用。公眾輿論評價,這個行動猶如「黑沉沉的天空出現的一道閃電」。羅斯福在整頓銀行的同時,還採取了加強美國對外經濟地位的行動。從1933年3月10日宣布停止黃金出口開始,採取一個接一個的重大措施:4月5日,宣布禁止私人儲存黃金和黃金證券,美鈔停止兌換黃金;4月19日,禁止黃金出口,放棄金本位;6月5日,公私債務廢除以黃金償付;1934年1月10日,宣布發行以國家有價證券為擔保的30億美元紙幣,並使美元貶值40.94%。通過美元貶值,加強了美國商品對外的競爭能力。這些措施,對穩定局勢,疏導經濟生活的血液循環,產生了重要的作用。
對農業和工業的調節
在「百日新政」期間,羅斯福在解決銀行問題的同時,還竭力促使議會先後通過了《農業調整法》和《國家工業復興法》,這兩個法律成了整個新政的左膀右臂。羅斯福要求資本家們遵守「公平競爭」的規則,訂出各企業生產的規模、價格、銷售范圍;給工人們訂出最低工資和最高工時的規定(原工人每周工作55個小時,工資一共只有60美分,調整後標准:工人每周工作40小時,最低周工資12美元),從而限制了壟斷,減少和緩和了緊張的階級矛盾。在得到大企業的勉強支持後,羅斯福隨之又盡力爭取中小企業主的支持。他說大企業接受工業復興法固然重要,「而產生豐碩成果的領域還在於小僱主們,他們的貢獻將是為1至10人提供新的就業機會。這些小僱主實際上是國家骨幹中極重要的部分,而我們的計劃的成敗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們。」中小企業的發展,為美國社會的穩定、經濟的復甦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為了推行新型法規,政府給接受法規的企業頒發「藍鷹」獎章,上面標志著「我們盡我們的的職責」等標語,以資表彰。
政府投資大力興辦公共工程、對失業進行救濟
羅斯福新政
新政的另一項重要內容是救濟工作。1933年5月,國會通過聯邦緊急救濟法,成立聯邦緊急救濟署,將各種救濟款物迅速撥往各州,第二年又把單純救濟改為「以工代賑」,給失業者提供從事公共事業的機會,維護了失業者的自力更生精神和自尊心。羅斯福執政初期,全國1700多萬失業人員及其親屬維持生計全靠州政府、市政府及私人慈善事業的幫助和施捨。但這部分財源相對於如此龐大的失業大軍,無異於杯水車薪。解決這一復雜的社會問題,只有聯邦政府才能辦到。羅斯福新政的第一項措施,就是促請國會通過的民間資源保護隊計劃。該計劃專門吸收年齡在18歲到25歲,身強力壯而失業率偏高的青年人,從事植樹護林、防治水患、水土保持、道路建築、開辟森林防火線和設置森林望塔,第一批招募了25萬人,在遍及各州的1500個營地勞動。到美國參戰前,先後有200多萬青年在這個機構中工作過,他們開辟了740多萬英畝國有林區和大量國有公園。平均每人每期干9個月,月工資中拿出絕大部分作贍家費,這樣在整個社會擴大了救濟面和相應的購買力。對於千千萬萬依賴州、市養活的人們,羅斯福還敦促國會通過聯邦緊急救濟法,成立聯邦救濟機構,合理劃分聯邦政府和各州之間的使用比例,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地方政府用來直接救濟貧民和失業者。新政期間,全美國設有名目繁多的工賑機關,綜合起來可分成兩大系統:以從事長期目標的工程計劃為主的公共工程署(政府先後撥額40多億美元)和民用工程署(投資近10億美元),後者在全國范圍內興建了18萬個小型工程項目,包括校舍、橋梁、堤坎、下水道系統及郵局和行政機關等公共建築物,先後吸引了400萬人工作,為廣大非熟練失業工人找到了用武之地。後來又繼續建立了幾個新的工賑機構。其中最著名的是國會撥款50億美元興辦的工程興辦署和專門針對青年人的全國青年總署,二者總計雇傭人員達2300萬,佔全國勞動力的一半以上。到二戰前夕,聯邦政府支出的種種工程費用及數目較小的直接救濟費用達180億美元,美國政府藉此修築了近1000座飛機場、12000多個運動場、800多座校舍與醫院,不僅為工匠、非熟練工人和建築業是創造了就業機會,還給成千上萬的失業藝術家提供了形形色色的工作,是迄今為止美國政府承擔執行的最宏大、最成功的救濟計。這一筆錢經過工人的口袋、通過不同渠道和消費,又回到了資本家手中,成為以政府投資刺激私人消費和個人投資的「引動水」。
建立社會保障制度
從1935年開始的第二期「新政」,在第一階段的基礎上,著重通過社會保險法案、全國勞工關系法案、公用事業法案等法規,以立法的形式鞏固新政成果。羅斯福認為,一個政府「如果對老者和病人不能照顧,不能為壯者提供工作,不能把年青人注入工業體系之中,聽任無保障的陰影籠罩每個家庭,那就不是一個能夠存在下去,或是應該存在下去的政府」,社會保險應該負責「從搖籃到墳墓」整個一生。為此,制定了《社會保險法》,法律規定,凡年滿65歲退休的工資勞動者,根據不同的工資水平,每月可得10至85美元的養老金。關於失業保險,羅斯福解釋說:「它不僅有助於個人避免在今後被解僱時去依靠救濟,而且通過維持購買力還將緩解一下經濟困難的沖擊。」保險金的來源。一半是由在職工人和僱主各交付相當工人工資1%的保險費,另一半則由聯邦政府撥付。這個社會保險法,反映了廣大勞動人民的強烈願望,受到美國絕大多數人的歡迎和贊許。 1937年5月24日,羅斯福向國會提交了受到廣泛注意的關於最低工資最高工時立法的咨文。咨文承認「我國人口的三分之一,其中絕大多數從事農業或工業,吃不好,穿不好,住不好」。「我們必須銘記我們的目標是要改善而不是降低那些現在營養不良、穿得不好、住得很糟的那些人的生活水平。我們知道,當我們工人的一大部分還沒有就業的時候,超時工作和低水平的工資是不能提高國民收入的。」由國會沒有對法案採取行動,1937年10月12日,羅斯福再次提出,直到1938年6月14日通過。這就是《公平勞動標准法》(又稱《工資工時法》),它的主要條款包括每周40小時工時,每小時40分最低工資;禁止使用16歲以下童工,在危險性工業中禁止使用18歲以下工人。關於最低工資的規定,隨著經濟的發展,日後陸續有所調整。這些社會立法,雖屬社會改良的范疇,但對廣大人民特別是工資勞動者甚有好處。為了解決社會保險制度的聯邦經費來源問題,羅斯福破天荒地實行了一種按收入和資產的多寡而徵收的累進稅。對5萬美元純收入和4萬美元遺產徵收31%,500萬美元以上的遺產可徵收75%;公司稅過去一律是13.75%,根據1935年稅法,公司收入在5萬美元以下的稅率降為12.5%,5萬美元以上者增加為15%。
調整三權分立體制
1937年2月5日,羅斯福提出建議,認為最高法院人力不足,案件過多,法官年邁,影響效率,因而如任職已10年滿70歲還未退休,應增派一名法官,據此聯邦最高法院法官可由9名增加到15名。根據1933年經濟法,羅斯福頒布了第6166號行政命令,改組、合並和取消了一些行政機構,並加強了預算局的領導作用。1939年4月,國會通過了《新政機構改組法》,規定許多小機構合並為大機構。1939年9月8日,總統頒布了第一號行政命令,建立包括白宮辦公廳、預算局、國家資源計劃處、人事管理聯絡處和政府報告署等總統的辦事機構。
爐邊談話
羅斯福發明了「爐邊談話」,以淺顯易懂的語言向國家民眾講述國家的政策與方針,鼓舞了美國人民,為從經濟危機中走出了起到了推動作用。 到1939年,羅斯福總統實施的新政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新政幾乎涉及美國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其中多數措施是針對美國擺脫危機,最大限度減輕危機後果的具體考慮,還有一些則是從資本主義長遠發展目標出發的遠景規劃,它的直接效果是使美國避免了經濟大崩潰,有助於美國走出危機。從1935年開始,美國幾乎所有的經濟指標都穩步回升,國民生產總值從1933年的742億美元又增至1939年的2049億美元,失業人數從1700萬下降至800萬,恢復了國民對國家制度的信心,擺脫了法西斯主義對民主制度的威脅,使危機中的美國避免出現激烈的社會動盪,為後來美國參加反法西斯戰爭創造了有利的環境和條件,並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二戰以後美國社會經濟的發展方向。 誠然,羅斯福的「新政」措施,最終目的是為了加強國家資本主義,以克服經濟危機,鞏固資本主義制度。「新政」是他醫治資本主義社會的疾病在常規療法不能奏效的情況下試用的一種試驗性的療法。事實上,「新政」的某些措施也有不足之處,這也每每成為他的政敵發難的理由。「新政」實施過程中利益受損的階層也曾予以抵制和誹謗,甚至作為新政初期重要內容的《工業復興法》及另外兩項法案也在時隔兩年後被最高法院裁定為違憲。但是,只要我們真正以歷史唯物主義的態度審視「新政」,就不難看出,「新政」號准了美國經濟和社會生活的脈搏,「使人們能夠重返工作,使我們的企業重新活躍起來」的口號,符合廣大勞動人民的利益,充分喚起了他們的積極性。羅斯福把保持國民經濟的正常運行和保證公民就業作為政府的責任,尤其是以工代賑的形式修建的一大批工程項目,不僅大大緩解了失業困難,刺激了經濟的早日復甦,而且許多基礎設施建設使美國經濟受益無窮。新政留下了大量防止再次發生大蕭條的措施和政策,為美國投入二次大戰及戰後的快速崛起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羅斯福也因此成為自亞伯拉罕·林肯以來最受美國和世界公眾歡迎的總統而永載史冊。
編輯本段新政實質
在維護資本主義制度的前提下,對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局部調整,加強國家對經濟的干預。通過政府行政力量,將集中起來的社會財富,向社會底層人員分散。從而使經濟逐漸恢復平衡,促進經濟恢復。
J. 請問美國股市也被莊家操縱嗎
美國股市也會被莊稼操作,但情況極少 原因:
作為全球資本市場中法律較為健全的美國,其在類似大股東減持問題上所形成的一系列法律和規則。
大股東「限制性證券」須慢走
美國政府在1929 年大股災之後痛定思痛,建立了各種保護公眾投資者的法律和規則。其中,就有1933年頒布的美國《證券法》的《144 號條例》。
實行《144 號條例》的主要影響是使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過5%的大股東、公司高級管理層和董事等關聯方以及從關聯方中獲得股票的人,在賣出股票時必須遵守嚴格的慢走和披露程序,而這類股票屬於「限制性證券」。
如果你從公司關聯方中獲得了限制性證券,並想向公眾出售限制性或有控制權的證券,就需要符合《144 號條例》列出的五個條件。
同時滿足五大條件
第一是滿足鎖定期要求。
在你可以向市場出售限制性證券之前,你必須至少持有這些證券一年(在1997 年之前是兩年),這一年的鎖定期開始於購買這些證券並足額付清的時候。鎖定期僅適用於限制性證券。因為在公開市場獲得的證券是非限制性的,所以對在市場購買發行方證券的關聯方來說是沒有鎖定期的。
但是如果關聯方再次出售時,要符合該條例的其他條件。從發行方手中購買額外的證券不會影響先前購買的同類證券的鎖定期。如果你是從其他非關聯方手中購買限制性證券,你可以把非關聯方的鎖定期加入你的鎖定期中。如果是來自關聯方的贈品,則鎖定期開始於購得證券的時間而不是贈送的時間。如果是雇員收到的股票期權,鎖定期通常開始於期權執行的時間而不是給與的時間。
第二是在拋售股票前必須要公布足夠的最新信息。
在出售之前,必須有足夠的關於證券發行方的最新信息。這就意味著發行方必須根據1934 年頒布的《證券交易法》的要求編寫定期財務報表。
第三是滿足交易量規則。
一年鎖定期之後,每3 個月可以出售的股份數額不能超過同類已發行股份的1%或4 周內平均周交易量(如果這一股票在某一交易所或納斯達克交易)的較大者。對於櫃台交易的股票,包括在OTC 場外市場和粉單市場交易的只能按1%的數額出售。
第四是必須為普通的經紀交易。
此類出售必須在各方面都看作是常規的交易行為,不能做廣告,經紀人不能收取高於正常水平的傭金,以防止利益輸送。賣方或經紀人都不能引誘買方購買這些證券。
第五是填寫通知並上交給SEC(美國證交委)。
在你下賣單的時候,如果3 個月內的交易量大於500 股或總交易額大於10000 美元就必須填寫一份通知——表格144,並上交給SEC。在表格上交後的3個月內必須完成售出交易,如果沒有完成則必須填寫一份修改通知。
如果你不是發行人的關聯方且已持有限制性證券兩年以上,就可以不考慮以上條件而無限制地出售了。而公司的關聯方(上市公司的超過5%的大股東,公司的高級管理層、董事等)則需要在任何時侯都永久性地遵守以上出售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