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現場核查
1. 外匯管理局現場核查的表格怎麼填 我是多收匯了150多萬,
沒看出來哪有問題啊?
你把數據填上再發下
2. 外管局說我們企業多收匯100萬,要進行現場核查,可是怎麼知道這100萬到底是哪幾筆貨的呢
外匯局通知你們現場後,你公司在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反饋完現場核查通知後,可以下載到現場核查的數據包,裡麵包括了你公司核查期的出口貨物數據和收匯數據,你們再自己進行核對。
3. 外匯管理局現場核查報告怎麼寫
不知你是外匯局工作人員要寫現場核查報告,還是企業要寫報告交給外匯局?
如果是前者的話專,現屬場核查報告並沒有規定的格式,你只要能把你轄區列為現場核查的企業的情況描述清楚,並把你們核查的結果說清楚即可。
如果是後者,則這個有個模板。
4. 收到一份外匯局現場核查通知單,說我們多收匯,要求寫一份出口現場核查報告,求模版一份,急,感激不盡啊
你參加過培訓嗎?我知道進口付匯核銷制度改革培訓講義上有關於進口的現場核查報告,至於出口的就不是很清楚了,你可以去查下。
5. 急急急 我們公司收到外管局現場核查通知單 說是去年一年多付匯少進口 要提交企業報告 需要什麼資料啊
把去年一年所有的進出口收匯和付匯列一個清單,每筆收匯和付匯匹配對應的合同和進口出口報關單及銀行水單。
6. 貨物貿易外匯管理試點指引實施細則的第五章 現場核查
第三十二條 對核查期內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外匯局可實施現場核查:
(一)任一總量核查指標與本地區指標閾值偏離程度50%以上;
(二)任一總量核查指標連續四個核查期超過本地區指標閾值;
(三)預收貨款余額比率、預付貨款余額比率、延期收款余額比率或延期付款余額比率大於25%;
(四)來料加工工繳費率大於30%;
(五)轉口貿易收支差額占支出比率大於20%;
(六)單筆退匯金額超過等值50萬美元且退匯筆數大於12次;
(七)外匯局認定的需要現場核查的其他情況。
外匯局可根據非現場核查情況,參考地區、行業、經濟類型等特點對上述比例、金額或頻次進行調整。
第三十三條 外匯局對需現場核查的企業,應制發《現場核查通知書》(見附4),並可採取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實施現場核查:
(一)要求被核查企業提交相關書面材料;
(二)約見被核查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
(三)現場查閱、復制被核查企業的相關資料;
(四)外匯局認為必要的其他現場核查方式。
第三十四條 企業應當按下列規定如實提供相關資料,主動配合外匯局開展現場核查工作:
(一)外匯局要求企業提交相關書面材料的,企業應當在收到《現場核查通知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外匯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的書面報告及相關證明資料。書面報告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企業生產經營情況、進出口及收付匯情況、資金流入或流出異常產生的原因;
(二)外匯局約見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應當在收到《現場核查通知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到外匯局說明相關情況;
(三)外匯局現場查閱、復制被核查企業的相關資料的,企業應當在收到《現場核查通知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准備好相關資料,配合外匯局現場核查人員工作;
(四)外匯局採取其他現場核查方式的,企業應當按外匯局要求做好相關准備工作。
第三十五條 外匯局根據現場核查情況,確定企業現場核查結果。
第三十六條 在非現場核查和對企業進行現場核查的過程中,發現經辦金融機構存在涉嫌不按規定辦理貿易外匯收支業務或報送相關信息行為的,外匯局可採取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對相關金融機構實施現場核查:
(一)要求被核查金融機構提交相關書面材料;
(二)約見被核查金融機構負責人或其授權人;
(三)現場查閱、復制被核查金融機構的相關資料;
(四)外匯局認為必要的其他現場核查方式。
被核查金融機構應當按外匯局要求如實說明情況,提供有關文件、資料。
第三十七條 需現場查閱、復制被核查企業或金融機構相關資料的,外匯局現場核查人員不得少於2人,並出示證件。現場核查人員少於2人或者未出示證件的,被核查企業和金融機構有權拒絕。
7. 求公司寫給外匯管理局的現場核查報告樣本
沒有寫過
8. 今天收到外管局現場核查的通知,說進出口業務異常,我出口會做了,外管局說還有進口付匯,
慘什麼慘,小事情一樁
估計你這批設備在海關有大型成套設備的備案表,
你這個是設備進口,得設備安裝調試後,才給進口報關單,
所以,你就給你當地外管局准備合同、發票、海關的備案表等有效證件,
證明這批設備必須終驗後才能有進口報關單,就是有進口信息,
放心吧,
沒事情的,
只要通過各種單證證明你的合法貿易背景,
外管局不會隨便處理你的。
但是,前提條件是你的單證材料能夠證明你的貿易真實性,
如果不能有效證明,那你估計慘了,小則罰款,大則把你劃分為B,C類風險企業,
然後各個職能部門聯網,海關、稅務、商務、商檢都會有這些不良記錄的。
所以,一定要准備好材料,最好能請你各個部門領導出來解釋下,
這樣可以分散你的責任,哈哈哈哈。
9. 貨物貿易外匯管理試點指引的第五章 現場核查
第二十條 外匯局可對企業非現場核查中發現的異常或可疑的貿易外匯收支業務實施現場核查。
外匯局可對金融機構辦理貿易外匯收支業務的合規性與報送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和准確性實施現場核查。
第二十一條 外匯局實施現場核查可採取下列方式:
(一)要求被核查企業、經辦金融機構提交相關書面材料;
(二)約見被核查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經辦金融機構負責人或其授權人;
(三)現場查閱、復制被核查企業、經辦金融機構的相關資料;
(四)其他必要的現場核查方式。
被核查單位應當配合外匯局進行現場核查,如實說明情況,並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不得拒絕、阻礙和隱瞞。
第二十二條 外匯局按照本指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方式進行現場核查,現場核查人員不得少於2人,並出示證件。現場核查人員少於2人或者未出示證件的,被核查單位有權拒絕。
10. 被外匯局現場核查該怎麼弄
如果被外匯局現場核查的話,那你要做的就是提供資料證明你們的合法合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