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行業資訊 » 職務持股

職務持股

發布時間: 2021-03-19 00:38:34

1. 員工持股都有哪些權利

總的來說,有以下權利:
1.顯名權:顯名權就是作為股東登記在公司的股東名冊並在公司的工商注冊中登記為股東。很多員工持股計劃中員工股東只是隱名股東,也就是說,他們不能被登記為股東,而是由其他人(通常是創始股東或創始股東控制的一個持股機構——合夥企業或有限公司)代持其股權。
員工持股都可以有哪些權利?
2.表決權:就是說員工股東有作為股東對公司事務進行表決的權利。如果員工是顯名股東,員工股東通常會有表決權,但經常也要把他們的表決權不可撤銷地授予創始股東。如果員工只是隱名股東,那就不一定有表決權了。之所以說「不一定」,是因為在股權代持的情況下,代持人與員工股東的關系又可分為兩種。第一種是代持人必須按照員工股東的意思行使股東的權利。第二種是代持人決定如何行使股東權利,員工股東無權干涉。在第一種情況下,員工股東有間接的表決權。在第二種代持情況下,員工股東就沒有表決權。通常是第二種情況。
3.經營權:就是說員工是否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有一定的決定權,說白了,就是員工是否擔任管理職務。舉例說明,如果員工擔任董事、總經理、部門經理,就說明員工有經營權。如果只是一般的員工,就沒有經營權。是否有經營權直接決定公司對員工的考核標准。對於有經營權的員工來講,公司通常是以一定時期內的經營業績作為考核標准。例如,對於董事、總經理來講,就是整個公司的經營業績。對於銷售部經理來講,就是整個銷售部的銷售業績。對於沒有經營權的員工來講,例如工程師,公司往往是考核其是否達到了雙方約定的服務期。對於其中有明確開發任務的工程師來講,也可以將產品是否可以銷售作為考核標准。
員工持股都可以有哪些權利?
4.收益權:這是員工股東最根本的權利,沒有這個權利,持股就沒有意義了。收益權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個是從公司分紅,第二個是轉讓股權。通常,創始股東和公司會對隱名股東的股權轉讓作出限制。
5. 知情權:這是員工股東收益權的重要保障,沒有這個權利,員工只能是創始股東和公司說什麼是什麼了。因此,員工必須有權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特別是與自己考核標准相關的經營指標。例如,如果以銷售利潤來考核技術員工,公司就必須向員工披露銷售利潤計算的方式及各個要素的數據,如銷售收入、銷售成本等。

2. 公務員是否可以持有公司股份

公務員是可以持有公司股份的,根據《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國家公務員可以以其合法的財產合法的方式買賣股票。因此,國家公務員可以通過合法的投資,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但根據《公務員法》的規定,國家公務員不能在上市公司兼職。

除此之外,根據《公務員法》以及相關黨紀規定,國家公務員不得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且不得在非上市公司(企業)兼職。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國家公務員可合法投資、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權,除此之外,可通過規定的合法方式在證券市場進行拋售。

若持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國家公務員除受到相關處罰之外,還需按照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對其持有的股份予以處理。

拓展資料:公務員不得盈利性兼職

根據《公務員法》第四十二規定:「公務員因工作需要在機關外兼職,應當經有關機關批准,並不得領取兼職報酬」;第五十三條規定,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不準有下列行為:

(一)個人或者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

(二)違反規定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

(三)違反規定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

(四)個人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

(五)違反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兼職取酬,以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

(六)離職或者退休後三年內,接受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和業務范圍內的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中介機構的聘任,或者個人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3. 公務員能持有公司股份嗎 在我舅舅單位工作時,持了20%的股份,後來考了公務員,還能繼續持股嗎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一般情況下是不能持股的,不能從事商業活動。
如果公務員是繼承的公司的股權,就繼承取得股權本身而言並不違反法律規定,繼承屬於取得股權的特殊形式,與以營利為目的主動出資或受讓而取得股權是有明顯區別的。但是還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4. 職業經理人持股有幾種方法

優秀的家族企業主要採用兩大類股權安排,即分散化股權安排和集中化股權安排。

1.分散化股權安排
所謂分散化股權安排,就是讓盡可能多的家族成員持有公司股份;不論其是否在公司工作。分散化股權安排很少遇到阻力,因為所有家族成員都是平等的,無論他們在性別和智慧上有什麼不同。

股權分散的家族企業有兩種管理方法:外聘專業人員管理和家族成員管理。按第一種方法,家族只扮演政策制定者的角色,日常經營管理則交給外聘的專業人員。這種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護家族制企業免受控制企業的家族成員的傷害,同時也保護這些成員不受彼此的傷害。這種管理體制如下:

家族議事會提名董事會,董事會內家族成員的比例根據公司的章程決定。董事會中也包括一些能乾的家族之外的人員,包括某些成功的大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為保證董事會與公司高級管理層站在一起,董事會成員的酬勞與公司的業績掛鉤。就像其他上市公司一樣,董事會任命首席執行官,首席執行官既可能是家族成員,也可能不是家族成員。採用這種方法,家族企業就和其他非家族控制的公司一樣,不再面臨權力交接的問題。能乾的家族成員可以在家族企業中工作,但對其並沒有特殊的照顧。在決定其僱傭和升遷時,他們與其他非家族成員在地位上是平等的。這種治理結構有助於防止家族矛盾擾亂公司的運作。除了解決交接班時出現的矛盾外,這一結構還可以使家族制企業避免人才缺乏的制約,使企業有可能進入更高層次的競爭。

許多家族企業認為,能乾的家族成員比外聘人員更適合管理企業,因此這類企業一般讓家族成員管理企業。

在這種模式下,一般由股東通過協商選出3到5名家族成員擔任企業的管理工作,並對企業的債務負完全的責任。家族議事會可以作為第三方,就領導候選人的管理能力進行評估。由於這幾個家族成員負責保證所有家族持股者的利益增值,因此董事會成員由他們挑選。董事會根據合夥人在提高公司市場籌資、資產回報、凈利潤或者在其他客觀的經營目標上的表現,來決定合夥人的報酬。

其他家族成員則放棄對公司的直接管理,但可以不斷了解公司情況。相應地,他們對公司的債務也只承擔有限責任。盡管他們名義上決定每年的紅利分配方案,但實際上只是遵從無限責任合夥人的建議。

將經營權集中在一小部分家族成員手中,按照績效付給他們工資,可以達到幾個目的:它有效防止家族問題影響公司事務,維護家族的聲望,保持家族與重要外部社會關系的聯系。

股權分散最主要的缺點,是當消極的家族成員不滿意他們所獲的紅利時,他們可能會出售股份,從而影響家族對公司的控制。

2.股權集中方法

股權集中的方法只對在企業工作或在企業任職的家族成員分配股權。這種方法注重控制所有權而非管理權,著眼於保證家族權力的世代持續。這是保證一個內部有矛盾的家族一代一代地保持企業控制權的惟一方法。

股權集中的方法要求擔任管理工作的家族成員「競爭上崗」:家族成員經過爭取才能成為管理者,家族議事會對擔任管理職務的家族人員進行嚴格的評估。擔任行政職務的家族成員上任才得到股票。股權集中在擔任管理職務的少數人身上。假定這些管理者以企業的最佳利益為重,該方法可以避免家族企業一種司空見慣的現象,即消極的股東只求保證不間斷的分享紅利,不願意承擔風險,因此可能會阻礙企業重組和再投資。由於此類家族企業的少數股東基本上都在企業任職並領取薪金,所以這些股東會將本來用以發放紅利的收入保留在企業。

在家族企業里擔任行政職務的家族成員,也就是股東,任命他們自己隊伍里的一些代表和部分能乾的外部人員進入董事會,董事的選拔事先已定有標准,例如,他們應該是頂尖商學院的教授和有經驗的金融界管理人員。董事會提名首席執行官,並確定選拔家族成員進入企業管理層的標准。

這一做法的主要問題,一是偏向於家族的少量成員,可能犧牲其他成員的利益,二是企業需要有資金收購沒有擔任管理職務的家族成員的股份或補償他們失去的權益,而有的企業可能沒有這么多資金。但是這種安排的好處大於弊病。首先,由於所有權和管理者的利益連在一起,決策程序可以加快。第二,由於家族成員只有經過爭取才能成為股東和管理者,企業可以保持創業者當年的企業家精神。最後,由於對擔任管理職務的家族人員進行嚴格的評估,家族制企業可以更好地吸引外部經理人,因為他們更願意在一家根據績效提升雇員的企業工作。

3.外部持股

前面介紹的兩種股權分配方法重點在家族內部如何安排股權。幾種方法都能確保家族對企業的控制。但需要說明的是,家族控制並不等於100%的控制。為了籌集資金或留住關鍵的人才,企業有時候需要讓出少數股權,比如美國的沃爾瑪,在上世紀70年代股票上市時,家族僅控制77%的股權,另外23%則成為公眾股。法國的阿迪斯技術公司家族控股是90%,另外有 10%則分配給關鍵的員工。

家族議事會:體現家族的權力

不管採用那種方法都需要建立家族議事會。家族議事會是家族做重大決策的委員會。家族議事會解決組織、戰略計劃等重大事件,調解家族成員間的糾紛,對重大問題如員工僱傭、股權轉讓、紅利分配政策等進行協商,並達成一致。此外,家族議事會還將通過組織各種有助於家族成員團結的活動,將家族的價值觀念傳給下一代。提高家族成員共同的價值觀,並且向年輕一輩的家族成員解釋家族創始人採用某種治理結構的原因。建立家族議事會的目的除了解決家族問題之外,還負責發布指導集中股權管理模式中回購由那些沒被選上或不再留任股東的人所持有的股票的規則。

家族議事會一般由所有成年家族成員組成;如家族較大,有幾代同堂,則通過選舉方式選出所有家族成員利益的代表組成議事會。家族議事會為充分履行其職責,必須定期召集家族會議。家族會議應召集所有家族成員,以便就某些問題充分廣泛地徵求意見,並加深家族成員,特別是年輕一代家族成員對企業的認識和理解。

外部董事:必須借重的「外腦」

「如果你有能力以建設性的方式發表不同意見,如果你相信不同的觀念可能產生新思想,如果你能理解按特定的遠見和商業理念指引和管理的公司的價值,你就有資格成為我們公司的新董事」。這是一家歐洲公司招聘外部董事的廣告。家族企業聘請外部董事在歐洲一些國家比較流行。

大多數家族企業規模都比較小,內部缺乏某些專業知識常常是個大問題。許多小企業不會做或做不好市場分析、戰略研究和長期規劃,也沒有規范的管理系統。聘請咨詢公司填補這種空白,價格可能很昂貴,並且可能造成內部沖突,因為公司經理可能覺得咨詢或專業人員對其權威形成威脅。利用外部董事可以從某些方面彌補這方面的不足。外部董事具體的工作包括:1、審閱企業的長遠目標;2、審閱實現目標的戰略或計劃;3、參與重大的資源分配的討論;4、參與重大財務決策的討論,包括資本投資或資本運作的決策;5、對公司的兼並、收購、剝離計劃提出建議;6、高層管理人員的績效評估、繼承或薪酬安排等。

選擇外部董事不等於公司總經理可以放棄對企業運作的積極管理。外部董事增加了企業決策的知識來源,但外部董事的咨詢或建議不能代替企業家自己的決策。外部董事的來源可以是優秀的大公司的中高層管理人員,大學有關專業的教授,或離退休的專業人員。家族企業需要研究發現合格的外部董事並說服他們接受公司的邀請的技巧。

對外部董事的付酬不同的企業差異很大,一般根據企業的規模、收益和外部董事的貢獻而定。有的企業採取按月付酬的方法。美國小企業給外部董事的酬勞每個月200美元至300美元。中型企業約400美元。董事的參與方式一般是每月參加一次公司的相關重要會議,並負責做一些次要的工作,如幫助建立同社區的關系等。也有的企業是按參加董事會工作的時間付酬。企業給董事的酬金並不高,但仍然能夠得到有專業知識的董事,顯然外部董事看重的不是酬金,而是當董事的榮譽。

5. 員工持股相關法律

員工持股是公司來的行為自,沒有相關法律。
員工持股計劃(Employee Stock Option Plan,簡稱ESOP)是指通過讓員工持有本公司股票和期權而使其獲得激勵的一種長期績效獎勵計劃。在實踐中,員工持股計劃往往是由企業內部員工出資認購本公司的部分股權,並委託員工持股會管理運作,員工持股會代表持股員工進入董事會參與表決和分紅。
ESOP(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s)即員工持股計劃,又稱之為員工持股制度,是員工所有權的一種實現形式,是企業所有者與員工分享企業所有權和未來收益權的一種制度安排。員工通過購買企業部分股票(或股權)而擁有企業的部分產權,並獲得相應的管理權,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目的,是使員工成為公司的股東。
主要作用
(1) 奠定企業民主管理的的基礎。
(2) 擴大資金來源,增加員工收入。
(3) 留住人才,為員工提供安全保障。
(4) 調整企業收益權,轉變企業約束機制。

6. 職工持股,怎樣保證權益

總的來說,有以下權利:
1.顯名權:顯名權就是作為股東登記在公司的股東名冊並在公司的工商注冊中登記為股東。很多員工持股計劃中員工股東只是隱名股東,也就是說,他們不能被登記為股東,而是由其他人(通常是創始股東或創始股東控制的一個持股機構——合夥企業或有限公司)代持其股權。
員工持股都可以有哪些權利?
2.表決權:就是說員工股東有作為股東對公司事務進行表決的權利。如果員工是顯名股東,員工股東通常會有表決權,但經常也要把他們的表決權不可撤銷地授予創始股東。如果員工只是隱名股東,那就不一定有表決權了。之所以說「不一定」,是因為在股權代持的情況下,代持人與員工股東的關系又可分為兩種。第一種是代持人必須按照員工股東的意思行使股東的權利。第二種是代持人決定如何行使股東權利,員工股東無權干涉。在第一種情況下,員工股東有間接的表決權。在第二種代持情況下,員工股東就沒有表決權。通常是第二種情況。
3.經營權:就是說員工是否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有一定的決定權,說白了,就是員工是否擔任管理職務。舉例說明,如果員工擔任董事、總經理、部門經理,就說明員工有經營權。如果只是一般的員工,就沒有經營權。是否有經營權直接決定公司對員工的考核標准。對於有經營權的員工來講,公司通常是以一定時期內的經營業績作為考核標准。例如,對於董事、總經理來講,就是整個公司的經營業績。對於銷售部經理來講,就是整個銷售部的銷售業績。對於沒有經營權的員工來講,例如工程師,公司往往是考核其是否達到了雙方約定的服務期。對於其中有明確開發任務的工程師來講,也可以將產品是否可以銷售作為考核標准。
員工持股都可以有哪些權利?
4.收益權:這是員工股東最根本的權利,沒有這個權利,持股就沒有意義了。收益權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個是從公司分紅,第二個是轉讓股權。通常,創始股東和公司會對隱名股東的股權轉讓作出限制。
5. 知情權:這是員工股東收益權的重要保障,沒有這個權利,員工只能是創始股東和公司說什麼是什麼了。因此,員工必須有權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特別是與自己考核標准相關的經營指標。例如,如果以銷售利潤來考核技術員工,公司就必須向員工披露銷售利潤計算的方式及各個要素的數據,如銷售收入、銷售成本等。

7. 公司職工持股方案

您這問題問得有點大了。
根據職工職務、業績,公司不同部門雇員的薪酬制度不同,員工持股的目的、比例與方法也就不同,所以很難給出簡練的好答案吧。
還是得先明確員工持股的激勵方式在企業內有沒有效,若持股方法不適用,就無法普及到企業內形成激勵效應。

8. 領導幹部違反參股規定怎麼處理

你看下面的規定。

為切實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建設,促進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試行)》及《中共中央紀委關於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相關要求,現對我縣黨政機關領導幹部及其配偶、子女個人從事經商辦企業活動作出如下規定:
第一條 關於黨政領導幹部個人經商辦企業
1、黨員領導幹部要嚴防商品交換原則侵入黨的政治生活和國家機關的政務活動,禁止私自從事營利活動,不準個人經商、辦企業。
2、未經批准不準在自己管轄范圍內的企業中入股,不得在各類經濟實體中兼職,更不得領取兼職報酬;不準從事有償中介活動;不得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投資入股,以及違反有關規定買賣股票。
3、不準用所在單位的資產和名義,與自己的配偶、子女聯合經商辦企業。
4、不準用自己的職權和職務影響,插手建設工程和其他承包項目的招投標活動;不準要求有關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給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貸款、撥款、借款或者提供經濟擔保。
5、不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託人謀取利益,由請託人出資,「合作」開辦公司或者進行其他「合作」投資;不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託人謀取利益,以委託請託人投資證券、期貨或者其他委託理財的名義,未實際出資而獲取「收益」,或者雖然實際出資,但獲取「收益」明顯高於出資應得收益。
6、在離職和退休後兩年內,未經批准不準接受原任職務管轄的地區、部門和業務范圍內的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中介機構的聘任,不準到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從事代理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經商辦企業活動。
第二條 關於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個人經商辦企業
1、不準在領導幹部管轄的業務范圍內,從事屬於該領導幹部管轄的部門和行政機構管理的經營性活動;不準與該領導幹部管轄的部門和行政機構及其所屬的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直接發生商品、勞務、經濟擔保等經濟關系。
2、不準在該領導幹部管轄的業務范圍內從事由政府投資或審批的項目的投資、承包等活動。
3、不準在該領導幹部管轄業務范圍內的中外合資企業中接受外方委派或者推薦出任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及總經理、副總經理等高級職務。
4、不準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及相關代理、評估、咨詢等有償服務。
5、不準從事營業性歌廳、舞廳、夜總會等娛樂業,洗浴、按摩等行業的經營活動。
6、受聘擔任律師的,不準在領導幹部管轄部門和業務范圍內代理訴訟。
7、兼任國有以及國有、集體控股企業的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不準從事經營與本企業相同的產品,租賃承包本企業的固定資產。
8、配偶、子女確因工作需要而從事與領導幹部分管工作范圍相關的經濟活動,或其配偶在領導幹部管轄范圍內的企業中參股的,都應事先向縣委報告,經縣委批准同意後報縣紀委和縣委組織部備案。
第三條 關於責任追究
1、本規定適用的范圍:現任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中的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包括已提前離崗的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已到退休年齡尚未辦理退休手續,以及已經辦理退休手續但不滿兩年的原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
2、本人經商辦企業,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或承包、租賃國有、集體企業,或受聘於三資企業出任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等職務的,家屬在企業中參股的,應在事前一個月內按照《關於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的要求,將上述情況以書面形式報縣紀委備案。
3、已經從事上述經商辦企業活動的,領導幹部及其配偶、子女應退出所從事的經商辦企業活動,或者領導幹部本人辭去職務或給予組織處理。
4、凡違反上述有關規定的黨政領導幹部,一經查出,將依據黨紀政紀的有關規定,嚴肅追究其黨紀政紀責任。
第四條 其它
1、原有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准。
2、本規定由縣紀委、監察局負責解釋。
3、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熱點內容
鳳凰傳媒港股 發布:2021-03-31 20:26:44 瀏覽:3
美國原油出口帶來了什麼 發布:2021-03-31 20:26:44 瀏覽:740
k線重合指標 發布:2021-03-31 20:26:26 瀏覽:359
金融財經網站排名 發布:2021-03-31 20:25:22 瀏覽:766
金融視頻網站 發布:2021-03-31 20:25:20 瀏覽:108
公司是否質押 發布:2021-03-31 20:24:28 瀏覽:643
私募眾籌騙 發布:2021-03-31 20:24:21 瀏覽:852
股份構成是什麼意思 發布:2021-03-31 20:24:21 瀏覽:989
2015年a股市值排名 發布:2021-03-31 20:23:56 瀏覽:263
融資名單查詢 發布:2021-03-31 20:22:52 瀏覽: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