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回購條款
① 股權質押和股權質押式回購什麼區別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抄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你可以罔上嗖縱橫實戰操盤團隊,我是跟著他們學習的,實力不錯,還會教怎樣建立交易系統...」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② 質押式回購的規則
1、 現有的上海證券帳戶可以交易新質押式回購。但原來已經做過回購登記的證券帳戶,在撤銷回購登記前,不能參加新質押式回購的交易。即非回購登記的證券賬戶可參加新質押式回購交易。深圳為現有的深圳證券帳戶。
2、自2006年5月8日起,上交所交易系統不再接受對證券賬戶進行回購登記的申報,但接受回購注銷申報。
3、上證所所有上市國債(包含新上市國債,不包含企業債)都可經入庫申報後作為質押券,質押券將被換算成標准券用於新質押式回購交易(代碼204XXX)。
深圳除了質押式國債回購外(簡稱R-XXX),還支持企業債回購交易(簡稱RC-XXX)。
4、上海結算公司以證券賬戶為單位對投資者的回購融資額度進行總量核算,不同賬戶之間的標准券不可串用。質押債券與每筆融資回購交易不存在一一對應關系。
深圳結算公司以證券公司為單位對投資者的回購融資額度進行總量核算,不同賬戶之間的標准券可串用。
5、 出入庫申報不支持在集合競價時間進行。
6、上海T日買入的國債可在T日申報提交為質押券,並可用於T日回購融資(即正回購)。
深圳T日買入的國債可在T日申報提交為質押券,但不能用於T日回購融資(即正回購)。
7、上海質押庫內的質押券可以實現當日實時替換;多餘的質押券可以實時申報轉回原證券帳戶,並進行現券交易。
深圳質押券可以申報轉回原證券帳戶,但轉回的債券當日不能交易。
8、 回購到期日,融資方可以在可融資額度內進行新的融資回購,從而實現滾動融資;上海回購到期日,融資方可以申報將相關質押券轉回原證券帳戶,並可在當日賣出,賣出的資金可用於還到期購回款。
9、上海回購交易的申報數量必須為100手(10萬資金)的整數倍,單筆數量不超過1萬手(1000萬資金);回購價格為每百元資金到期的年收益率,最小變動單位為0.005元。
深圳回購交易的申報數量必須為1手的整數倍(1000元);回購價格為每百元資金到期的年收益率,最小變動單位為0.001元。
*其中1手=10張,1張債券=100元。在逆回購操作中,使用證券交易「賣出」通道,申報數量單位「張」。
*每百元資金到期年收益率計算方式:現價=利率、逆回購申報價格=自行設定的利率。
年化收益率分攤方式:
獲得的收益=(每百元資金到期年化收益率÷360天)×操作的國債逆回購天數。
(註:深圳的質押式回購計息年化天數為365天,上海質押式回購計息年化天數仍為360天。)
10.逆回購的計息方式:T日進行的債券回購,T日開始記債券回購息,以自然日計算。
(以下活期利息稱「利息」,國債回購收益率稱「國債息」)
例:T日買入7天期國債回購204007,則7個自然日後即T+7日資金回到賬戶。
國債息記T日—T+6日。共7個自然日。(遇長假資金仍只記7個自然日國債息*)
* 因該項業務極易涉及資金賬戶余額的活期利息,則利息計算方式如下:
情況①:T日購買204007的資金為「可取資金」即當日可轉出至銀行的資金,則T日有利息。
T+7日資金到賬為「可用資金」即當日不可轉出至銀行的資金,則無利息。
反之:T日購買204007的資金為「可用資金」即通過其他證券交易獲得的當日不能做轉出至銀行但可以繼續參與交易的資金,則T日不計利息。
T+7日資金到賬為「可用資金」仍舊無利息。
情況②:遇長假或節假日時。由於舉例產品為7天期國債回購,則長假以9天為例。
T日購買204007,T日資金「可用」「可取」計息情況同情況①,不重復。
T+7日由於9天長假交易停止。資金無法按時到賬則長假期間不計利息。
長假後第一個交易日,資金到賬為「可用資金」計息情況同情況①,不重復。
情況③:前提:在正常交易日無長假情況,周四操作國債回購的資金為「可取資金」。
則以204001(1天期國債回購)為例:
周四買入204001,因為當日為「可取資金」則記利息。當日記國債息。
T+1日即周五,資金到賬為「可用資金」,則不計利息。同時,由於證券交易清算為資金到賬為可用資金後的T+1日即下周一(此處T日為周五資金到賬日),則周六、日也不計利息。
同樣T+1日(周五)(此處T日為周四交易日)再次買入204001,同樣周六、日不計利息。
情況④:前提:在正常交易日無長假情況,周五操作國債回購的資金為「可取資金」。
則以204001(1天期國債回購)為例:
周五買入204001,因為當日為「可取資金」則記利息。當日記國債息。因為交易清算為T+1日(為下周一),則周六、日享受利息。
T+1日即周一,資金到賬為「可用資金」,則不計利息。
11、 已經提交質押債券的上海投資者不得進行指定交易變更。
12、 結算系統將在T日日終處理投資者通過交易系統申報的出入庫指令。也就是說,交易系統日間回報成功的出入庫申請是否能成功轉出或轉入質押庫將在結算系統日終處理後才能確定。日間出入庫成功的,結算系統日終處理時不一定成功。
13、 出庫時的轉出數量以元為單位,但必須是1000的整數倍。多出部分將被舍尾。如根據標准券余額計算可以轉出1900元,由於舍尾只能轉出1000元。出庫申報的結果可以是部分成功部分失敗。
14、 國債質押期間的兌息直接發放給投資者的。質押期間的兌付,處理當日,系統首先檢查兌付國債所涉出質證券賬戶有無欠庫。若無欠庫,則根據標准券余額、兌付國債的標准券折算率計算出可兌付國債數量,並予以兌付劃付,且可兌付國債的劃付出庫優先於非兌付國債的出庫。若有欠庫,則全部暫不兌付。系統將該證券賬戶的國債兌付款以兌付權的形式保留在質押庫內,並按最後一次該國債適用的折算率計算標准券,直至該國債兌付權兌付為止
*註:業務性質完全不同,不可混淆。
③ 股權質押與股權質押回購有區別嗎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④ 債券質押式協議回購的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債券質押式協議回購的期限不得超過365天,且不得超過質押券的存續期間。
⑤ 什麼是股權質押式回購
股票質押式回購: 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以下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以下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其中股票質押式回購是證券公司推出的類貸款業務,是指符合條件的客戶可以用他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證券做質押,向證券公司貸款,等客戶還清款項和利息後,解除股票質押,股票重新回到客戶名下。
優點
作為新推出的業務,與同類產品相比較,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具有很多自身的優點。比如說資金效率高、融資成本地、折算率高、期限靈活等。
下面就為大家詳細介紹下股票質押式回購有哪些優點。
第一:它最具有競爭性的優點算是資金到賬快了,T日可以交易,T+1日資金可用,質押的股票也不需要過戶,對股東地位沒有影響。
第二:用來質押的股票也沒有太大的限制,比如說一些限售股、外資股、董監高持有的解禁股都可以進行融資,還有持股5%以上大股東可以將超過5%的股份進行質押融資。
第三:融資期限靈活,最長可達三年,業務模式也很靈活,滿足一定條件即可解除部分證券的質押,還不需要到公證處、登記公司現場辦理公證、質押手續。
⑥ 股票質押式回購和股票收益權轉讓及回購協議有哪些異同
股票質押回購和股權質押融資的異同在於質押物的不同。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股權質押屬於一種權利質押,是指出質人與質權人協議約定,出質人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作為質押物,當債務人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依照約定就股份折價受償,或將該股份出售而就其所得價金優先受償的一種擔保方式。其中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股權為質物。所謂股權質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其自身或第三人持有依法可以轉讓和出質的某上市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作為質押物向銀行申請貸款。股權質押貸款是在融資擔保方式上的一種創新,將大大增加企業的融資機會,有助於這些企業創新能力的提高,加速其產品更新換代及產業化進程,成為企業尤其是高科技中小企業融資的救命法寶。
股票收益權轉讓
股權收益權轉讓,轉讓的並非股權,而是該部分股權的收益,其實質是股東將所持公司股權,交給信託公司,信託公司以股權收益發行信託計劃融資的行為,信託計劃到期後原股東一般將進行回購。
股權收益權轉讓一般包含兩部分,一是所轉讓股權的收益,主要為分紅收入,二是回購溢價。對投資者來說,這種方式存在一定風險,標的公司出現經營虧損、破產等均會影響收益。
⑦ 參與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條件
參與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需滿足以下條件:
1、在公司開戶的自然人或法人,上海證券賬戶指定在廣發證券,深圳證券賬戶在廣發證券登記;
2、客戶開戶資料齊備、賬戶規范、未被公司懷疑具有洗錢行為;
3、已辦理結算交易資金第三方存管;
4、證券賬戶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含信用賬戶的凈資產);
5、客戶信用記錄良好,無重大違約記錄;
6、不存在公司認定的影響客戶償債能力的情形;
7、公司規定的其他條件;
8、上市公司國有股東以其持有的該上市公司股份申請參與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的,須在初始交易申請時提供省級以上主管財政機關出具的《上市公司國有股質押備案表》。
⑧ 約定式購回,股權質押式回購,融資融券這三種業務有什麼區別
約定購回式證券業務走向常規化運作。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是指符合條件的客戶以約定價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賣出標的證券,並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客戶按照另一約定價格從證券公司購回標的證券,除指定情形外,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所產生的相關權益於權益登記日劃轉給客戶的交易行為。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融資融券交易(securities margin trading)又稱「證券信用交易」或保證金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證券(融資交易)或借入證券並賣出(融券交易)的行為。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
(8)股權質押回購條款擴展閱讀:
風險
融資融券交易作為證券市場一項具有重要意義的創新交易機制,一方面為投資者提供新的盈利方式、提升投資者交易理念、改變 「單邊市」的發展模式,另一方面也蘊含著相比以往普通交易更復雜的風險。除具有普通交易具有的市場風險外,融資融券交易還蘊含其特有的杠桿交易風險、強制平倉風險、監管風險,以及信用、法律等其他風險。投資者在進行融資融券交易前,必須對相關風險有清醒的認知,才能最大程度避免損失、實現收益。
參考資料:網路-融資融券
⑨ 股權質押和股權質押式回購什麼區別
股權質押式回購正式的稱謂是: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交易所和中登公司推出的標准化的「股權質押」業務。
也就是說:「股票質押回購」也是「股權質押」。
股權質押不是什麼新業務,信託、銀行、個人都可以直接到中登公司辦理,但由於質押的手續繁瑣,質權人監控、處置起來很不方便。質押這個業務券商開展有得天獨厚的條件,所以交易所和中登把這個業務標准化了,推出「股票質押回購」業務,T日質押、登記,T+1日客戶就可以獲得資金。R日還錢,R+1日股票就可以到帳。
就說這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