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2015
㈠ 應收賬款質押登記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質押合同、工商部門、其他證券登記管理部門、公證部門等出具的證書或者報告等
㈡ 怎麼查詢人民銀行中征應收賬款登記
去當地的徵信中心查詢即可。
根據《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第四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以下簡稱徵信中心)是應收賬款質押的登記機構。徵信中心建立基於互聯網的登記公示系統(以下簡稱登記公示系統),辦理應收賬款質押登記,並為社會公眾提供查詢服務。
應收賬款質押登記通過登記公示系統辦理。應收賬款質押登記由質權人辦理。質權人辦理質押登記前,應與出質人簽訂登記協議。
(2)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2015擴展閱讀:
《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的相關要求規定:
1、徵信中心應當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維護登記公示系統安全、正常運行,防止登記信息泄露、丟失。徵信中心應當制定登記操作規則和內部管理制度,並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2、登記注銷或登記期限屆滿後,徵信中心應當對登記記錄進行電子化離線保存,保存期限為 15 年。
3、徵信中心應按照出質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質權人的要求,根據生效的法院判決、裁定或仲裁機構裁決撤銷應收賬款質押登記或異議登記。
㈢ 在人民銀行進行應收賬款質押登記業務要什麼文件比如要不要借款的主合同,銀行共管協議,三方協議等
首先,應收賬款質押辦理是不要求提供借款主合同的,但是質押合同或同類性質合同是需要提供的;
其次,需要弄清楚的是,辦理質押登記大致分兩塊:1、到當地的中國人民銀行備案;2、登陸「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登記系統」進行網上登記;
再次,具體需提供的材料:
一,提交人民銀行部分:
應向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徵信分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機構的注冊文件,具體指:
1、金融機構提供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並出示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2、企業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並出示原件;
3、事業單位提供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復印件並出示原件;
4、其它機構提供注冊管理部門頒發的注冊登記證書復印件並出示原件;
(二)填寫完整並簽字蓋章的《常用戶開通申請表》;(在用戶注冊簽訂電子版用戶協議頁面的右上角可下載)
(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並出示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五)經辦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並出示原件;
(六)單位介紹信。
常用戶為金融機構的,無需提交第(三)項所指材料。
上述的機構注冊文件復印件、《常用戶開通申請表》、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單位介紹信應加蓋公章。
具體要求建議致電或現場詢問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徵信分中心。
二,網上登記:除了需上傳質押合同影印件,其他都是需要質權人按要求錄入信息。建議登陸「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登記系統」的應收賬款質押登記板塊查看。
㈣ 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的簡介
中 國 人 民 銀 行 令
〔2007〕第4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經2007年9月26日第21次行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行長 周小川
二〇〇七年九月三十日
㈤ 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修訂有何意義
黨十八屆六全審議通《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強化新形勢黨內監督作頂層設計加強規范黨內監督提供基本遵循習貫徹六全精神極重要面要抓條例貫徹執行使其規范各級黨組織廣黨員、幹部行硬約束
期黨央高度重視黨內監督採取力措施取顯著績同願監督、敢監督、抵制監督等現象黨內同程度存些同志監督級怕丟選票監督同級怕傷氣監督級怕穿鞋黨內監督缺位必導致黨領導弱化、黨建設缺失、全面嚴治黨力深化全面嚴治黨必須根本解決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管黨治黨寬松軟問題強化黨內監督作黨建設重要基礎性工程使監督制度優勢充釋放
強化黨內監督推進全面嚴治黨重要保障黨執政位決定黨內監督黨家各種監督形式基本、第位黨內監督帶其監督、完善監督體系才能全面嚴治黨提供力制度保障現我黨斷完善黨內監督體系目形科管用防錯糾錯機制既使已經發突矛盾問題更加深入效解決效防範新矛盾問題滋蔓延、效防範已經解決矛盾問題反彈復發全通黨內監督條例規范前今期黨內監督基本規全黨同志務必深刻領六全精神斷增強向體內病灶刀自覺性使積極展監督、主接受監督全黨自覺行
治亂存亡其始若秋毫察其秋毫則物矣黨內監督沒禁區、沒例外全黨任務必須全黨起手監督體系建立健全黨央統領導、黨委(黨組)全面監督、紀律檢查機關專責監督、黨工作部門職能監督、黨基層組織監督、黨員民主監督黨內監督體系形監督合力堅持黨內監督同關家機關監督、民主黨派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相結合監督重點黨領導機關領導幹部特別主要領導幹部重點象監督任務內容確保黨章黨規黨紀全黨效執行維護黨央集統領導維護黨團結統我能織密監督制度網效解決防範黨內存突矛盾問題效化解黨面臨重挑戰危險
早延安期我黨提跳歷史周期律課題新歷史起點緊密團結央總書記核黨央周圍全面落實黨內監督責任堅定移推進全面嚴治黨斷增強黨期執政條件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我定能容應風險挑戰團結帶領全各族民新征路斷奪取新勝利
㈥ 央行:在適用范圍等五方面修訂《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
中證網訊(記者 彭揚 趙白執南)央行網站29日消息,為適應近年來動產融資業務的發展,更好地提供動產擔保登記公示服務,中國人民銀行對《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進行了修訂。
央行稱,近年來,動產融資業務發展迅速,市場主體對於建立高效便捷統一的動產擔保制度、提升企業融資可獲得性具有合理需求。此外,在優化我國營商環境的背景下,有必要對標現代動產擔保制度的國際最佳實踐,進一步優化現有配套制度。為適應上述新形勢和新要求,中國人民銀行對原《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進行了必要的修訂。
央行表示,修訂後的《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適應動產融資業務發展的新形勢和新要求,在適用范圍、登記協議、登記期限、責任義務等方面作出修訂。主要修訂內容包括:一是在附則中增加其他動產和權利擔保交易登記的參照條款,滿足市場主體自發開展動產擔保交易登記的需求,加強對各類登記行為的正面引導;二是取消登記協議上傳要求,提高登記效率;三是將初始登記期限、展期期限下調為最短1個月,使登記期限的選擇更加靈活便利;四是增加融資各方法律糾紛責任義務條款,明確由登記方承擔保證信息真實性的責任;五是修訂或新增債權人與質權人名稱、注銷登記時限、撤銷登記、解釋許可權等其他條款,使表述更加規范、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