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易所質押回購
⑴ 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實施細則》規定,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實行國債回購交易按______進行申報,企業債回
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實施細則》規定,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實行國債回購交易按_證券賬戶_進行申報,企業債回購交易按_席位_進行申報。
⑵ 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的交易流程和規則
1,債券回購交易的流程如下:
(1)回購委託——客戶委託證券公司做回購交易。
(2)回購交易申報——根據客戶委託,證券公司向證券交易所主機做交易申報,下達回購交易指令。回購交易指令必須申報證券賬戶,否則回購申報無效。
(3)交易系統前端檢查——交易系統將融資回購交易申報中的融資金額和該證券賬戶的實時最大可融資額度進行比較,如果融資要求超過該證券賬戶實時最大可融資額度屬於無效委託。
(4)交易撮合——交易所主機將有效的融資交易申報和融券交易申報撮合配對,回購交易達成,交易所主機相應成交金額實時扣減相應證券賬戶的最大融資額度。
(5)成交數據發送——T日閉市後,交易所將回購交易成交數據和其他證券交易成交數據一並發送結算公司。
(6)標准券核算——結算公司每日日終以證券帳戶為單位進行標准券核算,如果某證券帳戶提交質押券折算成的標准券數量小於融資未到期余額,則為「標准券欠庫」 ,登記公司對相應參與人進行欠庫扣款。(由於採取前端監控的方式,一般情況下,不會出現參與人和投資者「欠庫」的問題,只有標准券折算率調整才可能導致「標准券欠庫」。)
(7)清算交收——結算公司以結算備付金賬戶為單位,將回購成交應收應付資金數據,與當日其他證券交易數據合並清算,軋差計算出證券公司經紀和自營結算備付金賬戶凈應收或凈應付資金余額,並在T+1流程辦理資金交收。
回購到期日,交易系統根據結算公司提供的當日回購到期的數據,為相關帳戶增加相應可融資額度。融資方可以在可融資額度內進行新的融資回購,從而實現滾動融資;或者融資方可以申報將相關質押券轉回原證券賬戶,並可在當日賣出,賣出的資金可用於償還到期購回款。
2債券交易規則:
1、 現有的上海證券帳戶可以交易新質押式回購。但原來已經做過回購登記的證券帳戶,在撤銷回購登記前,不能參加新質押式回購的交易。即非回購登記的證券賬戶可參加新質押式回購交易。深圳為現有的深圳證券帳戶。
2、 自2006年5月8日起,上交所交易系統不再接受對證券賬戶進行回購登記的申報,但接受回購注銷申報。
3、 上交所所有上市國債(包含新上市國債,不包含企業債)都可經入庫申報後作為質押券,質押券將被換算成標准券用於新質押式回購交易。
深圳除了質押式國債回購外,還支持企業債回購交易。
4、 上海結算公司以證券賬戶為單位對投資者的回購融資額度進行總量核算,不同賬戶之間的標准券不可串用。質押債券與每筆融資回購交易不存在一一對應關系。
深圳結算公司以證券公司為單位對投資者的回購融資額度進行總量核算,不同賬戶之間的標准券可串用。
5、 出入庫申報不支持在集合競價時間進行。
6、 上海t日買入的國債可在t日申報提交為質押券,並可用於t日回購融資。
深圳t日買入的國債可在t日申報提交為質押券,但不能用於t日回購融資。
7、 上海質押庫內的質押券可以實現當日實時替換;多餘的質押券可以實時申報轉回原證券帳戶,並進行現券交易。
深圳質押券可以申報轉回原證券帳戶,但轉回的債券當日不能交易。
8、 回購到期日,融資方可以在可融資額度內進行新的融資回購,從而實現滾動融資;上海回購到期日,融資方可以申報將相關質押券轉回原證券帳戶,並可在當日賣出,賣出的資金可用於還到期購回款。
9、上交所回購交易的申報單位為手,1手=1000元標准券。
申報數量必須為100手(10萬資金)的整數倍,單筆數量不超過1萬手(1000萬資金);
回購價格為每百元資金到期年收益率,最小變動單位為0.005元。
深交所回購交易的申報單位為張,1張=100元標准券。
申報數量必須為10張的整數倍(1000元),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不超過100萬張(1億元);
回購價格為每百元資金到期年收益率,最小變動單位為0.001元。
10、 已經提交質押債券的上海投資者不得進行指定交易變更。
11、 結算系統將在t日日終處理投資者通過交易系統申報的出入庫指令。也就是說,交易系統日間回報成功的出入庫申請是否能成功轉出或轉入質押庫將在結算系統日終處理後才能確定。日間出入庫成功的,結算系統日終處理時不一定成功。
12、 出庫時的轉出數量以元為單位,但必須是1000的整數倍。多出部分將被舍尾。如根據標准券余額計算可以轉出1900元,由於舍尾只能轉出1000元。出庫申報的結果可以是部分成功部分失敗。
13、國債質押期間的兌息直接發放給投資者的。質押期間的兌付,處理當日,系統首先檢查兌付國債所涉出質證券賬戶有無欠庫。若無欠庫,則根據標准券余額、兌付國債的標准券折算率計算出可兌付國債數量,並予以兌付劃付,且可兌付國債的劃付出庫優先於非兌付國債的出庫。若有欠庫,則全部暫不兌付。系統將該證券賬戶的國債兌付款以兌付權的形式保留在質押庫內,並按最後一次該國債適用的折算率計算標准券,直至該國債兌付權兌付為止。
⑶ 質押式回購的上海規定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實施細則》,上海證券交易所於2006年5月8日起推出新的質押式國債回購交易品種。新質押式回購與原有質押式回購並行,但兩個品種在證券代碼和證券賬戶兩個環節都相互隔離。新老回購的最大區別是:新回購按證券賬戶進行交易和標准券核算,並實現了對質押券的轉移佔有。在新老回購並行1年後,上海證券交易所決定,2007年6月8日起老國債質押式回購和新回購並軌運行。這意味著歷經l4年的老國債質押式回購已完成了歷史使命,退出資本市場舞台。新質押式國債回購分為1天、2天、3天、4天、7天、l4天、28天、91天、l82天9個回購品種。
⑷ 上交所質押式債券回購有效申報價格規定
上交所質押式債券回購有效申報價格規定分兩種情況:連續競價階段:
1.買方(即:正回購方)申報價格不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價格的110%,賣方(即:逆回購方)申報價格不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價格的90%(即:正回購方申報價格有上限,無下限,即下限為最小申報單位:0.005;逆回購方申報價格有下限,無上限)
2.即時揭示中無買入申報價格有賣出申報價格的,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價格視為前項最高買入價格
3.即時揭示中無賣出申報價格有買入申報價格的,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價格視為前項最低賣出價格
4.即時揭示中既無買入申報價格也無賣出申報價格的,即時揭示的最新成交價同時視為前項最高買入價格和最低賣出價格;集合競價階段:上交所集合競價階段的債券回購交易申報無價格限制
⑸ 上交所質押式協議回購對戶對券什麼意思
嗯,上交所質押式協議回購兌付兌券的意思就是說丫丫所質押式協議回購
⑹ 上交所債券質押式回購競價交易的有效競價范圍
上交所債券質押式回購競價交易的有效競價范圍:
1、集合競價階段申報無價格限制。
2、連續競價階段: 不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價格的110%且不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價格的90%;同時不高於上述最高申報價與最低申報價平均數的130%且不低於該平均數的70%;
⑺ 證券交易所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的基本規則是什麼
質押式回購有一定的原則性。
1.已經提交質押債券的上海投資者不得進行指定交易變更。
2.結算系統將在T日日終處理投資者通過交易系統申報的出入庫指令。也就是說,交易系統日間回報成功的出入庫申請是否能成功轉出或轉入質押庫將在結算系統日終處理後才能確定。日間出入庫成功的,結算系統日終處理時不一定成功。
3.出庫時的轉出數量以元為單位,但必須是1000的整數倍。多出部分將被舍尾。如根據標准券余額計算可以轉出1900元,由於舍尾只能轉出1000元。出庫申報的結果可以是部分成功部 分失敗。
4.國債質押期間的兌息直接發放給投資者的。質押期間的兌付,處理當日,系統首先檢查兌付國債所涉出質證券賬戶有無欠庫。若無欠庫,則根據標准券余額、兌付國債的標准券折算率計算出可兌付國債數量,並予以兌付劃付,且可兌付國債的劃付出庫優先於非兌付國債的出庫。若有欠庫,則全部暫不兌付。系統將該證券賬戶的國債兌付款以兌付權的形式保留在質押庫內,並按最後一次該國債適用的折算率計算標准券,直至該國債兌付權兌付為止
5.現有的上海證券帳戶可以交易新質押式回購。但原來已經做過回購登記的證券帳戶,在撤銷回購登記前,不能參加新質押式回購的交易。即非回購登記的證券賬戶可參加新質押式回購交易。深圳為現有的深圳證券帳戶。
6.自2006年5月8日起,上交所交易系統不再接受對證券賬戶進行回購登記的申報,但接受回購注銷申報。
7.上交所所有上市國債(包含新上市國債,不包含企業債)都可經入庫申報後作為質押券,質押券將被換算成標准券用於新質押式回購交易。
深圳除了質押式國債回購外,還支持企業債回購交易。
8.上海結算公司以證券賬戶為單位對投資者的回購融資額度進行總量核算,不同賬戶之間的標准券不可串用。質押債券與每筆融資回購交易不存在一一對應關系。
深圳結算公司以證券公司為單位對投資者的回購融資額度進行總量核算,不同賬戶之間的標准券可串用。
9.出入庫申報不支持在集合競價時間進行。
10.上海T日買入的國債可在T日申報提交為質押券,並可用於T日回購融資。
深圳T日買入的國債可在T日申報提交為質押券,但不能用於T日回購融資。
11.上海質押庫內的質押券可以實現當日實時替換;多餘的質押券可以實時申報轉回原證券帳戶,並進行現券交易。
深圳質押券可以申報轉回原證券帳戶,但轉回的債券當日不能交易。
12.回購到期日,融資方可以在可融資額度內進行新的融資回購,從而實現滾動融資;上海回購到期日,融資方可以申報將相關質押券轉回原證券帳戶,並可在當日賣出,賣出的資金可用於還到期購回款。
13上海回購交易的申報數量必須為100手(10萬資金)的整數倍,單筆數量不超過1萬手(1000萬資金);回購價格為每百元資金到期的年收益率,最小變動單位為0.005元。
深圳回購交易的申報數量必須為1手的整數倍(1000元),;回購價格為每百元資金到期的年收益率,最小變動單位為0.001元。
⑻ 上交所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必須轉託管嗎
一是股票質押回購的回購期限不超過3年;二是股票質押回購的標的證券為上交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或其他經上交所和中國結算認可的證券。三是標的證券質押或處置需要獲得國家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准或備案的,融入方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事先辦理相應手續,並由證券公司核查確認。四是股票質押回購的交易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9時30分至11時30分、13時至15時。
上交所同時發布《關於交易所交易基金作為融資融券標的證券相關事項的通知》,規定符合以下兩項條件的交易所交易基金,交易5個交易日後可作為融資融券標的證券,一是日平均資產規模不低於20億元人民幣;二是基金持有戶數不少於4000戶。
⑼ 上交所質押式國債回購利率有什麼意義
上交所質押式國債回購利率的意義在於它在某一程度上能表現市場流動資金的供求關系,但其並不是具有代表性意義,具有代表性意義的是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這個是影響整個金融市場短期利率的風向指標,對於投資於固定收益資產的投資群體(包括債券基金),這些群體中不乏大戶,這些大戶很多時候也會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並且同時也會參與滬、深證券交易所的債券市場,即跨市場投資,很多時候會利用債券質押方式進行融資,把融資得到的資金再進行投資,在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市場上,把錢借出去的主要就是那幾間大國有銀行,當市場資金緊張時,那幾間大國有銀行可能能投放到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市場的資金就會減少,這樣會導致那些大戶會通過跨市場交易,在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市場借不到錢,就會擁向滬、深證券交易所質押式國債回購那裡借錢,使得滬、深證券交易所質押式國債回購利率異常波動,當市場資金寬松時,滬、深證券交易所質押式國債回購利率一般都會受到影響,其利率一般都不會很高。
⑽ 如果我從上證交易所買了一個債券,如何用這個質押然後借款
並不是所有交易上市掛牌交易的債券都能進行回購質押的,要看該債券的折算率,如果折算率沒有顯示的說明該債券不能進行回購質押,要查該債券能不能質押很簡單的,只要看F10裡面的債券回購,裡面會有該債券的折算率,如果沒有相關信息,很有可能說明這債券是不能進行債券回購的,一般這個折算率是每天都會公布的。必須注意質押代碼的最後三位數一般與該債券的代碼最後三位數是相同的,你可以在鍵盤輸入最後該三位數用鍵盤精靈進行查找,一般質押的簡稱與該債券的簡稱相類似,該債券的簡稱裡面出現的數字不變,而文字很多時候就是在最後面加了一個「質」字,如果該債券簡稱後面還有數字的一般就是在後面數字前方會有一個「質」字,在質字前面會由於顯示問題缺少了原債券簡稱裡面的第二個文字。要利用質押代碼進行質押券提交入庫才能做債券正回購的。
一般證券公司對於做債券正回購會有資金限制的,證券資產一般要達到50萬元(過去一直是有這種不成文的規定的,現在有沒有放寬就不太清楚了)才能開通債券正回購業務,另外並不是任何證券公司的營業部都能做債券正回購交易的,有些證券公司的營業部只向機構戶可以開通債券正回購交易,對於個人投資者並不一定可以開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