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私募債
1. 企業發行私募債要符合哪些條件
企業發行私募債要符合哪些條件:
1、.中小企業私募債辦理企業應符合國家相關政策對於中小企業定義的標准。
2、辦理中小企業私募債必須有企業納稅規范。
3、申請中小企業私募債的目標企業的主營業務不能包含房地產和金融類業務。
4、辦理中小企業私募債的目標企業的年營業收入達到一定規模,以企業年營業額收入不低於發債額度為宜。
5、中小企業私募債辦理的目標企業能獲得大型國企或者國有擔保公司擔保。
6、申請中小企業私募債的企業的信用評級達到AA級以上則為優先考慮對象。
2. 私募債、私募債權、中小企業私募債、私募債券、中小企業集合融資,區別是
國內高收益債,抄定位於非上市中小微公司非公開發行債券,簡稱「中小企業私募債」,從屬「公司債」范疇。
限於中小微企業單獨或集合形式發債,中小微企業范圍按照工信部、統計局、發改委和財政部《中小微企業劃型標准規定》確定,其發行不設行政許可,由證券業協會對中小企業私債進行形式上備案,發行規模不受《證券法》凈資產40%的限制,錢景金融折扣。
3. 城投債企業債券和集合類企業債券的區別
發行主體不同 風險等級不同
本人在投資方面一直都比較謹慎,安全性不可靠的根本不考慮,沒想到卻在政府債這里栽了。。。。。我是2016年購買了這款《三都水族自治縣城鎮建設投資有限公司2016年直接債務融資》產品,產品的用途是用於三都水族自治縣農貿市場片區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項目,但是,早已經到期一個月多了,別說是利息,就連本金我都沒收回來~而且官方連一個正式的說明都沒有,這是要被割韭菜的節奏!!!
當初之所以敢入手,也是因為看中是國企融資、國資擔保,想著大企業不會耍陰招,但還是被「套」了,政府債TMD也開始坑投資人的血汗錢了???這款項目的募集資金規模還不到2億元,想著僅是擔保公司的注冊資金都有30億元呢。哎,現在我就想問:5.05億的土地抵押哪去了???國有公司連我們這點錢難道都兌付不了嗎???不是政府三函支持嗎???人呢?出了這樣的事情,三都縣人民政府、財政局、人大常務委員會就視而不見嗎???
為了維權,我們於2018年11月7日也是親自去了三都政府。對於我們的到來,剛開始三都政府明顯是有些排斥的,直接將我們拒之門外,不允許投資人進去;後來,直到叫來了好幾車武警,在他們的「陪伴」下,我們這些客戶才得以順利進入,是心虛害怕了嗎??還是想以武力來恐嚇我們???反正全程下來,三都政府的幾個官員(金融局副局長、三都縣李副縣長等負責人)都是能躲便躲,態度惡劣不說,還各種托詞不作為,敷衍我們,真是服了!!!一點沒看出來是為人民服務的!!堂堂的國家公職人員,卻對人民耍起了流氓行徑,既沒有給我們投資人一個合理的解釋,也沒有拿出任何具體的解決方案。
之前就有聽聞說三都縣前任書記因為貪污腐敗案被抓了,所以現在,事件中是否存在挪用項目資金??是否存在貪污受賄等情況?????請貴州省領導們重視,望中紀委介入調查,必要時,我們會竭盡全力配合相關部門一起調查,只希望貴州高級政府等相關部門不要讓我們失望!!!請盡快給我們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案,不要讓我們失去對政府的信任!!!
如果,連政府都不能信任了,那我們老百姓還能依靠什麼呢?如果,政府都開始肆無忌憚的耍流氓了,這個國家還有出路嗎???金融局副局長、三都縣李副縣長,你們這么做,將政府信用置於何處??將我們百姓對國家的信任置於何地???我們一輩子的積蓄不能僅空憑你們隨便的一紙通知,就打水漂了吧???這可是我們全家的血汗錢吶,無理由延期、展期,我們不接受!!!!
4. 關於「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發行人可以採取集合方式發行私募債券」是否有先例
證券市場發行集合債並不是新鮮事物,只不過發行集合債的證券數量比較少,如深交所掛牌交專易的111061(10中關村)就是屬集合債,也是以超過兩個以上的發行人方式發行的,可以說發行集合債並不是沒有先例的,至於私募債本人真的沒有太多的關注,正常來說有這個規定就應該能發行。
5. 私募基金,私募債券,私募債三者的區別。
1、投資標的不同:私募股權基金投資標的是未上市公司股權;私募證券基金則是以有價證券為投資標的,收益為浮動型。私募債和私募債券是一個意思,投資標的為公司/企業債權。
2、投資期限不同:私募股權基金投資期限長,一般5-10年不等,期限不固定,收益不固定;私募證券基金一般有個封閉期,封閉期相對固定,封閉期後可以開放申購贖回,收益也是浮動型;私募債券基金/私募債則有一個相對固定的投資期限,收益率也是相對固定的。
3、投資風險不同:私募股權投資風險與私募證券投資的風險都比較高,私募債券投資因為屬於債權投資,所以風險相對二者較小,當然還是要具體項目具體分析。
(5)集合私募債擴展閱讀:
私募基金的投資門檻
1、2014年7月11日,證監會正式公布《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中對合格投資者單獨列為一章明確的規定。明確私募基金的投資者金額不能低於100萬元。
2、根據新要求的「合格投資者」應該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以及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能低於100萬元。投資者的個人凈資產不能低於1000萬元以及個人的金融資產不能低於300萬元,還有就是個人的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不能低於50萬元。
3、因為考慮到企業年金、慈善基金、社保基金以及依法設立並且受到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投資計劃等機構投資者均都具有比較強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從業人員對其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充分了解,因此也被認可為合格的投資者。
6. ppn和私募債的區別是什麼
一、性質不同
1、ppn: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以非公開定向發行方式發行的債務融資工具稱為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 PPN,private placement note )。
2、私募債:是指以中小微型企業在中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發行和轉讓,預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一種公司債券,它非公開發行,所以屬於私募債的發行,不設行政許可。
二、優點不同
1、ppn:
(1)簡化的信息披露要求,發行定向融資工具只需向定向投資人披露信息,無需履行公開披露信息義務;披露方式可協商約定。這將減輕發行人,尤其非上市公司發行人的信息披露負擔;
同時非公開定向發行有利於引入風險偏好型投資者,構建多元化的投資者群體,化解中小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行人等融資主體在傳統公開發行方式的融資困局。
(2)發行規模可突破「40%」限制:《證券法》中僅對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有「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百分之四十」的限定,對非公開發行債券並無明確規定,因此定向工具規模可突破凈資產40%的限制;
(3)非公開發行方案靈活:由於採取非公開方式發行,利率、規模、資金用途等條款可由發行人與投資者通過一對一的談判協商確定。
2、私募債:
(1)發行成本低。
(2)對發債機構資格認定標准較低。
(3)可不需要提供擔保和信用評級。
(4)信息披露程度要求低。
(5)有利於建立與業內機構的戰略合作。
三、缺點不同
1、ppn:向特定數量的投資人發行的債務融資工具,並限定在特定投資人范圍內流通轉讓。
2、私募債:定向發行債券的流動性低,只能以協議轉讓的方式流通,只能在合格投資者之間進行。
7. 什麼是「私募債」,投資「私募債」需要注
私募債是指,以中小微型企業在中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發行和轉讓,預定在一定期限還本版付息的一種公司債券權,它非公開發行,所以屬於私募債的發行,不設行政許可。
私募債的風險解析:
(1)私募債是債券投資者直接借錢給發行人(融資主體)
(2)私募債的安全性取決於發行人的資信
(3)區別於中小企業發行私募債。中小企業發行私募債,由於中小企業普遍風險較高,因此在政策上限制普通投資者購買。
(4)私募債的發行人主體為政府平台公司或者國有企業,安全性是建立在政府信用基礎上的,安全性等同於政府平台融資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