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質押合同
『壹』 動產質押合同包括哪些內容
首先,根據《擔保法》的規定,動產質押業務,是指企業將動產(包括商品、原材料等)存放在銀行指定或認可的倉庫作為質押物,質押物在銀行監控下流動,據此向銀行申請貸款(或辦理銀行承兌匯票)的融資方式。其次,動產質押在法律上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移交的動產為質物。設定動產質押,出質人和質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根據中國《物權法》的規定,質押合同是諾成合同,並不以質物佔有的移轉作為合同的生效要件。
『貳』 抵押貸款合同在那裡拿
有合法的身份;
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
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且備有或已付不少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
已購且辦理了房子抵押貸款的,原房子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貸款余額小於抵押住房價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房齡在10年以內;
能夠提供貸款行認可的有效擔保;
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叄』 浮動抵押與流動質押的區別
浮動抵押一般指存貨這種進進出出頻繁的物品,一般要求貨物變現榮一、易監管;比如服裝、大馬哈魚等等都可以進行浮動抵押。浮動抵押會設定貨物重量、件數、貨值等作為標准。一般抵押權人會派駐監管人員入場,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肆』 銀行流動性債務融資擔保措施為股權質押,請問辦理股權質押在哪裡辦需要提供債權投資協議嗎
師兄 這個問題有點打腦殼 建議你請律師問
『伍』 質押合同糾紛和返還原物有什麼區別
合同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應界定為除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協議以外的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主體間以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為目的進行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為。
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一)合同是兩個或兩個以上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法律行為。合同的這一特徵區別於單方法律行為。單方法律行為是基於民事主體單方的意思所決定,而合同則是雙方或多方民事主體的合意,且合同是合法行為。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得到國家法律的承認和保護。
(二)合同是以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為。民事主體之間訂立合同是具有一定的目的和宗旨的,即訂立合同最終的目的是為了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
(三)合同是平等主體在平等自願基礎上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意思表示一致是合同構成的基礎。
『陸』 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有什麼區別
首先,根據《擔保法》的規定,動產質押業務,是指企業將動產(包括商品、原材料等)存放在銀行指定或認可的倉庫作為質押物,質押物在銀行監控下流動,據此向銀行申請貸款(或辦理銀行承兌匯票)的融資方式。其次,動產質押在法律上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移交的動產為質物。設定動產質押,出質人和質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根據中國《物權法》的規定,質押合同是諾成合同,並不以質物佔有的移轉作為合同的生效要件。
『柒』 汽車做了流動抵押自己沒有合同
建議到銀行開具證明或者要求提供抵押合同補辦手續,按照銀行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即可。至少銀行有留底,復印證明與原件一致等等。具體向銀行咨詢,畢竟各銀行要求不一致。抵押合同簡介:抵押合同是抵押權人(通常是債權人)與抵押人(既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簽訂的擔保性質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財物(既可以是不動產,也可以是動產)向抵押權人設定抵押擔保,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可以依法以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捌』 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的區別為什麼都有流質條款
一、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的根本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權利客體不同。動產質權的客體是有形的動產,而權利質權的客體是無形的財產,即權利。
2.公示方法不同。動產質權的公示方法是移轉佔有,此種佔有的移轉是外在的、有形的,可導致權利人對質物的直接佔有,但權利質押的公示方法主要採用移轉權利憑證的佔有、辦理出質登記的方式,其公示方法是一種觀念的、抽象的方法。因此,質權人對權利的「佔有」也成為准佔有。
3.權利的實現方式不同。動產質權主要是通過拍賣、變賣、折價的方式實現質權,而權利質權除了上述的傳統方式外,還包括質權人代位向出質權利的義務人行使該出質權利的方式。
二、為什麼都有流質條款?
流質條款,即絕押條款,是指轉移抵押物所有權的預先約定。訂立抵押(質押,下同)合同時,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人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所有。
1.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都是質權的表現形式。成立質權的構成要件包括以移轉佔有為公示方法,這就決定了兩項權利的標的物需留置。
2.只是基於動產和權利不同於不動產的固定性做出的規定。動產具有流動性,權利憑證可視為觀念意義上的動產,其自身特性為留置提供了可能和必要。
3.留置的條款有利於交易安全和社會關系穩定。
『玖』 關於銀行抵質押貸款的相關合同的含義和作用,懂得解答一下吧。。。
本質上就兩類合同,一類是借款合同(主合同),一類是風險控制類合同(從合同)。
信貸產品大體上分為:流動資金貸款(辦理這個業務要簽流貸借款合同);
項目融資貸款(這個是項目借款合同)、
風險控制類合同和風險控制手段密切相關:如果是土地房產抵押,顯然是簽抵押合同(需到土地或房產管理部門備案)(什麼最高額的只是一個抵押率的問題);
如果是存貨存單質押,顯然是簽質押合同(這個根據質押物不同有的需要監管,有的銀行直接入庫);
如果是採用擔保方式,如果是擔保公司擔保,需要和擔保公司簽擔保合同;如果是其他企業擔保,需要擔保企業簽連帶責任保證合同;當然,大多數銀行在和私企做信貸業務時候為了緩釋風險,需要企業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簽個人連帶責任保證合同;
另外,至於那個什麼總協議,一般是在集團客戶授信時候和集團總公司簽的協議,給予集團客戶一個總體授信額度,以及集團中相關管理企業如何使用額度的總體框架,具體在做業務時候還要單獨簽具體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