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槍支
『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務用槍用作借債質押的行為如何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你知道你為什抄么查不襲到么?
因為這是最高檢出的,而不是最高法。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將公務用槍用作借債質押的行為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批復
發布單位:最高人民檢察院
文 號:高檢發釋字[1998]4號
發布日期:1998年11月03日
生效日期:1998年11月03日
(高檢發釋字(1998)4號最高人民檢察院
第九屆檢察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重慶市人民檢察院:
你院渝檢(研)(1998)8號《關於將公務用槍用作借債抵押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及適用法律的請示》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違反法律規定,將公務用槍用作借債質押物,使槍支處於非依法持槍人的控制、使用之下,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是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二款所規定的非法出借槍支行為的一種形式,應以非法出借槍支罪追究刑事責任;對接受槍支質押的人員,構成犯罪的,根據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應以非法持有槍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1998年11月3日
『貳』 刑法上私自藏有槍支是什麼罪
本條規定的是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葯罪,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本條要掌握有關槍支彈葯的犯罪的幾個疑點難點:
1.注意「非法持有」與「私藏」的區別:「非法持有」指本來就沒有持有的資格而非法持有,而「私藏」指的是原本有持有的資格或者是持有的合法依據,但是這個合法依據消失以後,沒有上繳的情形。還要注意把這兩個概念與第125條的「非法儲存」相區別。但是如果一個人實施了其他的有關槍支的犯罪後,非法持有從中所得的槍支的,不再定本罪,而要直接定前一個行為構成的罪。如搶劫了槍支後又持有的,就只定搶劫槍支罪,不再定非法持有槍支罪,也不實行數罪並罰。
2.注意本條第2款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和第3款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差別。這兩款的要件是有差別的:後者要造成嚴重結果,前者不需要有結果的發生。大家要注意,對於非法出租、出借槍支而言,主體不同,構成要件是不同的。關於第2款,還有一個司法解釋要注意,就是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將公務用槍用作借債質押的行為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批復》,該批復中規定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違反法律規定,將公務用槍用作借債質押物,使槍支處於非法持槍人的控制、使用之下,構成非法出借槍支罪,對於接受槍支質押的人員,可以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
『叄』 警察將所配備的槍支借給他人抵債應如何定性
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將槍支用作借債質押物,其行為構成【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五條之規定,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或單位,非法將槍支出租、出借給未取得公務用槍配備資格的人員或單位,或者將公務用槍用作借債質押物的,應予立案追訴。
『肆』 窩藏槍支會怎麼判刑啊
看法院認定情節是否嚴重,情節輕的是三年以下,情節重的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法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的,非法運輸、攜帶槍支入境、出境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二十八條 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葯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4)質押槍支擴展閱讀
我國可以合法持槍的特殊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
第六條 下列單位可以配置民用槍支:
(一)經省級人民政府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專門從事射擊競技體育運動的單位、經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批準的營業性射擊場,可以配置射擊運動槍支;
(二)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狩獵場,可以配置獵槍;
(三)野生動物保護、飼養、科研單位因業務需要,可以配置獵槍、麻醉注射槍。
獵民在獵區、牧民在牧區,可以申請配置獵槍。獵區和牧區的區域由省級人民政府劃定。
配置民用槍支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按照嚴格控制的原則制定,報國務院批准後施行。
『伍』 配槍人員將槍支出質構成什麼犯罪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將公務用槍用作借債質押的
行為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批復
(高檢發釋字(1998)4號最高人民檢察院
第九屆檢察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重慶市人民檢察院:
你院渝檢(研)(1998)8號《關於將公務用槍用作借債抵押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及適用法律的請示》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違反法律規定,將公務用槍用作借債質押物,使槍支處於非依法持槍人的控制、使用之下,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是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二款所規定的非法出借槍支行為的一種形式,應以非法出借槍支罪追究刑事責任;對接受槍支質押的人員,構成犯罪的,根據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應以非法持有槍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1998年11月3日
『陸』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葯罪的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將公務用槍用作借債質押的行為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批復》 (1998.11.3 高檢發釋字〔1998}4號)
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違反法律規定,將公務用槍用作借債質押物,使槍支處於非依法持槍人的控制、使用之下,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是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二款所規定的非法出借槍支行為的一種形式。應以非法出借槍支罪追究刑事責任;對接受槍支質押的人員,構成犯罪的,根據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應以非法持有槍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柒』 逆戰抵押版武器是什麼意思
逆戰抵押版武器就世代之影,跟永久沒什麼區別,就是不能換皮膚,要花38塊錢購買戰令再升到60級就可以兌換永久版世代了。
《逆戰》是由騰訊旗下琳琅天上工作室開發,騰訊游戲發行的網路游戲。游戲採用第一人稱射擊形式表現,採用虛幻3引擎開發,並且是以機甲模式為核心近未來風格游戲,游戲中出現了未來版95式突擊步槍等武器。
人類玩家則要利用人類靈巧的機動性和地形設法擊毀機甲並俘虜駕駛員。人類陣營的玩家除了使用常規槍械,還能在場景中尋找大殺器來對抗機甲。
『捌』 上個月因非法持有槍支,被刑拘,但是被無罪釋放了,戶籍所在地的刑警
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違反法律規定,將公務用槍用作借債質押物,使槍支處於非依法持槍人的控制、使用之下,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是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二款所規定的非法出借槍支行為的一種形式,應以非法出借槍支罪追究刑事責任;對接受槍支質押的人員,構成犯罪的,根據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應以非法持有槍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最高檢察院的《關於將公務用槍用作借債質押的行為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批復》(1998年11月)「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公務用槍用作借債質押物,使槍支處於非依法持槍人的控制、使用之下,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是《刑法》第128條第2款所規定的非法出租出借槍支行為的一種形式,應當以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追究刑事責任;對接收槍支質押的人員,根據《刑法》第128條第1款的規定,應當以非法持有槍支罪追究刑事責任」
所以應該選A
『玖』 非法持有槍支罪
刑法規定了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葯罪;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和國家對槍支、彈葯的管理制度。所謂私藏,是指持有和隱藏槍支、彈葯的非法性。即違反槍支管理規定,未依法取得持槍證件而持有、攜帶槍支、彈葯,或者雖有證件但將槍支、彈葯攜帶出依法規定場所,或者在禁止攜帶槍支、彈葯的區域、場所攜帶槍支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私藏槍支的罪名為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葯罪。該款規定: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葯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根據刑法對於罪行的劃分,私藏槍支應當屬於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一種。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葯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