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承兌匯票質押業務
Ⅰ 銀行承兌匯票能否作為質押物質押貸款如果可以,所依據的法律條文是什麼
銀行承兌匯票可以用於質押貸款,但是質權的設立存在兩種生效規定。
一、《物權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以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質權自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時設立;沒有權利憑證的,質權自有關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二、《票據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匯票可以設定質押;質押時應當以背書記載「質押」字樣。被背書人依法實現其質權時,可以行使匯票權利。
根據以上規定,如果當事人以出質為目的交付票據,未記載「質押」字樣,按《物權法》規定,票據質權設立;而按《票據法》規定,未背書記載「質押」字樣的,不能構成票據質押,當然也就無所謂票據質權。兩者的沖突在於,交付出質票據時是否需要在票據上記載「質押」或者與「質押」同義的字樣,或者說,未記載「質押」字樣的票據能否構成票據質權。因此,為了確保票據的出質能夠確定的生效,建議應在票面背後背書記載「質押」的字樣。
除此之外,還應注意銀行承兌匯票質押貸款到期日與承兌到期日的問題。根據2011年《最新存單質押貸款利率》第八條規定:存單質押貸款期限不得超過質押存單的到期日。若為多張存單質押,以距離到期日時間最近者確定貸款期限,分筆發放的貸款除外。借款人為避免貸款逾期,不得不另外籌集資金作為還款來源,而無法獲得票據資金融通的便利。
Ⅱ 銀行承兌匯票質押貸款的業務怎麼做帳務處理
辦理貸款條件:
1、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具有完全民事行專為能力、屬18-65周歲的中國公民;
2、有正當且有穩定經濟收入的良好職業,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遵紀守法,沒有違法行為及不良信用記錄;
4、貸款用途明確,符合國家規定,且可提供相關證明;
5、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Ⅲ 關於銀行承兌匯票質押的問題
你如果想將自已公司開立的商業承兌匯票進行質押,貼現等一系列信貸業務的話,必須得保證你們公司在銀行有授信的條件才下才能進行的.一般A公司開給B公司後,應該是B公司作為持票人去銀行辦理質押手續,像你這種情況B公司作為總公司,可以B公司開給A公司,由A公司作為持票人和銀行業務的經辦單位,B公司作為出票單位和A公司的擔保單位.(當然也可以用你這樣的方法,其實商業承兌匯票的一系列業務跟銀行其它的信貸業務是一樣的,只是多走一道程序,關鍵是跟銀行溝通好,現在銀行的機構也是比較靈活可以根據企業的需求在不違反規定的情況下有所變動的)
Ⅳ 銀行承兌匯票如何質押
您的問題有點籠統,關鍵要看您所謂的質押是打算做什麼,還有是質押給專銀行還是給其他客戶?
正常情屬況下都是質押給銀行,然後開新的票據或者換取現金(個人認為手續比貼現繁瑣N多倍,但是有可能利率上占優勢,仁者見仁了)。這2種類型一般就是跟銀行談定業務後,簽訂好了協議將票據轉讓給銀行即可,當然,票據狀態必須是正常可兌付的哦。
Ⅳ 銀行承兌匯票質押後銀行重新出具銀承如何會計處理
票據質押時無需做賬務處理,只需在備查簿中做登記即可,銀行重新出版具一份銀行權承兌匯票,會計處理如下:
發生相關的手續費:
解: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使用銀行匯票支付貨款:
借:原材料固定資產等科目
貸:應付票據
票據到期銀行劃走保證金:
借:應付票據
貸: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匯票存款
;
銀行承兌匯票質押換開銀行承兌匯票是指客戶繳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敞口部分以其持有的銀行承兌匯票質押,重新開具一筆或多筆銀行承兌匯票,支付貿易款項的票據業務。
業務優勢:
1.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結算需要,靈活安排票據的拆分與組合,大票換小票或小票換大票,滿足采購支付結算需要;
2.手續簡便,便利企業的操作;
3.減少了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方式下企業需支出貼現利息,相比貼現利息,承兌手續費極低甚至可忽略不計,大大降低企業財務費用;
4.客戶可以獲得保證金存款利息收益,實現票據理財。
適用對象:
針對目前一些規模較大、持票量較多、對外結算頻繁的客戶,如各大鋼鐵製造商、經銷商、石化企業等客戶。
Ⅵ 如何辦里銀行承兌匯票質押
最佳答復案 一、當收到銀行承兌制匯票時:借;應收票據--在庫票據400萬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應收帳款400萬
二、當質押時 : 借;應收票據--質押票據--某某銀行400萬 貸;應收票據--在庫票據400萬
三、還短貸後:作回在庫。
Ⅶ 銀行承兌匯票質押業務需不需要做會計分錄
銀行承兌匯票質押時分錄如下:
借:應收票據--質押票據--XX銀行500萬
貸:應收票據--在庫票據500萬
辦理銀行承兌匯票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付賬款
貸:應付票據
(7)銀行承兌匯票質押業務擴展閱讀:
質押票據到期,款項入賬,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500萬
貸:應收票據--質押票據--XX銀行500萬
開出去的承兌匯票到期,錢從賬上劃出,分錄如下:
借:應付票據
貸:銀行存款
銀行匯票質押辦理所需資料:
1、有關的證明交易合同的資料,購銷合同。 需要說明:銀行承兌匯票質押開立銀行承兌匯票,客戶需要提供擬質押銀行承兌匯票所對應的商品交易合同、 增值稅發票資料, 同時需要提供新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所對應商品交易合同資料。
2、低風險授信所需常規資料,營業之執照、法人代碼證書、稅務登記證等資質。
銀行匯票質押辦理流程:
1、出票人申請辦理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按照內部操作規程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後,出票人交存保證金,並辦理相關擔保手續。
2、出票人與承兌行簽定《銀行承兌協議》,出票人簽發票據,銀行加蓋匯票專用章。
3、承兌銀行將辦理好的銀行承兌匯票交付給出票人。
4、銀行承兌匯票到期前,出票人將足以支付匯票金額的資金存入承兌銀行。
5、匯票到期,持票人將銀行承兌匯票送交其開戶銀行辦理托收。
6、托收銀行(持票人的開戶銀行)將銀行承兌匯票和委託收款憑證傳遞給承兌銀行。
7、承兌銀行向收款人(持票人開戶銀行)劃轉匯票款項。
銀行承兌匯票質押貸款業務是企業以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作為質押擔保的融資方式。
銀行承兌匯票是商業匯票的一種。是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出票,向開戶銀行申請並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對出票人簽發的商業匯票進行承兌是銀行基於對出票人資信的認可而給予的信用支持。
銀行承兌匯票是由銀行擔任承兌人的一種可流通票據。承兌是指承兌人在匯票到期日無條件的向收款人支付匯票金額的票據行為。付款人在匯票上註明承兌字樣並簽字後,就確認了對匯票的付款責任,並成為承兌人。
Ⅷ 銀行承兌匯票質押貸款,會計上如何處理
正常情況下都是質押給銀行,然後開新的票據或者換取現金。手續比貼現繁瑣多倍,但是有可能利率上占優勢。這2種類型一般就是跟銀行談定業務後,簽訂好了協議將票據轉讓給銀行即可,當然,票據狀態必須是正常可兌付的。
用銀行承兌匯票做抵押貸款需要注意:銀行承兌匯票作為質押物需移交放款人的,銀行承兌質押不如貼現方便了。只有當貼現利息高於貸款利息的情況下,才會考慮用銀行承兌匯票做抵押貸款。
抵押貸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為物品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它是銀行的一種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價證券、國債券、各種股票、房地產、以及貨物的提單、棧單或其他各種證明物品所有權的單據。貸款到期,借款者必須如數歸還,否則銀行有權處理抵押品,作為一種補償。
Ⅸ 請問銀行怎樣辦理銀行承兌匯票質押貸款
甲方(出票方):
乙方(用款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相關規定,本著平等互惠、互利、自覺自願的原則,商定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1、根據乙方項目需要,甲方在銀行開出承兌匯票,供乙方作質押品之用,每半年換票一次。乙方應付一次性貼息13%(含首半年利息),以後每半年續票時按3.5%付息。
2、甲方出票後,乙方立即支付甲方貳拾萬元貼息款(指一千萬元匯票以內),此貼息款在13%的總貼息內,貼息下欠部分待乙方質押貸款辦理完成之日付清,若匯票總額超過一千萬元,預付貼息款按3%預交。
3、簽定本協議後,乙方預交八萬元開票保證金(含在13%以內)。
4、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合法的項目資料: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法人身份證復印件、銀行開戶許可證、貸款卡、資產評估報告、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商業計劃書等。
5、甲、乙雙方簽定購銷(貿易)合同後三天內,由甲方向所在銀行申請承兌協議,甲方銀行出票。
6、甲方銀行開出銀行承兌匯票後,乙方立即支付貳拾萬元貼息款。雙方持票一同至乙方貸款銀行所在地,辦理乙方項目(資產)抵押給甲方的手續;乙方辦理承兌匯票質押貸款手續。乙方承諾:貼息下欠部分(扣除八萬元開票保證金),在到達乙方所在地後三個工作日內辦理完匯票質押貸款手續,付清余額。
7、乙方鄭重承諾:保證項目真實、有效、合法,可以按照甲方需要辦理項目(資產)抵押手續,並保證在借款到期前自行平倉,自願承擔因該業務產生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8、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執行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及本次業務相關的書面要求,視為甲方違約,甲方補償乙方所交操作費及開票保證金。
2)、如甲方按照上述要求做到,乙方不能完成匯票質押,屬乙方違約,乙方交付的費用不予退還,匯票由甲方退回。
9、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蓋章後立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授權代表蓋章後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簽署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簽署地人民法院起訴。
11、本協議書屬甲乙雙方商業秘密,任何一方都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和炒作,否則將承擔一切損失及責任。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2007年 月 日 2007年 月 日本協議簽署地: