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定期存單質押
Ⅰ 給企業開銀行承兌匯票,那保證金和定期存單質押有什麼區別呢我怎麼感覺應該是一樣的啊
有區別的。
1、使用方式不同:其兩者主要區別在於使用現金還是存單抵押。存單質押是指借款人以貸款銀行簽發的未到期的個人本外幣定期儲蓄存單(也有銀行辦理與本行簽訂有保證承諾協議的其他金融機構開具的存單的抵押貸款)作為質押。
保證金質押是指借款人將金錢交存於其在銀行開立的專用賬戶,並承諾以該賬戶中的款項作為償還借款的保證。當借款人不履行債務時,貸款銀行有權在保證金專用賬戶中直接扣劃保證金用於償還貸款的擔保方式。
2、形式不同:以自己或他人的定期存單做質押從金融機構貸款。用於向金融機構貸款質押的存單,貸款機構會在核實存單的真實性以後,通知出具存單的存款銀行辦理資金凍結即登記止付手續,俗稱「核押」,並與借款人簽訂質押貸款合同,同時將存單保存在貸款機構手中,以防止存單所有人在借款人歸還全部貸款本息之前將存款提走;
3、組織不同:自然人之間或者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之間,法人、其他組織相互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系,由債務人以自己所有或是第三人所有的存單作為債權的質押擔保。
債務人為向債權人(非金融機構) 擔保自己的履約能力,把自己或第三人所有的存單交由債權人佔有,以此作為自己的債務能如期履行的擔保,並與債權人約定,在債務到期後,如債務人不能全部履行債務,則債權人可以此存單上的款項優先受償。
Ⅱ 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管理規定的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活動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單位包括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單位定期存單是指借款人為辦理質押貸款而委託貸款人依據開戶證實書向接受存款的金融機構(以下簡稱存款行)申請開具的人民幣定期存款權利憑證。
單位定期存單只能以質押貸款為目的開立和使用。單位在金融機構辦理定期存款時,金融機構為其開具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不得作為質押的權利憑證。金融機構應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加強對開具《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和開立、使用單位定期存單的管理。
第四條 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活動應當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借款人辦理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除按其他有關規定提交文件、資料外,還應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開戶證實書,包括借款人所有的或第三人所有而向借款人提供的開戶證實書;
(二)存款人委託貸款人向存款行申請開具單位定期存單的委託書;
(三)存款人在存款行的預留印鑒或密碼。
開戶證實書為第三人向借款人提供的,應同時提交第三人同意由借款人為質押貸款目的而使用其開戶證實書的協議書。
第六條 貸款人經審查同意借款人的貸款申請的,應將開戶證實書和開具單位定期存單的委託書一並提交給存款行,向存款行申請開具單位定期存單和確認書。
貸款人經審查不同意借款人的貸款申請的,應將開戶證實書和委託書及時退還給借款人。
第七條 存款行收到貸款人提交的有關材料後,應認真審查開戶證實書是否真實,存款人與本行是否存在真實的存款關系,以及開具單位定期存單的申請書上的預留印鑒或提供的密碼是否和存款人在存款時預留的印鑒或密碼一致。必要時,存款行可以向存款人核實有關情況。
第八條 存款行經過審查認為開戶證實書證明的存款屬實的,應保留開戶證實書及第三人同意由借款人使用其開戶證實書的協議書,並在收到貸款人的有關材料後3個工作日內開具單位定期存單。
存款行不得開具沒有存款關系的虛假單位定期存單或與真實存款情況不一致的單位定期存單。
第九條 存款行在開具單位定期存單的同時,應對單位定期存單進行確認,確認後認為存單內容真實的,應出具單位定期存單確認書。確認書應由存款行的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與單位定期存單一並遞交給貸款人。
第十條 存款行對單位定期存單進行確認的內容包括:
(一)單位定期存單所載開立機構、戶名、賬號、存款數額、存單號碼、期限、利率等是否真實准確;
(二)借款人提供的預留印鑒或密碼是否一致;
(三)需要確認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 存款行經過審查,發現開戶證實書所載事項與賬戶記載不符的,不得開具單位定期存單,並及時告知貸款人,認為有犯罪嫌疑的,應及時向司法機關報案。
第十二條 經確認後的單位定期存單用於貸款質押時,其質押的貸款數額一般不超過確認數額的90%.各行也可以根據存單質押擔保的范圍合理確定貸款金額,但存單金額應能覆蓋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 貸款人不得接受未經確認的單位定期存單作為貸款的擔保。
第十四條 貸款人對質押的單位定期存單及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預留印鑒和密碼等應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其丟失、毀損或泄密的,由貸款人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 辦理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貸款人和出質人應當訂立書面質押合同。在借款合同中訂立質押條款的,質押條款應符合本章的規定。
第十六條 質押合同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出質人、借款人和質權人名稱、住址或營業場所;
(二)被擔保的貸款的種類、數額、期限、利率、貸款用途以及貸款合同號;
(三)單位定期存單號碼及所載存款的種類、戶名、賬戶、開立機構、數額、期限、利率;
(四)質押擔保的范圍;
(五)存款行是否對單位定期存單進行了確認;
(六)單位定期存單的保管責任;
(七)質權的實現方式;
(八)違約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十)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 質押合同應當由出質人和貸款人簽章。簽章為其法定代表人、經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或主要負責人的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第十八條 質押期間,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質押款項。
第十九條 出質人和貸款人可以在質押合同中約定,當借款人沒有依約履行合同的,貸款人可直接將存單兌現以實現質權。
第二十條 存款行應對其開具並經過確認的單位定期存單進行登記備查,並妥善保管有關文件和材料。質押的單位定期存單被退回時,也應及時登記注銷。 第二十一條 單位定期存單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貸款本金和利息、罰息、損害賠償金、違約金和實現質權的費用。質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貸款期滿借款人履行債務的,或者借款人提前償還所擔保的貸款的,貸款人應當及時將質押的單位定期存單退還存款行。存款行收到退回的單位定期存單後,應將開戶證實書退還貸款人並由貸款人退還借款人。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可依法定方式處分單位定期存單:
(一)質押貸款合同期滿,借款人未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和利息的;
(二)借款人或出質人違約,貸款人需依法提前收回貸款的;
(三)借款人或出質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的。
第二十四條 有第二十三條所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和出質人可以協議以單位定期存單兌現或以法律規定的其他方式處分單位定期存單。以單位定期存單兌現時,貸款人應向存款行提交單位定期存單和其與出質人的協議。
單位定期存單處分所得不足償付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款項的,貸款人應當向借款人另行追償;償還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款項後有剩餘的,其超出部分應當退還出質人。
第二十五條 質押存單期限先於貸款期限屆滿的,貸款人可以提前兌現存單,並與出質人協議將兌現的款項提前清償借款或向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質押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提存的具體辦法由各當事人自行協商確定。
貸款期限先於質押的單位定期存單期限屆滿,借款人未履行其債務的,貸款人可以繼續保管定期存單,在存單期限屆滿時兌現用於抵償貸款本息。
第二十六條 經與出質人協商一致,貸款人提前兌現或提前支取的,應向存款行提供單位定期存單、質押合同、需要提前兌現或提前支取的有關協議。
第二十七條 用於質押的單位定期存單項下的款項在質押期間被司法機關或法律規定的其他機關採取凍結、扣劃等強制措施的,貸款人應當在處分此定期存款時優先受償。
第二十八條 用於質押的單位定期存單在質押期間丟失,貸款人應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出質人,並申請掛失;單位定期存單毀損的,貸款人應持有關證明申請補辦。
質押期間,存款行不得受理存款人提出的掛失申請。
第二十九條 貸款人申請掛失時,應向存款行提交掛失申請書,並提供貸款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質押合同副本。
掛失申請應採用書面形式。在特殊情況下,可以用口頭或函電形式,但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補辦書面掛失手續。掛失生效,原單位定期存單所載的金額及利息應繼續作為出質資產。
第三十條 出質人合並、分立或債權債務發生變更時,貸款人仍然擁有單位定期存單所代表的質權。 第三十一條 存款行出具虛假的單位定期存單或單位定期存單確認書的,依照《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對存款行及相關責任人予以處罰。
第三十二條 存款行不按本規定對質物進行確認或貸款行接受未經確認的單位定期存單質押的,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責令對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三條 貸款人不按規定及時向存款行退回單位定期存單的,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給存款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 個人定期儲蓄存款存單質押貸款不適用本規定。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國際結算和融資活動中需用單位定期存單作質押擔保的,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和修改。
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規定公布施行前的有關規定與本規定有抵觸的,以本規定為准。
Ⅲ 請問以單位定期存單作質押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有沒有什麼規章或者辦法類等文字類得規定。
建設銀行的規定:二、存單質押。定期存單,各級行可接受同城建設銀行系統開具的個人定期存單和單位定期存單作為質物。對於已經實現數據集中、個人定期存款實現轄區內不同城市之間通存通兌的分行,系統能夠在不同城市之間確認存單真實性並及時辦理有效質押止付手續的,不同城市建設銀行系統開出的存單,可以視同同城建設銀行系統開出的存單,各級行可接受作為質物。除此以外非同城建設銀行系統開具的定期存單,各級行一律不得接受作為質物。對於其他金融機構開具的定期存單,除相關一級分行已與該金融機構簽定了協議並能核實該存單的真實性且能及時辦理有效質押止付手續的情況外,各級行一律不得接受作為質物。對於個人「定期一本通」存摺,各級行可視同個人定期存單,可以辦理貸款質押,並按《中國建設銀行儲蓄一本通業務規定》的相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Ⅳ 企業存款質押貸款的目的是什麼
企業存款質押貸款目的主要有以下幾種:
1、銀行有要求,對申請貸款的專客戶要求有一定的存款;屬
2、存單期限長,但臨時周轉用款,如果提前支取可能有較大損失;
3、是因為項目貸款有財政貼息類的補貼,沒有貸款得不到相應的補貼,採用此辦法變通一下;
4、有一些項目,如國債項目等需要企業配套一些貸款,應付上面來檢查項目資金安排是否到位。
《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管理規定》中:
單位定期存單的開立與確認:
第五條 借款人辦理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除按其他有關規定提交文件、資料外,還應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開戶證實書,包括借款人所有的或第三人所有而向借款人提供的開戶證實書;
(二)存款人委託貸款人向存款行申請開具單位定期存單的委託書;
(三)存款人在存款行的預留印鑒或密碼。
Ⅳ 企業存款質押貸款目的何在
企業存款質押貸款目的主要有以下幾種:
1、銀行有要求,對申請貸款的客戶要求有一定的存款;
2、存單期限長,但臨時周轉用款,如果提前支取可能有較大損失;
3、是因為項目貸款有財政貼息類的補貼,沒有貸款得不到相應的補貼,採用此辦法變通一下;
4、有一些項目,如國債項目等需要企業配套一些貸款,應付上面來檢查項目資金安排是否到位。
《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管理規定》中:
單位定期存單的開立與確認:
第五條 借款人辦理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除按其他有關規定提交文件、資料外,還應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開戶證實書,包括借款人所有的或第三人所有而向借款人提供的開戶證實書;
(二)存款人委託貸款人向存款行申請開具單位定期存單的委託書;
(三)存款人在存款行的預留印鑒或密碼。
Ⅵ 企業的存單質押貸款,存單原件要交給貸款銀行嗎
企業的存單質押貸款,存單原件要交給貸款銀行。
存單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貸款本金和利息、罰息、損害賠償金、違約金和實現質權的費用。存單質押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存單本金的90%(外幣存款按當日公布的外匯(鈔)買入價折成人民幣計算)。各行也可以根據存單質押擔保的范圍合理確定貸款金額,但存單金額應能覆蓋貸款本息。
Ⅶ 為什麼有定期存單卻還要做質押貸款呢
有定期存款,還要質押貸款,這是銀行為了進一步的防範風險,定期存單也可能會被轉為活期隨時被提取。
定期存單質押貸款申請資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名下定期存單;
3、銀行所需其他材料。
定期存單質押貸款辦理流程:
第一,借款人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
第二,銀行審查、審批;
第三,審批通過後,銀行與借款人簽訂貸款合同;
第四,銀行放款;
第五,借款人按時足額還款。
(7)企業定期存單質押擴展閱讀:
質押貸款條件:
1、必須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注冊,並按規定辦理納稅登記和年檢手續的企事業法人;
2、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恪守信用;
3、有按期還本付息能力,原應付貸款本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
4、沒有清償的,已經做了銀行認可的償還計劃;
5、按《銀行企業信用等級評定標准》核定,原則上信用等級必須為A級(含)以上;
6、已在銀行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
7、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未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的50%;
8、借款人的經營和財務制度健全,主要經濟和財務指標符合我行的要求;
9、申請中長期貸款的項目必須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新建項目的企業法人所有者權益與項目總投資的比例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投資項目資本金比例。
Ⅷ 如果界定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的期限
定期存單質押貸款的期限要比定期存單的期限短,必須在定期存單的覆蓋范圍以內。
Ⅸ 存單質押對企業財務狀況的影響
我知道的存單質押有兩種方式,一種通過信用保證辦銀行承兌匯票,一種直接申請存單質押貸款。
承兌匯票使用的企業很多,但是利用存單申請貸款的基本是有點規模的企業。
《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管理規定》已經2006年12月8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第54次主席會議通過,2007年7月3日正式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7年第9號《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管理規定》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單位定期存單是指借款人為辦理質押貸款而委託貸款人依據開戶證實書向接受存款的金融機構(以下簡稱存款行)申請開具的人民幣定期存款權利憑證。
單位定期存單只能以質押貸款為目的開立和使用。
單位在金融機構辦理定期存款時,金融機構為其開具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不得作為質押的權利憑證。
存單質押對企業財務狀況的影響:
首先,借款壯大了企業資本實力,增強了企業的支付能力和發展後勁,從而增加與競爭對手競爭的能力;
因為支付及時,能提高企業信譽,擴大企業產品的市場份額;
因為資金充裕,能夠增大企業規模和獲利能力,充分利用規模經濟優勢,從而提高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力,加快企業的發展。
風險和利益是雙刃劍。
企業之後能否按約定履行債務會受到自身償債能力、主管償債意願、外部條件變化多重因素的影響,因此如果債務人違約,債權人即有權對質押財產優先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